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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范文(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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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范文(优质10篇)
2023-11-18 15:30:39    小编:ZTFB

通过报告,我们可以向别人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思考过程。我们还可以通过引用权威的研究结果和专家观点来增加报告的可信度和权威性。这份报告深入剖析了学校教育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一

(一)调研项目内容、形式、验收标准和进度要求:_________。

(二)调研项目的进行: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为调研项目所做工作进行无条件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调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如实将调研项目的进行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及时向甲方报告。

2.甲方在收到乙方调研报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照计划书的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但甲方认为调研报告经过补充或修改能够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并提交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二

2、公司股权组成;。

3、公司章程制定;。

5、公司设计图;。

1、广告部:

广告部人员配备:

经理1人:负责培训业务员,做好市场发展规划,协调各区域投放终端细节等;。

2、耗材部:

打印耗材oa部:负责打印耗材销售、维保、oa办公维保;。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新年伊始,作为一名刚进入建筑行业的新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了几个月后,我内心确实有许多感慨。借此机会,我将总结一下这几个月来自己在工作中的收获,同时反思一下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引以为鉴,以便后来对自己的进步起到有利的帮助。

建筑安全生产虽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几乎每次会议公司安全科领导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都要强调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但落实起来确有些困难。主要是因为当进入施工繁忙的季节,各班组忙于施工,忽视了必要的安全细节,再加上工地上没有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导致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稍一疏忽,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作为一名专职安全员,这几个月在工地上的实践经验告诉我,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的重中之重,我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因为某个工人的生命可能就掌握在你的手中,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他们负责。以下是我对安全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安全工作是企业的生命线。

施工安全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这已被列为施工企业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从项目的招投标开始,到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始终是横贯我们工作中的一条主线,必不可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来之不易的,没有他企业将寸步难行,特别是在最近几年,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接一个项目实属不易,要干好它,要保住各项指标的完成,更需下一番功夫,需要我们每一个管理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安全工作事无巨细。

安全隐患不管大小,可能很小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就可能造成悲剧的发生。施工班组在工作忙起来的时候往往忽视安全工作,必要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起来他们总是嫌麻烦,员工心里多少有些抵触情绪,个别人员甚至连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都佩戴不齐,使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部分上形同虚设,成了口号,有时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这种苗头一旦蔓延起来,将会给我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各项目部要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安全工作事无巨细,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要严抓实干,这样工程才能顺利完成。

三、安全工作切勿空谈。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要深刻认识该指导思想,切勿只说空话,将安全工作视为儿戏;要以历史为鉴,吸取血的教训,前事之师,后事不忘。作为一名安全员,要每天去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能只坐在办公室里,要时刻紧盯现场的每一个可能出现隐患的细节。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告知现场负责人,督促其作出整改措施,或者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果整改不及时,就要作出相应的罚款,绝不能心慈手软。

当然,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我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和教训。

一、由于在施工现场的实践经验太少,对现场的许多设备不是很熟悉,不能了解它们的工作原理,也就不能得知它们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检查它们的安全性也就无从谈起。

二、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时候不够得当,在工作计划的编排和工作的轻重缓急的把握上不够到位,导致工作分不清主次。

三、在与人沟通中不能良好的把握交流、沟通的技巧,与人沟通粗糙并且很多时候把握不住沟通的重点,甚至出现在沟通时遗漏工作重点导致重复沟通的现象,导致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合默契程度降低。

为使自己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进步和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我做了如下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与相关的经验,多向领导及同事等有经验的人请教,努力完善自己。

二、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于领导和同事沟通交流,是工作进行的更加流畅。

三、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

总之,工作是需要点点做,不能急于求成。“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在新的一年里,我要着眼于当前,脚踏实地,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吸取教训,在不断完善自己的前提下尽量确保工作的出色完成。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四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五

