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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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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大全17篇)
2023-11-18 07:23:08    小编:ZTFB

社会人际关系是指个体与他人之间在社会关系中的相互关系。语言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二

本企业/或本人同意通过贷款平台(;;的网站或网站客户端,或其他与本贷款业务相关的网站或软件客户端)向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小贷(包括但不限于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将来可能设立的其他阿里巴巴旗下贷款人)、以及贷款平台合作的其他贷款人(以下统称为“贷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在通过企业账号登录贷款平台的情况下,本企业亦认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适用于该企业为公司的情形,下同)/或经营者或负责人(适用于该企业为非公司的经营性组织的情形,下同),在本企业账号内提交贷款申请,一旦本企业/或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经营者或负责人,/或本人提交该申请,即表示本企业和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或本人已同意遵守贷款的各项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申请规则、贷款合同及贷款人不时修订的各项贷款政策等。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或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并确认:

6、本企业/或本人同意并授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有权将本企业/或本人在信贷服务申请过程中所提供、获得、形成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住所地、还款能力、店铺经营数据、交易的真实性、财务状况和诉讼信息(如有))提供给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或贷款人其他关联公司以及合作方,以便其他关联公司和合作方更好地为本企业/本人提供服务或作其他合理使用。

7、在企业账号签约的情况下,本企业已阅读并同意附件一《担保、网络公示及终止服务同意函》的所有条款(本条仅适用于企业类型的客户)。

附件一:(仅限企业账号签约情形)。

担保、网络公示及终止服务同意函。

本企业同意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与贷款人在贷款平台在线订立的全部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提供连带担保。本企业同意并声明如下:

1、一旦本企业及/或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违反与贷款人的合同约定或本函,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并直接通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等阿里巴巴旗下公司(以下与贷款人合称“阿里巴巴”)在阿里巴巴旗下网站、其他媒体和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区域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公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负责人违反合同等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信息、注册地址、具体违约状况等信息。

2、除公示上述信息外,阿里巴巴亦有权提前终止与本企业间的已签订未履行,或仍在履行期内的服务协议,且无须退还任何服务费用(如有);本企业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有权拒绝向本企业提供任何服务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如本企业已归还逾期的贷款或以其它方式消除违约情形的,则本企业同意自行督促贷款人及时通知其关联公司删除相关信息或恢复相关服务协议的履行,贷款人的关联公司不接受来自本企业的任何通知。

4、如贷款人因系统维护、电信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其提供的信息有误,则本企业了解并同意贷款人没有过错,无须向本企业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且本声明一经确认,不可撤销。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三

白城市金融办:

2017年,白城市工商银行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行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扶贫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机遇,加快创新特色产品,不断增强我行金融扶贫的能力与服务水平,切实履行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金融扶贫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末,白城市工商银行小微金融业务贷款余额109908万元,较年初增加27785万元,比同期增加37483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04848万元,较年初增加37390万元。不良率为0.4%,达到域内同业最低水平。按照银监局考核口径,全面完成“三个不低于”监管指标,贷款增量、增速均获得域内同业、全省系统内双第一的好成绩。

二、工作措施。

1省系统内获此殊荣的第二家二级分行。小微金融业务中心的设立,实现了小微金融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一站式服务功能。今年以来,省行明确要求,小微金融业务中心要承担普惠金融业务职能,这对推动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在贫困地区广泛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按照上级行要求,我行针对扶贫工作建立了科学的考核机制,积极落实政府及上级行金融扶贫政策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引领,充分发挥政策驱动作用。

(二)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我行小微金融业务开展涉农服务始于2010年,几年来,累计投放涉农贷款已超过15亿元。2015年以来,伴随普惠金融政策的推进,我行加大普惠金融业务的拓展力度,并在当年创新两款信贷产品,获得总行的批准。一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二是“雏鹰贷”。目的是加大对能够带动农户脱贫致富项目的投放力度,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要求,两款信贷产品已实现累计投放113440万元,目前余额为101040万元,直接带动种植、养殖合作社98个。截至2017年11月末,我行针对农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三款信贷产品,一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二是“雏鹰贷”、三是“惠农贷款”,累计投放涉农贷款114680万元,贷款余额104848万元。

2[2017]233号推出了《中国工商银行扶贫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办法”,白城分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办法”的具体要求,要求辖内各支行按照“办法”尽快与龙头企业及政府部门联系对接,就“龙头企业+贫困户”的贷款方式,政府出具风险补偿基金、财政贴息等问题积极开展协商工作。截至目前,我行已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准备向通榆、大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同时,白城分行主动与市扶贫办、金融办联系,就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源情况、融资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行汇报,为我行下步贷款发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行开展涉农业务的实际情况,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涉农贷款主体(特别是农户)不具备我行涉农信贷产品的准入条件,由于不能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公司不提供担保,实质风险难以控制。二是在开展“小额扶贫贷款”业务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协调好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机制,发挥好各自作用。特别是县级政府能够提供多少扶贫资金用于风险补偿、县级财政贴息政策如何落实、是龙头企业能否进入、金融机构能否投入更多的扶贫贷款、能否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的关键环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拓展精准扶贫小额贷款业务。10月份总行小。

