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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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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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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通过总结,我们才能意识到自己的成长,进一步明确未来的目标和规划。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善于提炼,将繁杂的内容归纳到几个关键的观点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一

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新河路2号。

委托代理人:高岳松本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铸仁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于20xx年11月5日,收到南昌中院(20xx)洪中执字第150-1号《执行裁定书》,不能接受该裁定书:解除被执行人江西易思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杰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内的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的`查封的决定,依法提出异议,南昌中院在举行听证之后于11月7日制发(20xx)洪中执异字第27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驳回裁定);驳回申请人异议,申请人不服,现提出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其一、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第一条约定:易思杰公司应于20xx年8月31号支付最后一笔40万元给申请人,而易思杰公司自己在听证会上当庭承认其最后一笔40万元是20xx年10月才支付到南昌中院帐户,可见易思杰公司已明显违约。为此,异议人于20xx年9月2日7日22日三次向南昌中院执行局送交恢复原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现驳回裁定对易思杰公司明显违约的事实不予认定,所以该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

其三、根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易思杰公司所签执行和解《协议书》第二条第1款约定:申请人有权要求易思杰公司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如未按期支付,按原判决内容执行。申请人在易思杰公司未按协议付款后不仅没有义务向其出具发票,而且有权要求恢复执行原判决的内容。申请人也按约行使了要求恢复原判决执行权利。所以,驳回裁定认定申请人未同时履行出具发票义务是错误的。

驳回裁定驳回申请人解除查封异议的理由是认定:“申请人履行没有与易思杰公司付款同时出具发票的义务”,不仅是无视双方执行和解协议对付款期限的明确约定,而且无视易思杰公司的最后一笔付款已明显逾期违约的事实,是强加于人的径行裁判,还具有以执代审之嫌。所以驳回申请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申请人认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是《民诉法》为切实保障生效判决内容的实现和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申请人在易思杰公司没有按期偿付拖欠款项的情况下,当然不能同意解除对易思杰公司在建厂房的查封。对南昌中院解除查封提出异议于法有据,现南昌中院以不能成立的理由驳回申请人的异议,是明显偏向于易思杰公司,同时也是在放纵或助长不守诚信的逾期违约的行为,所以,申请人不能接受,现向贵院申请对驳回裁定予以复议,撤销南昌中院的错误裁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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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二

复议人(被执行人):彭汉铭,男,1959年7月30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柳州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

申请执行人:任素华,女,1954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物业,住柳州市柳江路北一巷18号。

被执行人(复议人之妻):林菁,女,1974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柳州市红阳路云岭区111号。

被执行人:覃少华,女,1951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柳州市人,住柳州市灯台区水南路84号金桃园1栋1单元201室。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xx)南执异字第14号执行裁定书特申请异议,请求中级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位于柳州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的房产是复议人生活所必需最后一套亦是唯一一套居住房产,法院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其合法居住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因此,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三

上诉人(原审原告):,女,汉族,19xx年x月30日生,住口市河南街,联系方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口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吉林省口市人民大街20xx号。法定代表人:于,职务:市长。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房屋征收决定纠纷一案,不服口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梅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起诉,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侵害了法律赋予上诉人享有的基本诉权。

首先,被上诉人口市人民政府自房屋征收开始至今,并未将梅政房征()3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松江路西侧ab楼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以任何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上诉人作为涉案地块的被征收人从未在征收范围内看到过上述征收决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本案上诉人作为房屋的被征收人,曾经在听说附近要进行拆迁时,主动找到拆迁部门询问拆迁事宜,但是被上诉人的任何征收部门未曾以任何方式将征收决定进行公示,也没有依法做好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其次,上诉人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于x年7月28日,从口市房管局处获取到被上诉人作出的征收决定。上诉人在法定法定期限内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贵院立案庭也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案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起诉,是对基本事实和案件情况的不了解,也是对上诉人基本诉权的剥夺。

再次,本案中上诉人并未提供将征收决定依法进行公告的充分证据。从一审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提交的证据来看,无任何一份证据能够直接证明被上诉人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依法进行了公示,也无法证明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了宣传、解释等工作。毫无疑问,征收决定依法应当公告后才能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尽管被上诉人声称其作出征收决定的日期是x年3月26日。但是并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于当日对征收决定进行了书面公告,也并不意味着被上诉人在征收决定上写的日期是x年3月26日,就代表上诉人从x年3月26日真正获知该份征收决定及其内容。

二、一审法院违反级别管辖和利害关系回避原则,程序严重违法,其所作出的()梅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书》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首先,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被上诉人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本案依法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管辖。一审法院超越级别管辖原则受理本案后,又驳回上诉人起诉的行为,因其管辖行为的本身违法而作出裁定行为无效。

