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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 出版物发行委托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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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 出版物发行委托书(5篇)
2023-01-14 04:21:3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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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联系人):

乙 方:

证件号码:

住 所 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信箱:

鉴于:

1、 甲方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暂名

《__x》的电影影片(以下简称为“本片”):

2、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负责本片剧本的编剧创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剧本

剧本名称:《__x》(暂命名,最后名字以广电总局下发的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为“剧本”) 语种:中文

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大纲 (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改编创作,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可供拍摄成电影的完整剧本。

2、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

a. 参加剧本讨论会,与甲方进行讨论,在创作意图和目标上充分达成一致。

b. 按照甲方要求和已有文学剧本进行创作成可供电影拍摄的完整剧本。

c. 对未定稿的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定稿”为剧本经甲方书面确认通过。 d. 剧本字数不少于30000字,场次不少于80场。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剧本所有相关内容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会在甲方对该剧本享有著作权的期限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与该剧本或同名文学剧本相同题材或近似内容的剧本。

第三条:剧本交付及认可

1、交付剧本方式为:

以电子文档版发至甲方指定之电子邮箱:

2、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的剧本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_____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该阶段剧本创作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对本阶段剧本创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通过后,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剧本创作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主要是在电影拍摄过程中,因摄制需要所进行的剧本修改,包括甲方因需植入软性广告而进行的相关内容及元素的修改),乙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修改。

3、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应以相互诚信的原则协商确定。

4、如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标准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调和,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编剧合作,但涉及“编剧”署名时,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就本片前期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版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转让给其他任何一方。

第四条 创作流程和时间

1、第一阶段工作(不少于五千字字详细故事大纲),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以签合同日期之日起30天,若需修改,再需15天)

2、第二阶段工作(分场初稿),乙方应于 ____ 年 ___月 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

3、第三阶段工作(定稿),乙方应于 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天)

4、第四阶段工作(电影拍摄过程中不定期之修改),在拍摄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就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在提出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修改工作。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酬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

2、酬金支付方式为:

a.签署合同之后三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10%为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

b.交付故事大纲,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c.按时按质,交付初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

d.按时按质,交付定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30%,计人民币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

e.电影开始拍摄后,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配合,完成最终修改后,甲方支付全部稿酬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

乙方 开户行:

户名 :

账号 :

第六条 著作权

1、乙方享有本片剧本和完成电影的“编剧”之署名权。

2、甲方依法享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a.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b.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视剧/电影 的权利;

c.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d.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e.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视台、电台进行广播的权利,

f.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g.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h.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i.以及《著作权法》规定之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享有本片剧本以及完成电影除“编剧”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著作权,包括本片之一切录像带、镭射影碟、广播、舞台、网络及一切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相关的著作权,以及与剧本或电影所产生的一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游戏或小说等)相关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

4、甲方享有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但修改范畴不得超出甲方之前对该剧本大纲已认可的部分;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重大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做颠覆性修改,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转让或授权第三方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享有之权利,但甲方需提前通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作品质量的前提下,可自行组织创作班子,但乙方本人须向甲方承担本次创作的责任。甲、乙双方均认可,乙方接受本委托事项后,将由乙方本人组织乙方编剧团队完成本剧本的创作工作,_______为本剧本作者。乙方保证剧本由本人及其编剧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并保证交付至甲方的剧本无任何权利瑕疵(交付剧本时,乙方将提交本人及所有编剧成员签署之权利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乙方并承诺,其已经取得充分的授权,能保证剧本中就其编剧团队成员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的版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不会产生任何权利瑕疵及争议。

第七条 宣传配合

甲方为宣传、推广影片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第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片上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本的内容、剧情、故事等主要元素,以及本片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剧本或本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乙方并不得以此另行创作作品。

乙方若违反上述义务,乙方将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乙方为完成剧本而聘任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乙方组织之编剧团队成员违反保密义务时,亦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就此承担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甲方没有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视剧的义务,若甲方未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影,而乙方已经完成了剧本的全部创作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定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稿酬。