核;三是要求各单位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四、对驾驶员全部进行年终考核,特别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从新上岗培训,对聘用的驾驶员,一年内不能转化用工形式,以此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员对违章违法形式的重视程度。

五、加强我公司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公司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每一辆生产作业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市内运输车辆,根据交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六、强化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车属部门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反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各车属部门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并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以解聘。

以上是我公司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整改措施,不足之处请贵单位给予批评指正!三、对驾驶员全部进行年终考核,特别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从新上岗培训,对聘用的驾驶员,一年内不能转化用工形式,以此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员对违章违法形式的重视程度。

四、强化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反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员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并督促公司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六

(1)无票工作、无票操作。

(2)擅自更改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操作票的操作项目。

(3)擅自更改操作票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4)不携带操作票,凭记忆操作。

(5)未检查开关位置,就操作刀闸或有关开关。

(6)擅自扩大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

(7)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8)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错误或是执行漏项。

(9)未完成工作票的许可手续,工作人员便进入工作区域工作。

(10)不执行或错误执行调度指令。

(11)高空作业时不系好安全带(绳),或不正确使用双保险安全带。

(12)用麻绳或尼龙绳代替钢丝绳作杆塔临时拉线。

(13)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杆塔的拉线。

(14)在运行设备区域抛掷工具、物品。

(15)未经验电便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

(16)未按规定在工作地段装设接地线。

(17)擅自移动、跨(穿)越安全防护设施。

(18)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9)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未进行。

(20)无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1)醉酒后驾驶车辆。

(22)锯电缆未核对图纸,或在锯前未使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的。

(23)在停运的大电容设备上工作前,未充分放电及验电的。

(24)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品未按规定存储、运输、使用、回收的。

(25)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26)起重机运转中进行调整、检修起重机或碰触运转部位的。

(27)张力放线时,展放的导引绳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的。

(28)线路登杆塔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

(29)作业时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安规》要求。

(30)无相应资格的人员擅自上岗工作的。

(31)停送电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32)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33)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3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35)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部分严重违章。

(1)值班期间擅离岗位。

(2)不执行调度复诵制度。

(3)每项倒闸操作前不唱票、不复诵。

(4)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退)压板。

(5)在设备上发生误碰、误调整等情况,但未引起设备故障。

(6)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7)检修或施工用的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开关、无警示标志。

(8)未按规定接取检修或施工电源。

(9)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0)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已过检验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

(11)工作时,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满足要求。

(12)工作现场无工作方案。

(13)在临近、安全距离不够的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或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没有设专人监护。

(14)在公路范围内夜间作业未穿反光衣、未设红色警示灯。

(15)高空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器材不用绳索传递而是抛掷者。

(16)使用缠绕法进行接地。

(17)在低压设备上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分组工作派工单或派工单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确或是执行漏项。

(18)动火作业现场不按规定放置灭火器,或是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灭火器。

(19)司机酒后驾驶或将车交给无准驾证人驾驶。

(20)使用的绝缘棒、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不合格或超过检验周期的。

(21)施工接地线采用缠绕方式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满足短路电流要求或小于25mm2的。

(22)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作业设施的。

(23)违反规定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的。

(24)搭乘载货吊笼的。

(25)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26)在挖掘的坑洞内采用攀登挡土支撑架上下或在坑井内休息、避雨等的。

(27)使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掘土石方的。

(28)在组装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纠正的。

(29)用吊钩、抓斗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的。

(30)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满足规程要求的救生措施的。

(31)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其它工作,无人监护的。

(32)对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状态下进行拆装或检修。

工作的。

(33)不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第三部分一般违章。

(1)不使用插头而直接用导线插入插座或挂在刀闸上供电。

(2)直接使用220v电源的灯泡作为安全电压行灯照明。

(3)使用绝缘防护有缺陷的电气设备工作,如使用破损的插头、插座、电源线、电源箱;断开的电源线头没有用绝缘胶布包扎。

(4)检修电源取用运行设备电源;检修电源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临时电源线。

(5)有标色的双(多)回路线路在部分回路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不戴袖标或与作业回路标色不一致。

