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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辞工申请书样本 厂里辞职申请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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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辞工申请书样本 厂里辞职申请书(6篇)
2023-01-15 18:13:2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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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厂区辞工申请书样本(推荐)一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

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

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

4.1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推荐厂区辞工申请书样本(推荐)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 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 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 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 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 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 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 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 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 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 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 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 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 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 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 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 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 考核

第三十六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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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被委托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搞好厂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进驻企业大楼的供水、供电和电梯服务,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 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 元/度(大写: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 市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度,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底价为准。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或费用有疑问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 %,每月 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行为者将处以 元(大写: )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的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用: 元/平方米/月(大写: )。

2、物业管理费用: 元/平方米/月(大写: )(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第 种措施(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 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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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 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 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

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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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在周口市城管局、周口市东新区政府、周口市搬口办事处的协调下,经业主周口银龙水务公司的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渝泉水业有限公司将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分包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

工程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

分包范围: 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仅限围墙)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日期:(按政府要求)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除黏贴花岗岩外,其余工作必须在20xx年4月20号之前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程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6、标准规范

本合同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

7、图纸

7.1工程总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围墙图纸套。

8、项目经理

8.1工程总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 。

8.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

9、工程总承包人义务

9.1向分包人提供已有的相应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围墙图纸等相关工程总承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

9.2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点控制的位置;

9.3审核分包人制定的围墙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及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并在分包人实施过程中予以监督;

9.4在分包人围墙施工过程中,就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有异议时,工程承包人有权向监理、甲方乃至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只要工程总承包人尽到以上义务时,就视做完成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义务;

9.5在分包单位围墙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正确的前提下,必须做好资料的合并与归档工作;

9.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

10、分包人义务

10.1分包人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分包人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10.3分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的各种罚款;

10.4分包人应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5分包人应按时完成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办理交工验收,并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

10.6分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分包人按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10.7分包人须自行安排、解决分包人为生产所需的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8鉴于分包人对施工现场情况的充分了解,分包人不得任何理由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增加费用等要求;

10.9鉴于围墙的铁艺、大理石与厂区的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一致,因此,本工程中的铁艺、大理石,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样品及价格,并经过业主周口市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引起的价格增减在分包工程款中做相应的增减。不包括灯线,灯线另作计算;

10.10对于分包人采购的其他材料必须满足建筑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并经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

10.11分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总承包人无关,由此造成对工程总承包人影响和损失的,均由分包人全额承担。

11、施工验收

11.1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按规范要求在隐蔽工程前及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隐蔽工程报告或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2天内告知监理及业主,要求业主、监理对分包人施工成果在7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作分包人已经完成。但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总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1.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仍由分包人承担。

12、工程的计价方式及支付方式

12.1经各级政府协商,业主同意,本分包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543元/米(按附件的围墙图纸及现场平面图);

12.2由于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时间短,因此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工作完成(包括资料的移交)。根据工程量、形象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款(每次借款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后7天内,分包方根据本合同及建筑工程的正式发票向工程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的全部合格资料后7天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无息)。

12.3保修期内由于分包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而引起工程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肆 份,工程承包人执 壹 份,劳务分包人执 壹 份,业主执 贰 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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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抓撤市设区机遇,围绕“两步走”战略目标,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各项措施,基本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奋起泰州、崛起苏中”的征程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亿元,可比增长12%。其中一产增加值33.2亿元,可比增长4.5%;二产增加值233亿元,可比增长11.8%;三产增加值188.8亿元,可比增长13%,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7.3︰51.2︰41.5;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79亿元,增长13.8%;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增长21%;自营进出口总额8.25亿美元,增长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5亿元,增长12.6%。农业稳步发展。跻身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行列,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荣获全省首批吨粮县(区)称号。新增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2万亩、设施农业和渔业面积2.6万亩、农村“三大合作”组织236家,认定规模经营种养大户及家庭农场634个。完成泰州市城北现代农业走廊(姜堰段)规划,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通过省级评审,省级河横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建成开放。创成省级水稻种植机械化示范区。50万亩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通过农业部验收,溱潼镇成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工业稳中向好。全部工业开票销售突破400亿元,增长17.1%,其中开发区开票销售160亿元,增长30%。实现列统工业产值950亿元、利税97亿元、利润61亿元,分别增长20%、17.6%、17.5%。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智能电网和先进装备制造两大产业规模分别达90亿元和112亿元,新增产销过亿元企业20家。服务业持续攀升。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北大街文化街区对外开放,溱湖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基本完成。溱湖风景区创成泰州市首个服务业江苏名牌,评为江苏旅游十大新地标;溱湖湿地创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入选中国最美森林旅游景区。成功举办中国湿地生态旅游节和溱潼会船节。全年接待游客49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11.6亿元,分别增长8.7%和13.7%。新增运输企业74家。贷款余额新增43亿元,增长13.8%,金融生态优秀区建设成效突出。建筑业贡献份额增加。开拓超亿元市场31个。完成施工产值351亿元、在姜入库税收4.2亿元,分别增长12.1%和26.5%。

