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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 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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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 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版(7篇)
2023-01-15 02:01:29    小编:ZTFB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一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和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二

20xx年,在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较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全年主要完成了乘航农鹿路双鹿段改造工程、鹿勤路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参与了乐余镇道路大中修工程的监理工作,并负责大新镇安置小区道路工程、新乐路工程、大新镇开发区中心道路工程的监理工作。一年的工作,虽然繁忙,但充满激情,虽然辛苦,但富有挑战。具体总结如下:

业务素质是监理履行职责的基础条件。对此,我有清醒的认识。为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我十分注重平时的学习和积累。平时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就翻看各种规范等相关专业书籍,不断补充专业知识。我特别看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喜欢钻研工程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并做好记录。在与业主和施工单位接触中,我也注意吸收他人的经验,学习别人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施工技术来充实自己。工作中,凡是遇到不懂的问题,我都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请教。经常和同事们探讨管理方法、管理内容,以及如何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管理水平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年内,我参加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并顺利通过了考试,同时还通过了二级建造师的考试。

年初,我主要负责乘航的农鹿路的工程。工程于9月底完工,道路全长1636米,路面总宽为25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建成后成为乘航工业区内南北向主要道路之一。9月1日,乘航鹿勤路开工,道路长550米,宽12米,工程造价约400万元,至11月底完工。 6月至11月,我还参与了乐余镇道路大中修工程的监理工作。11月,转入大新工地,负责大新镇安置小区道路工程、新乐路工程、大新镇开发区中心道路工程的监理工作。在每一个工程中,我始终严格自我

要求、严肃人情关系、严谨工作态度,本着让领导放心、让业主安心的原则,认真遵守监理职业道德,按规章制度有理有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巡视、检查、旁站、见证取样、抽检等日常监理工作,毫不马虎,严控工程质量关。

20xx年,是我比较独立地开展工作的一年。在联系、协调等具体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及时提出,要求整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汇报相关单位和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做到不改正坚决不放过。

年内,我秉承“守法、公正、科学、诚信”执业准则,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把施工质量关。每天按时到工地上“站岗监督”,按照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每个工序步骤进行严格把关。每天详细记录好的监理日记,做好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施工中遇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和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对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查清原因及责任人,严格各项质量制度考核,从而推动质量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通过一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还不能满足独立工作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我还将更积极主动地与业主、施工单位沟通,加强组织管理,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敬业奉献、争先创新”的企业精神,旨“不断进取、精益求精”,以优质服务维护好企业形象。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三

订合同单位: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由于建筑施工任务的需要,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的分包 任务,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分工协作,互相促进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基本内容:

1、 承包任务的名称、范围及数量:

2、 质量标准、等级:

3、 合同价款:

4、 工 期:

5、 承包形式:

6、 材料供应:

7、 计算方法:

二、质量要求及管理:

2、 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包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出裂缝、渗水等等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及承担其它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意见,同甲方、监理等单位搞好配合,对自己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4、 乙方负责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及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工地现场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如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工或终止合同,工程不予结算。

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生产中可能出的工伤医疗费和安全设施费用,甲方已综合计算到工程合同价款中,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款结算: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承包的分包工程,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要求返工、翻修、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的失。

2、 由于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连续超过 小时;不可抗力;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后,可以推迟完工,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罚款 元。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1、所有拨款单据

2、工程量清单

3、工程验收证明

七、保修责任: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包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如出现出现裂缝、渗漏等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返修。

八、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合同双方签章后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临汾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四

时间:20xx年8月25日13:50

地点:现场会议室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建平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彭明生、杨威、李鹏

监理单位: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白继友、姚武、王飞

主持人:安全监理姚武专题内容:

1、要求建立执行安全考核制度,新进场的工人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

2、分包要配备安全员并佩戴安全袖标。

3、上路作业穿反光背心,沟槽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4、上下沟槽走安全梯,严禁直接跳入沟槽。

