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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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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优秀11篇)
2023-11-19 12:40:28    小编:ZTFB

社交媒体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们需要明智地使用它。可以借鉴他人的总结经验,但要保持个人风格。我们可以从以下范文中找到一些总结的思路和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总结工作。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一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二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昨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已经把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若新规落地有望扩大到其他险种。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较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纳个税的月平均工资,但对于工资收入较高和较低的职工,则是分别按照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作为本人的缴费基数。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计算,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往往是与当地平均工资相挂钩。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

比如职工陈先生的工资为2000元,而当地平均工资为6000元,小陈的工资低于3600元(6000*60%),那么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要按照3600元计算,而非其工资的2000元。

由于不少省份的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资水平比非私营单位要低的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并没有纳入基数的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缴费基数存在虚高的情况。

低收入者感叹工资“被下降”

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比如今年7月起,广州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从2408元调高到2906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从18561元上调到20292元,下限为从3712元调高到4058元。

本人平均工资比缴费基数下限低的低收入者,可能会出现缴费基数上涨速度快于自身平均工资上涨速度的情况。早几年就有参保职工反映,缴费基数上涨的幅度比其收入上涨幅度要大,负担较重。

广东省养老保险已先行先试。

广东省已经先行先试。从2014年起,广东省率先将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纳入到职工养老缴费基数下限的统计口径之中。《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

至于其他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计算会不会也纳入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广东社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仍需要与统计部门协调。

按照现行政策,广东省除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全省的平均工资计算外,其他险种均按照当地市的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计算。

以广州市为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

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广州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广州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低收入者缴费负担或可下降10%。

记者粗略计算发现,把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范围将能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的10%左右。比如说,职工陈先生月平均工资为2900元,2015年广东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若按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小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3315元;但若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计算,小陈的缴费基数为2906元,比3315元降低12.3%。

报道也引用社保专家的分析称,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三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专家认为,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实际情况,但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4年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2014年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其中,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

解析: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低收入者称收入“被下降”

这意味着,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来说,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也就是说,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则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缴费基数上调后,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

目前,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中位数可否代替平均工资?

在争议声中,平均工资这一用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值,其自身的合理性也受到一定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自己“被平均”了。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以及一些地方统计局在发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都指出了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那么,在平均工资之外,有没有更合理的数据,能够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收入差距比较大的时候,平均工资可能没有中位数更能代表均值。

记者注意到,早在2009年,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指出,工资统计中的问题就是现在平均工资的数据不能够充分反映出差异。“我觉得除了平均数,如果我们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

但冯乃林同时强调,如果要计算中位数或众数,需要每一个单位的每一个人的工资来计算。而按照程序,工资统计数据在每个企业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将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报上来的,所以目前的条件不允许我们计算这两个指标,所以只能用平均数。

“工资中位数在数学上实现比较容易,但根据目前的统计水平,实际执行可能比较困难。”褚福灵认为,根本上看,逐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通过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从而保障居民的社保缴费能力。

影响个人和企业钱袋子。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对于职工尤其是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人来说,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是,未来的社保待遇则会水涨船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此前对(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北京、贵州、安徽、上海、重庆、四川、新疆、山西、江西、陕西、天津、湖北、河南、山东、广西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本地的社保降费方案。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四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相关新闻。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五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相关新闻。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六

居民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消息:6月11日北京人社局发布了北京社保基数调整最新方案,去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77560元,月均工资6463元,相应的今年要将北京社保基数调整一下。

其中个人委托存档就业人员缴存社保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以北京市去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由于北京人社局还没有正式发布居民社保缴费基数金额,但是根据有关人士计算,在2015年社保基数调整中,其缴费工资基数即为6463元,而去年这一标准为5793元。参加社保中的职工是根据去年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是根据去年的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去年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那么按照这个理论计算得出,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30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19389元,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7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4524元,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6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3878元,如果是按照去年月均工资40%的社保缴费基数算的话为2585元。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七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 17817元和 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

事实上,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山西省人社厅今年下发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山西省 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在北京一家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女士说,很多私营企业为了避税,就用现金发工资,也不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导致这些员工没有统计在内,使得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提高,私营企业就更不愿意上社保,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一方面是一些人交不起社保,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参保的低收入者,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连年上涨,实际收入也面临缩水的状况。

根据现行规定,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缴费不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

假设某地职工平均工资为 5000元,小王的工资为2000元,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而小王要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3000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增加,而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上述问题有望得到改变。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通过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八