3额扶贫贷款管理办法下发后,我们积极寻求与各县市政府、涉农龙头企业等各个环节的对接,主动与市扶贫办、金融办联系,就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源情况、融资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并将相关情况于11月上旬向省行进行了专题汇报。截至目前,我行已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准备向通榆、大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初步融资意向是为通榆县4000户贫困户发放贷款,预计发放扶贫贷款2亿元。

(二)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的监管要求,创新信贷产品,优化审批流程,有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依据区域资源特色,积极探索涉农领域及优质小微客户群体,重点支持农村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及优质个体工商户的小微金融业务。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特产品交易市场”三条线全面推进,继续抓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雏鹰贷”和“惠农贷”等三个涉农拳头产品,持续发挥我行“小企业经营中心”专营机构流程快、利率低、风控强的传统优势,全面扩大支农和惠农覆盖面。

(三)抓好风险控制工作。坚持现场实际调查及集体审议的工作机制,控制好实质风险。加强非现场监测工作。重点关注“雏鹰贷”、“土地贷”,督促支行强化贷后管理,退出潜在风险客户,采取压缩授信、全额退出等手段净化存量贷款质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

2017年12月14日。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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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和依据。为切实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贷款通则》、《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性质。康复扶贫贷款是为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而安排的专项信贷资金,必须坚持借款自愿、贷款自主的原则,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第三条贷款方针。康复扶贫贷款坚持开发式扶贫、扶持到户到人的方针,以扶持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为目标,依据政策导向,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贷款结构,努力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贷款范围和用途。

第四条贷款范围。康复扶贫贷款用于非国定贫困县(市),只能安排在计划规定的、配套资金落实的县(市)内,以残疾人贫困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

第五条贷款用途。康复扶贫贷款只能用于扶持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从事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主要以“小额信贷”的方式直接扶持到残疾人贫困户。

第三章贷款对象、条件及方式。

第六条承贷主体。康复扶贫贷款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确定的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或扶贫经济实体承贷承还。

第七条贷款条件。残疾人服务机构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办行开立基本账户,地方配套资金必须按规定到位;必须向经办行报送贷款使用计划、扶持残疾人贫困户清单及生产经营项目,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保证贷款按期归还。

扶贫经济实体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生产经营项目要有市场,有效益,列入当地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扶贫任务明确,扶持对象落实,措施具体,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10%,预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靠,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财务报表。

第八条贷款方式。实行小额信贷扶持到户的贷款,承贷主体资信良好,确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经过当地行审查评估,可以实行信用放款。扶贫经济实体承贷承还的贷款,一般实行担保贷款方式。

第四章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贷款期限。残疾人服务机构承贷承还的贷款期限为5年,5年内滚动安排使用。贫困户贷款收回后,存入残疾人服务机构在经办行的专用账户,并由残疾人服务机构确定新的扶持对象,经当地行审查后继续周转使用。

扶贫经济实体承贷承还的贷款,期限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和承贷单位的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承贷单位要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无故拖延不还或挪作他用的,要按规定加罚利息。

第十条贷款利率。康复扶贫贷款执行国家统一的扶贫贷款利率,向借户按季按年利率2.88%计收利息。财政按扶贫贷款利率与农行向借户收取利率2.88%之差,按季给予贴息,贴息额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一半。中央财政贴息部分由财政部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审核上报的康复扶贫贷款的规模确定,并直接拨付给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省级财政贴息部分,由省级财政根据当地残联核报的康复扶贫贷款数确定,贴息拨付给中国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财政贴息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贷款期限5年,贴息5年。

第十一条贷款使用。经办行要在上级行的授权范围内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调查、审查和审批,及时发放,加强经营管理,确保贷款效益。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依据残疾人服务机构或扶贫经济实体申报的贷款使用计划、残疾人贫困户清单以及生产经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经办行要在每年第四季度将本年度康复扶贫贷款使用情况逐级上报。

第五章贷款管理。

第十二条计划管理。康复扶贫贷款计划由总行根据有关考核指标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协商确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一年一定,不搞基数化。康复扶贫贷款计划分配的基本依据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残疾人数量和贫困程度、贷款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康复扶贫贷款计划不得挪用,当年未用完,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中国农业银行各级分行在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申报的贷款项目,编制下一年度贷款项目计划,逐级上报。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康复扶贫贷款必须由借贷双方依法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按合同内容和要求依法管理。

第十四条核算与监测。康复扶贫贷款要准确计入总行规定的会计科目。各分行要建立康复扶贫贷款经济档案,建立贷款监测分析与报告制度,逐级准确及时反映康复扶贫贷款执行进度和使用效果。

