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范文(汇总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9 17:47:51 页码:10
最新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范文(汇总8篇)
2023-11-09 17:47:51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进步的动力,让我们更加自信和坚定前行。总结需要简明扼要地表达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不冗长但又不失完整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一

第八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十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向**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批准的其他所得。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_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_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另行规定。

第九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一百零一条本章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得税自查报告。

所得税自查报告。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二

摘要: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及企业重要的一项支出,对收支双方来说无疑是一场博弈,而税收筹划便是使双方利益最大化进而实现双赢局面的一项经济活动。本文以企业债务筹资中的企业债券为例,试将税收筹划理论在实际中的运用进行简单的说明。

关键词:税收筹划;制造企业;债券筹资。

在全球经济高度密集的今天,各个国家都在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然而在带动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市场中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税收筹划作为一种帮助企业有效合理的进行税务管理活动的手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重视。企业在进行生产活动时,每个时期都有其相应的侧重点,而我们在完成任务时必然会制定相应的计划,在纳税方面也是如此,所以对企业来说加强对税收的管控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随着我国税制的深化改革、企业不断转型升级以及市场机制的影响,企业被推向了充满竞争的市场,面临着被市场选择的现象。所以,在现有的税收体制下“节流”显得尤为重要。

1.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taxplanning)又称为“合理避税”,是一门涉及多种学科的一种新型现代化的学科。税收筹划这一概念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叶从西方传入我国的,它的提出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但是由于它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论体系没有建立的十分完整,因而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争议。各方学者对其都有不同的看法,如:当时参与“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做出了以下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综合多方观点,笔者认为税收筹划是:“在遵循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项进行统筹规划,从而利用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所给予的政策优惠空间,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2.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节税的行为,是在纳税主体发生纳税行为发生之前的一种合法的经济管理行为,而“偷税”“漏税”则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_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而“漏税”是由于纳税主体的一些主观的、无意识的原因所导致的未缴或者少缴纳税款的行为。其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漏税”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而“偷税”是一种有预谋的行为。所以仅从主观情感方面来说“偷税”行为比“漏税”行为情节更加严重;其次,相较“偷税”来说,除了有与“漏税”相同类型的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以至于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债务筹资中的应用。

企业筹资主要是满足生产活动的需求,根据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企业的筹资来源可分为债务筹资和权益筹资。债务筹资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而权益筹资则是通过发行股票支付股息的方式来获取资金的。这两种方式在企业中既相互独立又能够以适当的形式进行组合。

1.税收筹划理论分析。

在筹资中运用税务筹划,就是合理安排债务资金和权益资金的比例,以形成最优资金结构。企业可以利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活动: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方法,如减税、免税、抵免税款等。

(2)选择不同的组织结构,即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选择最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如集团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相较其他的企业模式来说集团企业可进行筹划的空间更大,效果也更加明显。

(3)利用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政策方法,而这种方法在债务筹资中的应用比较广泛。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应当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允许在税前进行列支,因此可以直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降低税收的目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如果企业通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获得资金,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其中最基本的是借款利息。企业就可以通过利用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政策方法进行筹划工作,所以企业在采用借款的形式进行筹资时可以考虑适当提高对外借款的额度,从而间接达到为企业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2.债券筹资案例分析。

(1)企业债券筹资案例。

m企业是某市一所中小型的制造型企业,其企业的筹资方式,同样既有债权筹资又有股权筹资。现该企业生产效益较好,为扩大生产规模,m筹资18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现有以下4种方案以供选择:

方案1:增发普通股18000万股,每股1元。

方案2:增发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1元。发行债券9000万元,债券票面利率为6%。

方案3:增发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1元。发行债券12000万元,债券票面利率为9%。

方案4:增发普通股4500万股,每股1元。发行债券13500万元,债券票面利率为10%。

假定该企业年息税前利润为2000万元,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10%。

通过计算得到下表:

通过比较计算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随着负债比例与成本水平的不断升高,减税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

(2)债券筹资案例分析。

由上述案例可知:方案2和方案3均采用了负债筹资的手段,在其财务杠杆的作用之下企业的应纳税额有了明显的降低。通过比较这4个方案可以看出:未采用负债筹资的方案1与采用负债筹资的方案2的息税前利润是相同的,但其实际的税负水平却不相同,原因在于方案2的负债利息成本抵扣了相应的应纳税额,导致税负水平得到了降低。以此类推,由于方案3的负债利息成本在应纳税额的额抵扣额更大,而负债比例控制在2左右对企业的节税效果是较好的,故而其节税的效果更加明显。方案4在这4个方案之中的节税效应是最大的,但是由于其导致了企业所有者权益资本收益率水平的降低,这是不符合税收筹划的目的的。

