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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社区职能移交协议书 根据整体移交协议,到街道办事处(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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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社区职能移交协议书 根据整体移交协议,到街道办事处(四篇)
2023-01-16 04:09:2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市政社区职能移交协议书(精)一

1、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吴华锋介绍了建设单位相关工程管理要求如:安全隐患排查、监理月报、施工月报、联系单、考勤等。同时介绍了各参建单位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2、建设单位介绍了目前的工作概况:汤家坝河市政单位目前可以组织进场施工;吴家厍港市政单位可以组织进场施工;其他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视拆迁征地处理情况再组织进场施工。

3、本工程监理单位: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人员:杨卫峰(总监)、卢平(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将随着工程进展进行调配。

4、总监杨卫峰介绍了

①监理规划情况。

②近期需报审方案为:总施工组织设计、下部桩基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③材料、设备报审;项目部尽快办理质安检查备案。

④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自检合格—报监理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5、着重强调必要的制度:工地例会议制度:每月两次,分别为15日和30日上午9:00准时在汤家坝市政现场办公室召开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施工单位对

本期生产情况及下期计划进行汇报,各单位就目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施工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商讨;月报制度:工作流程,严格按制度规范执行;

6、要求综合性工作到位,包括作好周边协调,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监理单位的要求:要求监理方高度重视,把好工地关,施工方应积极配合,报审不能越权;施工、监理应积极配合好业主工作,加强内部沟通。

7、要求施工单位对已交的水准点进行复核测量。

8、汤家坝市政单位、吴家厍市政单位已根据目前可施工的范围,做好了施工准备工作,可以马上进场开展施工。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项目监理部

20xx年10月30日

推荐市政社区职能移交协议书(精)二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

成交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中标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如有工程量清单则填写):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最终报价)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竞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

5.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按竞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算须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最终审定。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竞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谈判文件

(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最终报价

(11)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1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副本一份,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 中标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推荐市政社区职能移交协议书(精)三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工程概况……………………………………………………1

4.合同承包范围………………………………………………1

5.合同价款总额………………………………………………1

6.合同工期……………………………………………………2

7.质量标准……………………………………………………2

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

9.合同生效……………………………………………………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发包人………………………………………………………4

2.承包人………………………………………………………5

3.工期延误……………………………………………………7

4.误期赔偿……………………………………………………8

5.不可抗力……………………………………………………8

6.送达…………………………………………………………9

7.事故处理……………………………………………………10

8.工程变更……………………………………………………10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11

10.合同总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11

11.安全事故责任………………………………………………11

12.违约责任…………………………………………………11

13.合同争议…………………………………………………12

14.合同解除…………………………………………………13

15.合同终止…………………………………………………14

16.合同备案…………………………………………………14

17.补充条款…………………………………………………14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发包人………………………………………………………15

2.承包人………………………………………………………15

6.送达…………………………………………………………16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16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23

12.违约责任…………………………………………………23

13.合同争议…………………………………………………24

15.补充条款………………………………………………….24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5

附件二、授权委托证明书……………………………………26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款总额(暂定):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6.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__天

7.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___ 等级。

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2)劳务中标通知书(如有);

(3)通用条款;

(4)专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劳务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8)招标文件;

(9)附件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_____份;副本__________ 份,发包人执__________ 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发包人

1.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1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3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符合施工需要。

1.1.4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1.5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1.1.6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1.7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1.8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异议。

1.1.9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1.10 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1.11 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2发包人委托代理人

发包人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委托代理人依据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承包人

2.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2.1.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1.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将工资发放信息登记录入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系统。

2.1.3按发包人施工计划要求,提交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按政府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要求自备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2.1.4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

2.1.5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

2.1.6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1.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2.1.8承包人应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

2.1.9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相应的配合费用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与承包人协商支付。

2.1.10 承包人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文物、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2.1.11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2.1.12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异议。

2.1.13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2.2承包人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委托代理人依据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3.工期延误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4.误期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另一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另一方全力协助并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5.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5.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6.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进度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第二部分1.1.8.2.1.12所列事项;