其次,一审法院行政庭违法受理本案违背了行政诉讼中的利害关系回避原则。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从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8显示,一审法院行政庭庭长李直接参与了对涉案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论证,并且完全支持和赞同该项目征收及补偿事项。另从经贸报(生活网)可知,x年5月7日,被上诉人市长于到城区调研棚户区改造和龙须沟治理工作,副市长白、市法院院长李及相关部门领导陪同调研,并查看了松江路ab楼棚户区(涉案项目)。一审法院院长李作为一审法院的司法机关一把手领导,直接对本院司法工作起干预作用。本案中一审法院依法应当回避本案审理而未回避,违反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依法实行回避制度的强制性规定。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剥夺了法律赋予上诉人的诉权,在未对被上诉人是否公告征收决定进行严格审查情况下,驳回上诉人起诉于法无据,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通知》之要求,人民法院要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条件、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期限的规定,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另行规定限制当事人起诉的其他条件。本案中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人起诉,是对上诉人基本诉权的剥夺。一审法院限制诉讼渠道,必然导致上访增多,非理性行为加剧,必将严重影响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本案中上诉人已经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问题,提供了正当理由。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并未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其已经对征收决定依法进行公告,进而保障上诉人的基本诉权。同时,上诉人作为被征收人也曾经到政府部门当面要征收房屋的官方文件。被上诉人及其房屋征收部门也未予出示。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当以上诉人这一行政相对人知晓为前提,在此前提下,才有诉权保障的可能。x年7月28日,上诉人通过当地村民从口市房管局领取到该份征收决定,才真正获知涉案地块以“松江路西侧ab楼地块”名义进行房屋征收,也才从该份政府信息的内容获知自己享有起诉的权利。作为对房屋征收法律程序及权利等并不清楚的当地百姓,一审法院不应就此剥夺上诉人基本诉权。也并不能在房屋征收部门未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前提下,因此强加上诉人清楚知道对房屋征收提起诉讼的义务。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上诉人起诉,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其所作的裁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一审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违背利害关系回避原则,属程序严重违法。故,上诉人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行政上诉,请求贵院依法保障上诉人的基本诉权,维护法律的正确公正实施。

此致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四

复议人(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复议人之妻):

被执行人: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南执异字第14号执行裁定书特申请异议,请求中级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位于柳州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的房产是复议人生活所必需最后一套亦是唯一一套居住房产,法院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其合法居住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因此,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五

回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不予执行的,写明:_________________)不予执行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号裁决。(驳回申请的,写明:_________________)驳回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六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不予执行的,写明:_________________)不予执行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号裁决。(驳回申请的,写明:_________________)驳回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__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__审判员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七

本文目录行政申请书减免行政处罚申请书行政人员辞职申请书范文行政部文员转正申请书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家竭尽全力,由于我状态不佳,和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自已心里也不能承受现在这样坐在公司却无所作为,因此请求允许离开。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同事都是斗志昂扬,壮志满怀,而我在这时候却因个人原因无法为公司分忧,实在是深感歉意。

我希望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商量一下工作交接问题。本人在xx年x月xx日离职,希望能得到公司领导的准许!

感谢诸位在我在公司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并祝所有同事和朋友们在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和收益!

此致

1/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敬礼

日期

减免行政处罚申请书行政申请书(2)|返回目录。

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因贵局在今年7月对申请人产品的抽检中发现“生产的专供婴幼儿食品标签未标明营养养分及含量”给予行政处罚。标签及含量的未标注,此事,实属申请人工作人员在印刷和包装上的疏忽。由于申请人目前经营状况不佳无力筹得本次行政处罚40000元,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

2/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响申请人的大部份产品不能正常的进入销售市场,造成申请人的产品大量积压,销量剧减,已处亏损状态经营,资金供应链短缺,已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正常生产和销售。

通过此事,申请人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决定认真整改,鉴于目前经营状况恳请地向贵局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申请人的具体状况,给予申请人力所能及的最大帮助。申请人感激万分。

申请人:南昌市**食品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人员辞职申请书范文行政申请书(3)|返回目录尊敬的领导:。

在**工作的这一段日子里,我都一直严格的要求着自己要多多学习知识和积累各种经验,可是我觉得现在已经到一个我能忍受的极限了,或者说到了我的瓶颈。请原谅我在这时候提出这份辞职申请!

