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商品异物赔偿和解协议书 商品出现异物怎么赔偿(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17:39:12 页码:8
商品异物赔偿和解协议书 商品出现异物怎么赔偿(4篇)
2023-01-15 17:39:1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商品异物赔偿和解协议书一

代销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代销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第五条代销期限终止后,未售出的代销商品的处理:

第六条代销商品报酬的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

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未选择的划掉)

1.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__________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2.已售商品达百分之__________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次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人

代销人名称(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监制部门: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

最新商品异物赔偿和解协议书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最新商品异物赔偿和解协议书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销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法律规定,达成以下产品代销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产地: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重量:

一、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

二、二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四、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五、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六、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七、附则:______

八、本协议一式__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月。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____年__月__日

最新商品异物赔偿和解协议书四

购货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1、供应商性质:□制造商 □经销商 □代销商 □批发商 □贸易商

2、提供证件

3、经销商品类别:

二、基本条款

(一)商品报价

1、合同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等详见报价报价是否含税:□是 □否乙方报价单折扣率:。合作期间以《供应商报价单》为准,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明确的文字说明: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原提供价格、需更改价格、更改原因及公司印章,在甲方同意后7天内做商品价格调整并生效。

2、产品技术执行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协商标准 □封存样品,由双方保存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产品包装费由乙方担付。

(二)订货及交货

1、订货方式:乙方交货应以甲方订单为依据。

2、乙方订单接收方式:□人工接收 □电脑传真 □e—mall传递订单是否有最小订货量:□有 □无 □最小订货量为: 。是否可以退换货:□可 □否是否提供售后维修/安装服务:□是 □否交货天数:自甲方订单到达乙方后 天,可订货日: ,可送货日 。

3、交货方式:(1)乙方送货(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店。运费由乙方承担,承担方式: 。乙方所运货物,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国际条码,若无国际条码,乙方应预贴甲方所提供的条码标签,条码制作费应由乙方自行负担。条码制作费支付方式:现金购买 元/张。

4、验收方式:□开拆包装 □抽样检查 □分期检查 □试用 □品尝

5、税票是否随货同行:□是 □否 税率:_______%

(三)结算

1、结算条款:

(1)结算期限:货到验收之日 ,备注 。

(2)返点每月按结算额的计算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期限结款,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1‰的违约金。

2、补充条款: 。

(四)乙方向甲方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作业违章扣罚保证金。进店费 元;海报促销费每期 元;堆头费 元、端架费 元、新品进场费 元、新店开办费 元、进店人员综合管理费 元/人;元旦 元、春节______元、五一 元、国庆 元、中秋 元、店庆 元、其他 元。

(五)乙方提供派驻的促销人员如有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其处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禁止贿赂条款: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收买甲方员工,诸如给予或许诺给予“回扣”、“招待”、“娱乐”、“安排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给予或许诺给予甲方员工或其家属任何形式物质上利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均在禁止之列。乙方若违反上述禁止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责任,则由甲方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员工所提出的任何不当利益要求,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协助甲方进行查处,以共同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无论全国性或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发的证书。如若由乙方违背上述法律法规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乙方应承担质量监督、卫生防疫,技术检查等机构对其商品的检测费用。

4、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拥有或经授权拥有的生产、销售权利,担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担保所提供的商品不属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同意对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支付10倍订单金额的赔偿以补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规定,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因乙方商品质量责任引起的顾客投诉、索赔、暴光或行政机关处罚等,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直接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按如下条款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作为商业信誉和公司形象损害的补偿。

(1)乙方所提供商品因质量问题不合格被顾客投诉的,每投诉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被投诉商品金额10倍的损害赔偿。

(2)乙方所提供同一商品因质量问题一月内被投诉两次的,乙方按该批货款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有权终止该单品。

(3)乙方所有专供商品因质量问题一月内被投诉两次或两个月累计被投诉五次的,乙方按有质量问题商品的该货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退货货款及退货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货款扣除以后不足部分,乙方应以现金形式补足给甲方。

7、乙方对其所提供的商品保证其供货价格不得高于第三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8、乙方应遵守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乙方不能或不能按时交货影响甲方销售的,每晚一天向甲方支付货款1%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可在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时予以扣除。

9、甲方许可,乙方可向甲方商场派遣驻场促销员,驻场促销员系乙方员工,乙方保证与其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负责促销员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办理及其他管理费用的交纳。因乙方违反《劳动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甲方受到牵连而造成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予以扣除。为维护甲方的商场统一、良好的公众形象,乙方同意甲方依照其制定的《促销员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促销员在甲方商场的日常行为进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派遣促销员有违反商场内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有其他任何有损于甲方商场形象之言行,甲方可做出必要的处罚并及时通知乙方。

10、因质量问题或在试销期内商品滞销,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

11、商品促销期未到,乙方擅自终止促销,则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乙方每次结款应附有所销售商品应结算金额的成本税票,否则甲方拒绝结款。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上述条款有未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基于本合同订立的其他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约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年月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