据上海发布,20xx年度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

下图为近5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从图中可以看出,今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比去年提高1695元,下限比去年提高339元。

社保缴费年度并不是指每年1月到年底,各城市有各自的规定,本文中调整缴费基数的城市是上海。上海市社保缴费年度是每年的4月至下一年的3月,20xx社保年度即20xx年 4月 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一个社保年度中,社保缴费基数保持不变。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新年度社保缴费要开始了。

社保缴费基数,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过去上一年度1月至12月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

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需要缴纳的社保费多了,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缩水了。

通常情况下,收入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越高,反之亦然。不过,高或低都是有个限度的。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九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目前,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得比较粗放,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某省人社厅通知,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该省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而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年年上涨”也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个新常态,企业负担过重、影响职工收入的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不仅如此,低收入群体也可能因此面临缩水的状况。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导致实际到手工资更少。

“社会平均工资不是一个中位数,而是一个平均数。由于职工工资差异大,平均工资偏高,脱离了大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对高、中、低收入群体没有合理地区别对待。”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对于职工来说,无论是在大企业还是在小企业工作,参加社保享受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但是此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的主要是国企和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对于民营小企业来说,缴费基数不能按照大企业的缴费基数去配比,否则民营企业和小企业将很难承受。

简单来说,参保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为社保缴费基数乘以社保费率之数值。针对我国社保费率偏高的问题,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认为,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会就可以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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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如何交才划算。

1、养老保险缴纳越多受益越多。

今年我国的养老金是变化多端,上调了6.5%,还是实行了并轨制度,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多缴肯定是没错的,但每月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时间越长,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一般要交满,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9%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而单位给你交的20%会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为国家做贡献,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2、医保缴费需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这个医保的缴费年限为25年,假如你不交满25年,退休时就只有账户那些个人缴存的2%部分的余额,单位交的10%是要上交给国家的,另外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以上是会失效的。所以,因离职交费间断的时候一定要联系新公司补缴,不然等你到了老年要后悔死了。

3、存积金不如投资。

大家应该都知道,公积金越多越好,当然,不知道的现在也知道了。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如同虚设一般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因为公积金中,本年度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而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上限还须纳税。

所以,小拓建议大家如果暂时没有买房的打算,最好把公积金拿出来,去做一些投资(如拓天速贷)、基金之类的,更划算一点。

4、缴满一年才可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须在离职后的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5、无工作单位难享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与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差不多,一般都是一年,只有缴满一年及满足其他生育保险政策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正常缴费后,男女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在参保后怀孕才有待遇,参保前怀孕的女职工生育费不能报销,参保前妻子怀孕的男职工也没有护理津贴。

参保期间女职工或男职工妻子怀孕,若当中变换了工作单位,只要生育保险缴费没发生中断,就不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一旦缴费中断,生育保险待遇即取消。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十

北京五险一金包括什么,所谓五险一金,主要指的是社保的五种保险项目(简称:五险)和公积金(简称:一金),其中,社保又可以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的来说,北京五险缴纳基数如下: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793元。

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7379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55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47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7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1.4月后发放提租补贴;。

2.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3.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4.过节费;。

5.伙食补助。

二、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1.204月后发放提租补贴;。

2.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3.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案例: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417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企业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的调整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保持一致,待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与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同时产生医疗和生育保险费补缴台账和补注个人账户;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基数按省社保中心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的最低档执行;大病统筹保险缴费基数仍按2808元/月执行;未在本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结构不一致的单位,待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按规定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282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846元/月;大病统筹保险缴费基数仍按2808元/月执行。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各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但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不得低于和超过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39元的'85%和300%,即3008元和1061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各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一致,即最低缴费基数为328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9846元。

失业保险。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保持一致,待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参照单位申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282元/月。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上海将优化调整职工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根据目前的《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社保缴纳基数为3271至16353元,企业缴费比例合计为35%,个人的缴费比例合计为10.5%。据此,按照最低缴纳基数计算,企业需为职工缴纳1144.85元,职工个人应承担343.455元。

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不乏有企业“叫苦”,觉得用工成本压力过大。因此,此前人社部已经表示,将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由于2015版的《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截止日期为今年3月31日,因此社保费率究竟会如何下调,预计在4月前应该会对社会公布。此外,本市还将探索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探索将外来从业人员全面纳入失业和生育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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