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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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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通用9篇)
2023-11-19 20:38:33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高效的学习工具,它能够帮助我们节省时间和精力。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的人际交往是提高社交能力的关键。下面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书籍推荐,让我们一起拓宽视野。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一

__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局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局的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了领导参谋、助手的作用,为领导的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年所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没有一个错案发生,没有一个案件被行政相对人起诉。

一、全年为行政执法相对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千余次,提高了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减少了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全年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百余次,提高了行政执法人的执法水平,杜绝了行政执法案件的错案发生。

三、与法规处、市场处、稽查处等部门的人员一起办理了十几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全程参与,并在案件的立案、证据的收集、法律的适用、处罚的轻重等重大决定作出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保证每一个案件被复议、起诉时不出现对我局不利的后果,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行政庭进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__年我局将面临职能调整,增加行政执法职能,行政执法将面临新的考验。为了继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确保全年行政执法案件无差错,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以及行政执法中指导、把关作用,局将继续聘任刘伟同志为我局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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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二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风险代理合同分很多,下面就是律师风险代理合同的范文哦!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承办律师: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王朝进律师为甲方办理专利侵权法律事务,22家侵权厂家由甲方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

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由乙方承担。

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权而败诉则甲方分担一半费用。

2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应选择一家侵权比较明显的、索赔款数额较大的先行起诉,一求得双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赔偿净数额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

甲方应出具发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

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双方各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甲方:乙方:

签定地址

签定日期

甲方为处理与 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

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

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

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江苏省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

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

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

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江苏省南通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三

有关于律师法律建议书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有关范文,供大家参考!

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江苏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

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xx年xx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事由

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000元。

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xx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

现双方已于20x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xx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

若双方继续无法提供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99580元货款未与江苏a科技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000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315140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四、本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诉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首先,若是能够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对于库存货物的结算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在代销关系终止后,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师并不知悉江苏a科技公司举证期限是否届满,若未届满,则不排除其仍有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要求并不严格,即当前尚不能确定其最终会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销售货物,包括一般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和混合销售等几种情况。

所谓视同销售货物,是指x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规避税法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为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其中,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也是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同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增值税发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证明合同性质必然是购销合同。

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合同性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据此,买方接收增值税发票或将增值税发票抵扣的行为并不能证明其已经收到货物。

即使卖方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证明卖方已经将货物交付于买方。

通常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其它证据和情况推定x种事实的存在。

开具发票的一方当事人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如接受发票的一方当事人已将发票予以入账或者补正、抵扣,且对此行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或举出证据反驳的,则通常开票方所主张的合同关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实可以得到确认。

因此,若届时江苏a科技公司间补交的相关证据能够初步印证贵司与其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结合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关于法院目前倾向性意见的表述,则法院认定为购销合同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若双方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购销合同关系,则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江苏a科技公司有权另行主张库存的419台货的货款,金额为315140元。

当然,其是否能够完成举证义务(包括诉讼时效的举证义务),并不在本所律师能够判断和掌控的范围。

能补充,则贵司可根据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项为20000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售后服务费”而非“质保金”,结合交易习惯来作合理抗辩。

在20xx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张过权利,不能以贵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即认定其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建议以“超过一般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的调解方案谈判(即对方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在10万元以内(注:具体数额请领导批示)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可以考虑接受!

公司(包括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贵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待债权集中于江苏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通过协商一并解决。

四、声明与承诺

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若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贵司发现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况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本所律师将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和新的进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对账单、财务报告、处理意见报告中这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并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部门规章等本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具。

本所不能保证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本法律意见书不产生影响。

4、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诚信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评价,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并非律师所能掌控。

对此,特提示贵司对本意见持审慎采信态度。

5、本文件仅应贵司要求,供贵司参考,切勿外传。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年x月x日

x 联(x)法意字xx号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先生(女士/)的委托,指派××律师就其xxxx(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法律分析仅基于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咨询。

一、关于本案当事人

××,工作单位: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三、结论(本案的法律分析)

四、声明: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委托人参考,未经本律师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亦不得在任何场合作为任何证据使用。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年x月x日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四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文档为doc格式。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五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现委托在我与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被委托人(签名):

xx年x月x日。

联系方式:

【关于律师授权委托书范文锦集十篇】。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六

×××人民法院决定书(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

×××人民法院。

决定书。

(××××)×刑执字第××号。

罪犯……(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现服刑监所)。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刑种、刑期)……(写明上诉、抗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和执行中刑种、刑期的变更情况)。执行机关×××(机关名称)于××××年××月××日提出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认为……(简要写明经审核不符合法定减刑或者假释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或者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号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退回×××执行机关(机关名称)。

(院印)。

××××年××月××日。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师、___律师、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___________一案,聘请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_____%折合成现金流。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风险建议书范文简短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师、___律师、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1578/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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