第十五条贷款审计。各级行要建立经常性的贷款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康复扶贫贷款,严禁以各种形式变相提高对贫困户的贷款利率。要与国家审计部门和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对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投向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对地方配套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贴息资金不到位的,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十六条建立贷款使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贷款计划安排要与贷款使用效益、回收挂钩。对贷款使用效益好、回收率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要给予表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五

县扶贫办:

沙州镇江边村属汶川地震灾区贫困村。为加快该村重建步伐,在市县扶贫部门的大力帮扶下,我镇于2010年开始在江边村实施该项目。就该项目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采取政府参与,村委会组织实施,项目补助、群众满意的方式进行,各项政策和程序公正、公平、公开,阳关操作。一年来大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并严格遵循“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全面完成,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一、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规划情况:该项目规划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农户自筹(包括村民自筹及投资投劳折资)30万元,申请产业扶贫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

1.核桃生产38490株,单位投资26万元,合计投资100.074万元,其中农户自筹23.094万元,申请产业扶贫试点项目专项自资金76.98万元。

金18.19万元。

3.大棚蔬菜10.6亩,单位投资6500元,合计投资6.89万元,其中农户自筹2.067万元,申请产业抚平试点专项资金4.83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总投入万元,其中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农户自筹(含投工投劳折资)万元。

1.核桃种植:栽植苗木株,惠及农户241户792人。项目总投入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补助万元,农户自筹万元。

2.水果种植:种植面积400亩,惠及农户52户203人。项目总投入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万元,农户自筹万元。

3.大棚香菇;新建大棚25个,7500平方米,惠及农户户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产业普屏补助资金万元,农户自筹资金万元。

二、项目完成保障措施。

项目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政策、程序公开,阳光操作。项目在真个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镇村领导和村民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同时坚持各分项目建设地点公开、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公开,实施责任人公开。有效促进了项目全面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组织管理。该项目镇、村两级均落实有专人负责,镇政府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大宗物资政府采购,整体规划,分段实施,资金到村入户,群众满意认可。

特此报告。

2011年7月10日。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六

**是**市唯一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11个乡镇,261个村,总人口29万,其中贫困人口10.8万。虽然经过多年扶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群众发展缺资金,致富无项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05年以来,我们在省、市扶贫办的支持下,在财政、金融部门的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大力协作下,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入户工作,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化扶贫力度,促进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一、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2005年来,在省、市扶贫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抢抓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机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狠抓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积极探索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的新机制、新办法,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益。截止目前,通过乡镇、村申报,扶贫部门审核,全县已入库小额信贷扶贫项目52个,下达扶贫小额贷款计划1231.91万元,其中县扶贫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贴息贷款金额340.91万元,实际兑现贴息资金9.735万元,另有104.5万元的贴息贷款已初审通过,近期将行文确认。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收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我县将扶贫贴息贷款发放与整村推进结合起来,优先扶持贫困村贷款发展生产。已累计向18个贫困村发放种养业贷款87.21万元、加工业贷款145.5万元,扶持3342户1.17万人新建和改造各类特色产业基地5.07万亩,发展畜禽养殖10.2万头(只),直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300元,其中贫困农民人均增收180元。

(二)壮大了龙头企业经营实力。经过调查,在全县现有农业公司中择优筛选了13家具有市场潜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作为我县产业化扶贫的龙头企业,已给13家企业下达了680万元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其中已落实贷款390万元。马良八斗食品有限公司是近年新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扶持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两年内,我们给该公司下达了140万元的贷款贴息计划,其中去年下达贴息贷款计划40万元,已兑付贴息资金2万元,通过扶持,该公司今年将实现销售收入370万元,获利110万元,可带动周边4个贫困村1500户农户脱贫致富,年转化当地劳力200余人。

(三)拓展了农民致富渠道。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村农民致富发展难的问题,我们在贴息发放面上进一步放宽,适当对劳动力转移培训及旅游发展项目给予扶持贷款贴息扶持。去年,我们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发放贷款40万元,贴息2万元,对保康发展旅游业项目发放贷款42.5万元,贴息2.025万元。通过对以上两个项目的扶持,帮助贫困村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走上靠技能就业脱贫的道路,帮助发展旅游业来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种养业、餐饮、住宿、运输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贫困农户增收渠道。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程序,防范风险,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由于近几年各金融机构普遍收缩了营业网点,强化了风险防范,原来县农行设在乡镇的营业所已全部撤销,农村的金融服务主要依靠信用社来开展,并且放贷十分谨慎。为此,几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就如何开展扶贫信贷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以县政府文件出台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办法》,并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扶贫贴息贷款操作实施意见》,对扶贫贷款的资金筹措、发放范围、贴息期限及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了有关工作的运行规则。同时,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合理关切,支持信用社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所有扶贫贷款项目先由我办审查后推荐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是否放贷。要求乡镇扶贫项目办和财政所协助信用社加强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规定所有贴息资金必须在还本付息后方可兑付,以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我们还把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单位由过去信用社一家扩大到信用社、农行、农发行和邮政储蓄四家,鼓励适度竞争,较好地调动了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二)科学分工,阳光操作,促进工作有序开展。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强,而且农户每次申请的贷款额度都较小,因此,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设计扶贫信贷政策。我们对审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县扶贫办只定贴息贷款的计划分配、贴息期限、3贴息利率和贴息资金总额,由乡镇扶贫项目办和财政所具体负责审定贴息对象和贷款额度。贴息期限到期后,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将贴息资金发放给借款人。并专门印制了《扶贫贴息贷款申报审批表》、《贴息资金发放登记表》、《贴息资金领取通知书》,以此监控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专门在《今日保康》报上开办专栏,刊登扶贫贷款的有关政策,并印制扶贫政策知识问答小册子5000份,发到重点村的农户,扩大宣传覆盖面,有力促进了我县扶贫贴息贷款业务的开展。

