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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一
一、有关赠与合同性质的几种观点
(一)赠与合同是性合同。据笔者的了解,多数学者都持此种观点。其主要理由在于:
1、如果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自赠与物交付时成立,则赠与人在未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不履行交付义务,赠与的意思表示对赠与人没有任何拘束力,那么受赠人作出的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其为接受赠与而付出的经济上的花费可能因赠与人的不履行行为而落空,这与诚实信用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①。
2、民法典第185条有关赠与合同概念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条规定已明确表达出这样的意思:赠与合同经一方表示赠与,另一方表示接受时即成立
②。
3、民法典第186条
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的成立仅仅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财产意思表示一致,而无其它任何条件,“一即成”,因而是性合同
③。
4、民法典第188条关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的规定,是赠与合同为性合同的有力例证。
(二)赠与合同是一种效力较弱的合同。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民法典对于赠与合同的性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赠与合同为合同。因为,赠与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生效,不以接受赠与物为生效条件。但这种合同的效力较弱,如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④基于相同的理由,有人称赠与合同为可以撤销的合同
⑤。不管是效力较弱的还是可以撤销的合同,实质都是承认赠与合同的性质,其主要依据都来自民法典第185条对赠与合同概念的规定。
(三)口头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书面赠与合同是性合同
⑥。口头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仅需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的一致而且需要有赠与物的实际交付。而当事人如以书面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表明其意思表示已较慎重,一旦达成书面协议,赠与合同即已成立,而无需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
(四)动产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不动产赠与合同是性合同
⑦。其依据来自于对民法典意见第128条的理解,认为该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的,不承担法律责任。而赠与房屋的,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如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已经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由此可见,房屋赠与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一致并办理过户手续为条件,而不要求必须交付房屋。
(五)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性合同,性合同为例外
⑧。该观点认为民法典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性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依据在于:
1、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带有实践合同的性质,即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时对于受赠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已经交付了赠与物,除了法定情形外不能撤销赠与
⑨。
2、民法典第188条对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规定,说明这两类赠与属于实实在在的合同。
二、对各种观点及赠与合同有关条款的质疑以口头或书面协议形式来确定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或性合同,显然不能成立。按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管其以口头还是书面形式订立,均是性合同。认为口头赠与是实践性合同,书面赠与是性合同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解释。此外,以赠与物是动产或不动产来确定赠与合同的性质的观点,从其依据来看,其完全无视新民法典有关新的规定,仍仅仅囿于从民法典意见第128条的规定进行分析,其观点自然也难以让人苟同。笔者在此结合民法典条款具体规定主要对赠与合同是性的观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民法典第185条对赠与合同概念的规定并不能得出赠与合同是合同的结论
⑩。主张赠与合同是性合同者很重要的一个理由是民法典第185条在表述上落脚点在于“受赠人表示接受”,但这并不当然推出一方表示给予,另一方表示接受,合同即成立的结论,不排除将第185条的前段表述理解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实际无偿给予受赠人,另一方面受赠人有接受的真实意思,合同始成立。如果立法者意图在赠与合同的概念中对其是性合同作出明示,可以这样表述:“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允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于民法典没有作出类似的规定,以致不同的人在理解此条时,在无法揣摩立法本意的情况下咬文嚼字,作出不同的理解。
(二)如何理解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主张是实践性合同者认为该规定带有实践合同的性质,即“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时对于受赠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主张是性合同者则认为该规定是合同的证明,即“赠与合同的成立仅仅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财产意思表示一致” 。何以对同一条款会得出两种截然对立的39;结论,笔者试图作如下分析:
1、主张是实践性合同者认为,此条款规定中赠与人之所以可以行使撤销权,正是因为赠与物尚未交付,故赠与合同没有成立;如果合同已经成立,除发生法定情形外,赠与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即此条款规定中的“撤销”仅指合同成立之前的撤销。对此理解笔者又有两点疑惑:一是合同既然没有成立,对双方当事人本就没有约束力,赠与人可拒绝受赠人要求履行义务的请求,又何必设定一个撤销权呢二是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提法是不准确的,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的提法是“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二者不是简单的不同。权利转移与交付的内涵并不一样。权利转移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般来讲,赠与物的所有权是同赠与物的交付一并转移的;
第二种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才发生权利转移的,赠与物即使已经实际交付,也未发生权利转移;
第三种情况,在当事人约定发生权利转移的情况下,即使赠与物没有交付,也会发生权利转移或者赠与物虽已实际交付,却没有发生权利转移。在
第一种情况下,赠与物未经交付即“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在
第二种情况下,赠与物虽已实际交付,但由于仍在“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仍得以撤销赠与;至于在
第三种情况下,撤销赠与与赠与物是否实际交付更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对于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无论是赠与物交付之前或之后,都有可能产生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这一方面说明“未交付标的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提法不完全准确,另一方反过来说明民法典第186条仅仅是对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条件作了规定,但并不能由此得出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抑或是性合同的结论。
2、主张赠与合同是性合同者如何从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得出“赠与合同的成立仅仅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财产意思表示一致”的结论,笔者一时还难以理解,但笔者认为从该条款得出赠与合同是性合同只有一种可能,即主张能被撤销的,只能是某种已经成立的关系。既然赠与人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已经成立”的赠与,也就是承认了赠与物权利转移(包括交付转移等三种情况)之前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亦即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赠与物为要件,而只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此种观点是否成立,难下定论。笔者在此仅仅是提出问题,希望能为关注民法典者提供参考。
(三)民法典第188条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的规定,一方面表明此两类赠与合同是性合同,另一方面又说明其他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因为从立法技术上看,如果承认赠与合同是性合同,则无论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还是除此两类合同以外的其他赠与合同,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为其义务,受赠人要求交付为其权利是赠与合同的基本内容,法律无需特别对某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相反,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往往说明一般情形下适用一般规定。即一般情形下的赠与合同仍适用传统理论,其为实践性合同。但主张是性合同者认为,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物只发生在特别情形,对于一般情形,由于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之前可单方面撤销赠与,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所以,这类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受赠人无权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笔者对此有如下异议:
1、这种观点一方面主张赠与合同是性合同,一方面又将合同的本质特征,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赠与人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受赠人有请求交付赠与物的权利限定在特别的情形,那么认为一般情形下的赠与合同为性合同的意义何在呢
