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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管道改动申请书(汇总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2:55:59 页码:8
最新管道改动申请书(汇总10篇)
2023-11-18 12:55:59    小编:ZTFB

充实自己,为未来打下坚实基础。完美的总结应该贴近实际,突出反思和总结,让读者有所启发和收获。培养有效的阅读习惯,对个人的学习和成长大有裨益。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一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本住宅内开展业务的装修公司,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

一、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名单,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二、装修人员在小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

十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xxx。

20xx年x月x日。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二

本人及所雇请的施工单位在对居室进行装修时,在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行业规范、国家相关规定和物业公司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所装修房间经物业公司检查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履金,并承付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所装修居室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从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平米应配一个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净荷载。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

7、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或空调排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花采用物业公司统一的样式、规格、材料,并装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经过物业公司审核。

10、不封闭前阳台,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在装修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14、装修前做好闭水及管道畅通试验,装修后出现漏水及管道不通由业主找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前要对房屋内的墙面、地面、顶部做系统的检查,装修后出现的问题由业主找装修公司负责。

16、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它责任。

1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可按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罚则进行处罚。

xxx。

20xx年x月x日。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三

为保障宏府大厦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任何装饰、装修公司在大厦内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1、凡在大厦的任何部位因装饰、装修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大厦物管部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向大厦安保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填写动火事由,动火部位装修施工动火的起止时间及范围,采取的防范措施,并经大厦安保部审批同意,领取《装修动火许可证》,并将此证张贴于装修单位或业主外门明显处。

3、装修施工动火前要认真清理现场及周围的可燃和易燃物品,并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可租赁)。

4、现场开始施工动火前,必须经大厦安保部消防主管对现场的防火措施进行验收后,方可施工。

5、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动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违章操作用电。

6、在装修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大厦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7、装修施工动火的单位或个人凡违背承诺书条款,并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贪依法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xxx。

20xx年x月x日。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四

设计安装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固定焊口组对及焊接质量差;垫片的安装不正确;螺栓紧固受力不均匀;各种材质混合使用,如将一些普通的螺栓用在高温高压管道上;滑动管托与固定管托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在安装支吊架前,有些工人没有认真阅读安装说明书,而是凭借自身的施工经验操作等。无损检测是检查管道焊缝质量极为重要的环节,如果焊道没达到质量要求,压力管道极易出现各种问题,如裂纹、气孔及根部未融合、夹渣等各种不易察觉的现象。现在很多无损检测方法欠妥,并没有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而是随意抽检,在检测中若出现不合格片,也就对一些模拟检查件实施补片,如果时间不够甚至不进行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水平也不能满足要求,缺乏责任心,对于无损检测中存在的问题不够重视。当管道试验完之后,有一部分安装依然没有完成,比如支吊、托管未焊接,一些仪表的管嘴没有安装,设计安装中的变更要修改管线没有采用相应的管道试验进行补救,对管道未进行吹扫导致其不够清洁等。在管道试验中,操作人员应该仔细检查,通过查看压力表的读数进行判断,但是实际使用中一部分试压包系统的容积较大,如果泄流量较小就极难被发现,因此压力表的读数并不能够反映真实情况。在安装压力管道时还要做好防腐工作,从而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但是在设计安装中极易忽视防腐工作,许多施工单位并没有专业的防腐工程师,多是由其他专业的工程师兼任,导致经常出现不按要求配比、油漆的质量不合格,除锈达不到要求,漆膜厚度不均匀、气泡、流挂及分层脱落等问题,这都会影响到管道的防腐作用。

以上各种问题严重影响着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因此必须要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进而做出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依据实况,施工单位要建立压力管道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将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合理按照从上到下进行分解,从而编制出质量计划与相应的施工文件。依据工程需要,组织员工进行压力管道相关安装知识的.培训,突出安装中的关键点。严格控制特殊工种的资格证,对焊工进行现场考核,技术不过关者不能够上岗,必须要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后满足要求者方能上岗。科学投入资金,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并购买先进的安装机具、设备,以确保施工质量。比如为工厂的管道提供自动焊接技术、增加管道的预制深度等,并采用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确保压力管道设计安装的质量。

压力管道元件的质量控制问题及策略。

相关制度中明确了压力管道元件的许可项目以及各种级别表,指明了哪种管道元件需要何种许可证以及相应的审批机关级别。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设计安装单位对许可证制度并不了解,依然使用没有资质的单位生产的产品,对于供方所提供的评审,常常忽略供方的制造资质,这样必然不能够保障管道元件的质量。对于压力管道来说,其元件制造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从许多设计安装问题来看,一些安全事故主要根源就在于元件质量较差所造成。因此要全面了解生产元件厂商的许可证制度,采购时一定要选用具有制造许可证的供方。管道元件采购入场时,一定要按照检验程序,严格验收,绝对不能够让不合格产品进入。在设计安装中有一些项目所使用的材料是甲方所提供,就是甲供材料。但因多种原因甲供材料大都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为压力管道的设计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一旦出现严重后果,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单位自然也难逃责任,因此设计安装单位就要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甲供材料的质量。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五

