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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签订任务协议书通用 公司要求签任务书协议是否合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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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签订任务协议书通用 公司要求签任务书协议是否合法(4篇)
2023-01-14 23:06:24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写不想签订任务协议书通用一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__年4月28日公布,于20__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何写不想签订任务协议书通用二

1、人间情事太俗,与其困被是是非非的小事羁绊住,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看日出。

2、结婚也就意味着跟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生活。

3、感觉现在内心已经麻木了,对感情也看到了,特别想单身一辈子,也不用生孩子。

4、我的所谓另一半,如果你在来找我的路上,那就回头吧不要来找我啦。

5、果恋爱时间一长却不结婚,怕别人会说自己另类或不正常。其实,晚婚或不婚并不能说明你就不成熟了,每个人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为什么要被世俗的东西划定呢?

6、结婚如果不是因为爱,那么结婚的意义是什么呢?

7、最怕的不是对方不与你结婚,而是他在结婚之后变得不爱你了。

8、每个人都有注定的姻缘时机,无论早晚,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长久幸福。晚婚有什么好处?先修炼好自己,有爱的能力,成熟的心智,缘分自然会适时来临,当遇见对的人,你才真正懂得如何爱,如何把握好幸福,才能修成正果,两个人相处才更默契,更和美。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幸福,必定是修炼而来的。

9、婚后的生活要是没有遇到一个好的另一半,那就是一部侦探小说。

10、在恋爱的九年当中,他们最有冲动结婚的恰恰是还没毕业的时候。那时候两个人都特别憧憬婚姻生活,想着一毕业就马上结婚,然后过上幸福的二人世界。

11、不想谈恋爱了也不想结婚,我想一辈子永远自己一个人,挺好的,这样就不会再把期盼放在另一个人身上了,蠢死了。

12、人生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的旅程,就像汪峰那首歌唱得那样:“我们生来[喜得金牌]孤独”。别问我为什么不结婚,我什么时候结婚不结婚,跟你一分钱关系都没有!!

13、如果是错误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结局除了悲催也没别的好说。

14、听了很多的道理,但依然不想结婚。

15、如果不想结婚,都不要委屈自己做不想做的事情……男人不是必需品……那就一直美好下去!别人说什么其实不重要,不想要的时候就别要,在任何时候!

16、在人生经济上不得已的需要算计,算计着自己的得失。

17、如果谈了恋爱可以不结婚,我选择不结婚,就那样一直恋爱下去。因为结婚事情就太多了。一个字:烦

18、中国人对结婚这件事儿总是有种执念,总觉得结婚就和到点上下班一样,到了年龄就必须提上议程。

19、被裁员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彻底失败了。不是输给了钱,而是输给了自己内心的恐惧和绝望。

20、人不能够一辈子保持幸运,如果你幸运遇到的好的人,那么便要珍惜。

21、蜗牛和蜻蜓结婚了,乌龟郁闷的说,我也是有房的人,为什么蜻蜓看不上我?知了也郁闷的说,我也是一空姐,为什么蜗牛看不上我?

22、很多姑娘年轻时都为自己设计了n种婚礼,为自己的孩子起了无数个名字,幻想婚后美好的生活,时光流逝,直到结婚的年纪过了,梦想磨没了,生孩子的念头耗尽了,我们的婚礼还没有如期而至。然后就看开了不在意了,却又碰到了一个差不多可以结婚的人,办了一个俗掉渣的婚礼,过着最柴米油盐的生活。梦啊……

23、不结婚,其实是没有勇气去打破现有的完美状态,一旦结婚,不但意味着自己的未来有着令人恐惧的变数,还要把现有的生活状态全部改头换面,这像一种对赌协议,自已拥有的筹码多,但胜率低,划不来

24、不结婚,罪名只有一条“不结婚”;结了婚,罪名可就日新月异了!

25、都说婚后要多多包容对方,这年头有多少好性格的人,能够那么憋屈自己去包容对方,这种爱情怕是太少了,没勇气走进婚姻也就情有可原了。

26、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靠不住,还是靠自己成为美丽的富婆吧,这一辈子都不想结婚了。

27、因为你知道,没有人会在乎你经历了怎样糟糕透顶的过往,也不会有人关心你熬过了多少个彻夜难眠的夜晚。

28、可能别的姑娘越大越想结婚。然而我越大越想永远留在爸妈身边,也不想结婚,不想去照顾别人,无论是老公还是孩子还是公婆。我只想照顾我的爸妈,也被他们明确地爱着。

29、因为看到的悲剧越来越多,而且能够供他们选择的合意的人也越来越少,于是他们越来越不想结婚。

30、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完全在内心拒绝,真心觉得跟家人过一辈子挺好的。

如何写不想签订任务协议书通用三

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唯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才能制约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 不能为。通过制约权力和惩治滥用权力行为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是监督和纪律的最主要功效。执纪监督的过程,就是规范行为的过程,就是纠偏补正的过程,就是侧重从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角度,强化正面教育,预警在先,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通过严格制度规范约束让其“不能为”。 不敢为。执行纪律,案件查处要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事后查处的角度,加强反面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理念,通过强化警示作用使其“不敢为”。

不想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抓起,要加强党的纪律入手,要以三个“绝不允许”为标线,提前筑牢官员拒腐防变防线,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只有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力”促其“不想为”。

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习的重要讲话朝这一目标迈出的关键和坚实的一步。只有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才能让反腐败工作更为持续深入,取得实效,确保实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