(9)其它情况,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事故处理:

7.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7.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8.工程变更:

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8.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8.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8.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8.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8.2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总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8.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包含社会保障费等税费。计算规则按专用条款规定。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发包人按合同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并将发放到工人的付款凭证交付发包人。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安全事故责任

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发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2)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

(3)发包人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2.2承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协议书7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行为。

(5)承包人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3.合同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同时,应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2)经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

(3)仲裁机构裁定终止或解除合同;

(4)人民法院判决终止或解除合同。

14.合同解除:

14.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4.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发包人超过28天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任意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解除合同结算价款,影响承包人及时退场的或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14.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4.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5.合同终止

双方完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总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终止。

16.合同备案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规定将本合同备案。

17.补充条款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发包人

1.1发包人权力和义务

1.1.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___________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___________标准予以处罚。

1.1.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__________ 套。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可以拒收,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

2.1承包人权力和义务

2.1.5施工中由承包人自带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和机械包括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送达: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9.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___ 种方式计算:

(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5)固定合同总价款;

(6)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

(7)双方约定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__ 。

9.2施工中发生的点工、时工单价______________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______________ 元/日,工日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其他费用: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3合同价格未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如发生,调整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的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参考表格如下:

9.5 采用工种工日单价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备注:有上表20种工种未涉及到的工种,可自行在上表中补充。工程量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调整。

9.6采用综合工日单价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__________元/工日,暂共___________工日;工日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调整。

9.7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单价为_____________元/m2,建筑面积暂定___________ m2。

9.7.1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则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9.7.2遇本合同中止、解除时,未形成建筑平方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计算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 。

9.8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款方式计价的,合同固定总价款_______ 为________元,双方约定下列情况可对合同总价款进行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采用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参考表格如下:

备注:有上表中未涉及到的施工项目,可自行在上表中补充。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0.1劳务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款金额为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所对应劳务费用的__________ %。承包人每月7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劳务作业量和对应的劳务费用书面形式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书面资料7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劳务作业量和对应劳务费用。承包人自劳务作业完成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之日起28日内将包括合同最终总价款金额的结算资料提交发包人,逾期不提交将视之前提交的资料为最终结算资料。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10.2合同价款的支付以___________的方式办理。发包人书面答复或视为同意劳务进度款(或合同最终总价款)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10.3双方约定其他支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如承包人未如期支付工人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造成工人的投诉、纠纷,发包人有权从未结算劳务款中代承包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扣除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后,剩余的劳务款再向承包人支付。

12.违约责任:

12.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12.2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12.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0.05%的违约金。

13.合同争议: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17.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___________ 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___________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市政社区职能移交协议书(精)四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及全省政协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政协20xx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召开这次信息宣传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加强上下沟通和横向联系;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开阔眼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对口联系。刚才,各县市区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围绕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希望进一步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政协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做好人民政协的信息宣传工作意义重大。多次强调,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俞正声主席在人民政协报社调研时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努力改进作风和文风,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政协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晏永和副主席也对新形势下做好全省政协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全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政协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信息宣传工作,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加强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政协信息闻宣传工作,有利于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和本质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全面理解协商民主这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充分认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更加有力地推进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加强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是凝聚各方力量、加快绵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协智力密集、人才荟萃和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把不同党派、不同界别、不同信仰、不同阶层的人们团结起来、凝聚起来,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推动绵阳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是扩大政协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良好氛围的有效途径。加强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成效,充分展示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职、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生动事迹和精神风貌,有利于全社会更加了解政协、关心政协、支持政协,形成有利于全市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总结经验,推进全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近年来,我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呈现出了“领导重视、宣传有力、各方配合、不断推进”的良好局面。各县市区政协在信息宣传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一是领导重视,为做好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保证;二是创新抓手,通过开展集中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加大了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三是整合资源,较好地发挥了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协宣传队伍的互补作用;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和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政协信息宣传覆盖面和稿件质量数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宣传工作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从20xx年度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党派团体整理、反映和发表的稿件信息来看,大多数都是“豆腐块”新闻,就会议报道会议、就活动报道活动多,而新闻性强、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少。不少信息内容平淡肤浅,分量也轻,仅限于反映工作动态,缺乏深度挖掘。从作品类别看,消息类稿件多,政协理论、实践经验、调研成果以及反映委员事迹的稿件较少。二是报送信息数量不平衡。各党派团体之间,市政协各专委会之间,各县市区政协之间信息报送数量不平衡。有的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稿率很高;有的上稿仅限于网站,在省级刊物上稿率极低;有的单位报送信息数量还达不到市政协下达的目标要求。三是宣传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目前,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党派团体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还比较少,业务培训工作还不到位,通讯员普遍欠缺捕捉新闻热点的敏锐性,没有熟悉掌握新闻稿件编写的技巧性,文风也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这些都影响了全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