综上,企业在实际进行操作时方案3是较优的筹划方案,建议选择,而方案4这种方案是不建议被采纳的。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制造业大国,而我国的制造业也在逐渐进行转型升级。随着我国造出圆珠笔头这一阶段性的成功,为我国制造业开辟了更为宽广的发展之路,更为税收筹划在制造行业里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1.税收筹划发展存在的障碍。

首先,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营改增”的落实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导致新旧税收的法律、法规和一些相关的法律适用之间出现紊乱;其次,执法不严,税收征管水平不高这一问题对我国税收监管者们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再次,许多从事与之相关的从业人员对其的认识也都是末学肤受,能够真正为企业进行全方面筹划的税收精英却凤毛麟角;最后,大多数企业的风险意识与防范意识淡薄,有些企业一味地追求减税乃至忽略了一系列潜在的风险--到期无法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市场经济环境风险等,导致了我国在税收方面的发展出现了“停滞”的局面。

2.税收筹划的发展意义。

笔者认为虽然法律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但其最主要强调的核心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与一致性。税收筹划的实行一方面可以强化企业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企业作为一个社会主体,应当秉承我国的优良传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诚信纳税为市场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完善税制结构,增加国家税收。税收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的来源,又是国家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化利用进行宏观调控的媒介。完善税制不仅是国家身为立法者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企业应当帮助立法者们去完善税制,为税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总结。

凡事都存在两面性,我们应当理性的面对税收筹划,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应只注重为企业减少税款,还要看到决策背后的影响。企业采用对外借款的方式进行筹资,一味地增加对外借款的额度,可能会造成企业到期无法还本付息,导致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企业将可能面临破产的境地;企业选择发行债券进行筹资虽然可以保证企业的控制权不被分散,但是应当注意控制负债比例,不可以只是一味的增加负债比例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利益,一个企业想要长久的经营下去不仅要追求企业利润,同时还应该兼顾到相关者权益和企业价值,在进行决策时应权衡各方的利益,尽可能地找出最适合企业融资需求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现税负在可控范围内能得到相对的减轻,维持企业长久的发展。税收筹划想要在行业得到发展最基本的前提是要让企业真实的了解它,但是在我国各方对纳税都存在着抗拒,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制造业是一个成本高、税负重、利润薄的行业,虽然可以利用税收筹划为企业减轻一部分税务负担,但是还是无法为制造业的发展注入动力。笔者建议:首先,企业可以考虑转变经营模式,同有相同经营理念的行业伙伴进行合作,将企业规模扩大,这样既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又为税收筹划的实行增加了可行空间。其次,企业的经营者与税务部门都应当树立正确的观念,建立良好的合作和p系。企业在经营时应当自觉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管,而税务部门也应当放下“身段”,以法律为准绳帮助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服务于企业与国家,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促进纳税的良性发展,为税收筹划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2]俞少芳.我国制造业企业税收筹划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3.

[5]周建厂.集团公司税收筹划风险研究[d].上海海关学院,2015.

[6]梁文涛.纳税筹划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三

(一)、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汇算清缴情况:

自2000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以上是我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市局批评指正。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四

税收筹划的定义税务筹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法的目的前提下少缴或缓缴税款。包括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这种合法的手段或利用非违法的经济手段来进行税负转嫁。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筹划,这是纳税人普遍理解的意思。但是纳税人为什么这样理解税收筹划呢?一般而言,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节税”。节税的行为是不违反税法的,是合法的行为,是在国家优惠政策引导下而衍生的。那么节税筹划的定义就可以理解为,纳税人合理地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并用合法的手段,对日常的经济活动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以达到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的目的。节税筹划必须在遵守税法的情况下进行,企业开展节税筹划等不违反税法的活动,是合法地响应国家政策,是国家鼓励和提倡的行为。

税收筹划方法税收筹划的基本技巧是在税务规划方案转移时产生的税收时机。时机的选择是何时申报纳税和进行税前扣除。时机决策必须比较边际税率的变化和税收上不同的计算方法,比较税后成本的高低;由关联方之间的纳税人获得的全部转让所得款项收入的转移,获取相关纳税人的适用到最低或最小总税率的边际税率。

在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选择:(1)价格转移法;(2)成本(费用)调整法;(3)筹资法;(4)租赁法。

