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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庭申请变更申请书范本 北京户主变更申请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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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庭申请变更申请书范本 北京户主变更申请书(二篇)
2023-01-14 20:14:1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北京家庭申请变更申请书范本一

概况

明永乐五年(1407)朱棣的皇后徐氏去世。朱棣命礼部、工部及术士风鉴先生等人,在北京郊区寻找"吉壤"。先后曾指定潭柘寺、燕家台、屠家营等处,朱棣均不满意。后来江西术士廖均卿说,昌平北有吉壤,可做万年寿域,名黄土山,山前有龙、虎二山,形成一个小平原。朱棣视察后很满意,决定在此建造皇陵,改黄土山为天寿山。永乐七年(1409)正式建陵,到永乐十一年竣工,即长陵。明代历朝(除景泰帝外)皇帝陆续在此建陵。 明制规定,陵墓每年大祭三次(清明、中元、冬至),小祭四次(正旦、孟冬、生辰、逝日)。每次谒陵耗费巨大。十三陵地面上建筑曾几度遭到破坏,最严重的一次是清兵入关。明末清太祖崛起于东北,威胁明朝安全。有人说清兵之所以强盛与他的祖坟风水有关。他们(金人)的祖坟在房山,如捣毁,清兵即灭。天启皇帝于天启二年(1622)派人毁房山金陵,并建关帝庙镇之。清兵入关后,采取同样的报复手段,破坏了明陵。清乾隆五十年,为了拢络汉人,曾下令修缮明陵。民国时期,1914年左右,当地豪绅争夺产权,明陵又遭破坏。

陵墓区范围

墓区原有一道40公里长的围墙。红色围墙自南边的大宫门起,依山而筑,设有中山口、东山口、老君堂口、贤庄口、灰岭口、锥子口、雁子口、德胜口、西山口、榨子口等十个关口,各口驻兵把守。现在红墙已无,但从地名上看还能了解到当年的墓区范围。

陵墓中轴线

石牌坊

石牌坊是陵区最南端的建筑。该坊五门六柱十一楼,高14米,宽28?86米,建于嘉靖十九年(1540),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大、最早的石坊。夹杆石四面有浮雕,刻有八对狮子滚绣球、十六条生龙,造型生动。

大宫门

大宫门是陵墓区的正门。门分三洞,旁连40公里围墙。门前竖着"官员人等至此下马"碑。门内有数千军士守护,任何人不得闯入。当时规定"谋毁山陵者,以谋大逆论,不分首从,俱凌迟处死"。山陵内盗砍树木者斩,家属发往边疆充军。

碑楼

该楼为重檐顶四出陛、楼内驮巨碑,即长陵的神功圣德碑,高三丈(该碑正式建立于宣德十年,即公元1435年)。正面为神功圣德碑文,3000余字,明成祖长子仁宗朱高炽撰。碑阴是乾隆五十年(1785),清高宗的《哀明陵三十韵》,详细地记录了长、永、定、思几座陵墓的残破情况。碑东侧是清政府修明陵的花费记录,西侧是嘉庆九年(1804)清仁宗论述明亡的原因。

石象生

神路两侧有一组石雕群,24兽,12人,共18对,36个。包括狮子、獬豸、骆驼、麒麟、马、象各4匹,二卧二立。武臣、文臣、勋臣各4人。

棂星门

棂星门俗称龙凤门,在此处有"天门"之意,门三道之间有短垣相隔。6根门柱形似华表,三门额坊中央雕有石刻火焰珠,故当地人又称其为火焰牌坊。 棂星门北有7孔汉白玉神桥一座,通往长陵陵门。

