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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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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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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一个总结和归纳,是我们自我成长的一个必要步骤。如何写出有趣、生动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春总结,希望能够为大家的青春岁月增添一些正能量。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__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拖欠乙方共计人民币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替丙方代偿上述款项,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

三、丙方向甲方偿还人民币元(本金元,利息元)。丙方应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否则应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丁方承诺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对丙方向甲方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应付费用)。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代偿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抬头为甲方全称的发票。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二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三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与_________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四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五

甲方(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 (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 甲方以本合同 “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1.2 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或者乙方收执的他项权利(抵押权)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1.3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财产上因加工、混合、附合、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等手续。

1.4 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2.1 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2.2 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币种) (金额大写) 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抵押财产登记及注销。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部门办妥抵押财产登记。甲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当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乙方持有。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注销。

第四条责任承担。

4.1 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4.2 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乙方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甲方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4.3 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4.4 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乙方向甲方主张担保权利,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5 如果债务人或乙方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甲方仍承担担保责任。

4.6 乙方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甲方仍承担担保责任。

4.7 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4.8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乙方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如甲方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4.9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甲方同意,在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4.10 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五条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保养及合理使用抵押财产,按时交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财产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抵押权设立前,甲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告知该第三方乙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乙方实现抵押权。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财产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变更、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甲方应当对保险期限作相应的延长。如甲方中断保险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代甲方办理抵押财产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非因乙方过错,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不足以清偿债务本息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如提供物的担保的,应按照本条的约定办理保险。

甲方应当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注明:乙方为该保险的优先受偿人(即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抵押财产在抵押前已保险,甲方应按上述内容对保险单作相应的批注或变更。

对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6.1 以所得款优先支付处理与抵押物相关的费用;。

6.2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6.3 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6.4 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6.5 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6.6 甲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之日(抵押财产续保,则为续保完成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抵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付乙方,并且在乙方预留有关保险索赔或保险权益转让所必需的文件。

第七条对甲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放弃、赠与、转让、出租、出资、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7.1 以所得款优先支付处理与抵押物相关的费用;。

7.2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7.3 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7.4 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7.5 甲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所得款项自由处分。

第八条第三方妨碍。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被征收、征用、拆除、没收、无偿收回,或者抵押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

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该赔偿金或补偿金,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8.1 以所得款优先支付处理与抵押物相关的费用;。

8.2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8.3 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8.4 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8.5 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8.6 甲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

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六

鉴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_________银行”)应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_________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_________公司及其股东,即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_________银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_________公司同意将_____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_________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_________银行,_________银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_________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_________银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_________银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在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_________公司同意将与_____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在_____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第三条_____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_________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押给_________银行。

第四条_________银行同意在_________银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_________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_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_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_________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在_________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_________银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_________银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_________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公司和股东收到_________银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

_________银行同意如果_________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_________银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_________银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同意:

(1)_________银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_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_____大厦后,_________银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_________银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_银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_____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_________银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_________银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_________公司或其股东。如果_________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_________银行所受损失,从而_________银行未出售_____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_________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_________公司和股东向_________银行保证:

(1)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_________公司按时向_________银行提供_____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_________银行能了解_____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_________银行有权审查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_________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_________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_________公司对_____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_________银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_________银行应同意_________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_________银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_________银行同意,_________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_________银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

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_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信贷部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回号: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回号: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回号: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

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_银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

如果_________银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_________银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_________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七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20____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总价:00000。00元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丙方以所有财产为限予以清偿。丙履行债务后有权向甲追偿权。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保证期间相应顺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在保证期间内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六、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10%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八、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八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以下统称丙方):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鉴于:借款人需___人民币:(大写)用于___,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

1、本合同项下: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___人民币:大写的借款;。

2、本合同项下借款仅用于:___;。

4、本合同项下宽限期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5日内;。

6、本合同项下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出借人不计收款利息;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未向出借人全部履行还款义务,则自该笔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全额偿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该笔借款的资金利息。

第二条借款人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向出借人全额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若逾期未全额偿还,在宽限期限内,逾期每日向出借人支付本合同下借款总额5%的滞纳金;若宽限期届满,借款人仍未向出借人全额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视为借款人根本性违约,借款人除应当向出借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滞纳金、利息外,还应当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同时向出借人支付其实现债权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条丙方项下各担保人自愿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资产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借款人及丙方项下个担保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自愿在任何时候配合出借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所需费用有借款人支付。

第五条出借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出现任何可能致使本合同项下出借人债权难以实现以部分实现情形时,出借人有权提前主张本合同项下债权。

第六条本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活解除本合同;确须变更、接触的,必须经双方协议并一致同意;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和合同中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活沟通均应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

出借人签字(盖章/捺手印):______。

借款人签字(盖章/捺手印):______。

丙方项下各方签字(盖章/捺手印):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九

甲方与乙方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关系,甲方为乙方的有关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为规范合作各方行为,建立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共同防范业务风险,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为企业(含章程规定的其他民事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及其它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具备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担保责任;与乙方建立担保业务合作关系已经取得内部授权,在业务合作期间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规范管理且经营正常;向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完整和有效。

乙方是依法登记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甲方建立担保业务合作关系已经取得内部授权。

第二条 业务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含乙方分支机构,下同)所认可的客户在乙方处办理的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等各种情形而影响担保效力。

第三条 担保额度

乙方有权将甲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余额控制在其缴纳的担保保证

1

金的 10 倍以内。甲方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的单户最高限额为 甲方净资产的10%以内 。