(6)在应停电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未经验电就开始工作。

(7)使用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

(8)变电站、所、班组所使用的接地线无编号,存放无固定位置对号存放。

(9)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的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0)使用梯子前未检查梯子牢固情况;梯子无防滑措施;2米以上梯上作业没有人扶梯,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一般60°左右)。

(11)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站在简易棚架上作业。

(12)在撤杆时,未对杆根、杆基情况进行检查,即上杆拆除杆上导线,或采用突然剪线做法松线。

(13)吊车起吊物件时,工作人员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行走。

(14)搬运、起吊重大物件无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15)起吊作业范围没有防止外人通行的围闭设施。

(16)使用砂轮研磨物件时,采用砂轮两侧猛力研磨或工作人员站在砂轮转向内侧。

(17)使用钻床、电钻、冲击钻时戴手套操作。

(18)使用机动绞磨起吊、牵引过程,工作人员在受力钢丝绳的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或通过。

(19)戴手套使用大锤或手锤,锤头未加楔。

(20)坑、沟、孔洞没有盖板或防止外人通行的围栏、警示标志。

(21)在生产、办公、生活区域随意动火,在禁烟区吸烟。

(22)动火作业未按动火工作票要求放置灭火器或作业后现场遗留火种。

(23)氧气瓶、乙炔瓶使用中无垂直放置并固定,相距不足8米、距明火不足10米。

(24)违规使用生产场地消防器材,破坏生产场地消防器材。

(25)事故所在单位未及时报告事故,有关当事人员未按要求提供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书面报告。

(26)事故调查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和制定整改措施。

(27)对事故或障碍发生后制定的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

(28)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障碍或违章行为,经调查认定相关技术管理、领导人员在专业技术或规范制度管理上存在漏洞。

(29)因用电检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致使用户配电室小动物短路、用户线路(设备)故障引起我管辖变电站开关跳闸。

(30)未及时制订“两措”计划和未按管理程序或制度执行“两措”计划。

(31)有值班、巡视职责岗位人员脱离岗位、巡视不到位或走过场,没有及时发现违章建筑或其他明显的异常情况。

(32)现场无施工图纸、方案、二次措施单,凭记忆在二次回路上工作。

(33)违反设备缺陷管理及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致使缺陷未及时消除或得到控制。

(34)工作前未对安全工具、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35)设备发生变化,不立即进行变更图板、图纸等有关资料。

(36)未按规定定期进行主要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和试验。

(37)工作负责人未佩戴工作袖标。

(38)各级管理人员未按到位规定进行现场到位监督检查。

(39)班组未组织周安全学习活动,管理所领导未审阅学习记录或签名。

(40)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安全培训或安规考试作弊或不合格。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七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 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 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八

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的综合管理部门,工作虽然繁杂琐碎,综合办公室三名人员各司其职,分管行政、人事、采购工作。大家觉得做得如何,不妨写一份工作总结来分析分析。酷猫写作为大家整理了综合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2022,阅读。

综合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综合办公室在公司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为09年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促进部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综合办公室的文件整理工作。

2022年1月至11月,按照公司要求拟定综合性文件、报告96份;整理对外发文167份;整理外部收文125份,综合办公室已认真做好相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发、文件和督办工作,以及对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2、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公司制度。

根据公司运行工作实际,协助公司领导相继完善了《规章制度汇编》、《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规范了公司员工的行为,增加了员工的责任心。

对在公司召开的会议,会前做好签到本、茶水、椅子、会议通知、车辆接送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会议按时召开。会后完成记录报总经理室。对在公司外召开的会议及接待,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酒店、车辆等预定工作,并做好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

