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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建申请书通用 违建举报信(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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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建申请书通用 违建举报信(4篇)
2023-01-13 09:48:2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举报违建申请书通用一

第二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对本院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宜。

第三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通过接收领导及上级有关机关批转的信件、机关各部门转交的信件、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络举报等方式,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和控告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案件;

(二)对受理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提出拟办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的信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转交其他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三)根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向本院各部门、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转送信访件,并对信访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对管辖范围内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调查报告,并将查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五)整理分析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每季度报本院主要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为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信息及决策依据;

(六)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特点及其规律,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八)对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四条  纪检组(监察处)接到群众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访通知以后,应当迅速到法官会见室接访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告知来访人本级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问题的范围、来访人义务,引导来访人客观全面地反映问题;

(二)认真阅读来访者的书面材料,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诉求,对重要问题及情节要详细询问;

(三)做好接访记录;

(四)根据反映的情况,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的答复,对重复来访的答复应注意前后内容的一致性;

    (五)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来访,应当向来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反映;

    (六)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出面接谈。

第五条    纪检组(监察处)设立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负责接听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的人员应及时听取、保存和整理电话录音,并认真做好登记。

(一)上班期间直接接听举报电话,应做到用语礼貌、态度谦和、询问具体、处置恰当,并认真填写举报电话记录。对举报人通过电话无法讲清举报内容的,可建议举报人通过其它举报方式传送举报信息;

(二)对已有明确处理结论的信访老户的电话或频繁使用电话干扰工作的信访老户,应讲明道理,做好安抚工作;

(三)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电话举报,接听人员可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同时,建议举报人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

(四)对有关咨询性电话,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予答复。

第六条  监察处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下载网络上的有关举报信息,按信访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要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呈报院长批示后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或答复信访举报人。

重要信访件包括:

(一)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且线索比较清晰、实名举报的信访件;

(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件;

(三)领导批示需要查处的信访举报件;

(四)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件;

(五)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有线索但缺乏有效证据,举报人反复举报,情绪反常,可能诱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其他后果的案件。

第八条  重要信访件通常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进行处理。

(一)自办是指由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二)交办是指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不亲自办理,而是通过交办函的方式交下一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办理并要求报告案件查处结果;

(三)转办是指针对不属于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或本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督办是指本院对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的交办、转办信访件进行督促催办。督办一般采用电话、发函、派员、调卷、听取汇报以及通报等方式进行;

(五)本院机关有关部门接受纪检组(监察处)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廉政监察员负责具体落实; 

(六)对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纪检组(监察处)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或反馈情况。不能按期报结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第九条  重要信访件以外的属于一般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  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和时限。

(一)收到信访件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答复信访人是否受理;

(二)信访件受理后,监察处内勤应立即提出拟办意见,报监察处处长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对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经领导批示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交办、转办函,转交下一级法院或本院相关部门办理;

(四)对转交下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办理的重要信访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发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案件查处结果;

(五)信访件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并形成调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装卷备查;情况复杂的,如在上述期限或者要求的期限内查处确有困难的,自办案件由中院纪检组长说明原因,请示上级部门或本院院长申请延长查处期限;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由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或本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请示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申请延长查处期限;

(六)纪检组(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件,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七)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案,并告知被调查人;

(八)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存在,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院各部门应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一)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甄别来信来访内容,对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转交函,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转交纪检组(监察处)受理。

(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接访收集的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应及时报纪检组(监察处),由纪检组(监察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举报违建申请书通用二

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关于xx市xx村xx镇村长某某某贪污举报,仅列几件典型事例:

一、贿选:选举前给每个选民一包好烟请“帮忙”。

二、欺诈:族弟陈前众的遗孀根本就无拆迁危房改建之事却为其上报使其枉得镇民政“补偿”二千元(帐是陈迪院代领)。

三、勒索:本人拆迁补偿款750元由其代领后,却还叫本人再去领,经验签名确认后才承认(见原始收据),但要强行扣下50元“水果费”(见原始收据)。

四、弄虚:将村边扑船山旁一条荒垭的暂时积水摄成录相上报“洪灾”向上级求助。

五、设赌:每日开部白色小车到处找人以扑克或象棋设赌,并当众一掷数百元给无资本者陈敬益作本。

六、怂勇:听说本人与妻不睦欲离另娶,便上门鼓励说:“真这样办,村里奖给一万元。”

七、渎职:即将全盲的孤老村民陈建华找其要求办理“五保”,见其无礼敬奉后就数十次故意避而不见了,使其悲愤得欲跳河。

八、索贿:娶媳和孙女满月,各厂、学校、农户都被逐一叫去送礼,大肆敛财(可查原始礼簿),并到酒楼设宴显摆权势。像本人这等穷人没去的就进行打击,郑祖伟(见其举报信)和本人就因此被其找碴设局而遭当众毒打(镇里毫无处理,反而替其付治疗费以助凶势)。

九、多年强占公共宅基(见新桥头现场)。

十、污辱农民“下等之人挑粪桶”。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他的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诈多少国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剔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正派形象!

