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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 规范签字审批的通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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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 规范签字审批的通知(5篇)
2023-01-15 20:49:0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一

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流转数量和规模逐步增长。随着农村劳动力增多,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直接促使农村土地流转加速;2、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为主。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依靠和保障,农民是不愿意永久性的失去土地的。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多呈现转包出租;3、流转主体呈多样化。在农户之间流转的基础上,近些年一些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入农业经营,参与流转的主体日益多元化。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数量增多,在流转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

一、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没有统一的规范规定,操作无章可循,流转随意性很强,手续极不完备,导致以后发生纠纷时,不利于保护农户的权益。笔者认为,应当详细具体的规定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办理程序:1、双方协商,确定流转方式、时间、价格等。2、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字或捺印。3、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备案。

二、流转方式界定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对农村普遍存在的抵押、继承等传统流转方式以及入股等新流转方式没有明确规定。

三、土地流转登记制度流于形式。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事实予以公示,使他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将登记的决定权交给农民,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登记。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现实中,农村土地流转,绝大部分根本就没有登记,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正常秩序,埋下了许多纠纷隐患。虽然《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但是有规定,却无人去执行。

四、流转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土地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即使签订书面合同,也大多条款不规范,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够明确。

面对土地流转中的种种问题和各种土地纠纷,该如何妥善处理这类案件,

首先,进行土地普查,并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权属,加强土地工作的管理。为了进一步搞好土地工作,应该依法进行土地详查,了解土地现状及不安定因素,进一步明确地界,确定一些新增地及权属不明地的权属,并及时发放权利证书。

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工作。使流转土地的农户,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再次,提高法官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能力,丰富纠纷调解机制。要求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法官要有全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以便娴熟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纠纷。还要有一定的审理技巧,有效利用其他社会资源,可以找一些当地德高望众的第三者帮助调解,也可以让村委领导或者基层司法所出面协调。调解作为其中的一个方式,应该大力加强和进一步丰富。

最后,如何正确、稳妥地处理好此类诉讼纠纷,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法官一定要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最新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银行

代理方(乙方):________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________银行(下称甲方)和________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

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

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

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中国建设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三

第一条 总则

为创造优良办公环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办公环境的制度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环境规范

一、 办公区域:

1、办公桌: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保持工作环境和办公桌面的整洁,文件必须尽快归档。

办公桌面除电脑、饮水杯、电话、文具(必须放置于笔筒内)、文件筐、相框(不超过1个)、名片盒、装饰品(两个以内)、小型植物(一盆)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人离开座位半小时以上应于离开前将桌面收拾干净。

办公桌面文件筐必须经常整理,将过期或无效文件送档案室存放,文件筐内不允许放置个人杂物或食物等。

垃圾篓应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保持办公设备清洁,主机和显示屏的正面、背面、送风口无污垢,主机上不放置书籍、杂志、纸张等物品。

2、个人物品:个人的参考资料(文件夹、书籍、手册等)、文件卷宗(各种信息、草拟的文件材料等)、空白稿纸等文具必须收到个人储物柜中;

私人物品如提包、背包、饭盒、食品、洗洁精、化妆品等应放入个人抽屉,不许摆放在办公桌面、电脑机箱或公用资料架上;

3、墙上不能随意张贴图片,更不准乱写乱画;办公区域内各种绿色植物员工应自觉爱护,不得随意撕扯、挪动、浇水、施肥、涂画,以免损坏。

4、下班前或加班后,员工应清理桌面及办公环境。关闭电脑和显示器电源,将座椅推入办公台下或排列整齐。最后离开的员工应负责关闭本办公区域的照明、饮水器和空调。

5、会议室的使用部门或个人应负责清理桌面整洁,将会议椅排列整齐,会议结束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空调。

6、员工公共使用的办公区域,例如:门口区域、交流室、接待区等区域,必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不随意丢弃物品,使用之后将区域内物品及设备摆放整 齐,

二、员工环境卫生行为准则:

1.员工早餐必须在9:30之前吃完,用餐后桌面不允许堆放剩余食物,需保持用餐桌面干净整洁。休闲及用餐完毕后,应及时将餐盒、纸巾、饮料瓶、食物残余等垃圾放置于指定食物垃圾桶里,不允许丢弃在办公区域的垃圾篓、桌面或地面。

2、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室内24小时禁烟,严禁在室内吸烟。如客户要在室内吸烟,应礼貌制止,并说明公司规章制度;吸烟请到公司外走廊区域。违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罚款。

3、饮水机及周围必须保持清洁。饮水机旁垃圾桶严禁倒残余剩饭剩菜,违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约是公司提倡的美德,每一位员工务必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杜绝浪费。

5、各部门下班后必须将区域/部门内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关闭;关闭电脑的时候必须同时关闭主机和显示屏的电源。

6、每周末对所辖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整理及盘点,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顿,将不允许放置或不经常使用的物品、设备等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评比与奖惩

1.人事行政部每周不定期对办公环境进行抽查。

第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签署后施行。

最新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四

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中国电信党组〔20xx〕43号)、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水平,公司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排查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中纪委呈送的《中国移动集团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泰州分公司实际,开展检查整改。

(一)落实重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要求,针对物资采购、增值业务、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干部管理五个领域xx大类需要剖析和改进的重点事项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落实廉洁从业的“若干不得”。

(二)整改措施:

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参照集团公司的整改措施列表和整改时限(见附件5),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明确落实整改要求、责任人,有效杜绝生产经营工作中腐败问题的发生。认真埴写《泰州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列表》(附件6)。市公司计划7月下旬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强化集中采购、采购管理、科技手段、内部制约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及相关专业公司配合):按照改进商业模式、决策机制、监督手段,强化增值业务的引入与合作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业务支撑中心、公众客户部、客户服务部、云计算团队等单位配合):按照把好信息安全关,防止不良信息渗入,防止客户信息等企业重要机密外泄和合作伙伴转卖,加强短信服务监管,更好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安全风险预案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资源调配建设中心牵头负责,网络运行维护部配合):按照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服务商的闭环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党群工作部、纪发监察室配合):按照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三)廉洁从业“若干不得”

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行为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重点强调落实:

1、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工程、采购,与此相关的重大事项应由相关委员会集体决策;领导人员人事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会集体决策。

2、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3、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不得在关联企业和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4、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家人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

6、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评标前后接触有关当事人或充当中间关系人,不得在招投标中违规指定、明招暗定设备或服务提供商。

7、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领取超额津贴补贴。

8、领导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9、领导人员不得在任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不当利益。

10、领导人员不得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自行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自行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廉洁风险排查防控

(一)组织机构。

市公司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各县(市)分公司、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室、党群工作部、政企客户部、公众客户部、资源调配建设中心和物资采购室为主的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相关工作。

组 长:赵进声

副组长:王晓亮、陈晴、姜辉、钱进

成 员:唐继东、张建齐、李新太、周新华,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报告和控制机制;要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鼓励、督促个人查找和主动纠正不合规行为的同时,认真梳理关键岗位,明确关键岗位分类目录,分析、查找关键岗位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肃执纪与着眼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既严肃惩戒不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着力于廉洁从业教育和规范遵章守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领导人员及员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严管”体现对干部员工的“真爱”。

(三)总体要求。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从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自查自纠、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彻底排查可能转化为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领导人员及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逐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四)主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实施重点

1、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xx〕26号)、《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国资党委纪检〔20xx〕197号,集团公司以中国电信党组〔20xx〕86号转发该文件)、《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洁从业要求。

2、排查范围。本次排查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制员工)。

3、实施重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找在物资采购、增值业务合作、信息安全、工程建设、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切实针对存在的相关风险实施整改。

个人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针对本人所在岗位和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1)个人从事同类经营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2)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在关联企业或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3)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情况。

(4)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情况。

(5)通过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设备采购、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社会渠道选择等谋取私利情况。

(6)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为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情况。

(7)其他违反法纪法规和廉洁从业要求情况。

(五)工作步骤

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组织学习及个人申报(5月30日-6月7日)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的政策依据,重点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理清政策界限,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通过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存在的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进行排查,组织领导人员、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个人是否存在排查重点中所列行为(个人填写附件1进行个人情况申报)。为保证个人申报效果,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自查申报工作落到实处,申报结果真实有效。

个人申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分公司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个人申报的收集、审核等工作,并掌握全区情况。各县(市)分公司要将汇总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市公司纪委监察室。各单位上报时间为6月7日前(应填写本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和附件6,一并上报)。

第二、自纠整改(6月7日-7月15日)

凡有禁止行为并可立即纠正的,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员工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员工申报的本人、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渠道代理、工程项目实施或承发包等行为,各单位、部门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对相关政策要统筹把关,统一提出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市公司的沟通。员工整改纠正情况须及时上报所在单位(个人填写附件2)。

第三、风险排查(7月16日-8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规范的原则,根据申报整改情况、信访案件查办情况,深入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领导人员及员工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隐患,依据法律法规、廉洁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领导人员及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第四、检查总结(8月21日-9月10日)

各单位要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督促、调研、检查、指导,对重点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和整改方案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公司。市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单位适时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申报走过场、排查整改不深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

(六)基本政策

对各单位排查中发现的员工个人违规违纪行为,遵循“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凡个人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在自查阶段没有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深刻领会政策。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着眼防范”以及“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做到一般问题早发现,如有问题早纠正,没有问题早防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政策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

3、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围绕总体要求和排查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学习、申报、整改、防控、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工作,并与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相结合。对于政策界限模糊的情形,要会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议,经市公司审核批准并报省公司备案后再予以实施。

最新规范文件审阅签字的通知如何写五

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金发”“金委”;以县委办公室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金办发”“金室字”。

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文件精神,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精神相衔接。

2.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3.要求公文做到篇章布局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要精确简练,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行文等要准确规范。

4.文稿的文种、格式使用恰当,符合有关规定。

5.起草公文要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联合行文的,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

拟稿单位提报的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稿,首先报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初审后,填写文件签批单,由拟稿单位履行前期公文签批手续,需部门会签及法制部门审核的先履行会签及法制部门审核程序。

前期公文签批手续后,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单独行文的,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审核并履行签发程序;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行文的,先经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审核签字,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后,再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审核并履行签发程序。

拟发文稿不宜或不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报县委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退回拟稿单位另行处理。

审核后的文稿送县委办公室分管领导阅后逐级送审。

1.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公文,应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发出的公文,须经县委书记、县长签发。

3.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出的公文,须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经领导正式签发的公文,登记编号后,须送县委指定印刷地点印制,印制完成后送县委办公室秘书科五份存档,其余由拟稿单位自行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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