(三)瞄准目标,突出重点,培育脱贫主导产业。坚持做到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一是集中扶持整村推进重点村。几年来,共向一、二、三批重点村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32.71万元,有力支持了重点村的主导产业建设。后坪镇后坪村是一个高山贫困村,整村推进中,通过发放小额贷款资金20.86万元,全村累计发展柴胡400亩、畜禽养殖700头(只),42户147名贫困人口已顺利实现脱贫。二是着力扶持壮大全县的骨干产业。在贴息资金投向上,尽量与全县的农业产业化规划相衔接,79%的贴息贷款都投向了烟、茶、菜、桑、畜、菌六大产业,累计支持农户发展烟叶1.4万亩、茶叶4600亩、桑叶1300亩、反季菜8300亩、袋料食用菌17.8万袋,壮大了县域主导产业的规模块头。

4对这些企业因势利导,拿出一部分贴息贷款支持他们,同时要求他们到贫困村建立原料基地,以此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通过这几年的尝试,已取得了一定效果。例如通过向保康荆山锦有机茶公司投放贴息贷款180万元,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目前该公司已建成茶叶基地1.5万亩,带动2000多个农户通过种茶实现脱贫。通过给保康大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投放贴息贷款6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在十字冲等四个贫困村种植蔬菜基地1000亩,产品远销广州、南昌、福州、武汉等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该公司带动基地4000户16000余菜农增加收入900万元,人平增收可突破1000元。

三、

存在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县扶贫贷款小额贴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农户多、贷款贴息覆盖面广,导致目前开展工作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贷款门槛高。由于贫困户难以取得“信用证”,所以难以贷到款,其它农户虽然有“信用证”,但授信额度都较低,大额的贷款又难以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所以贷款难的问题仍难以破解。

二是贷款利率高。信用社平均利率月息都在9.3‰以上,虽然我们给予了贴息扶持,但农户的利息负担仍然较重。

三是工作成本高。我们发放贴息贷款对象的重点是贫困农户,每个农户贷款的金额少,加之贷款户数多,工作量大,部分乡镇财政所、扶贫项目办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在落实工作中,县、5乡有关部门为此花费了不少的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带农户的贷款模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在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原料基地来帮带贫困户。

二是加大对整村推进村农户的扶持力度。合同乡镇政府、财政所、信用社抓好重点村农户的授信工作,提高授信额度,通过扶贫小额信贷支持重点村发展村级主导产业。

三是加强扶贫贴息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农户贷款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促使各贷款农户、龙头企业用好贷款,及时还款,促进贷款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建议。

一是建议省、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在县一级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的担保基金,为贫困农户贷款提供担保。

二是建议安排扶贫小额信贷的专项工作经费。

**扶贫开发办公室。

2007年7月5日。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七

贷款方:

证件类型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箱:

借款方:

证件类型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箱:

经中国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

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可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份。

借款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地点: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八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3、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写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借款还款

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金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____ %。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________ 帐户,并通过该帐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 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__ __ 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九

近年来,**银行扎实推进国家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行人员网点和体制机制优势,以信贷投放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着力点和主要抓手,以产业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机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根本举措,不断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制定规划、精准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年末,累计投放各类扶贫贷款6,774万元,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贷款579笔金额1,269万元,企业扶贫贷款10笔金额5,300万元,其他扶贫贷款205万元,对符合信贷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基本做到了应贷尽贷。一年来共带动全地区1087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机构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领导、统筹调度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制定了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负责金融扶贫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位于贫困地区的分支机构由支行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开展。

二、完善配套制度。

各分支机构结合本地区、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扶。

1贫工作实施方案》、《金融扶贫工作计划》,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制定了《金融扶贫贷款操作细则》、《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对扶贫小额贷款的条件、操作流程及日常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遵章必严、违章必究;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制》、《扶贫小额贷款尽职免责管理条例》,将扶贫贷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消除一线从业人员的恐贷、拒贷心理,充分调动基层营业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走访调研。