会签: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十七项目监理部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五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翁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适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棋逢对手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惩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道德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主,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招待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___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__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__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__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招待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日内要出终止委托监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__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交免费提供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六

灵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楼,原有建筑物结构形式 为三层砖混结构,本项目在该大楼的三层作为灵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检测和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1581.3㎡,原有建筑物为内走廊式单面布置。走廊宽度2m.主要房间的开间为3.6米,进深为6.9m,层高3.3米。建筑物总长度为33.7米,总高度10.2米。

屋面保温做法为矿渣保温,屋面防水为三毡四油防水,地面、楼面为水磨石,内墙面和顶棚为水泥石灰砂浆抹面,外墙面无保温,门为夹板门,窗为实腹钢窗。室为内重新装修、门窗需要更换,水暖电等安装。

建设单位为灵石县农业委员会,项目负责人李贵仙;

监理单位为晋中市正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雪峰; 施工单位为西安宝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夏诗亮; 施工单位为北京中建瑞斯防水施工中心有,项目经理范会斌;

本工程共涉及:

1.拆除原卫生间防水板隔断,拆除蹲便器、座便器、蹲台、地砖地面,墙面壁纸涂料,拆除上、下管道,新开门洞,垃圾外运等。

2.新做轻钢烤漆龙骨矿棉板吊顶,烤漆龙骨铝方板吊顶,轻钢水泥板隔墙,铺贴墙地砖,木龙骨基层面层铝塑板包暖气罩,中国黑过门石窗台板,顶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新做给排水管道、污水检查井,强弱电路改造,新安装成品套装门、防盗门,新做中空玻璃断桥铝窗,安装灯具、洁具、电热水器等。

按照相关规定,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等进行了抽检和见证取样检测,全部合格。按照规定,对重点、关键部位进行了旁站监理,并按照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监理规范、强制性标准、对工程所属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和签认。

在对本工程监理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必检项目进行了全数检查,一般项目进行了抽检。按照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监理规范、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图、工程承包合同等对工程所属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和签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

监理部组织对施工单位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了检查,相关进场材料出厂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齐全,原材料品种、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均真实完整,各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齐全,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

20xx年5月31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送报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逐项进行整改。20xx年6月20日承包单位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

综上所述,该工程所有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观感质量一般,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有关监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范文通用七

时间:20xx年11月5日上午10:00

地点:xx工地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主题:检查上周例会问题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会议主持: 张

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

一标段:8#、9#楼由于人员问题,7#、10#楼由于人员和材料问题使进度滞后严重。

二标段:18#楼与计划同步,17#楼滞后两天。

三标段:计划23#楼星期三一层完成,24#楼星期五一层完成,25#星期四一层完成。

监理单位:

1. 安全文明没有落实到位,本周二质检站前来检查,安全文明做的极差。

2. 质量和进度是同等重要的,赶工期的同时也要注意质量,有些技术员的责任心极为不强,几次验筋都不合格,这也影响了工程进度。

3. 目前的进度很不乐观,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节点工期,现场人员不足、材料短缺是最大的问题,对此项目部要及时解决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

4. 安全用电方面昨天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了进度,也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危,望项目部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5. 塔吊安全检测工作做的不到位,没有及时检测,要求项目部两日内把塔吊的安全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上报我方。

6. 特殊人员上岗证不齐全,消防设施不具备,现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建设单位:

1、根据委托代建协议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建筑不设太阳能热水系统,所以施工图纸中涉及太阳能系统的预留孔洞、管道等均取消。

2、对上次临建安全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安全问题要做到语言和行动一致,和标语上一样好。

3、安全用电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用电设备的配备要符合规范要求,还要有足够的安全员,在这些方面,监理方要严格检查,必要时采取罚款措施。

4、在工作中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要配合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多沟通,多体谅,创建一个和睦的工作团队。

5、水泥价格已基本稳定,要联系原厂。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及时上报,重新编制本项目的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回填土按设计施工。

7、进度问题还是人员的问题,目前人员严重不足,对此,项目部要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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