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现阶段总体来看,我国汽车制造业还未形成一个成熟稳定的市场,导致目前从事汽车行业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节税意识不强,存在着许多逃税的行为,如开具发票时采取“大头小尾”的做法等。然而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繁荣,各种竞争的加剧,利润的减少,迫使汽车销售企业改变经营理念。如何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税金,那么势必要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税负,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成为企业必然的选择。

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以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为条件的企业,企业要进行税务筹划须符合两个条件: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独立;规定范围内企业经营活动自主。此外,现行税制环境和会计多样性等原因使得汽车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时还应具备客观环境上的可行性。

2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中产生风险及原因。

汽车制造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往往会产生一定风险,已经上市的汽车企业实证分析表明:绝大部分企业面临着增值税处罚的风险,所得税改革后,大部分企业也将面临承担所得税的风险。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中产生风险及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企业自身方面。

(1)纳税人业务素质的影响。纳税人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根据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理解税收政策,理解和判断税务规划条件来实现。通常情况下,纳税人的业务素质越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的可能性越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纳税人对财税、金融、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以及业务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并不高。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纳税人有税收筹划迫切的愿望,但它是难以实施的行为或具体计划,但要执行的程序,效果却不佳,难以达到预期。因此,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2)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的不断变化。任何税收筹划的实施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固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介质拟定的。其筹划的过程主要是依赖于生产经营活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不同时间的内部及外部业务环境对税收筹划都有着巨大影响。因此,一旦公司预期经营活动发生了变化,如投资环境,企业组织形式,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存货计价方法,收入实现点,利润分配方式等,企业可能会失去税收优惠、税收特点和优势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其结果可能是税收筹划实施方案的结果和预期有所偏差,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

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所有税务筹划方案都需要依照当时的税收政策等规定来选择、确定并组织进行。但税收政策有一定时效性。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国家会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要求,重新出台新的税收宏观调控办法。这就使得税收政策始终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中,而这种时效性将对税务筹划,特别是长期进行的税务筹划产生一定风险。

纳税人与征税机关存在认定差异税务筹划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状况并在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行为。但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实施,取决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可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分歧是必然的。

(1)税务部门及企业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想法不同。企业认为是减少税负的方案,税务部门却认为有偷税嫌疑。

(2)税法在对税收事项中留有一定的空间。在规定的范畴内,税务部门有一定的裁量权。只要税法没有确定的行为,税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其判断认定企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为税收政策执行的偏颇提供了可能性。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企业“税务筹划”的行为,不但不能给纳税人带来任何收益,反而会被税务部门进行处罚,更有甚者,还会导致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刑事处罚,使纳税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3防范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策略。

熟知税收环境信息,增强筹划方案的灵活性税法同其他任何法律一样具有相对稳定性,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税收制度并不健全,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许多税法的规定不断变化和改善。同时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税务法规,根据最新的税收法律制订税收筹划方案。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方案的制订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该随着税法相关的政策变化而改变,适时更新规划方案,防止出现对现行税收法规把握不到位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注重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税收筹划是指在一定的税收环境下,全面规划方案并且注重税务筹划的综合性。首先,要注意了解各税种之间的相关性。税收筹划应着眼于降低整体税负,企业所有者财富的最大化,而不是减少个别税种的税负。由于各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个税种的税负降低很可能导致另一个税负增加,所以筹划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最优规划解决方案。其次“,成本——收益”分析。前面所提到的风险中的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比较常见的,也是最有可能被规划方案者所忽略的风险,其根本原因在于,设计者往往将规划方案的筹划目标限定于“节税”,而忽略了成本效益原则,使得规划费用超过收入计划所得。这就要求规划方案者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采取“成本——收益”分析,不能顾此失彼,为筹划而筹划,考虑到企业的整体收益和整体税负,选择税收筹划成本一定要小于税收筹划收益的方案,否则,企业就会得不偿失。

开展税务代理业,提高税收筹划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到税务、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其专业性极强。为了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帮助涉税从业人员学习税收业务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此外,企业招聘税收筹划从业人员时要聘请资深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如招聘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考虑到招聘人员成本,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时可直接征求专业税务代理部门的指导,完全充分利用税务代理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减少税收筹划风险。