长陵

长陵是十三陵中第一陵,占地10公顷。墓主是明成祖永乐皇帝朱棣和皇后徐氏。

陵园平面布局

陵墓有三进院落。第一进院落从陵门到?恩门。陵门内东西侧原有神厨、神库各5间。东南角有碑亭一座,无碑文,建于嘉靖十五年(1536)。清顺治皇帝见过陵墓后,于顺治十六年(1659),在石碑正面用汉、满两种文字镌刻其谒陵感受。碑阴是乾隆皇帝于1785年谒陵后镌刻的谒明陵八韵。第二进院落从?恩门至内红门。院内?恩殿宽9间,深5间,重檐庑殿顶。殿内60根楠木柱,当中4根柱直径都在1米以上。该殿是国内最好的楠木殿。殿中原有大佛龛,供成祖和徐皇后。殿两侧原有廊庑15间,现已无存。第三进院落从内红门至明楼。院内前部是二柱牌坊,依次为石五供、明楼和宝城。 明楼是每座陵墓的标帜,也是每座陵墓中轴线上的最高建筑。楼顶为重檐歇山式,建于方城之上,四出陛,额曰"长陵"。刻碑为万历三十二年重立。原碑刻"太宗"(朱棣原来的庙号),后来世宗嘉靖皇帝于嘉靖七年改太宗为成祖,未换石碑,只用木雕成祖之碑镶之。万历三十二年(1604)雷击起火,木雕被毁。大学士沈一贯奏请改新碑。明楼两侧连宝城,城内园丘即宝顶,周一百丈,下面即地宫。

东西井

长陵的陵园还辖属东西井。东井在德陵馒头山之南,西井在定陵西北。"井"内葬着被"赐死"的殉葬宫妃。她们是皇帝的地下随侍,虽赐死但无资格入地宫。埋葬她们的坟(竖葬)叫"井"。

定陵

定陵在昭陵东北大峪山(原名小峪山)下,埋葬着明代第十三代帝王万历帝朱翊钧和孝端、孝靖二位皇后。万历十一年(1583)朱翊钧借祭陵的机会勘察了陵区,最后决定在小峪山为己建陵,改小峪山为大峪山。因陵地有巨石,工程量级大,有人谏阻其不听,决定次年开工。朱翊钧时年才22岁。从万历十二年开工,至万历十八年竣工,历时6年之久。墓穴工程质量极佳。竣工后,28岁的万历皇帝,曾在自己的地宫中饮酒欢贺,然后将墓口封闭。朱翊钧是个残暴荒淫之君,在位48年不问朝政,纵饮欢乐,还巧立名目广纳民女,如选"九嫔"、"十俊"等。

景观介绍

神功圣德碑

该碑是无字碑,碑身为精美的青白石石雕,碑首云龙交盘,游水戏珠,碑座是一个昂首远眺石,下面有海水波纹。碑身背面有一碗口大白痕,似满月,洁白晶莹,故该碑俗称月亮碑。传说几百年前月亮碑能发光,还能随朔望而圆缺,后来因陵园遭火,失去了灵气。

恩门、恩殿遗址

陵恩殿也叫享殿,原来建筑面阔为7间。清兵入关后,曾遭破坏。乾隆五十年整修过一次,将陵恩殿由大改小,改为五间。到1914年左右,又一次被烧毁,现在可以看到陵恩门、陵恩殿殿基遗址。

陈列室

明楼前庭院两侧辟有定陵出土文物陈列室。南侧为第一陈列室,主要陈列万历皇帝的出土文物(包括复制品),如谥宝、谥册、金冠、玉带、盔甲、刀剑、金银器皿、丝织品等。北侧为第二陈列室,主要陈列孝端、孝靖两皇后的随葬品,其中一顶凤冠为十二龙九凤,一顶为六龙三凤。冠上金龙口衔宝珠、饰满朵朵翠云,中心是以宝石缀成的珠花……定陵中出土文物共有3000多件。

明楼

这是定陵地面保存最好的建筑,因其通体皆石,斗拱梁枋全由石料雕成,再漆饰彩绘,美观大方不怕火烧。十三陵中,只永、定二陵明楼为石质。明楼内的石碑、碑额篆书"大明"二字,碑身刻"神宗显皇帝之陵"七字。神宗是庙号。历史上皇帝死去之后,按照习惯要由他的子孙和臣子拟定一个比较好听的文字给予追加封号,称为"谥法"。朱翊钧的谥号是"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显"字是他谥号的简称。

宝城

明楼两侧,连接着宝城。宝城是一道圆形的大墙,用城砖垒起,周长约750米,宝城的垛口,是仿照永陵的做法,全部用花斑石垒砌,清朝破坏明陵时,把这些花斑石毁掉,现在陵院中还可见到零星的花斑石。宝城内土丘,即是宝顶,宝顶下面为地宫。