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一区两园作用显现。区委的战略部署得到落实,主阵地、主力军的作用得到发挥。一区两园工业开票销售占全区的6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区的50%。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全区协议利用外资3.6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其中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1.05亿美元。获批发行企业债券18亿元,上争点供用地374亩。26个泰州市转型升级“双百”工程项目达到序时进度。完成工业投资173亿元,增长22%。预计全区新签约、开工、竣工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分别达到19个、15个、13个。企业技改力度不断加大,实施3000万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45个,累计完成技改投入36.57亿元,竣工23个。工业设备投入增幅在泰州各市区名列第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的37.5%。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42项,新认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家,三部委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新增院士工作站2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7家,白米、梁徐两镇获批省创新型试点镇。荣获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各1项。申请专利3600件,获授权16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件。创成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家、省著名商标5个、省名牌产品2个,2家企业参与4项国际和国家标准修订。省科技镇长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综合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得到提升。制定城乡建设三年行动纲要,实施城区主干道沿街建筑、道路节点渠化改造以及滨河景观长廊绿化、亮化、街头游园建设,15条城区道路有4条建成通车,11条按序时在建。城区征收搬迁房屋1800户,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70个行政村村庄环境整治和老庄二村等老旧小区改造。东部干线二期工程顺利竣工,三期工程启动建设。229省道、新通扬运河官庄大桥等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泰姜公交、风景区旅游专线调整到位,开通9条城镇公交和4个镇的镇村公交。新建高标准农田6.3万亩,疏浚整治河道29条,更新改造泵站142座。沈高镇河横村、溱潼镇湖南村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强力推进国家生态区创建,实现国家生态镇、泰州生态村全覆盖,获得省级生态区命名,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考核验收,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5个二级污水处理厂建成使用,城区污水处理厂、振昌公司等重点减排工程成效显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面完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启动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10家企业顺利转型。较好完成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任务。新增成片造林面积1万亩,新建、改造绿色通道16条,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区。经济环境得到优化。组织经济环境监测和绩效评估,清理归并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定落实减负措施,推动中介机构服务市场化。全年实施多种技能培训2.7万人,净增个体工商户2890户、私营企业1200户,工商注册资本净增97亿元,带动就业3.2万人。

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50元,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13700元,增长12%。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380元,退休人员工资平均上调10%。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镇职工在岗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和350元。医保与泰州市接轨,报销比例提高5-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泰州市直同城同标。在全省首创城镇职工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险种自由互转模式,全年新增参保人员2.7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缴率达95%。全年实施医疗救助7800多人次、1700多万元,发放尊老金1900多万元。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64%。3.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主体封顶。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继续深入,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验收;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攀升,中、高考成绩保持省市领先位次;教育品牌效应不断放大,省姜中继续获得北大、清华校长实名制推荐资格,姜堰第二中学更名为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姜堰中专综合实训大楼主体竣工。打造城区“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数字图书馆投入使用,完成《省级姜堰清明习俗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天目山遗址本体保护工程通过省级立项。城区初步建成广电“三网融合”新一代基础网络。体育公园建成开放,成功举办世界女子围棋擂台赛等大型赛事。医德医风建设扎实推进,新农合参合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率、任务完成率均达100%,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食品药品“网格化”、透明厨房、电子远程等监管模式。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任务,兑现“两项一次性”计生奖励政策,顺利通过省“”人口发展中期评估。数字档案馆建设有序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加强。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创建、“六五”普法工作,强化舆论引领,加快技防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区、镇、村三级社会治理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源头预防、矛盾化解、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格局初步形成,专业调解“姜堰模式”在泰州推广。城区所有社区、农村70%的社区达到省和谐社区标准,跻身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行列。城区南苑、南街、古田社区创成江苏省文明社区。改善民生十个方面实事总体完成。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和勤政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办结区人大代表建议128件、政协委员提案261件、泰州市交办建议提案16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三公”经费比上年削减13.3%。深化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提高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及时办结率。效能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加大,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管理、公务接待更加规范。夏秋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此外,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文联、社科联、侨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展现了新亮点,人防、外事、中国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取得了新业绩。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鼎力相助,得益于全区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力支持政府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委员,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向关心支持姜堰建设发展的各界人士、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的速度与跨越发展的要求还不匹配,个别指标未实现年初目标;重特大项目不多,产业集聚化程度不高;资源要素瓶颈制约加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生态环境还很脆弱,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民生改善与群众期望还有距离,特别是引长江水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机关作风和效能仍需进一步改进,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切实改进。