各级高管人员与贫困农户一对一结对包扶,建立长期帮扶关系。各相关机构高管人员和一线金融服务人员不断加大贫困村驻村工作力度,克服交通不便、气候恶劣等不利条件,经常性地深入贫困村实地走访调研,与当地乡镇、村委会干部一起了解情况,调查摸底,逐一了解贫困户的经营情况、产业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等情况,掌握贫困户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针对不同的贫困户量身打造针对性较强的扶贫方案,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确保做到因户施策精准扶贫,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积极引导、教育,使其破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全面激发自我脱贫内生动力和主动脱贫愿望。

四、提高投放效率。

为确保将扶贫贷款及时高效投放到位,各分支机构在总行小额贷款流程优化的基础上,对贫困户贷款实行“三优一简”政策,2即贷款优先、服务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便,为贫困户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相关营业机构实施特别授权,对报批的贫困户生产生活贷款优先发放,减少审批环节。同时严格管控扶贫小额贷款的业务操作时间,进一步提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速度,减少客户等待时长,节约客户时间成本。

五、创新扶持模式。

3风险,截止年末,我行已累计为该企业投放贷款一亿多元,带动当地30多户贫困户脱贫。三是推出“助农取款点+贫困户”的扶持模式。**镇**商店的业主是一名残疾人贫困户,生活困难,在我行的帮助下,为其设置了一个助农取款点,指派专人进行指导、宣传,使该业主在较短时间内熟练掌握了相关技能,该商店目前年累计交易在3000笔以上,交易额5万余元,每月手续费加利润收入合计1,500余元,基本满足了该贫困户自身生产生活需要,该助农取款点也被省行组织开展的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建设活动评为“优秀助农取款服务点”。

六、拓展结算渠道。

为方便贫困户领取农村低保、粮食补贴等帮扶资金,我行在所有贫困村均设立了具备小额取款、转账、查询等功能的助农取款点,营业网点安装了各类自助机具,使广大贫困户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我行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各相关营业机构还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银行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金融产品,在充分满足贫困户信贷融资需求的同时,拓宽贫困户结算渠道,提升贫困地区的信息化水平。

七、开展政策宣传。

4等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金融力量对扶贫政策的推动作用。

八、强化沟通协调。

市县两级机构建立完善了扶贫信息沟通和报送机制,对上及时掌握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扶贫办和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汇报我行最新扶贫工作情况,协调并争取相关部门给予扶持政策和扶贫贷款贴息。对下及时了解各相关营业机构扶贫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流推广基层先进经验,结合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扶贫工作举措。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一日印发农发行字〔1996〕6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提高效益,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贷款通则》等有关金融法规,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性质。扶贫贷款是为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而设置的政策性贷款,是有偿有息信贷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支持贫困农牧民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第三条贷款原则。扶贫贷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有借有还,到期收回”等基本信贷原则,依法管理,确保扶贫贷款周转、安全和效益。

第四条贷款方针。扶贫贷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把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扶贫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第二章贷款范围和用途。

第五条贷款范围。扶贫贷款投放范围,为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贫困县。

第六条贷款用途。扶贫贷款主要用于:

一、重点支持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服务业。

二、支持能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

三、支持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商品生产基地及支柱产业。

四、适度支持既富民又富县、增强贫困县自我发展能力的县办工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国营农业企业项目。

二、三产业。

六、适度支持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

第三章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七条贷款对象。

一、列入扶贫规划的贫困户。

二、贫困乡村合作经济组织。

三、安排贫困户劳力就业的农业、工商、商业及服务业等各种企业。

四、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经济实体。

第八条贷款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项目列入扶贫开发规划,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预测经济效益可靠。

二、项目权属清晰,承贷主体明确。

三、贫困户申请1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可不受自有资金比例限制,可以放宽担保;其它项目贷款应有不低于20%比例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有符合抵押、担保贷款条件的抵押物、担保人。贷款企业应参加财产保险。

四、贷款企业必须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五、贷款对象必须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章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贷款种类。扶贫贷款分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非贴息贷款两种。其中,扶贫贴息贷款全部用于覆盖贫困户面广、收益率较低的特困乡村办产业和项目。扶贫非贴息贷款,重点用于项目周期短、收益率较高的产业和项目。

第十条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不同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

二、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建设周期长、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最长不超过七年。其中,五年以下贷款,不定宽期限;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宽限期为二至三年。

第十一条贷款延期。

一、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应当提前向经办行申请贷款延期。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延期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是否延期由经办行决定。

二、一年以上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至五年期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五年期以上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二条贷款利率。各类扶贫贷款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及时计收利息。对项目贷款和企业贷款,实行按季收息;对贫困户贷款,实行按年收息。如遇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贷款贴息。扶贫贷款贴息方式有三种:中央财政贴息、地方财政贴息和部门贴息。