2、这种观点,认为“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单方面撤销赠与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故受赠人无权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在赠与人先期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情况下,这种分析无疑是成立的。但法律并未禁止在受赠人主张交付以后,赠与人再行使任意撤销权。在后述情况下,对于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而言,会出现这样的矛盾:一方面因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受赠人行使请求交付赠与物的权利;另一方面,赠与人以赠与物的权利尚未转移为由行使任意撤销权,拒绝交付。这同样使得在性合同中受赠人请求交付的权利和赠与人履行交付的义务变得毫无意义。而如果将一般情形下的赠与合同仍定位于实践性合同,则不会出现这种矛盾。但作这样的理解,仍然存在着合同既然没有成立,何必设立撤销权的困惑。
(四)民法典第189条是对性合同的规定,但该条应当只在特别情形下适用。该条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一般应指在赠与物仍为赠与人占有的情况下发生。既然赠与物尚未交付,所有权尚未转移,赠与人使自己的财产毁损、灭失,何以要对外承担责任呢唯一的解释是赠与物虽未交付,但赠与合同已经成立,赠与人承担起了妥善保管赠与物的义务,否则就可能承担一定责任。如此分析,又得出赠与合同是性合同的结论。如果认为赠与合同是性合同,民法典第189条的规定就又成为支持该观点的一个理由;如果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则对第189条只能理解为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下适用,因为这两类合同为性合同。笔者倾向于后一种理解,但认为在条款设计上把第189条作为第188条第2款更显合理。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经订立即成立,并产生两个法律后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笔者的倾向性意见
(一)新民法典并没有将赠与合同在传统认识上予以突破,确定其是实践性还是性合同,民法典意见第128条关于赠与合同(公民之间)是实践性合同的规定没有改变。立法者只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如在抗洪救灾中,一些商家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在媒体上宣称向灾区捐款,待宣传目的达到后,却不履行赠与的实际情况,对赠与合同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即除去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性合同外,其他的赠与合同仍为实践性合同。当然,这种观点仍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如无法阐释民法典第186条第1款的准确意思。有望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比较明确的解释。
(二)主张赠与合同为性合同者理论上总是以若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受赠人作出的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其为接受赠与而付出的经济上的花费都可能因赠与人的不履约行为而落空”,这样对受赠人不公平为依据。笔者认为,对此完全可以民法典总则第42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进行规范。在当事人协议过程中,赠与成立之前,如果赠与人作出赠与的郑,对方又表示接受,但后来赠与人无正当理由不交付赠与物,属于民法典第42条第3款规定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此使受赠人有实际损失的,赠与人应当赔偿。关于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日本人纪平孝诉____省人民医院赠与一案的答复》中指出,“纪平孝在未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依我国法律是允许的,……如果纪平孝的反悔行为给受赠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纪平孝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另外,为了解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和追究赠与人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矛盾,笔者认为,赠与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同时满足:
1、赠与人无正当理由出于故意反悔;
2、因赠与的反悔行为给受赠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二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应填写技术合同种类,包括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是指各类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合同标的项目的全称。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应当使用规范、简洁的语言写明,并且项目名称要与合同的内容相符。
三、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技术合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技术标的的内容,是从定性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标的;标的的范围,是从定量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的标的;标的的要求,是从微观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的标的。具体而言,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应载明所属技术领域、构成和效果,须达到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以及提交研究开发成果的方式。对此条款,技术开发合同可另外签订技术协议。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约定转让的特定的现有技术成果,应载明技术成果的内容、实质性特征和效果,工业化开发程度以及权属关系。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对特定技术项目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等决策服务项目,应载明咨询项目的内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要求。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服务项目,应载明服务项目的内容、工作成果和实施效果。
四、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法
合同期限较长的技术合同,应当载明技术合同履行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步骤,履行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并列出时间表。履行的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在哪一方履行及履行的具体地点。
五、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在技术合同中,技术合同的标的的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统一的现成标准,对其的确定必须综合市场需要、成本大小、经济效益、同类技术状况、风险大小以及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具体而言,技术开发合同中属1.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技术转让合同中属2.价款或使用费;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属于3.报酬。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比较多,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本文本给出三种方式供选择,具体支付时限应明确为×××年××月××日。
六、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本条款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其余各类技术合同用“ ”填写。填写本条款时,除用代购设备费代购的有关设备外,其余财产属于乙方(研究开发方)。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重大商业秘密的,应当在合同中注明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属于商业秘密的,应当注明保守商业秘密的期限和各方所承担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对技术合同中所涉及的仅为少数专家所掌握,并使拥有者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技术合同往往存在着经过当事人的主观努力仍无法排除的技术困难,使合同难以履行,这就是技术合同的风险。为了明确当事人的相应责任,在合同中,应当载明风险责任由谁负担,约定由双方分担的,也应当载明各方分担的份额和比例。风险责任的确认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1. 订立合同时即约定风险责任的情况;
2. 双方约定请权威机构或专家组认定;
3. 双方协商;
4. 其它方式。本条款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其它各类技术合同用“ ”填写。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条款应当对技术开发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它技术成果权益归属、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怎样分配等内容作出约定。原则上技术成果的归属为乙方所有或甲乙双方共有。由此产生的收益的分成办法由双方协商。本条款仅限于技术开发合同,其它各类技术合同用“ ”填写。
十、验收标准和方法
在一般情况下,技术合同中应当载明技术合同的验收项目、技术经济指标,验收时所采取的评价、鉴定和其它考核办法。合同验收标准,可以是技术合同标准所约定的各项内容,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认定的其它验收标准。
十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在技术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违约金以及就什么义务约定违约金。同时,还要表明约定的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关系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若不填写本条款,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赔偿受损方一切损失。
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的解决办法,在一般情况下,技术合同争议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法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事后双方对此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采用仲裁办法解决争议,该方式简便、经济。并建议尽可能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为避免对关键词和术语的理解发生歧义引起争议,可对定义不特定的词语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误解或留下漏洞。
十四、合同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各院(系、部、所)主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名,不得打印。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三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职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而签订的。
