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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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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通用8篇)
2023-11-18 07:11:38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已经取得的成就,激发自信心和动力。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见解。无论是学习总结还是工作总结,都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和总结问题,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升。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一套,现将其室内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设计、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1、包工包料;。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如甲方停水、停电、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影响、甲方变更图纸或工程款未及时支付,工期顺延。

人民币元。(小写:)。

1、签订合同后,甲方即支付---%备料款计元,乙方三天内进场开工。

2、施工结束。

甲方再支付----%的进度款,计元。

1、见工程预算表,以及施工图纸。

甲方应负责事项:

1、负责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协调所涉及的拆墙、搬运、安全及施工人员的暂住证或出入证的办证手续及费用等问题。

2、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水电。

3、提供临时堆放废物和杂料的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4、按合同进度及时支付装修款项。

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及其它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现场的防火、安全防护及保卫工作,对现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及人员伤亡等事故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均应付全部责任。

2、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按规定期限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4、在验收后应与甲方签定为一年的工程保修手续,在保修期间内如是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材料选用不当、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乙方全部负责;如是甲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的配件或材料,乙方仅收取工本费。并提供定期回访,终身维修。

5、施工人员均由乙方自行选任。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一切伤亡、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1、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不得将装修费用私自交付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乙方所派驻的施工队伍私自商定增减原施工项目,否则,所造成的质量及损耗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内以原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修改方案,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按书面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4、甲方须在乙方交房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5、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做到人走场清,保持装修房屋整洁,让住户满意。

6、施工完毕后,甲方凭乙方开出的《保修单》作为保修一年的凭据。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二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年。保修期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三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范围。

外墙空口实算元每平米,包括:。

开工日期:日

竣工日期:日

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质量、规格等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以施工图纸、工艺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

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全权负责并应予以修改。

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

七.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道______路臻汇园______栋______楼______单元。

一、房屋形式结构式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阳台。

二、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三、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

四、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按乙方实际施工具作计算,结算方式为按进度付款结算。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星期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六、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施工范围:。

具体居室:一个客厅、一个餐厅、三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厨房、两个卫生间、两个阳台。

1、整屋瓷砖铺设,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瓷砖铺设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板砖铺设和墙砖到顶铺设。

2、整屋波打线铺设:____________以上尺寸,按照整屋瓷砖铺设造价进行结算;____________以下尺寸的波打线,按照10元/米进行结算。

3、整屋门槛石铺设:____________元/条。

4、整屋地脚线铺设:____________元/米;包括但不限于凿墙、镶嵌等工序,要求地脚线与墙面平整。

5、卫生间防水:每层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完成防水工作后必须进行沉池操作,并达标。

6、卧室窗台飘窗铺石: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7、整屋封管和所有需要加铺水泥的房间门头总造价:共计____________元;封管包括厨房所有外露排水管或污水管、两个卫生间所有外露排水管或污水管,封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铺水泥、贴瓷砖;门头加铺水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房间或者厕所门头除门外多余部分的铺水泥加固,需要镶嵌钢筋进行铺水泥。

8、厨房接地橱柜和水池总造价:共计____________元;厨房接地橱柜面积为整个厨房靠墙处接地面积(除小阳台门口和厨房门口位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量尺寸、镶嵌安装等;水池铺设尺寸约____________。

9、厕所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座厕或者蹲厕):____________元/个;此造价含厕所安装完成所需的全部施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厕兜铺设、排污管放置等工序;乙方有义务保证厕所安装完毕后,甲方厕所能正常排水使用。

10、洗手盆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台上式或台下式的洗手盆):____________元/个;此造价含洗手盆安装完成所需的全部施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下水器、水龙头等操作,乙方有义务保证洗手盆安装完毕后,甲方洗手盆能正常排水使用。

以上所有工程造价,均为乙方人工造价。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进度提前通知甲方准备施工相关材料,避免由于施工材料短缺导致工期停滞或延误。

如其中某项工程铺设经甲方收发现不达标,乙方必须重新铺设安装,直至达标为止;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达标,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九、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庭住房,依据室内装饰装修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____县马家湾。

2、工程内容及做法:按设计要求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不含灯具洁具。

1、本合同价为包工包料施工。

2、施工使用的材料为木工板、面板。

3、水电材料为管和铜心玉蝶线。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则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3、甲方对乙方进场的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检查乙方班组级安全教育情况。

4、甲方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6、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临时用电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检查施工人员落实情况。乙方应进行了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0、乙方必须依据相关法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11、乙方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本队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5、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6、乙方自带或租赁的大型防护设施、材料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向甲方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乙方负责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定期定量供应,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参加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0、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21、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

2、甲方应建立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的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1、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教育,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喝酒作业、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活区管理制度、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公司工程部备案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盖章):乙方(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年_月__日。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及人道主义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安全施工,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甲方帮助并保证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2、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及餐饮场所,保证餐饮安全,并尽量满足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要求。

3、乙方进驻工地后,需服从甲方现场的安排、调度,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会,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管理人员进如施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有甲方提供,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如发现乙方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4、乙方在施工现场,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并组织施工人员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有乙方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夜不归宿及娱乐等原因发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宿舍不得随意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7、甲方不容许乙方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甲方有权劝其注意身体,严重者并劝其离开工作岗位。反之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不准赤身上岗,必须穿戴整齐,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间尽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尽量保持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宿舍干净整洁,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装修工用工协议书通用篇八

地址:xx。

负责人:xx。

承包人: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装修面积:

1、工期概况。

开工日期:_____

竣工日期: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按发包人现场工程进度计划)。

2、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7日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7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发包人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停工):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7日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对于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1本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

6.2本工程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验收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7、本合同价款为:小写rmb,大写:人民币圆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职务:职权: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造价进行控制。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9、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10、发包人权利义务。

10.1发包人权利。

10.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0.1.3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0.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发包人义务。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协调承包方同第三方的关系。

(4)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承包人权利。

11.1.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1.2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发包人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发包人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承包人义务。

11.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1.2.2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3安全施工。

11.2.3.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此项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3.2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1.2.3.3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发包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发包人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2.3.4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3.5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1.2.4对已进场的材料设备负照管责任。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后移交。

11.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6自备管道、线缆,自行配备、安装配电箱、水表电表等,向水电源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7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8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按比例承担。

14、检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的不再调整。

15.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计小写:rmb大写:人民币圆整。

15.3、进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写进度款支付方式,剩余10%款项发包人扣除作为该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承包人负责清点,履行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始终有权对合同内的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

16.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资质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清点验收。

1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4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确认书。

1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

20、隐蔽工程的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2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1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1.6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3套,此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

22、竣工结算。

2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3、质量保修。

2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3.2工程结算款的10%作为工程保修金。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工程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23.3工程保修期内,如工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24小时内进场维修,不能及时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23.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年。

24、违约。

2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的,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承包人在出现其它违约情况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4.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6.5一方依据26.2、26.3、2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

2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6.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终止。

2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承包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交发包人使用。

附件:

(1)合同装修预算。

(2)施工项目方案。

(3)相关费用表。

发包人:xxx承包人:xxx。

授权代表盖字:xxx授权代表盖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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