甲方保证对外提供的所有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10 倍,甲方对外提供的所有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若超过 10 倍,乙方有权按甲方超过部分等额压减甲方担保贷款的额度。

第四条 担保保证金

本协议项下首笔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保证金账户(账号: ),并向乙方缴纳不低于大写 贰佰 万元的担保基准保证金。基准保证金除代偿贷款本息或所有在保余额全部清偿且终止业务合作之外,甲方不得支取。

甲方在担保业务量增减或保证金被扣收后应及时增加保证金,甲方一次增减保证金的额度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一个月调整一次。

甲方出现应当履行代偿义务的情形时,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保证金。

第五条 业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限为 壹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起算。业务合作期限终止后,甲方对已经发生的担保业务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其担保责任直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实现为止。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二)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主债务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七条 业务操作

甲乙双方可以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符合国家贷款政策的客户,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2

担保情况提供给乙方。

甲方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配合乙方做好贷后的跟踪检查监督。当主债务人出现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时,甲方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化解、转移、降低贷款的风险。

如被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不论该抵(质)押物是由主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

甲方代为偿还主债务人的债务后,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向主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 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具体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或提前履行担保责任,并直接从账户中扣收担保保证金:

(一)主债务人的债务(含本金或利息)到期或者出现提前到期情形的;

(二)分期付款的主债务人违约金额占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5%以上的;

(四)其他依法或者依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或提前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

第九条 信息披露

甲方每 季 (月/季)终了后 10 日内向乙方提供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和附注,其中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提供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每1个(月/季)终了后10日内如实提供所有的在保债务明细表。甲方有配合乙方进行检查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约定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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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向被担保人收取各种形式的担保金的,或者乙方动用担保保证金扣划代偿达到 3 次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甲方提前履行所有担保责任。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一笔业务构成违约的,或者甲方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中任何一笔贷款构成违约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之间的业务合作,并要求甲方提前履行所有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 a 方式解决:

a、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b、由 / (仲裁机构全称)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xx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为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好的分散和控制风险。本着“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一条:担保资金管理

(三) 非货币形态的被担保资金按国家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

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对外的担保责任实行合并计算、总量控制。甲方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所有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甲方上一年度所有者权益的1.4倍。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通报所有对外担保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

第三条:保证责任的形式

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业务合作范围

(一) 甲方担保的贷款种类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及相应的表外业务。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为六到十二个月,最长不超过三年(含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二)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提供担保的贷款,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利率政策及乙方所制定的贷款政策执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 乙方承诺在甲方对具体企业的担保期间,如发现被担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有重大问题时,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 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为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六条:保证金

(一) 甲方为中小企业在乙方贷款进行担保时应提供不低于担保本金12.5%的担保保证金,纳入保证金账户专户管理。乙方对甲方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应向甲方计付保证金利息,但如发生提前收贷或提前要求被担保人补足票款的情况,甲方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导致乙方扣划相应的保证金的,保证金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甲方应确保保证金存款不低于担保金额的12.5%,若低于上述比例,乙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甲方补足保证金,并拒绝甲方支用该保证金,同时停止向甲方担保的借款人办理新贷款,直至甲方在乙方保证金存款达到或大于12.5%。

(二) 甲方在向乙方申请入围时存入50万元入围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不计利息,待甲方入围资格到期且其担保的业务全部清偿以后,甲方明确表示不再与乙方合作,则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50万元保证金。

(三) 上述两种保证金均用于为甲方担保业务进行担保,当甲方所担保业务发生逾期不能清偿时,乙方在要求甲方替其偿还后仍未偿还的,乙方有权依次扣收上述的担保保证金、入围保证金。一旦扣收入围保证金后,其在乙方入围资格将被取消,乙方将停止受理甲方所担保的业务。

第七条:在被担保人贷款到期前三十个工作日,甲方与乙方所属机构应共同与被担保人联系,以决定续贷或还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防止出现贷款逾期。

如被担保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乙方所属机构应于逾期之日起向被担保人发送催收贷款通知书,并同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催收通知回执,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所属机构组织催收与追偿,催收期(即从贷款逾期之日起算)为三个月,经催收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本息,乙方所属机构可在逾期三个月时,从甲方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被担保人所欠乙方全部贷款本息(含罚息),此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在乙方所属机构账户上有足够的用于偿还乙方贷款本息的资金。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乙方所属机构将被担保人全部的借款资料副本移交给甲方,便于甲方依据《担保法》第31条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乙方所属机构有责任予以协助。

第八条:甲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乙方所属机构有权立即停止发放新的由甲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待甲方所担保的贷款不良率降低后,乙方可恢复受理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

第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申请企业生产、经营及资金运用情况的了解,甲、乙双方均应优先支持在乙方所属机构开立基本账户的企业,甲方应积极推荐企业在乙方所属机构开立基本账户,乙方所属机构也应积极向甲方推荐优质贷款客户,以便促进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条: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所属机构提供甲方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对外担保等相关情况,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便乙方所属机构了解和掌握甲方担保能力的变化情况。

同一份交乙方留在。被担保人用款计划经甲方审核盖章后提交乙方,乙方所属机构在甲方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生效后,按照用款计划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表外业务担保参照本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不作为乙方是否发放贷款的依据。乙方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信贷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信贷规章制度和信贷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向甲方担保的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甲方所担保的贷款发放与否的最终决定权在乙方,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贷款审批流程。

第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及乙方各所属机构。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合作协议届满,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因具体授信业务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公司之间担保协议书篇十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________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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