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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协议书 林场买卖合同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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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协议书 林场买卖合同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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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林场协议书(推荐)一

一、森林资源管护

为全面切实加强我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管护力度和管理水平,增强管护措施,思路要更新、措施要更硬、作风要更实,要紧紧围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抓资源、保稳定、促和谐,使我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从以下方面做起:

1、全场签订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书,并于石油勘探区队签订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2、按时落实完成局下达的各项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在各项专项行动中未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案件。3、我们不但落实好局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场林政稽查人员对全场辖区巡查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4、安排林政稽查人员在重要地段、各大沟口加大巡查力度及夜查、炮楼检查站要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明确责任,夜间值班由一名副场长带班,谁值班带班出现问题谁负责,层层落实了责任,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5、在人流量大醒目地点制作森林资源管护宣传横幅。

二、营林生产工作

全面完成了20xx年人工造林500亩外业调查设计及上报、完成4000亩封山育林外业调查设计及上报、完成3000亩中幼林抚育外业调查设计及上报。

20xx年做好后期造林及封育工作的外业勘查,为后期外业设计工作打好基础。2、完善当前档案并归档。

三、防汛工作

1、精心安排,全面部署,成立林场防汛领导组织机构,制定林场防汛实施预案,落实防汛值班带班制度。2、严格执行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做好防汛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防汛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执行到位。3、扎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防汛信息上传下达,对场、站区域水路隐患进行排除,全力做好防汛工作,抓好汛前大检查等,确保了广大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四、工会工作

认真贯彻《工会法》,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多次下基层走访职工、调研、广泛听取切实可行意见,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探讨工会工作的新方式、方法,设立专档台账,并建立每月更新制度,对变化情况随时掌握、随时记录、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五、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场在局党委的坚强支持和领导下,以局党委为中心,认真贯彻局党委工作部署,立足我场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局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系列讲话精神为方向,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改进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教育为重点,大兴学习之风,依靠学习和实践,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的支部班子,实现资源保护好、队伍建设好、民生改善好的目标。要求必须坚持周三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记好笔记。各项阶段性的工作党员干部都要有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进一步得到了解放,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解决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缺勤脱岗、办事拖拉、工作不实、履职不力等慵懒散问题。我场依照日常工作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此项活动的重要性,教育引导职工要当先进,争做模范,确保此项活动长期健康的开展。

六、今后努力方向

1、继续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完善各项制度,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

2、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

3、要抓好当前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推荐林场协议书(推荐)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xx)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

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xx年九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林场协议书(推荐)三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

/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推荐林场协议书(推荐)四

20xx年,我局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省厅中心工作,积极部署林场做好春季造林、林场改革、重点项目、危旧房改造、森林旅游等工作,林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截止11月底,全省国有林场完成育苗291亩,占年度计划的102%;当年栽植完成6.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8%;抚育管理57.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0%;木材生产51.6万m3,占年度计划的82%;木材销售54万m3,占年度计划的85%。

根据国家有关项目申报要求,积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先后多次到京,向国家林业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国有林场改革、扶贫、危旧房改造、道路、用水、用电等项目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截止11月底,已争取落实各项项目资金20xx4万元,其中:道路建设资金44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63万元、用油补助资金10426万元、生态林补偿资金2399万元、扶贫资金1550万元、森林抚育试点经费补助资金2349万元、林木良种建设资金2767万元。

(一)开展调查摸底。

制订有关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职工人数、经济运行情况等各种表格并下发各市,进一步摸清全省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为全面推进林场改革做好准备。

(二)学习改革精神。组织学习国家财政部农业司褚利明副司长调研报告、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站长等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做好调研汇报。组织人员专门赴山西、湖南、江西等省学习兄弟省份国有林场的改革经验,主动征求省财政、发改、编办等部门意见。同时积极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改革的情况及改革思路,为下阶段的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四)制订改革方案。根据国家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改革内容、基本步骤等一系列改革思路。

(一)推进四大基地建设。

1.建设林木良种基地。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完成林木良种基地建设6617亩,其中种子园2860亩、采穗圃259亩,种质资源库1146亩、试验林1297亩,母树林1050亩。

2.建设绿化大苗基地。召开国有林场绿化大苗基地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评审通过基地建设规划,将绿化大苗基地从原来的6个点扩大到18个点。初步统计18个基地林场20xx年共完成5900亩苗木培育规模,培育大、中、小苗103万株,共完成投资额1072万元。

3.建设大径材基地。20xx年完成大径材培育面积7.16万亩,其中:新造1.72万亩; 改培5.44万亩。

4.建设珍贵树种基地。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珍贵树种培育面积1.93万亩,其中:新造1.05万亩; 改培0.88万亩。

(二)推进灵石林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按照规划设计建成中国台湾树种园948亩(包括中国台湾优良树种种质资源库和不同种源对比实验林),包括中国台湾小樱花、红梅、栾树等优良中国台湾树种共24科33种,通过中国台湾树种园建设,为两岸在优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提供合作平台,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中国台湾树种园。同时,灵石林场接待中心(木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推进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试点工作。

确定20xx年国有林场以南平、三明、龙岩、漳州、泉州、福州植物园、洋口林场、灵石林场为主的66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建设任务50万亩,试点场已经完成试点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转入作业施工阶段。现已完成46.6万亩建设任务。