希望各单位通过此次座谈交流,认真查找自身差距,汲取兄弟单位好的工作经验,改进存在的不足,巩固成果,积极探索进取,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效

做好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既要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协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政协宣传工作者和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又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积极探索开展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升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一要坚持正确导向,抢占舆论阵地。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特殊的组织形式,决定了政协的宣传工作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服务人民的宗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始终以正面宣传为主。对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热点问题的宣传,要做到准确把握、旗帜鲜明、导向正确。当前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国内经济社会转轨转型,现代传播技术迅猛发展,社会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宣传工作的环境、对象、范围、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当前舆论生态复杂的背景下,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理应主动抢占思想舆论阵地,牢牢掌握主流话语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党派团体都要坚定不移地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核心基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让政协声音同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不断增强各族各界人士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要突出宣传重点,体现政协特色。20xx年是全面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新要求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xx届四中全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起步之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党派团体,都要将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有力提升政协履职水平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要重视体现人民政协“团结与民主”、“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工作特色,从政协全体会议就重大问题开展的全方位的协商,会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以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等活动中,挖掘出具有新闻价值的素材进行深度反映和报道。特别要重视对各级党委、政府将政治协商纳入重大决策,政协履职成果凸显方面的宣传,重视对政协委员、各党各派人士立足岗位、关注社会、情系民生、促进发展、积极参政议政等先进事迹的宣传,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增强全市政协宣传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看性,提升政协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和广泛性,充分展示人民政协履职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要坚持把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具体指导,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政协信息宣传工作在政协全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分工制度、考核制度、通报制度、激励制度,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长效运作程序,促进政协信息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此次工作会议,我们希望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信息宣传员队伍,各位要积极向省、市政协以及各级新闻媒体报送反映本单位工作实绩的信息稿件,希望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市政协还将努力通过不同形式加大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不断提高全市政协信息宣传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要不断开拓创新,强化渠道建设。随着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协工作正逐步走出“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的困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用时代要求审视政协信息宣传工作,要顺应大势、接受挑战,学习先进经验,拓宽宣传渠道,以更开放的视野、开阔的胸襟、有力的措施,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要密切与主流媒体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办好政协专版、专栏,使其成为宣传政协工作的窗口、委员参政议政的园地、普及政协知识的平台、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要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认真办好政协门户网站,使之成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学习交流联谊的重要平台、传播人民政协理论文化的重要阵地、展示人民政协履职实效的重要渠道;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报》、《四川政协报》在宣传基层政协工作方面影响广泛、优势独特的作用,希望各县市区政协要按照市政协统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报刊订阅工作,确保订量稳中有升,市政协办公室将及时通报订阅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总结交流征订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还要强调的是,今年以来,市政协为了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政协履职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了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建设,预计年内在市政协机关安装使用,未来还将覆盖延伸至各县市区政协,为市县两级政协交流联动搭建网络平台,希望各县市区积极支持和参与市政协办公自动化平台的建设,早日实现平台互联互通。

同志们,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政协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开辟了更广阔空间。希望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保持务实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协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宣传水平,不断增强宣传实效,为全市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作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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