鉴于许可方长期从事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鉴于许可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合同产品的有价值且成熟的专有技术;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同意向被许可方授权利用与合同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
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许可其利用该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除另有明确的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验收标准是指合同产品在验收测试中符合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1.2商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_______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
1.3合同产品是指与用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安装或检验的各类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
1.4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机场。
1.6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和/或修改。
1.7工作现场是指被许可方以使用许可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制造合同产品的场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8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被许可方所知晓、由许可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许可方披露给被许可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许可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专有技术的具体描述规定在附件二中。
1.9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
1.10被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
1.11净销售价是指被许可方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业交易中的其它处理方法的发票价格扣除销售折扣、回扣、退货、佣金、间接税、保险费、运费、包装费、进口合同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关税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与销售合同产品直接有关的支出。(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2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技术资料是指许可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许可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技术服务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技术培训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培训,详见附件四。
第二章许可授予
2.1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获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
2.2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将合同产品出口到_________(国家)。
2.3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许可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许可方不得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技术。
第三章价格和支付(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3.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3.1.1许可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2设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3技术资料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4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1.5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许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被许可方:
3.3.1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d.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2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该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许可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被许可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许可方:
3.4.1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
3.4.2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3.4.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3.6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章技术资料
4.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会,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合同附件二。
4.2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4.3.1合同号:
4.3.2收货人:
4.3.3目的地机场:
4.3.4标记:
4.3.5以公斤计算的手重:
4.3.6箱号或件号:
4.4许可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许可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被许可方。
4.6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许可方应将合同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被许可方,同时,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如果许可方没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时间表交付技术资料,许可方应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许可方支付迟延交付的违约金:
4.7.1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8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4.9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许可方当面直接交给被许可方的,许可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4.10如技术资料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许可方应在收到许可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被许可方。
第五章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1许可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三。
5.2被许可方应为许可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如果许可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许可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许可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被许可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许可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许可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四。
5.6许可方应为被许可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被许可方接受培训人员在许可方国家期间应遵守许可方国家的法律和许可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验收考核
6.1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许可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被许可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合同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许可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6.5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许可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规定赔偿被许可方违约金,被许可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许可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章保证与索赔
7.1许可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7.2许可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予以开发。
7.3许可方保证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7.4许可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7.5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详见合同附件五。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7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被许可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被许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侵权赔偿
8.1许可方应保护被许可方在使用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许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许可方应以被许可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抗辩上的协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被许可方予以弥补。
8.2如果被许可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许可方可应要求授权被许可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诉讼并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被许可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许可方索偿。