企业应重视涉税零风险企业认为只要能够取得税收筹划的好处的筹划就是好的筹划,反之,就不是好的筹划。当前,随着税收筹划理论基础的逐步发展,纳税人逐渐认识到一点,纳税人能够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更加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这种状态我们称之为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指的是企业的账目清楚,纳税报表申报正确,税款缴纳额充足,不会有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行政处罚,即在税收上无任何风险,或者风险极小到可以不计的状态。这样的状态虽不能使企业直接获取税收上的任何好处,但却可以间接的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那么这种状态的出现,更加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规模的扩大。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片面的强调“节税”的效果,而更应该认识到涉税零风险给纳税人带来的账目清楚、纳税准确的好处,以及由于涉税零风险给纳税人避免名誉损失的好处。

4结语。

企业能够合理、有效地控制包括税收在内的成本是任何一个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进行系统化部署,可以有效地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推动企业战略的实行,并且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快速发展,税务筹划已成为纳税人日常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因此,税务筹划可以成为合理、合法地为企业降低税负、减少成本、增加经济利益的方法,成为我国税收法制完善的助推器,并有着一定发展潜力和存在空间。通过对汽车制造业税收方面的探讨,发现汽车制造业担负的税收压力大,汽车制造业十分有必要用税务筹划来减少税收成本。同时,我国对汽车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肯定,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我国的汽车制造业可享有的税收优惠也将会越来越多,因此,汽车制造业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来开展税务筹划,能够有效地减少税负水平。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五

摘要:税务筹划是当前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降低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的必要选择,对于空调机制造企业来讲同样重要。本文对空调机制造企业的纳税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现有经营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关键字:税务筹划空调制造业规避。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始终未变,而依法纳税是国家法定的企业义务,为求税负的尽可能降低,空调制造企业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也无可厚非。但是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面临的税务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涉税事务的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复杂,给企业带来难以预知的损失,引发税务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企业税务筹划进行研究,以指导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

一、空调机制造企业经营与纳税特点。

近几年来,受益与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国家惠民补贴政策的支持,我国空调市场呈现出风风火火的气象,空调机制造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我国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是长久以来的问题,空调制造缺乏核心技术成为限制空调机制造企业蓬勃发展的因素。市场的逐渐饱和增加了空调生产企业的竞争压力,利润增速出现放缓的趋势,同时原材料、劳动力等上游成本的增加更使空调制造业利润空间缩水,空调机制造业面临着盈利的较大压力。

空调机制造业涉及的税种根据经营活动的不同有所区别,但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也是涉及企业范围最广的税种,凡是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就其增值额征收增值税,它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提供等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属于流转税的范围。我国增值税采用国际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法,即通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来确定应交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17%、13%、6%、4%等几种。就空调机制造企业来讲,其购进金属、塑料等原材料环节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其卖出空调产品环节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采用不同销售方式的空调企业,其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会有差别,主要是价外费用的核算区别。

(二)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也属于流转税,是与增值税、消费税并重的税种,征收范围较广,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计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适用税率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为5%,娱乐业在5%-20%范围内浮动。空调制造业涉及营业税主要是其空调安装、运输业务部分,有些企业空调安装。运输费用一般包括在销售费用中计征增值税,但有些企业采取分开核算的方式,其营业税是独立计算的,由于安装、运输费用占据一定比例,营业税也成为空调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税种。

基于增值税、营业税的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等附加税也是空调制造企业不可避免的税种,也应当纳入税务筹划的范围,只是受基础税种的影响,其筹划的意义不大。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只要取得所得,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另外有15%、20%的优惠税率以及减税、免税的方式。企业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其纳税人与实际负担者是一致的,可以发挥国家收入分配调整的作用,形成对纳税企业涉税行为的监督。空调机制造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所得税作为经营收入的重要减项,所占比例较大,其在税务筹划中的地位不可忽视。

二、空调机制造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环境下,竞争与成本压力的增加使空调机制造企业盈利日益困难,在扩大销量、节约支出的同时,企业的节税需求日益增大,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势在必行。但是从企业的纳税筹划的总体情况来看,并不理想,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表现为几点:

(一)税务筹划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是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基础,而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够到位,突出表现为税务筹划的非法化倾向。尽管企业知道偷逃税款是国家明令禁止、严惩不贷的行为,但是实际进行税务筹划安排时总会分不清合法与违法的边界。这一是源于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不高,能力有限,二是迫于管理层压力而放松了职业道德的约束,三是税务筹划方案的实际执行受多部门、多环节影响而偏离了企业筹划的目标。这些方面的因素大大的影响了空调机制造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实现。