5、组织安排各项活动。

二、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

1、根据需要,及时做好人员招聘及现有人员潜力开发工作。

人员招聘是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重点,08年随着政务区各项配套设施的建成,物业基层人员处于一人难求的局面,为打破僵局,综合办公室采用多元化招聘手段,与劳务公司签订基层员工用工协议;与周边街道办事处联系输送街道辖区内适龄人员。2月份,公司顺利接管天鹅湖畔小区,综合办公室迎难而上,高效、及时的完成了小区基本人员配置。截止11月份,公司目前在岗人员941人。

3、加强档案、考勤管理,确保劳资无误发放。

08年下半年,在外借一人的配合下,对公司相关的员工档案、考勤卡等进行了整理,目前档案管理工作基本能达到领导的要求。在劳资管理方面,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一丝不苟,对公司各部门、项目部送交上来的考勤表、加班表反复核对,发现疑问及时汇报,不造含糊不清的帐表,按时将工资表送交财务。

4、做到合法用工,完善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入户、转出工作。

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这就要求,对每位新入职员工都须签订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贯试用期后签订合同的做法,新的规定在无形中加大了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办理的工作量,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仔细核对每位员工的信息,以保证在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办理中不出错。

由于物业公司一线员工众多,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意外伤害,08年申报工伤20余起。另,公司于5月份顺得通过公司员工的各项保险基数核定工作。

5、加强绩效考核,制定了合理的办法。

采购部按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邀标单位都在三家以上,有的多达十余家,并且邀标谈质论价全过程总经理室、财务部、律师办、采购全参与,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

2、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等方面开展工作。

2022年度综合办公室采购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的工作目标,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询比价,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要求各长期合作供应商在合同价位的基础上下浮5-8个百分点(当然针对部分价格较高而又不降价的供货商我们也做了局部调整)。同时调整了部份工作程序,增加了采购复核环节,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

3、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

4、缩减采购时间,力争项目所需特别及时到位。

综合办公室采购在总经理室的大力支持下,缩减采购时间,及时无误的将天鹅湖畔小区所需物品采购到位;完成政务综合楼、体育中心外墙清洗工作、绿怡、汇林小高层电梯维保工作以及各部门、项目部所需物品的的采购工作。

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总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协助配合和支持,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2、对公司各部门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从而对领导决策应起到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3、抓制度落实不够,由于公司事物繁杂,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现象。

4、公司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5、对公司其他专业业务学习抓得不够。

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2022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将要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克服缺点,改进方法;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加强管理,改进服务;大胆探索综合办公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促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将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沟通,抓好宣传工作。

09年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相应制度执行情况反馈表,并时时跟踪,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需要。

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使之更有序进行。

2022年公司试行绩效考核以来,截止目前,取得一定成效,也从中得到一定的经验积累。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有许多地方急需完善。2022年,综合办公室将此目标列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达到绩效考核应有效果,实现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绩效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未完成工作指标和不尽职尽责的员工,而是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品质,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持续不断地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和责任心,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调整改善,从而推进企业的发展。2022年,综合办公室在2022年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手进行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并持之以恒地贯彻和运行。

四、完善培训、福利机制。

企业的竞争,最终归于人才的竞争。目前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的综合素质普遍有待提高,09年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从真正意义上为员工带来帮助。

同时,2022年7月份开始的全体员工大体检活动,在广大员工中得到了认可,增加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及肯定。09年综合办公室将希望继续为员工能争取到此类的福利活动。

五、完善09年各类物品的采购招标工作。

走向市场,了解市场行情做好采价准备,对所有采购物品要严把质量关,设备、工具类一定要做好售后维修保养,积极听取相关专业人士对所购物品及采购工作所提出的良好建议意见。

以上总结计划妥否,请领导批示!

