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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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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通用10篇)
2023-11-18 14:41:05    小编:ZTFB

在一本书籍或文章中,总结部分常常是对前文的归纳和概括。怎样写一篇内容充实、有深度的学习总结?运动不仅可以提高身体素质,还可以培养坚韧和毅力,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文章。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一

1)“广州代缴社会保险”-----人员是广州兄弟入职数年后因工作需要调动至上海兄弟工作的。

公司给予现金补贴。每月140元,满3年年资后每月300元。每半年一次凭所交社会保险原始凭证,公司报销现金后打入其工资账号。(人员申请书+凭证原件)快递至人事部,由人事部交给出纳打入工资账号。)。

“自加社会保险,公司补贴“的利弊------有利点:对员工和公司都有利,满退休年龄后员工可以在加保地领取退休工资,公司所补贴的现金也小于综合保费和上海社会的社会保险费,减少了支出成本。不利点:风险大:万一员工发生较大的意外或工伤事故,因为没有缴纳综合保险而无法得到赔偿。此事还得做进一步的评估和协商。

3)因为促销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一般新入职2个月的员工暂时不加综合保险,待其稳定后方才给予办理加保手续。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二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团体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保险。

有效期:一年。

泰工富业及下属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分两个公司投保。

1)重庆泰工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泰工、泰富人员)。

2)重庆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含展览中心、泰来人员)。

1)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目前公司社保是转正后开始缴纳。保障的范围是上班期间或上下班路途中发生的意外。

2)本次购买的商业意外险是每月增减人员一次,试用期人员也购买了。保障的是全天24小时,即包含时间更广。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上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乘以该表所列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给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险。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贵公司被保险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进行治疗,本公司参照医保,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50元,按照100%报销。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在规定限额内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4)意外住院现金补贴。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贵公司被保险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照其实际住院天数进行现金补贴,按照方案津贴赔付(最高180天)。8.除外责任:意外险、寿险保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阶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三

(1)意外身故:因意外而死亡。(2)意外残疾:因意外而残疾。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残疾的理赔是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的:残疾赔付规则:

10级伤残:赔付保额10%如因意外伤害造成“一侧耳廓缺失”属于8.级残疾,如果投保100万意外伤害保险,可赔付100万*30%=30万;因意外伤害造成“双侧耳廓缺失”.属于5级残疾,赔付100万*60%=60万,等等。详细残疾等级对应列表见意外保险合同细则(3)意外烧烫伤:因意外而烧伤、烫伤。

如: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属于2级残疾,赔付保额的90%。

(4)意外医疗报销:因意外而进行医疗,一般而言,医疗含门诊、急诊、住院报销,但有是否含自费药的报销,要看清楚。

(1)普通意外保险:

这是最常见的意外险,一般保障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如保障100万意外身故/残疾+10万意外医疗。(2)特定意外:

购买这类产品的客户一般都是有特定需求,如经常乘坐飞机、正在计划旅行、担心父母腿脚不便、参加户外运动等等,分类如下:

交通意外:只保障特定交通意外伤害,虽然保费要远远低于普通意外险,因为保障范围局限性很大,只适合有某些特定需求的客户购买,如航空意外险、公共交通意外险、自驾车意外险等等。

旅行意外:国内旅行&出境旅行有不同的专属产品,特别是申根国家的签证明确要求需要足额医疗保额和紧急救援。老年意外:普通意外保险的投保年龄上限是60岁~65岁,这年龄以上的老人可以选择老年专属意外保险,保费比普通意外稍高,保障额度会稍低,没有终身意外保险,一般可续保至75岁~80岁。

运动意外:一般针对体育竞赛保障项目提供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公共交通工具意外,意外医疗,紧急医疗运送,身故运返,运动设备损失,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旅行延误,行李延误等保障服务,而且大多只承保业余比赛或者运动员,不承保职业运动员。(3)综合意外:

总体来说:意外身故的保额要覆盖自己的责任,如一个经济支柱对于家庭的责任是100万,保额就要设计为至少100万,这样一旦发生意外风险,这份保险就能保障家庭不受到巨大创伤。它的作用等同于死亡寿险,都是因为担心自己发生意外身故/残疾,给家庭造成经济和心灵上的创伤,区别在于:死亡寿险:因意外或者非意外身故/残疾,都可以得到理赔。(范围广,保费高。)意外险:仅保障因意外发生的风险,范围比死亡寿险小很多。(范围窄,保费低。)。

因此如果有足额的死亡寿险保障自身的责任,那么基本可以代替意外险,如果没有购买足额死亡寿险,那么一定需要用意外保险做额度的补充。身价的计算,设计可参考:

(9)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2)被保险人醉酒或xxx、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3)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四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2.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五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_;。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九条本保险的保险费,采取年缴保费方式,按份及投保人选择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详见附表二)。每期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所对应月的1号至月底。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凭保险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约定的保险金。本公司经审核后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缴费收据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本公司经立案、审核无误后,可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如果有欠缴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全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第十四条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被保险人成年后,凤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九章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七条自每期保险费缴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三十日内为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内,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自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投保人不愿继续缴纳保险费,可申请退保。本公司按附表四给付退保金。已进入领取期的保险合同,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十九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如果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生活和学习,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相应利息(按失效期间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储蓄利率计算),并提交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恢复保险单效力。复效后180天内的病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条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章告知。

第二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二十二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少于应缴的保险费,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缴保险费与应缴保险费比例支付。

第二十八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二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六

出门旅游,不要忽略了可能发生的风险。除了在旅游中处处注意安全外,投入些小钱买份意外保险非常必要,关键时刻会提供最实在的帮助。进入10月,淫雨霏霏,游客出门带把太阳伞的同时,也勿忘打把“保险伞”。

长假出门人身家财都要保。

国庆长假若选择境外行,则需给自己上份境外旅游意外险。以苏黎世保险为例,目前有海外任我行、北美行、亚洲行和欧洲行这4款产品可供选择,针对全球不同区域有不同的产品,既提供个人意外伤害及身故抚恤、紧急启程、医疗、财产损失、行程障碍及个人责任保障,又可支持24小时境外紧急支援服务。

同时,国庆假期较长,长时间家里无人照看,还可投保家财险。全方位居家生活综合保险――保家护房计划,是苏黎世保险的另一款可供选择的家财险。此款产品主要承保家居财物和房屋因为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泥石流等造成的损失,还可承保水暖管突然爆裂及邻居家漏水造成的家居财物损失,是北京市场上第一款承保地震的家财险,并提供宠物的相关保障。

境外游保险需有的放矢。

旅游保险产品名目繁多,需结合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在国内出行,更多需考虑交通因素,乘坐飞机时,如航班延误,行李物品损失,证件旅行票遗失等风险。

如果是境外游,则需要了解以下两点。

出行地区对保险的要求。

申根国家(申根国家是指签署“申根协定”的欧洲国家。这些国家之间边境上取消签证检查。如果持有在法国使馆获得的申根签证,可由法国跨过边境进入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而不需要另外的签证)对保险有规定,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境外医疗保险,并在递交签证申请资料时附上保险单,某些国家入境会要求出示。若前往申根国,则要购买满足此要求的旅游意外险。若前往北美,那里医疗费用较高,则要考虑保障额度高的产品。

注意保险产品的紧急支援。

在旅行的过程中,难免因为人生地不熟而产生诸多不便,如果有人可提供准确而及时的信息,如对使领馆信息的查询、紧急法律援助、紧急口讯传送等,无疑是雪中送炭。如某次旅行中,有位先生右腿有伤口并打了石膏,需要乘坐飞机,他便拨打了紧急支援电话,询问此时的病情是否可以飞行。医生根据这一情况,建议其暂停此次飞行计划,因为石膏在飞机起飞、降落的过程中,会由于气压的变化而挤压伤口,可能使病情恶化。