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姜堰加快崛起振兴的关键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步走”发展战略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揽,以加快转型升级为重点,强势推进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升生态文明,改善百姓民生,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11%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协议利用外资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6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达省指标。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调优调强,打造转型升级新板块

现代农业增效益、创品牌。全面推进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突破制度障碍,释放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基础,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因地制宜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2万亩,新认定种养大户及家庭农场600个。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为抓手,倾力打造北部现代农业走廊,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启动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以产销双方利益联结为核心,创新订单履约机制,扩大订单农业覆盖面,加快组建区镇两级粮油、蔬菜、水产、畜禽等产销行业协会。以信用担保为突破口,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及评价系统,为农担保公司达10家以上,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农业保单、大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筹建现代农业发展投融资平台。以综合保障为目标,实施职业农民培训、“田保姆”、智慧农业三项工程,建成镇为农服务综合体5-6家,启动河横稻麦展示基地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积极招引农产品加工配送项目,推进高效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构建高效便捷的为农服务体系。

工业经济攀新高、育龙头。更加突出工业经济的主体地位,聚焦政策、聚力发展,强势推进质态提升。加大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对十强、重点和行业龙头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强化序时管理,完善进退机制,在体制机制创新、内部管理优化、项目资金上争、要素难题破解等方面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引导企业由要素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重视内涵发展,以市场化的机制聚合资源,大力实施兼并重组、高位嫁接,加快设备更新、工艺革新和产品创新,实现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现有企业新上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享受新招引项目同等优惠。力争年内新增产销过10亿元企业3家、过亿元企业15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申报省级出口基地1个,培育自营进出口过亿美元外贸规模企业2家,实现自营进出口额8.8亿美元。全部工业开票销售增长15%以上。全年新上3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20个、亿元以上项目5个,竣工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30个。

服务业提质态、扩总量。强化企业培育,引导70家定报企业实施技术、业态、品牌三大创新工程,推广网络经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新型商业模式。扩大“营改增”改革,推动服务业“个转企”工作。加快产业集聚,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改造传统服务业,推进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构筑一批各具特色的发展载体。修编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大溱湖”旅游景区发展战略,推进城区旅游和华侨城三期项目的规划与建设,继续开展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和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物流业,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制造业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展电子商务营销。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鼓励投资医疗护理、社区服务、康复保健等领域,依托溱湖湿地资源兴办异地养老、休闲养生等项目。服务业增加值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占整个服务业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建筑业调结构、拓空间。引导企业抱团发展,培育集投资、开发、设计、咨询、施工于一体的企业集团,推进建筑工业化、经营服务化、发展跨界化,增强整体竞争力,挖掘更多商机;提升专业领域施工能力和企业科技创新实力,争创一批省级以上创新创优奖项。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86亿元,增加值90亿元。

二、突出项目集聚,打造开放创新新高地

推动园区提档升级。牢固树立项目兴区意识,举全区之力抓好一区两园建设,推动资源向园区集中,项目向园区集聚,政策向园区倾斜。经济开发区突出特色产业集聚、园区功能提升、“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南北园区共建,建成三水公园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现代科技产业园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和发展,加快智谷软件园建设。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突出石油钻采设备制造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拉开框架。研究加快一区两园发展政策意见,完善利益分配制度,引导项目“飞地”落户,推动园区集约、集聚、集群发展。三大重点园区力争实现工业开票销售300亿元。重点培育汽车零部件、热处理装备、金属材料等镇级特色园区。