2、甲方承诺依据乙方创作之剧本摄制电影的同时或完成后,将根据电影套拍剪辑整理成一部电影,该电影的名称、演员及导演、具体内容、时长、格式及播放渠道等由甲方决定;该电影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由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编剧之署名权。

3、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其所创作完成的所有剧本等文字类作品如需进行许可使用或转让,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或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等同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 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量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使得本合同以防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完成剧本创作工作内容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的,甲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 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稿酬,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3日内仍未支付的,或者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乙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如因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如果由于乙方创作或修改工作未完成,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

a.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并交付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全部由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享有作品的署名权,甲方按照总酬金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基础劳务费(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税后),除此以外,甲方已支付酬金超出前述基础劳务费部分之金额,乙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返还。

b.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使用,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的酬金。

c.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未完成之剧本创作或修改,并有权在总酬金结算中扣除部分直至全部酬金,扣除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总酬金的百分之0.5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酬金中扣除。如果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给乙方剧本反馈意见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不包括甲方按其摄制要求对剧本多次提出反馈意见)直接导致剧本定稿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 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酬金的百分之 0.5作为违约金,在甲方逾期支付酬金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下一阶段的剧本创作工作,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

4、 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5款的行为,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5、如果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2款中规定的情况,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无论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如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已创作剧本的所有权利均将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将完成剧本做任何处置,包括转卖第三方。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本协议要求的或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通知、请求、要求,剧本稿件和其他通信往来可以依以下方式送达,并确认日期:

a. 如果是以电子邮件方式交换的书面文件,以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邮件收发日期为准。

b. 如果是以纸张形式当面交换的文件,则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为准。

c.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修改意见是通过创作讨论会形式提出的,则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时间为准。

d. 如果以纸张形式邮寄,须以挂号信或者公认的速递公司传递,以对方签收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二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加,差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支付时间 年月 日;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rmb:);

2.电视剧每集: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15%);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次共计整(60%);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 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三

邮政业务委代办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

单位全称: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 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

住所:     省    市 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

甲方委托乙方在 设立 。

营业时间: 。

第三条 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负责提供统一对外标识设计方案、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统一的业务资费标准;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6.负责培训乙方代办人员的邮政业务、技能,使之达到甲方服务标准所要求的服务技能,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负责提供符合委代办条件的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办理邮政业务;

3.遵守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定的禁限寄要求,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代理邮政业务资料和客户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交纳业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其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跨区域经营甲方委托的邮政业务,也不得拒办应当办理的委托代办业务;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

7.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的业务;

8.代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到甲方指定的邮政局所购买,按邮政规定价格出售邮资票品;要节约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

9.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戳记在合同终止时上缴甲方,并予以作废;

10.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上划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

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1),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

13.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5.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

16.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 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 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 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 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 当日。

第八条 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1)国内函件、包件按收入的5%支付;国际港澳台函件按收入的10%支付;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 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__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邮政营业服务标准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造成用户¥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用户投诉3次有理由投诉,查证属实的;

2、乙方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的、故意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邮件;

3、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确定的代办邮政业务范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4、乙方不执行邮政业务资费标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费,引起投诉的。降低服务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邮政公物丢失、损毁、被盗,造成邮件积压、阻断通信,给甲方和邮政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

6、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营业款,累计时间达7天或金额达¥1000元的;

7、乙方不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故意阻挠甲方检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藏匿重要单据凭证和物件的;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 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四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加,差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l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元整;(10%)

l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元整(40%),支付时间 年月日;

l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支付时间 年月日;

l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支付时间 年月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元(rmb:);

2、电视剧每集: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l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元整;(10%);

l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元整(10%);

l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元整;(15%);

l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 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元( %)次共计整(60%);

l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交付时间:

1、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方承担,支付费用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此合同书共7页,格式由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出具。

●特别咨询国家版权局审阅认可并推荐。

附: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20_年2月1日施行)

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的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推荐报刊委托发行协议书简短五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协议签订地点: 月 日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方就项目招标工作,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从事招标事宜。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7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招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 有限公司 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_]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承办人: 委托承办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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