3/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离职的情况下,协同负责人统筹开班,这些学习的机会让我受益颇多。我是很感谢这一份工作的,也同时对自己抱有很多的期望。只是,我没有找到我在这里的合适定位和一份关于工作的成就感。有时候会觉得,在**,似乎没有做得好的时候过,什么时候都是在一种被鞭策的环境,也许可以令到我更迅速的成长,但是,也让我越来越缺乏自信。我一直希望可以做得很好,我也积极的努力着,可我没有感受到被重视,以及体谅。

4/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周末很忙。开班的频率,让我觉得周一到周五的工作也非常紧张。

我很感激faline在我当初没有任何阅历很空白的时候选用了我,我很珍惜这个机会,这份工作让我在心态上成熟,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也在成长。我可以感受真的成长了,进步了。可是,我想我还是要让她失望了。

我考虑了很久,决定于11月辞职,12月上旬,我会正式离开。

尊敬的领导,请尽快找一个新同事来接替我的工作,我保证。

5/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会很尽心很细致的把我所有的经验都告诉她,我也希望她会做得比我更好!下周,我会将正式的辞职书递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希望您能理解并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日期:xx年4月27日

行政部文员转正申请书行政申请书(4)|返回目录。

尊敬的领导:

您好!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并不断的熟悉各项工作流程。

工作中我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些许的不足。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不断的学习,不懂就问,努力做到让领导放心和满意。我对待工作的态度十分积极,严于律己,性格开朗,乐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悉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这也是作为一名行政部文员所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但在处理某些突发事件,或是出去办理一些相关工作时,有的时候会因经验还不足而出现一点小的纰漏。这两个月我学到了很多,也领悟了很多,时间不长,但过程却很充实,我对自己的能力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7/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成长,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根据我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望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相关内容。

8/9。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9/9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行政复议撤诉申请书。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八

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不服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民保令_____________号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申请复议。_______________提出(概述复议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经复议,本院认为,______(写明驳回复议申请的理由)。

驳回_______________的复议申请。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九

复议人(被执行人):彭__,男,1959年7月30日生,汉族,无职业,住__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

申请执行人:任__,女,1954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物业,住__市柳江路北一巷18号。

被执行人(复议人之妻):林菁,女,1974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__市红阳路云岭区111号。

被执行人:覃少华,女,1951年2月20日出生,汉族,__市人,住__市灯台区水南路84号金桃园1栋1单元201室。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__市柳南区人民法院(20__)南执异字第14号执行裁定书特申请异议,请求中级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位于__市柳邕路二区1号4栋1-4-1号的房产是复议人生活所必需最后一套亦是唯一一套居住房产,法院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其合法居住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因此,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复议的事实和理由,撤销原裁定结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行为,以示公正。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十

申请人:姓名张___性别男出生年月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449711________联系电话138_______住址_x_市x_x_x_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刘__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名称___市__区人民政府地址___市__区___路__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_市__区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号《_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号《_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行政裁定申请书范本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杨xx,电话xx。

申请人因不服新城区人民法院(20xx)新法执字第xxx号终结执行的裁定。认为该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

一.本案作为执行依据的支付令已经生效。

1.债务人已非正常经营。新城法院送达支付令时,因债务人提供的公司地址虚假,按照其注册地址无法送达,从而证明其公司已经非正常经营。

2.债务人已着手逃避债务。从工商局调取的债务人新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显示,该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均为债务人陕西泛美施工程纤维有限公司的股东刘x、刘x,证明其公司股东为转移资金、逃避债务,一起串通进行虚假地址变更。

3.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审判员后来在债务人原公司注册办公地(泛美大厦)找见股东刘x,其拒收支付令后被留置送达;公司的副总经理刘x拒收支付令后也被留置送达。故本案支付令已经依法送达债务人事实清楚。

因此,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既没有在15日内清偿债务,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及公司变更情况,(20xx)新民督字第xx号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对其蔑视法律的不负责任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故支付令合法生效,执行局应认真予以执行。

二.债务人执行中称其名称变更不应影响本案的执行工作。

首先,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支付令后,没有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公司名称变更的事实。对此,债务人理应承担其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法律责任。

其次,我公司诉前曾到陕西省工商局档案室调取债务人备案资料,内容显示债务人名称并未变更,仅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变更为刘x,公司地址由南关正街的泛美大厦变更为尚德路68号。所以我公司已经履行诉前注意义务,所以才确定到新城法院诉讼。

第三,债务人陕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名称虽然变更为陕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但债务人主体没有变更,清偿债务的还款责任也未更改。且执行中债务人均表示同意还款,执行部门应依法裁定变更本案债务人的名称,这不仅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实体权利,也符合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条的立法精神。现执行机构无视债务人予以还款的书面认可,仍简单、草率地决定终结本案执行,无异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有违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处理案件的司法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因此,无论是在审判还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名称的变更均不影响执行机构对债务人的执行。

尊敬的法官,本案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已采取欺骗手段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xx,经执行法官询问杨xx,其称自己是农民,从未参与债务人经营,也未接管债务人一文一纸,更不知道本案的情况。显然债务人是在蔑视法律有意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为了净化西安的投资环境,敬请贵院依法撤销新城区人民法院(20xx)新法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使债务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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