一、中央财政贴息,实行统收统支的办法,即由总行与财政部统一结算后,再与各省区分行结算。

二、地方财政贴息办法由各省区分行与地方财政部门商定。

三、部门贴息,由主管部门将应贴补的贷款利息直接贴给借款人。

第五章办理贷款基本程序。

第十四条办理扶贫贷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一、受理借款申请。经办行受理借款单位或贫困户提出的借款申请后,要对所报贷款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逐级上报。

二、贷款评估。经初审同意的项目报上级行列入计划。上级行批准项目计划后,经办行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续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要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审批行。

三、贷款审批。审批行对经过评估的项目,按照贷款条件进行审查、决策,并履行审批手续。

四、签定借款合同。对已经审查批准的贷款,借贷双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签定书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按生产进度适时发放贷款。

五、建立贷款登记簿。经办行在贷款业务发生后,要逐户建立贷款登记簿,记载、反映贷款发放、收回、占用形态、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内容。

六、贷款监督检查。贷款放出后,对借款人执行贷款政策、借款合同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和违约的要及时纠正处理。

七、按期收回贷款。要坚持按照借贷双方商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贷款到期前,书面通知借款人准备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可以在到期前申请延期归还,经银行审查同意后,银行可以按照新约定的期限收回贷款。

八、经济活动分析。经营扶贫贷款业务要注重经济活动分析,掌握扶贫贷款运用状况和影响正常运转的因素,研究改善贷款管理的任务目标和提高贷款经济效益的政策与措施。

九、总结报告。要经常地或定期地总结贷款管理工作经验,并向上级行报告。要在项目建成和收回全部固定资产贷款后,按项目分别进行竣工总结和项目总结。

第六章贷款管理。

第十五条计划管理。扶贫贷款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编报、自上而下审批下达的管理方式。扶贫贷款计划不搞基数化,而要根据有关考核指标一年一定。安排扶贫贷款计划的依据是:

一、国定贫困县、贫困人口的数量及贫困程度;

二、上年扶贫贷款计划完成情况和贷款管理、效益水平;

三、申报的贷款项目计划;

第十六条合同管理。

一、扶贫贷款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金融法规,由借贷双方签定书面借款合同,依法管理。

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手续完备,依法成立。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要办理公证。

三、依法业经收回的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索。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扶贫贷款实行全面的项目管理。各级行申请扶贫贷款的项目计划,要正式行文上报,内容包括:计划说明、项目分类、效益分析、市场预测等。每年年末之前各省级分行上报到总行。

第十八条限额管理。要根据项目贷款风险度、自有资金比例以及资产负债率等,合理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具体由各省级分行自定。

第十九条核算管理。

二、各行要建立半年报制度,按总行颁发的统计报表,准确及时反映扶贫贷款进度和执行效果。

三、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要在总行规定的扶贫贷款有关科目中记载核算和反映。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各级行都要建立健全扶贫贷款经济档案和项目档案。档案按项目分别设立备选库、执行库、资料库,记载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发放、信贷制裁、贷款检查及经济活动分析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审批权限。建立贷款的分级审批制度。要根据贷款项目风险度、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以及自有资金比例确定各级行的贷款审批权限。在审批权限以上的贷款,必须报上级行审批。

第七章贷款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建立扶贫贷款使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投放要与使用效益、贷款的回收挂钩。对贷款使用效益好、回收率高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扣减下年度贷款计划。

第二十三条建立严格的扶贫贷款年度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贷款,不准贷前扣息,不准从贷款中预收风险保证金,不准以新贷抵旧贷,违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贷款对象实行信贷监督。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是否尽了扶贫义务。

二、在贷款使用上是否执行国家的扶贫政策;

三、是否履行借款合同;

四、是否遵守信贷政策和规章。

对违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依据情况给予下列信贷制裁:

一、加息或罚息;

二、停止新贷款;

三、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对一个贷款对象可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信贷制裁。

第二十五条贷款内部监督。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执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二、执行贷款管理规章;

三、贷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安全保障和周转运用。

贷款内部监督的主要方式为:行长和上级行贷款管理机构对下级行、基层营业单位和贷款管理人员的贷款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下级行、基层营业单位和贷款管理人员对上级行和贷款管理机构的贷款决策进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注:宽限期--所谓宽限期就是在这期间内只付息不还本。确言之,系指银行规定的借款人开始第一次还款的最低期限,该期限不是贷款期限的延长或附加,而是小于或至多等于贷款期限。如其借款人向银行借得贷款100万元,银行定的贷款期限为5年,宽限期2年,即该借款人从第三年起,按一定比例或数额开始归还贷款,直到第五年要全部还清1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宽限期做法,这是国际惯例,目的是为了减轻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的压力。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一

近日,从保康扶贫办了解到,今年保康的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年共累计提供小额贴息贷款1041万元,发放贴息资金35.01万元,其中发放种植业贷款330万元,养殖业贷款289万元,加工业贷款422万元,扶持42个村15960户60648人,新建和改造各类特色产业基地2.7万亩,发展畜禽养殖108万头(只),使一大批贫困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化解了部分群众发展缺资金,致富无项目的问题。