第九章解除合同
9.1对许可方的下列违约行为,被许可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在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技术资料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9.1.2无法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许可方应退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1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1.2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9.1.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9.1.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保密
10.1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10.3.2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10.3.3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一章改进与回授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许可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许可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被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被许可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被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应将其改进通知许可方并免费回授给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税费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负担。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许可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许可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被许可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许可方。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仲裁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6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许可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四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_____》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地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证书?登记号_________
: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
合同属于《_____》所称的技术
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签名及签章)
_________登记证书号码应当按照1999年5月国家科技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确定的编码方式编号
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五
中外专有技术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
公司及
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
州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
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国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 ,尺寸和规格为
,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1.6“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测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喀麦隆等。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人员能熟悉并掌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分为两部分:
3.1.1入门费为
美元(大写:
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1.2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叁)。
3.2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
国
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国
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3本合同3.1.1条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3.1合同入门费的30%(百分之叁拾)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
国
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3.2入门费30%(百分之叁拾)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
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六
一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范围
主要规定雇主需要咨询与服务的主题。它规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详细内容细目、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通常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逐项列明。
二咨询与服务的要求及形式
该条款主要规定:
1.完成咨询与服务的时限;
2.担任咨询任务的人数、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等级;
3.应提供的资料,最终报告、图纸、计算数据、最终审查的办法等;
4.受方派培训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时间。
三受方的责任
该条款主要应规定:受方为供方专家履行咨询服务业务所应提供的条件,包括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必须的技术资料
四技术咨询与服务计价和支付
1.计价的内容
(1)专家费
专家费包括专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包括专家的福利费、人身_____费);地区津贴费;其他补助费。
(2)技术服务的时间与工作量
(3)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专家出国准备费;旅费;通讯费;资料费(包括购买,编印,复制,绘制资料的费用)。
(4)间接费用
支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费用,其中包括: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办公费;技术服务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服务公司的营业税。
(5)交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酬金
2.计价方式
(1)开口价
开口价是指在洽商时技术服务方只提出一个有一定误差范围的估计技术劳务量,再由双方依据各级技术人员每单位(每人日或每人时)劳动量的_____标准,确定总的价格,这个总的价格包括成本加酬金。
(2)按估计工程费或实际工程费的百分比计价
(3)一揽子计算技术服务费用
3.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支付货币,支付货币一般与表示咨询与服务费用的货币相同,该货币可以采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所在国家的货币,也可以采用雇主国家的货币,还可以使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
(2)支付时间
一次支付。即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或供方所派专家抵达咨询与服务地点,或供方专家提供最终报告后一次支付。
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是按咨询与服务的工作进度,根据任务完成的情况,将合同规定金额分为若干批次支付的一种办法。
(3)支付的单证
受方履行支付前,均需供方先行提供有关单证。一般所需单证有: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若干份;
汇票(一般为即期汇票)一式若干份;
资料及咨询报告的邮寄单或空运单一式若干份;
关于技术改变生活的范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为开发_____________餐饮品牌事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甲方授予_____________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____的特许经营。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费_____________万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利润提成比例_____________%。
2、利润提成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利润提成比例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_______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四、特许经营期限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____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____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原料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5、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_____________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4、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5、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特许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特许店时,尚需另行签订特许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6、每月___________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条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____商标。
(2)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4)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二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_________________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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