自驾游出险收集资料很关键。

对自驾游的车主们来说,最难处理的就是异地理赔,如理赔资料的缺失,异地修车的费用,没有定损单据得不到理赔等。保险公司也很烦,对缺乏定损单据的车祸事故基本不作理赔,但向车主解释要颇费一番周折。

自驾游异地出险后,车主应收集相应索赔材料,如索赔申请书、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修车发票等,也许两地事故证明单证格式会有所不同,车主应咨询当地理赔人员,索取标准格式化的定损单证,便于车主回居住地后办理赔手续。现场照片对于理赔核实也极为关键,应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照片,即使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前来定损,车主可通过这些照片与维修单作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七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概述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

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普遍性的原因,这里着重强调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险人通常为一个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保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下:

1.按投保动因划分。

保,无选择余地。有的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还规定必须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则该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

2.按保险危险划分。

根据保险危险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可保意外伤害,而不是特别限定的某些意外伤害。实务中大多数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此类,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等。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的一类业务。比如例如,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险只限于在驾驶机动车辆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3.按投保动因划分。

根据投保动因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意外伤害保险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人也可以选择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又称法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国家机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强制施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凡属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施行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无选择余地。有的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还规定必须由哪家保险公司承保,则该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

4.按保险期限划分。

根据保险期限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在实务中,这样的产品占大部分,比如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等。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的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此类产品。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太平盛世?长顺安全保险就是一款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但这类产品一般不多。

5.按险种结构划分。

根据险种结构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单纯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一张保单所承保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单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其他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

保险金给付。

给付情况如下: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产品意外险产品一般分为两类: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有些“套餐”产品里,还会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多倍赔付和烧烫伤赔付责任。

意外医疗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含有意外事故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报销、意外住院补贴等。

意外保险是保险公司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产品,上述对意外保险的解释决定了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基本框架,但是各个保险公司的推陈出新也决定了意外保险产品的多样性。

据统计,国内总共有154家保险公司,其中有52家注册地在北京。目前北京地区共有49家寿险公司,几乎所有寿险公司在北京都设有分公司。而根据保险公司的发展和目标,意外保险的产品数量也有所不同,多的如都邦保险公司有44种意外保险产品,最少的也有1种产品。即使不是以意外保险为主要产品的大一点的公司也有10至20种意外保险产品,譬如中国平安有11种。所以在市场上流通的意外保险产品总数多达400多种。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八

还有,就像我一个买了100万意外身故保额的客户告诉我他最初考虑买意外险的初衷是:我是做生意的,经常全国各地到处跑,见过很多事。每次出去,都会给妻子和孩子留点钱,或多或少。我在想,如果我每次出去都能回来,那我真的很幸运了;如果那天,我不再回来了,那我给孩子和妻子留的钱够吗?我做生意的钱,都是流动的,到时能有多少钱能到她们的手里???————不好意思,每次说起这个客户,我心里都充满了敬意!首先,要检查联系方式。如已发生变化,应即刻通过代理人或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变更。接下来,要看看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是否仍然在职。如果市民发现自己的代理人已经离职,可致电相关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咨询,或请保险公司重新指定代理人进行服务。同时,缴费方式和时间应再次明确。年检时要留意每种保险产品的确切缴费时间,另外,现在多数保险公司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收取保险费,那么市民对自己当初开始缴费的银行账户也有必要进行再次确认。如果发生账户已经被自己不慎注销,或一时疏忽延误了缴费时间,或保单已经过期,想要续保,则需要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九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督、督促保险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2.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意外身亡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但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

第五条【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交费方式为一次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第六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

第七条【告知义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如合并以前的残疾后,可领取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较严重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以前的残疾,视同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扣除。

第九条【职业、工种变更通知】。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不在本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一条【身体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并投保人或受益人提出有关文件证明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失踪,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领取残疾保险金时,本公司若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第十六条【通讯地址变更】。

本合同通讯地址变更时,投保人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七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八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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