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凝聚政府各方力量,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突出特色产业招商和产业链整体招商,致力发展智能电网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在领先技术或产品上争取突破,力争短期内在产业集聚度、行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上取得较大进展。严把项目招引质量,瞄准世界500强、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着力招引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努力提高新兴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提高招商组织水平。继续举办“金秋贸洽会”等大型节会招商活动,适时组织境外招商。继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发挥经济工作部门的职能优势,承担特色产业招商任务。优化项目服务,完善“四联”审批、集中会办、重大项目过堂、现场督查等推进机制,全年力争新办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5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10亿元以上项目5个。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强科技政策扶持,发挥省科技镇长团优势,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科技信息推广应用,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推进“两化融合”,深化产品开发和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新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0家、院士工作站1家。新增三部委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列统工业产值比重达38%。加强创新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强区,加快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3个,申报省质量奖企业1家、省名牌产品2个。大力实施“三水英才”计划,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组织高层次人才系列招聘活动,争创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继续办好“领跑100”培训和民营经济大讲堂。

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深化省金融生态十佳县(区)创建。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支持金融机构入驻、增设网点,活化银企对接,量化实绩考核,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抵押质押范围,开发特色贷款产品,优化融资组织结构和模式,开辟投融资新渠道。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重大项目争取点供用地,一般项目集中供地,小微项目入驻标准厂房。鼓励企业“零用地”技改,推行多层厂房建设。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00亩,占补平衡900亩。建立健全集约用地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项目“回头看”活动,清理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建立跨地区劳务合作机制,常态化组织用工招聘活动,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进一步健全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本地化的政策措施。

三、突出城乡统筹,打造精致美丽新城区

提升城市品质。策应泰州主城区建设规划,加快融合发展,建设东部新城。推动工业区向南拓展,新城区向西融合,生态旅游业向北发展。注重生态绿地、人文景观、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滨河水系的有机统一;彰显城市个性,追求建筑色彩、风格的有机协调,逐步形成独特的城区形态、优美的城区形象、高雅的城区品位。有序进行旧城改造,对部分居住条件较差的区域实施整体搬迁;加快推进原扬动西厂区、时代超市、农工商超市、万竹园宗教文化艺术区等重要区域和节点的改造与建设;启动实施光明东村、西野行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成人民公园改造建设;实施主干道立面出新、道路节点渠化改造和交叉口环境提升工程,改善城区十里滨河景观,打造居民出行500米游憩圈。

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引长江水“清改浑”工程;以区为统筹,加大投入,确保年内所有行政村饮上长江水。继续建设城区污水管网。天然气干管通达80%的镇(区)及工业集中区。突出海姜连接带规划控制,加快陈庄路与主城区的连接,打通快速通道。推进229省道改扩建和353省道西段道路建设,建成东部干线三期和新通扬运河官庄大桥,启动328国道、姜高线东延工程。

加强城市管理。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十大整治”,完成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推进市容管理网格化、精细化,建立“重心下移、无缝链接”长效管理机制。环卫服务向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拓展,实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保洁一体化。建设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城东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停车场。扩大城乡垃圾收运覆盖面,推行社区市容卫生管理物业化,提高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合理规划摊点疏导区、定点区、市场专卖区。开发违法建设防控管理信息系统。

促进城乡融合。以城镇化为导向,以人为核心,提升统筹发展水平,探索项目“飞地”布局、拆迁“飞地”安置、人口“飞地”集中等多种途径,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让农民和居民平等共享改革成果。突出发展溱潼旅游小城市、白米工贸小城市,统筹推进蒋垛、张甸、娄庄、俞垛重点镇以及其他集镇建设,大力发展便民商业、特色街区和专业市场;有序推进商品房开发,保持乡村田园风光、优良生态和传统人文;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更好地发挥小城镇在吸纳人口、发展产业、集聚资源、活跃市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使小城镇成为农民变市民、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四、突出环境保护,打造生态宜居新品牌

扩大创建成果。年内创成国家生态区。完成60个行政村、991个自然村的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实现村庄环境整治、管护全覆盖。完善生态源头保护,试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采取生态修复、土壤改良等措施保障生态安全。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创新考评督查体系,多途径吸引社会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建设一批森林生态示范村,新增造林6000亩。

抓好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后督察,深入实施化工专项整治。保障各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常态化运转。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改善新通扬运河等重点流域水质,加强规模化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和非规模化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工业废气、建筑扬尘等重点污染源防治,实施清洁能源和节能改造,综合利用秸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pm2.5监测实时预报预警。