(二)税务筹划过于孤立,缺乏整体筹划认识。

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事务,由于空调制造企业涉税多种,各种税的纳税依据不同,因而做好不同税种之间的协调就尤为重要。而实际很多企业往往处理不好不同税种的关系,不能从整体的视角来综合进行筹划,使得一种税负降低的同时另一种税负反而增加。比如增值税与营业税,空调制造企业生产销售的过程中,这两者税种占得比例较大,而营业税实际上取决于企业销售实现的方式,并不必然是必交的税种,若一味的采取降低增值税的销售方式,运输、安装等营业税就会增加,综合税负不见得低。另外,在企业经营中,不能根据国家政策利用合法的税收优惠途径来获取税务收益,这也是企业财务人员未深入企业业务各环节、缺乏整体意识造成的。

(三)税务筹划风险的防控不到位。

税务筹划由于涉及空调制造企业的方方面面,必然存在风险,而企业却缺乏系统的防范税务筹划风险的管理体系,表现为:一是未形成对税务政策制度环境的反应机制,企业税务筹划部门对当前税收政策把握不全面、不到位,未能及时的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做出税务筹划调整;二是未建立税务筹划风险的控制机制,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执行监督,未能形成灵活的纳税调整规划,导致税务筹划僵硬;三是不注重税务筹划客观风险,未及时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形成隐性风险。

三、改进空调机制造企业税务筹划的建议。

税务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涉及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空调制造企业的纳税特点,现提出几点改进企业税务筹划现状的意见。

(一)树立正确的筹划目标,规范税务筹划行为。

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首要工作应当是树立明确的税务筹划的目标,要树立依法纳税、合法筹划的认识,自觉规范税务行为,保持良好的税务筹划环境。首先要求财务人员分清守法与违法的界限,坚持依法筹划,依法节税避税,摒弃偷逃税款等违规思想,在保障合法的纳税权利的同时维护我国税收体系的权威。其次要求税务筹划的开展立足于企业整体和长远的利益,防止个别领导的个人意志影响税务筹划工作的进行。第三要求企业各部门各环节自觉遵守纳税规划方案,加强税务筹划执行的上通下达,及时进行税务执行反馈,防止偏离目标而导致预期的税务筹划利益无法实现。

(二)综合全局,因地制宜制定税务筹划方案。

树立全局观念,要求企业税务筹划部门一是要深入了解企业各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综合把握所有涉税事项,充分考虑各种税收的相互影响,在制定多个筹划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比较,选取总体税负最小的规划方案。企业可以对现有经营业务进行合理的拆分,采取一些价外费用剥离的方式,合理分配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比例,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抵减项进行充分的规划,尽量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增加抵减费用,以期降低整体税负。二是要深入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这些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还能获得额外的好处,比如利用国家对节能空调研发与生产的税收支持,获取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利用国家对特殊行业及社会群体的优惠政策则不仅降低税负,也能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企业要结合实际做足税务筹划的文章。

(三)完善税务筹划风险防控体系。

风险防控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工作,考虑到税务筹划的不确定性,建立健全税务筹划风险的防控体系是空调机制造企业应当重视的工作。一方面,企业要建立一套税务风险的管理制度,结合企业纳税情况,通过对涉税风险的分析,明确税务风险的类别及产生的动因,有针对性的选取风险评价标准,随时监控涉税风险的动态情况,并能建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机制,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灵活性、主动性。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税务筹划人员能力的培养,采取进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税务政策理论与实务的培训,使他们切实把握税务前沿信息。另外,企业要注意防范非税风险,多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相应的税务事宜,规避不必要的非对称信息风险,降低税务筹划损失。

参考文献:

[1]王莉芳.探析电子制造企业税务筹划途径[j].财经界.2012年第3期。

[2]帅行福.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简析[j].财政监督.2012年第32期。

[3]姚飞.中央空调安装业务税务筹划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0年第10期。

[4]孙孝玲.对机械制造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分析[j].会计之友.2009年第2期。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六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2021年*和_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企业所得税做出减免新规定,内容如下: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1、核定征收。

「1」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即直接核定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收入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

「2」按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3」按成本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准确核算收入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成本×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2、查账征收。

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收入的企业,分三种:

「1」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3」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10%。

ps: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最后,如果你的企业账制不全,或难以取得成本费用依据的话,还是建议您去税务局找管理员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每年4月份前申请。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七

根据地税直查()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至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元;其中: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元。

2、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

公司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各类报告。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元。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案例篇八

(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比须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线上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符合系统比对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对申报比对不通过的,线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比对不符原因,并引导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须要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