综合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2022。

一年来,办公室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局党委和行政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积极发挥助手作用,认真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强化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确保了局机关内部事务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为局机关年度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办公室工作总结:。

加强部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部门,工作涉及面广,日常事务琐碎,且多数人员均有特定的专门岗位,办公地点极为分散,人员管理难度较大。针对这一情况,办公室采取三项措施狠抓了部门人员管理。

一是制定了《办公室管理规定》,并印发至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手中,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能、岗位工作职责以及工作纪律和要求等,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作作风的好转。

二是建立和落实了电话值班制度。以往由于没有明确电话值班人员,时常会出现来电无人接听的现象,在局内外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彻底改变这一现象,除去****司机和****门卫以外,从周一至周五,其他人员均安排了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有了彻底改观。

三是强调部门内部的工作配合与协同,办公室的整体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强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围绕办公室部门工作的特殊性,搞好各项工作配合。如召开较大规模会议时,办公室全体人员全部参与到会议的筹备、会场的清扫和布置等工作中,切实提供高质量的后勤服务。

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

今年来,按照局领导的要求,针对我局机关的实际,先后完善和实施了上班考勤制度、周周五卫生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以及每日办公楼卫生值班制度等。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基本上做到了以章为据、严格考勤、不循私情、一视同仁。尽管在管理中碰到了不少问题,产生了一些矛盾,但我们还是坚持原则,并以自身良好的行为示范,赢得了绝大多数部门与同志的理解与支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局机关始终保持了良好的作风状态。

认真搞好后勤服务,切实做到保障有力。

一年来,办公室切实把搞好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做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全力保障机关事务和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一是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在尽量满足局机关正常办公需要的基础上,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预计全年办公费用在1****元左右,对照年初确定的办公经费指标有****多元的节余,局机关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反映良好。二是认真做好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管理,充分保障了局领导、安全、生产以及其他各部门公务用车。特别是司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无论是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只要工作需要,均能做到无条件出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临时性任务的圆满完成,小车费用也在略有节余。三是全力做好各项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划、准备、布置和落实。如:年内召开的全县煤炭安全工作会议、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动员大会三八妇女节知识竞赛活动、矿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等会议和活动的会议资料、领导讲话材料的准备以及会场布置等,确保了各项会议和活动的顺利召开。

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从某种意义上说,办公室是领导的参谋与助手,工作繁杂、琐碎,但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上来。一年来,办公室共起草、修改、上报、下发请示、报告、总结、情况汇报、通知、会议材料等各类文件、材料达66****件,仅先进性教育活动一项,各类材料就达22****件。在不断学习、摸索、总结、改进的基础上,基本上做到了格式规范,文句精炼,打印整洁,报送和下发及时。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办公室在局领导的深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尽己所能,做了一些份内工作,但对照部门职能要求以及领导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谈不上骄人的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受颇多,工作中遇到到了一些问题,也看到了存在的不足。

1、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但都有各自特定的工作岗位和本职工作,办公地点分散,管理难度较大。同时,真正从事秘书工作和机关事务协调、管理工作的人员却没有。所有文件、文稿的起草以及局机关日常事务的处理均由负责人一力承担,因而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处理其他事务,难免会顾此失彼,造成有些该处理的事情未能及时处理,有些该办好的事情只求过得去。

2、在执行制度和日常管理中,由于有的领导一时不经意,以及个别部门负责人意识不强和少数工作人员服从意识差等原因,制度落实的难度较大,工作协调比较被动。

3、因为忙于日常事务,下基层了解各企业情况不多,对全系统的运行状况掌握不够,没有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助手和参谋作用发挥不好。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九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门巴乡达珠桥工程,位于拉萨市墨竹工卡县门巴乡,自20xx年x月x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x月x日,32米两跨预应力空心板桥。

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施工员:

资料员:

材料员:

主要机械设备:

挖掘机:一台。

自卸车:5台。

洒水车:1台。

搅拌机:2台。

混凝土切割机:1台。

全站仪:1台。

水平仪:1台。

质量管理情况。

推荐施工合同分析报告篇十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

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

37.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

45.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9.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51.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5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

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57.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60.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条)。

61.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条)。

79.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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