(四)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工作。

安排顺昌洋口、邵武卫闽等15个林场参加全省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任务123399亩,其中:新造林7099亩(含珍贵树种2800亩);现有林改培29300亩(含珍贵树种6700亩);中幼林抚育87000亩。按照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试点方案,目前各基地林场完成建设任务11.8万亩,其中:新造林7384亩;现有林改培26021亩;森林抚育84886亩。同时,认真做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的规划和上报工作,20xx年安排25个县(市、区)48个国有林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试点任务编制工作,20xx年计划建设68.57万亩,其中:新造林3.29万亩(含珍贵树种1.17万亩)、现有林改培28.31万亩(含珍贵树种4.96万亩)、中幼林抚育36.97万亩。申请中央投资1.81亿元。

(一)编制完成《福建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在全面总结森林旅游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我省森林旅游资源现状,提出了科学经营、分区规划、项目带动的发展策略,确定了森林旅游发展目标。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批建41个省级森林公园。

经过省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审议,三明莘口等41个国有林场全部通过评审建立省级森林公园。目前我省森林公园总数已达177处。

一是开展20xx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扶贫资金、税费改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报告。二是审批报批森林资源资产及非生产性项目投资项目。三是开展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综合保险参保工作,实现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100%参保。四是完成泉州罗山等4个国有林场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配合林权登记中心完成62532亩林地的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8万亩林地的公示工作,另有7941亩林地已完成异议调查等待办理发证手续。

我局负责南安、惠安两个县的挂点工作。先后10次深入两县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在抓进度的同时,重点协调当地林业部门与政府关系,确保造林质量,同时发现问题与厅大造办及时沟通反映,如发现有些农田造林地段排水、筑垄、回填客土等环节存在问题后,及时向大造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避免其它地市发生同样问题。

推荐林场协议书(推荐)五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林业局具体指导下,x镇林业站按照区林业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和工作部署,创新思维,紧紧围绕全镇工作重心,以建设生态旅游镇为总抓手,立足本职,服从服务大局,扎实工作,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镇时刻绷紧防火弦,根据全镇森林分布特点和防火形势要求,强化各种措施,确保防火安全。

防火期内:

一是设立了3处防火值班点,两处瞭望哨,实行全天候值班备勤,遇有火情,及时发现,迅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是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投资5000余元配备值班床铺10套,购置了棉被,床褥,枕头,床垫,餐具等,改善防火值班食宿条件;

三是对灭火机具和扑火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备足油料,确保防火需要和扑火效能;

四是与x林场及相关单位强化协作,联防联动,初步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大防火工作格局;

五是狠抓扑火队伍建设,及时定期召开护林员会议,根据季节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安排护林防火工作,防火期内所有护林员和扑火队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讯畅通,严阵以待,同时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防火知识和实战演练培训,并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进一步提高了扑火技能;

六是强化宣传,防火期内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镇防火形势总体稳定,火警火情次数明显减少,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做好博沂路东线道路绿化工作。

精心组织3.12植树节活动。3.12植树节期间,邀请区大班子领导来我镇进行植树绿化,圆满完成x沿线林带补植工作,x段林带补植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共栽植柳树、杨树、火炬1万余株,完成义务植树24万株,通过浇水、扶正、整修树盘等管理措施,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得到显著提高,道路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大力开展荒山绿化活动。

入春以来,我镇根据任务要求,抢抓机遇,积极调配苗木,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在x两个小班地片栽植黄栌34000株,完成春季造林300余亩;进入汛期,我镇抓住墒情良好,雨水充足的有利时机,早准备、早发动,早安排,组织专业队实施工程造林,共完成荒山造林4200亩,水系绿化1000余亩。

四、经济林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发展有机农业、建设生态旅游镇为突破,重点突出园区基地建设,在x村新建黄桃示范基地1100亩,x村新建x基地1200亩,完善x核桃基地建设,目前核桃栽植面积已达600余亩,x公司种植的蓝莓、高钙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引进的x等外来公司也栽植了大樱桃、核桃、枣等大量名优特新果树新品种;完成果实套袋2500余万个,积极引导各果树专业合作社参加x等各地农产品博览会、推介会,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果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宽了销售渠道,增加了果农的经济收入。

五、大力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

查处林木案件,维护林木秩序,积极帮助办理林业采伐手续,20__年共办理林木采伐手续5起,查处乱砍滥发林木案件一起,制止8起,坚决杜绝毁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积极为得x等农业发展公司和合作社提供咨询,搞好服务,促进了外来农林发展公司健康发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流转山林面积5000余亩。

六、其他工作。

协助x等村完成苗圃基地建设1400亩;配合林业局积极做好林木资源调查外业工作,抽调一名同志协助区林业局做好各类林业资源调查及资料整理录入工作;与林业局果树站联合在我镇下结村开展苹果郁闭园改造项目试点,进展顺利;完成中幼林抚育18000亩;加强美国白蛾等病虫害监测和查防工作,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针对8月份以来杨小舟蛾肆虐成灾的严峻形势,我镇高度重视,摸清危害地片,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治,特别在区林业局的大力帮助下,实施喷药防治,有效遏制了杨小舟蛾的蔓延,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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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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