强领导,明职责,完善制度严把关。该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开展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认真遵照《保康县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管理使用办法》对贷款贴息对象、范围及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了使工作井然有序开展,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工作做了明确分工,扶贫办主要负责贴息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编制和提供贫困户备选名册,做好相关指导和贴息确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与拨付。金融机构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中自主放款。各乡镇成立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领导小组,确定有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组织实施贷款贴息工作。扶贫、财政和金融单位建立健全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贷款贫困户跟踪监测,确保信贷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实行公示公告制,在确认贴息对象时,各乡镇和扶贫办实行“阳光操作”,接受村民监督。

搞调查,详摸底,瞄准贫困扶真贫。2009年,为了全面掌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对象情况,该县对全县贫困现状进行了再次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重点摸清了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及时掌握了贫困户现状,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农户分析贫困现状、查找贫困成因,并针对贫困成因,帮助寻求致富项目,培植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县、乡、村都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建立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档案,达到了“五个明白”,即户有明白卡和明白项目,村有明白帐,乡有明白册,县有明白档案。对贫困户明白卡实行动态式管理,实行半年一抽查,年终一检查,脱贫一户,注销一卡,基础工作清楚明白。

资金19万元,全村累计发展畜禽养殖两万头(只),38户144名贫困人口已顺利实现脱贫。这几年,累计向贫困户发放贴息贷款101.2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发展缺资金的问题。另外,还大力培植全县主导产业。在贴息资金投入上,尽量与全县的农业产业化规划相衔接,80%的贴息贷款都投向了烟、茶、菜、桑、畜、菌等主导产业发展,累计支持农户发展烟叶2.8万亩、茶叶8200亩、反季菜15000亩、袋料食用菌120万袋,生猪循环养殖10万头,从而壮大了我县主导产业的发展规模。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三

接到金安区教育局下达的扶贫助学大排查工作后,我校认真开展了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工作的自查和排查工作,现将在此次自查和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校成立了以陈凯校长为组长的扶贫工作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调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摸排,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确保在我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家长都能了解到有关教育扶贫的各种信息,都能享受到相关资助。

二、及时发放资助。组织教师对2017年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认真核对信息、核对人员、核准数据,建立起学校教育贫困电子档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根据班主任老师和金安区扶贫数据和学生家长提供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核实对符合政策的学生及时发放各类补助,减免各种费用。并做好摸底表和发放花名册,留存记录。截止2017年10月25日我校义务段共有建档立卡户89人,其中寄宿生13人。上半年共发放各类补贴和学费减免28661.5元全年合计57323元。

三、

落实好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对在校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做好教师与学生的“一对一帮扶结对”工作,关注留守儿童、“三残”儿童成长,鼓励班主任每学期高质量地完成对学困生、问题学生、贫困学生的走访工作,摸清学生家庭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为教育扶贫打好基础。

四、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对。

教学。

辖区的辍学情况进行清查,开展兴趣社区活动留住问题学生,帮扶贫困学生,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打造良好育人氛围,让老师教的开心,学生学得愉快。

我校将借这次自查为契机,及时整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扶贫工作的落实与创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六安市人民路学校南校。

2017/10/25。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四

xx银行的精准扶贫贷款,顺应了党和政府的农村工作部署,践行了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回应了广大贫困农户的热切期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1、推动了贫困农户的生产。xx银行扶贫贷款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农民的贷款难问题,不仅解除了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缺少资金的后顾之忧,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他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

2、促进了贫困农户的增产增收。农户贫困,贫就贫在缺项目少资金,精准扶贫实施后,我们紧跟地方党政的产业安排提供贷款,实现了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对接,让贫困农户走向了致富有门路、生产有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力提高了他们的增产增收能力。如家住高兴镇新圩村上厚塘村小组的钟林生,今年57岁,由于长年生病,属于因病致贫的贫困户,钟林生从xxxx银行获得了5万元政府全贴息扶贫贷款,期限3年。有了这5万元,他计划养上3头黄牛、200只鸭和200只鸡,实现自力更生。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xx银行的扶贫贷款,让贫困农户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虽然我们开展的是xx银行的业务工作,但贫困农户感受到的却是党和政府的温暖,他们从心底里感到基层干部是真正为他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比以前更密切更和谐了。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抓重点,突出政银联动。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在精准扶贫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政银联动。一是建立定期协商机制。与县扶贫办、金融局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交换精准扶贫的政策动态、贫困户信息和贷款发放等情况,协商解决扶贫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二是统一开展政策宣传。组建政银扶贫宣传队,一同下乡入村对精准扶贫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做好金融扶贫知识普及,为扶贫贷款发放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联合开展需求调查。乡、村两级干部与xx行客户经理组成调查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致贫原因、脱贫途径、贷款意愿等信息,为加快扶贫贷款发放奠定了基础。