一、基本情况:

压缩空气虽然经电脑编算设计,其排气压力不会超过储气罐及管道的设计压力,但由于强大的内部气体对气罐及管道造成的压强以及外界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贮气罐及供气管道的炸裂等现象。

二、危险目标:

四、救援机构:

应急救援机构由配电主任、安全员、设备运行工、生产调度、当班班长、组长。

五、事故的处理:

1、发生贮气罐及供气管道炸裂,当班班长应立即疏通附近人群,并通知做好附近因炸裂造成连带事故的有关车间,防止发生群发事故。

2、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保护现场,并就地安全迅速切断气源。

3、保护好贮气罐安全阀等有关安全保护装置的参考数据。

六、注意事项:

1、发生炸裂事故,进入现象前,一定要注意现场的电源是否已切断。

2、当强大的排气压力排放时,一定要躲开,并从最近旁迅速切断气源开关。

3、防止裂片伤人皮肤。

4、防止因炸裂引起的高空裂片下落伤人。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六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编制本单位的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情况加以完善,以确保安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和管理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希望各单位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广泛交流。在制度制订后,应由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执行。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4.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五、巡线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11.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13.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14.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统计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

(1)压力管道基础数字统计;。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3)压力管道存在的问题;。

九、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

1.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2.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3.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7.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十、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街、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0.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11.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l)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申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

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日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十一、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十二、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七

xx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简称xx天然气)位于xx市xx区xx中路,成立于20xx年12月,是xxx石油集团下属企业。是集城市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生产、运输、利用一体化,跨地区经营的天然气公司,是xx石油集团最具成长性的核心业务之一,加快发展天然气业务,符合国家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方向,也是推进绿色发展的现实途径。公司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管网调运优势,强化产运销储衔接,天然气销量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市场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公司发挥集中调控管理优势,优化产运销资源配置,确保管网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建立了全方位的抢维修和应急支援体系。

20xx年经xx市政府、市发改委批准,与xx市建设局签订了民用天然气准入书,获得xx市xx区南部区域的特许经营权。目前供应范围内的天然气城市中压管网等基础设施已建成投产,可满足区域内居民、商业及压缩天然气用户的用气,是天津市最大钢铁民营企业——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企业。

和cng压缩天然气领域,主要致力于天然气分销、储运销售、输配站、加气站工程建设、天然气管网建设、运营管理。投资范围包括中压长输管线、天然气门站、城镇市政管网、居民用户、公福及工业用户,供气能力达1亿标准立方每年。

xxx天然气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营,赢得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一致好评。截止目前,公司拥有3万余居民用户及配套的公服用户、商业用户。公司拥有天然气门站1座,汽车加气母站一座,汽车加气站4座,加油站4座,日供应压缩天然气的能力可达到30万方,管线铺设120公里。现已门站为辐射中心,形成高效的市场网络和巨大的.潜在用户市场。

xx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气在未来的发展中将配合国家“西气东输”和发展西部油气田的大战略,加大投资力度,抓住机遇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还致力于转变为以城市输气管网建设投资为主的投资管理运营商,成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城镇天然气运营公司。

自查项目及检查结果。

(一)管理机构。

公司下设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各压力管道工程的监管和验收工作;管网运行部负责公司辖区内各压力管道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和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制度。

的学习,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操作规程。

公司现有现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共计35项,每年会对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各项操作规程的学习,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安全检查。

管网运行部设专业管网巡线人员,每天对辖区内压力管道进行安全巡检,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安全监察部除了对巡线人员的巡检工作,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外,每年会例行组织各项专项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五)应急救援。

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中专设压力管线事故的救援预案,每年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总结评审。公司既定于20xx年6月25日左右进行中压管线抢修作业的演练,届时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对中压管线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现有的4580米钢制次高压管线因工艺陈旧,使用年限过高,存在安全隐患,我公司已将相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届时会对此段管线进行改造。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八

(1)在设计安装之前没有及时申报开工手续:有些单位即使安全监察部门再三督促,也将这种督促置之脑后而不顾,继续实施无手续施工的现象。

(2)设计安装资料不合符要求:一些压力管道的平面布置图与图纸目录上缺少设计资格的印章,设计单位也没有按照要求在资料上标注管道的级别与类型,还有一些设计资料上缺少压力、设计温度、检测标准及合格级别标注等。