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感到,当前“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个方面兼而有之。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追根溯源,深入剖析“为官不为”问题的成因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无论哪种“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采用市场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更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为官不为”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为官不为”问题,我们在中央第六督导组和第七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以强化纪律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深挖病根、找准病灶,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开展活动形成的优良作风转变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我们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举办6期省管主要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确定10个专题、开展讨论活动2700多场次。我们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这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同时,组织开展向我省汪洋湖、翟树全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我们大力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推动干部更加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推动干部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模式。省委、省政府还要求把防汛抗洪、抗震抢险和灾后重建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考场,在重大灾难面前考出理想信念、为民宗旨和转作风、抓落实的实际成效。

打消顾虑,鼓励大胆作为。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个别干部在思想上也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我们着力消除“为官不易”的认识误区,切实向干部讲清楚,现在不让做的这些实际上都是党的宗旨、章程、原则、规定所不允许的,现在所做的只是正本清源。我们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提出克服“怕”字,核心是要按规矩办事,关键是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大胆去做。我们着力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敢于担当是干部的基本素质,体现干部的党性觉悟,引导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我们把树立正确导向作为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核心要务,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为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我们提出把全面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力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五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全面落实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出突出选用“四种类型”干部,即突出选用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引导各级干部改进作风、崇尚实干。为树立明晰的考评导向,我们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市州、县域考核指标作了较大调整,减少发展速度和规模指标的权重,增加质量和效益指标的权重。

提高本领,促进善做善为。有本领才能有作为。我们紧密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突出干部履职尽责急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去年下半年以来,累计脱产培训党政干部16.9万人次,使他们不仅“为官有为”,而且“为官善为”,着力提高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和推动振兴发展的本领。

严肃问责,督促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省委、省政府建立了黄牌警示台账制度和明察暗访制度。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规定精神问题495起、处理600人;通过开展行政监察查办案件10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人,追究违纪资金7202.4万元。我们还严肃查处去年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对89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52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解决“为官不为”,必须标本兼治,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攻克作风顽疾,树立正确的导向和风气。我们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分4个批次确定71个问题清单,开展了15项专项治理;第二批活动中,明确市县党委班子要着力解决7个方面重点问题、6个关注度高的共性问题,同时开展11个专项整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等7个制度文件,就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问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

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深入查摆、带头认真整改。省委大力倡导和形成“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并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从10个方面对弘扬新风正气提出了32条具体要求。为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疾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如何写不想签订任务协议书通用四

自从同志担任党的以来,党中央励精图治、攻坚克难,带领全党全国人民铁腕惩贪腐、重拳扫“四风”,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立足本职,求真务实,拼搏奉献,做到日常工作敢负责、关键时刻敢担当,成为改革发展的领路人和主心骨。为此公墓和福利院联合党支部及时召开了“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动员会并现场作了《“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动员大会专题报告》,深入传达会党中央精神,及时把党的新思想、新论述、观点,扎扎实实落实到各层面,以积极的态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促进单位创新和发展作铺垫,但是通过自查我也有“为官不易”的消极思想,有“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的“懒政怠政”现象,党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拷问。

一、遵守规矩,工作不够大胆。

作为公墓和福利院联合党支部的带头人、领路者,其责任不仅关乎每个党员及职工,更关乎的是公墓和福利院党组织发展。有时候党员缺少对现实情况的了解,缺乏对复杂局面的判断,看不清趋势,做不出决断。或是不愿负责,没有担当的勇气:“得罪人”的事不想干,“讨人嫌”的话不愿说,会亦步亦趋地守着“不出事”的逻辑,畏首畏尾地扮着“老好人”的角色,这就是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表现,不仅让人感觉不到奋勇前进的活力,还会成为单位发展的绊脚石。

二、提高敢于担当的能力和素质。

一名领导干部,如果没有科学决策的能力,没有抓落实的能力,没有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如何能从容应对各种任务和挑战,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如何善于把握大局大势,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突出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我扪心自问觉得敢于担当的能力和素质有待提还有待于提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关于群众教育路线的相关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公墓和福利院党支部召开了“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专项整治和自查工作会,并争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克服以上思想和工作弊端,并制定以下措施以更好地完成工作的使命和责任。

三、转变思想模式,更新观念。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工作中实践活动成果;要充分认识开展“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要明确目标、抓住重点、跟进安排,切实解决“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继续强化群众观念,继续推进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通过开展“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凝聚各方面力量,切实好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党支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职责,加强对党支部开展“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更加昂扬向上的锐气、敢于攻坚克难的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四、完善责任体系,夯实思想基础。

“为官避事平生耻”,如果占着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位置,享受着国家的俸禄却不担当、不作为,就对不起一个人最基本的良心和职业操守。根据公墓和福利院联合党支部的发展重点工作、对岗位职责、承担的任务、工作的程序进行认真梳理,对号入座、找准责任,形成“一把手”带头负责、分管领导敢于负责、各党员干部和党员尽职尽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事事有人管、项项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五、完善落实体系,营造干事氛围。

要加强工作谋划,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推动工作的新途径、新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领导班子分包机制,定期深入了解问题、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确保党建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台账管理制,工作明确责任定出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六、完善查纠体系,健全保障机制。

组织公墓和福利院党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查实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不敢担当的具体表现,拉出详细清单,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具体处理意见。组成督查组,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模拟办事、深入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查找线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五个一律免职”等规章制度,对在位不在岗、出工不出力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按照党纪政纪要求严肃处理,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失责。

七、落实即查即改。

公墓和福利院联合党支部领导,有担当最可贵,能直面问题及时整改。报告中指出“对查找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藏,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任何一种规范,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在运行的过程中肯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遇到问题不要紧,只要我们正视不足,虚心接受意见,并从“制上下功”,积极改进,促进制度的完善。真正形成让“为官者必有为”,“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者没有生存的空间和环境。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一个有为的领导,心中会永远装着党,不会被所谓“为官不易”,“为官求稳”的思想所蒙蔽、所牵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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