2、克难点,强化机制推动。针对扶贫贷款的特殊性,我们把完善服务机制作为重要抓手,有效提升了贷款发放效率。一是建立扶贫贷款绿色通道。全面推行3天限时办结制,即自收到贫困户的贷款申请起,1天调查,1天审批,1天完成发放;同时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承担主体、资信情况、信贷文本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使之更契合扶贫贷款的特点。二是制定尽职免责条例。针对部分客户经理对扶贫贷款的“惧贷”心理,我们及时出台了尽职免责细则,明确了相关流程要求及责任划分,打消员工的贷款发放顾虑,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扶贫贷款发放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考评”,对工作进度慢、任务完成缺口大的支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促亮点,落实创新驱动。一是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推出了金福通、扶贫光伏贷等信贷产品,丰富了扶贫产品体系,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二是实现客户分层授信。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劳动技术和致富能力,已自主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直接授信;对无劳动技术、无致富能力、生活特别困难或文化程度底,不能自主脱贫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行授信,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4、保基点,打牢风险制动。针对部分贫困户认为扶贫贷款是“白送”的钱,还有部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我行重点从宣传和机制上入手,确保扶贫贷款的风险可控。一是加大业务宣传。通过走村串户、短信、微信等加强对信贷扶贫工作宣传,引导贫困户提高信用意识,明白扶贫贷款不是政府救济、必须偿还,确保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资金监督。与乡、村两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全面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加强对贫困户的教育,要求其按要求使用扶贫资金,对于挪用扶贫资金的,及时采取增加保证人、提前收回贷款等补救措施。三是强化尽职调查。严格执行贷款“三查”,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坚持信贷原则,选准有劳动创业技能、发展意愿、有帮扶潜力的对象,给予信贷支持。

三、存的问题。

部分贫困户即缺技术又缺致富产业和资金,现在银行将贷款发放到位后,贫困户因无产业,只能将资金存入银行,建议各级政府和扶贫帮扶队员为贫困农户找到好的致富项目,带领贫困农户真正脱困,防止三年后因“贷”返贫。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让贫困农户在小康路上不掉队,金融扶贫工作任重道远。作为全县金融主力,我行将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大投入,在担当好金融支农主力的同时,继续担当好金融扶贫主力。1、开展深度“四扫”活动。开展对贫困农户的深度“四扫”,进一步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他们的金融服务需求,出台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扶贫措施。2、加快服务产品创新。在提升传统信贷品牌的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农户抵押贷款,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贫困农户大力发展果业、油茶、烟叶、茶叶、蔬菜等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主导产业。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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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将其拥有的房产出卖给甲方等有关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房屋地址、面积乙方拥有的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购房总价为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内仍未能付清本息时,将上述房产折价出卖给甲方。

第三条按揭款支付义务。

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抵押贷款还款。

2、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而需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时,乙方应当立即向银行提前还清全部欠款。第四条买卖价款参照协议签订时同类房屋市场价,并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抵押于银行等因素,乙方自愿将上述房产折价为银行款项,由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

第五条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付的购房价款,可由甲方用于代为乙方支付银行提前还款时所需的款项及费用,代为支付该房产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再冲抵乙方对甲方所欠债务。如有剩余,则甲方应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则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六条相关义务及费用承担。

1、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必须立即积极办理向银行提前还款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提前还款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原始资料交付给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办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3、如需办理公证委托,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_____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时交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欠款;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银行欠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郑重承诺在签字前已详读、准确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

2、特别提请协议各方在协议每一页上均签名或者盖章。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六

贷款方: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季息3,年息12。

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止。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贷款方:x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扶贫贷款银行协议书汇总篇十七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行、____________县支行(系借款企业的开户行)协商,决定联合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贷款。

为了保证贷款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就贷款各方责任、义务、额度、发放、收回、管理、上划利息和加罚息等协议如下:

一、贷款额度____________年对____________发放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总行、总(区、市)分行、地(市)行、县支行贷款额度依资按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承担。

二、规模和资金的筹集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县支行均优先筹足应承担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及时、合理地向企业提供贷款。

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应承担的资金和规模份额,保证贷款足额投放。

三、贷款发放和收回为了简化手续,发放联合贷款由开户行做好初审工作。

并签注明确意见,各级行审查同意行,委托开户行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早述贷款发放后,由开户行负责管理和收回。

贷款收回后,按原定比例上交各级行。

四、利息的上划和方式开户行按规定结息期收取利息后,对应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的利息,应在三日内全额上划。

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总行按利息收入1‰付给开户行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由总行定期返还开户行。

五、贷款的管理与监督开户行每半年对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主动分析,并就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一并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

六、贷款的加罚息企业借款期内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联合委托开户行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罚息的70%按联合贷款所承担的份额分别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30%留给开户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联合贷款的____________共同协商解决。

如遇特殊情况,开户行应立即报告总行。

八、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联合贷款行签字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中国农业银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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