(3)缺乏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一些施工方案中缺少焊接工艺内容或者内容不全,在现场施工中难起到指导作用,也没有办法满足施工的实际要求;一些单位缺少合格的质保人员以及现场责任人员;无损检测内容漏项或者不全,和相关标准存在极大差距;压力管道的吹扫方案与试压比较笼统且不切实际,甚至有一些方案缺少吹扫措施与补充试压。

2材料问题。

设计安装中的管件、管材、阀门以及焊材等都要按照设计文件中的材质、规格等严格选用,各种材料都要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但是在实际安装中却存在种种问题:阀门厂所提供的阀门质量证明书根本就没有配套的法兰质量证明书,而且一些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和要求不相符,甚至出现缺项、无批号等。这就需要质检人员对管件与无缝钢管做壁厚测定进行抽检、对阀门实施试压抽检、对比较特殊的合金管件做材料确认抽检,尤其是质量证明书存在问题的更要严格检查;相比之下,垫片、法兰、弯头及三通等各种管配件质量极易出现问题,因此安装前就要仔细检查各类管件。

3作业条件。

在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前,和管道有联系的土建施工必须完毕,而且要安装单位与土建单位相关人员一起检查合格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在管道设计安装前,和管道连接的设备要事先安装合格且固定完毕,二次灌浆都要达到要求。安装中,主要阀门以及氧气管道的安装前要先做脱脂与清洗,管道的内部要做好防腐,严格检查衬里,以保证合格。

结语。

总之,设计安装在压力管道施工中至关重要,而且所涉及的面比较广。如果设计安装不到位或存在漏洞,必然导致施工完成后压力管道不能够正常使用。这就必须要分析安装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改进与完善措施,以确保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完成后顺利投入使用。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九

为了确保南沙香港中华总商会大厦的消防安全,共同维护租户的利益,敝司向南沙香港中华总商会大厦物业管理处签订本消防承诺书,承诺在消防装修过程中遵照下列条款执行:

1、敝司现委托单元消防装修工程,若造成了大厦消防设备的`相关故障,敝司将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2、敝司承诺装修会符合消防规范,会遵守大厦管理处相关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消防法规的规定。

3、敝司承诺消防装修所使用之产品会与大厦所使用之产品相一致,确保不会影响大厦的整个消防系统。

xxx。

20xx年x月x日。

管道改动申请书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压力管道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压力管道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压力管道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热力管道的监督管理,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燃气管道的工程设计、建设(含安装、改造、修理)、验收、使用、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委员会。安全技术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社会人士列席有关专题会议。

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压力管道安全隐患、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以及提出解决现有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不足的建议措施。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安全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经评审、发布后推荐使用。

第六条压力管道相关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相关政府部门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从事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压力管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履行压力管道安全、节能责任,对压力管道相关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压力管道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章生产和经营。

第九条压力管道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禁止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许可证件。

第十条压力管道生产单位首次在本市从事压力管道许可范围内业务的,应当将单位名称、行政许可范围、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等主要信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享前款所接收的生产单位信息。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图纸目录和管道平面布置图应当加盖设计单位设计许可印章。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出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对依法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还应当出具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以及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需进行监督检验的重大修理情况,按照压力管道类别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厂区外施工的,应当采取施工公告、现场安全防护等措施。

第十五条锅炉和用热设备之间相连接的压力管道总长度不超过1000米的,可以由取得锅炉安装许可的安装单位将锅炉和压力管道一并安装,并接受监督检验,纳入锅炉使用登记。

第十六条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第十七条压力管道生产中的无损检测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无损检测单位承担。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不得以第三方出具的无损检测结果替代自行根据工程总体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的检验、检测结果。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修理工程,应当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相关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移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安装质量证明、隐蔽工程资料及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档案。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公园、体育场馆、展览馆、游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压力管道工程竣工技术资料还应当报送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压力管道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妥善管理,将有关信息纳入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元件销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建立压力管道元件进货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四)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压力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抽查。

第二十条压力管道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或者含有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压力管道,不得出租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管道。

第三章使用。

第二十一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对压力管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承担第一责任。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禁止使用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压力管道元件和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

第二十二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按照压力管道的类别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除市政燃气管道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前已经安装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办理使用登记时无法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可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安全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安全评估的实施细则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另行制定。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市政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在办理使用登记时无法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定以及相关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制订适合本市实际的市政燃气管道安全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压力管道经过改造、修理导致管道运行参数、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的,或者经过定期检验后安全状况等级由一、二级改变为三级的,或者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压力管道改造、修理的相关资料、日常检查、使用状况记录;。

(五)压力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二十六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压力管道应急专项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对于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将制定的应急专项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本年度组织演练的情况,按照压力管道类别于每年12月份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压力管道类别立即向所在地的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第二十八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压力管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计划,并作出记录。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压力管道的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计量仪器仪表每月进行至少1次检修,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定,并作出记录。