关于两位附葬皇后

孝端皇后死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四月,未过百日,同年七月朱翊钧驾崩,故二人梓宫同时葬入地宫。孝靖王氏位份低下,因其?nfdbe?生之子朱常洛于万历二十九年册立为太子,母以子贵,于万历三十四年晋封为皇贵妃。万历三十九年,王氏皇贵妃病故。按制,贵妃不能入地宫,故埋在天寿山东井附近的平冈地。万历帝死后,太子继位,本应为其母迁坟安葬,但朱常洛只做了29天皇帝就一命呜呼了。熹宗朱由校继位,年号天启,追封孝靖为皇太后,于万历四十八年十月迁祖母坟附葬定陵地宫。

地宫(玄宫)

发掘经过:9岁的赵其昌任发掘队长,郑振铎指导工作,1956年5月开始先试掘定陵。 从定陵宝城内侧开了宽3?5米,长20米的第一条探沟。3个月后,发现了隧道的一端。这是由两道大墙夹着的露天大道,梓宫过后又用黄土回填。在明楼西面又开了宽10米、长30米的第二条探沟。1956年9月3日,当挖到7?5米深时发现了一块小石碑,上刻"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字样。对此碑的看法意见不一,但根据石碑所指,在1957年5月于隧道尽头,发现了一堵大墙,当是金刚墙。墙上有凹痕,显然是门的痕迹。拆开缺口,顺绳下去,除地面上散落的料珠及铺地的木料外,无他物,此处肯定不是地宫。发掘者称其为隧道券。隧道券为砖顶拱券,一端有两扇大石门,九排门钉,兽首衔环,洁白光润,里面顶着"自来石"。工人仅用铁丝和木条,不到5分钟就巧妙地把沉睡了337年的地宫打开了。 定陵玄宫透视图 地宫内状况:地宫是陵墓中最主要的部分,由前、中、后和左、右五个厅组成。总深度27米,构筑面积1195平方米。地宫中共装有7座汉白玉门,高33米,宽18米,重4吨,上面横置2吨重的青铜门梁,衔住门枢。每扇门靠枢柱一边既重且厚, 向外渐薄,这样可使重心偏向门轴。因此,看上去很笨重的大门,开闭却很灵活。关门后有一"自来石"将门顶住,从外面开启困难。地上木板是为保护梓宫和墁地金砖而设的。中殿有三个汉白玉石宝座,座前各一副琉璃五供和一个青花云龙大瓷缸。缸中原盛香油,油上的小铜瓢和灯芯有铜管与油相通,即"长明灯"。打开地宫时,灯未长明,油表面数公分已凝固。三个宝座呈"品"字形,后来为了便于参观才改成"三"字形。后殿是最大的一个殿堂,棺床上停放着朱翊钧和他的两位皇后的梓宫。棺旁放着玉料和装着随葬品的红漆木箱。左右配殿亦有棺床,但无棺椁。棺床上有方孔,中填黄土,称"金井"。这是封建时代最高的"金井玉葬"葬礼。

如何写北京家庭申请变更申请书范本二

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月嫂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时间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 天)。

2、由于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丙方健康考虑,甲方应按排乙方休息 天。

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需要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与工资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第二条:服务费

1、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预付服务佣金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押金 元。

2、丙方上户开始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佣金 元。

3、因甲方原因不再接受服务的,乙方扣除甲方违约金 元,其余金额退还给甲方,同时支付给丙方服务违约金 元。

4、因丙方原因,不同按时提供服务的,如乙方能及时安排让甲方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服务押金元;如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违约金 元。

5、服务结束时,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服务佣金按服务天数进行多退少补。

第三条:服务场所: 。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产妇:

1) 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2)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3) 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4) 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5) 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6)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1)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2)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3) 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断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4) 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5) 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甲方联系卡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3、在丙方正式上岗前,如甲方新生儿有特殊情况(如:双胞胎、早产儿、先天性疾病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说明,并协调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月嫂工作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乙、丙三方约定。

6、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工作要求,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9、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0、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员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3、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

2、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甲、丙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合同期未满,甲、乙、丙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另两方。

4、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甲、乙、丙三方应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5、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

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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