严格责任考核。树立生态政绩观,加强节约型城乡建设,壮大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倡导绿色消费、健康生活、低碳出行。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纳入镇(区)及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

五、突出共建共享,打造和谐幸福新家园

完善公共服务。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关注绿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主动、生动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积极策应泰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化名城”建设,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启动公共文化服务“3311”工程;文体中心、博物馆新馆建成开放;实施天目山遗址一期保护工程核心区保护,组织开展20xx年溱潼会船节、第十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范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继续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镇级医院3年内改造到位;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居民健康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监管体系,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弘扬体育品牌特色,积极承办相关大型赛事。加快数字电视城乡一体化建设,建成数字档案馆。适时启动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健全保障体系。探索住房保障新机制,推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启用新人力资源市场,全年新增就业9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全年实施创业培训3000人,农民专业技能培训1.02万人,持证农民培训4000人,新增创业9000人,带动就业3万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扩面征缴工作,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85%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率在95%以上。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新老制度衔接工作,加大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力度。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接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四个不出村”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30元。继续探索各种有效途径,加大扶贫助民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人口逐年下降。

强化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稳妥推进撤镇设街、撤村建居工作,完善区、镇、村三级社会治理服务平台,力争所有的镇、95%的村实现规范化服务。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和谐社区达标建设,放大创建亮点,打造服务特色。深化“技防城”建设,继续创建省社会治安安全区。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大接访和大调解机制,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继续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个方面实事。统筹投入资金16亿元,加强民生保障,办好利民实事。1.城乡建设:实现引长江水工程以行政村为单位全覆盖,建设药厂路东延、上海路南延等城区道路,实施光明东村、西野行等老旧小区整治,新建气象局南侧、振兴北路2处游园,新建停车场3处。2.住房保障:新建保障性住房2.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经济适用住房200套。3.公共交通:完成姜堰至顾高、梅垛、大伦、蒋垛4条线路公交化改造。4.道路桥梁:建成东部干线大伦至蒋垛段,实施229省道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328国道东延、姜高线东延工程,完成陈庄路下穿盐靖高速主体工程,启动建设353省道俞垛至华港段,新改建二、三、四级农村公路30公里、农村桥梁30座,改造镇村河道危桥70座。5.环卫设施:新建城东垃圾中转站,城区改扩建公厕10座,新建改造垃圾房、地埋式垃圾箱65座,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6.农田水利:疏浚整治老通扬运河磨桥河至东姜黄河段,更新改造泵站100座。7.农贸市场:规划建设2个农贸市场。8.文化教育:完成10所学校3.6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新建5所学校的综合楼等配套用房,建成开发区学校,完成梁徐、沈高、张甸等镇幼儿园建设工程,配套建设20xx平方米以上的婴幼儿早教中心,完成1.6万平方米文体中心建设。9.医疗卫生:实施洪林、王石、马庄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建设,启动大伦、港口卫生院搬迁工程,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实施开发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10.养老服务:社会化养老新增目标床位500张以上,城区新增2处老年活动中心。

六、突出素质提升,打造为民政府新形象

建设效能政府。大力整治“四风”,弘扬“求真务实创新,团结拼搏奋进”的姜堰精神,激发攻坚克难、争先进位的昂扬斗志。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项目化管理,统筹谋划绩效考核向基层延伸。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提高谋全局、解难题、促发展的本领。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减少应酬,挤出更多的时间下基层到一线,集中更多的精力盯项目抓建设。凡是确定的事情,做到争分夺秒、立说立行,迅速执行到位;凡是确定的任务,做到自我加压、勇于担当,坚决实施到位。

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改进方法,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继续加强政府网站、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行风热线等交流平台建设,健全电子政务建设体制,整合网络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拓宽对话途径和互动渠道,有效疏导和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建设服务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快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把事项降到最少、流程减到最简、效率提到最高,打造苏中最佳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注重普惠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围绕教育、医疗、保障等热点问题,切实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努力实现均衡普惠、共建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建设阳光政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实现融资和债务统一扎口管理。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绩效审计,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逐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等制度,实行全程电子招标,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等支出,杜绝铺张浪费,防范奢侈之风,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政府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好日子。

各位代表,形势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让我们在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锐意改革,奋发图强,为全面推进“奋起泰州、崛起苏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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