有关举报违建申请书通用三

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开展了调研,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总的来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形势还比较严峻。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制约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因素还比较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使信访举报问题易发多发,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当前,全市信访举报总量稳中有降,但流向呈现上行态势,“倒金字塔”结构特征更加明显,表现出鲜明的“唯上”性;信访举报渠道不断拓宽,但“中梗阻”现象仍时有发生,信访举报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秩序逐步好转,但信访行为组织化、专业化倾向不容忽视,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要求更加迫切;重信重访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少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突出问题难以预见,妥善应对某些突发信访事件的准备还不充分;信访群众利益得到维护,但政策层面诱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难度依然很大;司法、行政信访刚性措施相继出台,但纪检监察机关停诉息访、定纷止争的手段有限,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仍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普遍性难题。

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21件(次),其中来信621件,来访65次,来电28次,网上举报7件。市纪委本级接受314件(次)。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的593件(次)增加128件(次),上升21.6%。二是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上升。第一季度共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57件(次),比去年同期18件(次)增加39件(次),上升216%。三是检举控告领导干部经济上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占较大比重。一季度,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经济类问题的信访举报33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的51.5%。四是到中、省纪委越级上访量仍居高不下。一季度,我市到省纪委上访11批次24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批7人次。二月份,我市到中纪委上访9批9人次。五是异常访时有发生。有少数人多次来访。有的还扬言自杀、制造暴力事件,有的直接冲到领导办公场所,对信访举报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坚持走群众路线,践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市级领导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级领导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各县(市、区)纪委领导干部可参照上述三个文件,建立定期下访接待群众制度。领导定期主动接访,一是为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接访可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直接、真实地感受到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有利于接访领导准确地找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源所在。二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群众信访成本。作为领导干部,他能直接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环节,就可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减少越级、重复、集体访。三是拉近了领导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百姓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把全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经济发展上来,切实凝聚社会发展合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周二信访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随机暗访和信访室跟踪回访制度,不断前移信访受理窗口,拓宽信访信息来源渠道,为服务“三保”吸纳民意资源。

2.健全体制,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当前社会新老矛盾叠加,政治因素和利益诉示相互交织使信访举报形势更加复杂,做好信访工作难度增大,为此,要进一步要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进行反复摸排,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和具体措施,逐人见面,逐案落实,逐一化解,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通过落实政策、扶持救助、教育疏导等措施,集中更多的财才物力帮助上访群众克服困难,着力化解多年积累的信访难题。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核查分析,逐一化解结案,完善信访听证会,必要时实行信访听证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信访稳定工作的职能,加大联席会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力度,对其中相关地区单位相互推诿、群众久诉无门、久拖不决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相关地区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三跨”信访发展成为串联群体性事件。

3.以“和谐信访温情行动”为抓手,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推进“和谐信访温情行动”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要改善信访举报环境。规范接待来访言行,做到文明接访、依纪依法接访,畅通渠道。积极创建热情周到、文明向上的接待环境,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办理12388举报电话的暂行办法》,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负责。二要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到集体访、越级访较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每年都要结对帮扶3-5个困难户,每年都要办不少于3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三要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的总体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访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这一活动载体,建立完善适合农村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问题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市纪委将针对各地实施的和谐信访温情行动的内容,从不同角度选择好的做法,总结推广经验,从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

一要通过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凡是署名的初信初访、多人联名反映及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反馈。对因调查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访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证据充分、情节简单的信访件,由信访举报部门采取直接调查取证的方式直查快办,迅速解决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二要加大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管理力度。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案件,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立即登记,统一管理,优先办理,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提高信访案件的查实率和按期办结率。同时,建立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过堂复核制度,提高交办件的查处质量。每季度对省、市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信访举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信访举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分析信访举报形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信访举报工作上,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带头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要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当前,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要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努力营造不懈探索、大胆实践的工作氛围。要学习借鉴其他系统信访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要加强理论思考,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努力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信访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地关爱信访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既要把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举报部门来,也要把优秀的信访干部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有关举报违建申请书通用四

根据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区纪委监委机关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整治信访举报工作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建立目标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等举措手段,进一步优化信访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多元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升主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凝聚民心的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水平。

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六个方面存在态度不端正、研判不到位、分流不及时,处置不及时、不精准,监督不够务实、目标要求不实际、追责问责不够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从精准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扎实规范办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举报处置力度、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维护来访秩序、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着手,制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压力传导、落实责任担当、完善反馈工作要求等具体整改措施,边整治、边总结、边巩固,确保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围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漏项,不走过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能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倒排工期改。同时,形成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围绕筛选、督办、审核等关键环节,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漏洞,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二)提高受理工作群众满意度

我镇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旨意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准确把握纪委检查机关受理范围,依纪依规判断举报问题性质,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

(三)深化和改进办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分流信访举报件。明确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的处置,切实化解群众实际问题。要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强化质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项问题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强化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强化安全,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四)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

我镇在受理办理环节,坚决整治办理信访举报件过程中发现的有价值信息未能有效收集,信访举报研判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完善、分流缓慢等问题。在处置管理环节,坚决整治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置,核查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不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对发现的涉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听之任之等问题。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我镇由纪委书记带队亲自督查,强化过程监督。坚决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等检举控告的交办流于形式,监督检查针对性不强、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不充分、整改促进效果不明显,对跑风漏气、拖延不办、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重视、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加强和规范交办督办工作。

我镇按照《方案》要求,还需加强对交办督办件的跟踪、指导、督查,对问题调查不完整、不清楚、不到位的交办督办件提出补充调查建议,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进行提示预警。要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督促交办督办件按期办结。要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工作,告知实名举报人信访件已受理,回复办理结果,并做好回复记录。

(七)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

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提出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与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八)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镇通过总结和运用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规律性认识,用成功经验指导推动新的实践。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持开门搞整治,在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上下功夫,以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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