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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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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实用10篇)
2023-11-10 10:21:21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努力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期许和规划。在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注意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考。以下是一些情感表达的实践建议,供大家参考和实践。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一

招生总计划数650名,分专业计划数如下,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1.社会科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人文社会科学试验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人文社会科学试验班)按社会科学试验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招生,进校后进入竺可桢学院人文社会科学试验班学习;工科试验班(竺可桢学院交叉创新平台)进校后进入竺可桢学院工科混合班学习;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直接进入竺可桢学院巴德年班学习;应用生物科学(竺可桢学院农学试验班)按应用生物科学招生,进校后进入竺可桢学院农学试验班学习。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入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的荣誉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住宿费8千元/人·学年。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二

1.浙江大学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名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各类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分数必须高于转往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提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浙江大学在浙江省招生的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的,享受与竺可桢学院其他学生同样的政策。

5.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6.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三

2017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

2017年5月27日,考生资格确认,学生需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前,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四

专业组名称。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所含专业(类)。

物理基础组。

(74人)。

物理。

数学。

物理。

建筑类。

土木类。

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

机械、航空与动力类。

能源类。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类。

自动化与工业工程类。

数理类。

化生类。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人文与社会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通用基础组。

(15人)。

不限。

数学。

历史。

经济、金融与管理类。

人文与社会类。

法学类。

文理通识类。

化学基础组。

(10人)。

化学。

数学。

化学。

环境、化工与材料类。

化生类。

临床医学组。

(6人)。

物理。

数学。

物理。

临床医学(协和)。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五

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

3.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其中英语学考等级为a;。

4.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

5.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六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b.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类)志愿。

c.临床医学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组志愿为临床医学组、且专业组内第一专业志愿为临床医学(协和)的考生。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组及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组内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七

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落实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在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的背景下,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才选拔方式的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158号)文件精神,我院20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忠诚于艺术事业,具有艺术天赋和扎实艺术功底的优秀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一)招生总计划82名。

(二)招生专业:

2、理论类: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共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本简章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报考实践类和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同时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就可直接报考。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艺术类报名,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注1:指定科目及对照办法。

(1)指定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2)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中素描、速写、色彩三门美术专业科目的,由所在学校书面出具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科目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3)上述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近2学年该科目取得的分数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7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b等,平均分低于60分的科目视为不及格。

四、报考办法。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特别提醒:“三位一体”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网上报名、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若考生因个人行程安排冲突等原因无法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符合报考条件第(四)款第3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递交相关证书经学院招生办和公共体育部验证通过后,方能视为确认结束。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2017年1月14日前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2017年1月14日9:00-11:30复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我院报到,报到地点届时请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查询。

3、复试交费:现场交纳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4、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中国画(中国画2)、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附表1)。

附表1: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考试安排。

地点。

2017年1月9日。

考生(初试)现场确认。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2017年1月10日。

初试。

2017年1月14日前。

公布复试名单。

2017年1月14日。

复试报到。

2017年1月15日。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2017年1月16日。

综合面试。

(二)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附表2)。

附表2: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代号。

专业方向。

学制。

计划数。

初试。

专业水平考核(复试)。

综合面试。

01。

中国画1。

4年。

6

命题创作。

中国画基础。

书法。

按组为单元进行,每组30分钟左右。

具体安排复试报到时通知。

02。

中国画2。

4年。

8

素描、速写。

素描。

线描(速写)。

03。

书法学。

4年。

3

书法创作。

书法临摹与创作。

古汉语与篆刻。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4年。

10。

文史综合测试。

艺术赏析与写作。

综合能力测试。

05。

造型艺术类。

35。

素描、速写。

素描。

色彩。

06。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4年。

15。

素描、速写。

素描(线性)。

色彩。

07。

建筑学。

5年。

5

素描、速写。

素描。

色彩。

六、选拔程序。

(一)初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我院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

(1)实践类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60%,综合面试占40%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其他专业类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我院根据该专业(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浙江省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二)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考生在填报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高考志愿时须将中国美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三)我院根据公布的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学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0%以内。

(四)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实践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30%。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高考成绩占50%(每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注2: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时,以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计算。

八、组织领导。

(二)选拔、录取程序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整个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代替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邮编:310002)。

附件:2017年三位一体申请表和个人艺术简历(必填).doc。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八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九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三位一体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位一体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美术生综合评价范文汇总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academyof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杭州象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和上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20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82名。具体为:

实践类72名:中国画(中国画1,中国画2)14名,书法学3名,造型艺术类35名,图像与媒体艺术类15名,建筑学5名。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10名。

第十条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

(二)学校按专业志愿录取。若学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0%以内。如遇第一志愿录取完毕,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经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将该部分计划转入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如遇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七)学校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后,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七)关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报考我院时指定的九门会考科目统计(往届生也按相同的九门会考成绩计算):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我院指定的九门课程数统计: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八)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九)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十三条报名费: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上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学校网址:,学校招生网址:。

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具体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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