压力管道的维护保养、自行检查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定记录应当至少保存6年。

第二十九条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结论为停用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停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确定报废的应当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销手续。

对已经停用或者确定报废的压力管道,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卸压等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消除其使用功能和事故隐患。其中对于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必须清除管道内的介质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条压力管道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按照压力管道类别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压力管道,应当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启用手续;启用已停用1年以上压力管道,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第三十一条压力管道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出租单位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三十二条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年度检查是指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压力管道进行的检验。检验周期每年至少1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具体的检查时间。

全面检验是指按照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压力管道停止运行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检验周期由检验单位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

定期检验可以采用基于风险检验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年度检查可以由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自行组织进行或者委托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但对于输送危险性介质压力管道的年度检查,应当委托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第三十四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年度检查的,应当确保人员资格、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以及年度检查的项目、内容符合本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检查人员应当由取得项目为压力管道巡检维护的持证作业人员担任,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经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发现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的,或者进行年度检查的人员、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和项目、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压力管道类别向所在地的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全面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市政燃气管道的全面检验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定以及相关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制订适合本市实际的市政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标准。

第三十六条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的压力管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上次承担全面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征得同意后,可以延期检验,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于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和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在同意延期检验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压力管道类别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检验周期变更的相关数据。

第三十七条实施基于风险检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和基于风险检验实施机构应当在检验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共同将检验数据提交至本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并由本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压力管道类别将数据提交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承担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的机构提供压力管道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九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接受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时无法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安全评估。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进行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保守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压力管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压力管道元件。

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自受理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或者全面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现场检验工作应当在30日内完成,逾期不能完成的,应当按照压力管道类别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原因及完成时限;在全部检验项目结束后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自检验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数据形式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检验结果。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发现正在使用的压力管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即时告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并按照压力管道类别向所在地的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责令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改正,并予以处理: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三)已经报停、报废的;。

(四)违规进行安装、改造和修理的;。

(五)超过压力管道的参数范围使用的;。

(六)其他危及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通过全面检验发现压力管道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告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制定修复方案。可以修复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对修复部位进行检查确认;难以修复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可以采用合于使用评价的方法,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确认缺陷是否影响管道安全运行到下一个全面检验周期。

合于使用评价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根据与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签订的合于使用评价合同、检验报告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

第四十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建设基于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压力管道数据管理系统。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设置的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压力管道自检机构应当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压力管道数据交换系统,确保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数据及时提交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从业人员管理。

第四十六条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

第四十七条压力管道焊接作业应当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压力管道焊接作业人员实施。

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聘用压力管道焊接作业人员时,应当在其资格证书上登记聘用记录、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由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名。

第四十八条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所聘用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压力管道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第四十九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压力管道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管道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压力管道运行不正常时,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中对生产、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不得少于1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压力管道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压力管道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在现场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接受安全监察指令的单位应当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严重的,在行为未改正或者隐患未消除前,应当停止从事相应压力管道活动。

第五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对生产和销售的压力管道元件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资质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同时对新建压力管道的安装工作质量和监督检验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中的检验检测工作可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第五十六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运作情况、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检测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从事压力管道活动的单位建立、健全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压力管道的风险防范能力。

第五十八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有关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检验、检测单位的违法行为和压力管道事故隐患的举报,在受理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

第五十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不得要求申请许可、登记备案的当事人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压力管道、材料或相关产品;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压力管道生产单位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继续从事压力管道生产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限期恢复原状或者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首次在本市开展压力管道许可范围内业务的压力管道生产单位未将主要信息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主要信息发生变更没有按规定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内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未在图纸目录和管道平面布置图加盖设计许可印章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

(三)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在资格证书上登记聘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压力管道生产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损检测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压力管道元件销售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拒不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压力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抽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原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六条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制定应急专项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未定期组织演练并且记录、未向所在地的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应急专项预案有关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办理注销手续的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未采取安全处置措施清除管道内介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的年度检查由不具备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组织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年度检查的;。

(二)不按规定配备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进行年度检查的;。

(三)年度检查的检查项目和内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

(四)年度检查报告未经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的。

第六十八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没有按要求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压力管道,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压力管道元件,或者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实施基于风险检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检验、检测,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委托未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基于风险检验的;。

(二)验证性检验工作未由第三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的;。

(三)检验数据未在检验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本市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

第七十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安排检验,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检验工作且未以书面形式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原因及完成时限,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的。

第七十一条负有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危险性介质是指具有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高温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气体、液体和液化气体。

基于风险检验是指基于对系统中固有的或潜在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优化检验。

第七十四条长输(油气)管道由政府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压力管道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七十五条本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分送:省府办公厅。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广州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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