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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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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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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是商业活动中建立互信和保护双方权益的有效方式。在起草合同时,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商业的惯例。学习合同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要点。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一

第二条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

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第二十条标前会议

1、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_________举行的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1、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标书封缄和标记

1、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3、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标书修改和撤销

1、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第二十五条开标

1、招标人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办公地点_________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第二十六条过程保密

1、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对标书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2、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改正错误

1、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招标人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以下错误将由招标人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3)其他招标人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4、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招标人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授标通知

1、在招标人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招标人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签订合同

2、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招标人。招标人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二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项目名称:地点:

委托受托人为的服务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比选招标代理工作。

服务内容:发送考察邀请书,编制、发送考察文件,组织勘察现场和收发答疑协助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

受托人对本项目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共计元(大写:)受托人服务内容完成,达到委托人要求且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5日之内支付给受托人,受托人3日内出具正规足额发票。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若有违反,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支付咨询费,则每迟延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组织不力,致使委托方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受托人(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三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一、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二、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三、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__]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__]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项目招投标一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委托投标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标书,负责以乙方的名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沟通招标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供符合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即全部技术文件和相关的商务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参加的投标。

2.2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根据标书的要求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反担保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向招标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达成或签订委托代理投标协议。

2.4如果项目中标,乙方需在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中标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甲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中标合同扣除税费后的金额,税费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三、项目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标书的费用、项目的前期运作费用、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费用支出等各项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乙方在收到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当日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的全部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项目风险的承担。

鉴于甲乙双方属于委托与代理关系,因此对于项目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相关风险,诸如由于中标合同项下招标人对代理人的延迟付款、不支付货款、索赔、保函被没收等各项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甲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催收欠款、提出抗辩、提起诉讼等,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受侵害一方所受损失。

6.2乙方未按照按本协议第2.4条之约定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项目合作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逾期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合作合同总价的100%。

七、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如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本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若本协议项下项目甲乙双方未能中标,本协议自动失效。如以上项目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与招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五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2%(工程施工费以经有权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资料为准,由于施工设计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费时相应调增设计费、减少工程施工费时不调减设计费),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银行转帐。

支付时间:项目首批资金到帐后一周内付款70%,待施工招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支付2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支付10%。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承担项目高程点补测和成果评审费用;。

6.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文本资料;。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乙方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该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7.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六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是招标和投标双方的一种合同交易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招投标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工程招投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二.工程相关批准文件。

三.甲、乙双方确定以以下方式明确评标及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综合记分。

四.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全面负责以下与本项工程有关的招投标工作:

1.拟定招标方案。

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

邀请书。

3.审查潜在的投标人的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勘察和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

7.配合甲方参与开标、评标。

8.草拟工程。

施工合同。

9.编制标底。

五.招投标代理费用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代理费用以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2)全部代理费用应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3)全部代理费用由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予以一次性付清。

3.付款时间的约定:

(1)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达到付款节点后,于当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具体表格请详见附表1《款项支付申请表》)提报至甲方;对未提报款项甲方无义务支付。

(2)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经审核通过无异议后,应于次月10日-15日进行付款。

(3)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报款项申请,则视为乙方默认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参与开标、评标与定标),并且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投标阶段及时提供详尽的书面情况汇报。

七.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与招投标代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并对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予以及时回复。

4.甲方应当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对其中重大事宜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履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2.在授权范围内,乙方有权全面代理甲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

3.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建议甲方更换乙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员。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工作。

2.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招标计划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文件,并有义务向甲方作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

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努力、勤恳工作,不得与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若乙方人员与潜在投标人或甲方竞争对手人员有利害关系,乙方工作主动提出、回避,并及时更换工作人员;若甲方认为有更换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作为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甲方保证,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次招标工程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等。若乙方违反本条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市场禁入、赔偿损失等),并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7.乙方应当保证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关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分析等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并对起提出的相关结论全面负责。

8.若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费用、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义务的行为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费用%的违约金,若此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与委托方若发生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协议;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签署完成。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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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七

委托招标,就是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委托招投标。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

协议签订地点: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方就项目招标工作,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从事招标事宜。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7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招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积极性,在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投资,选择好承包商,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标工作中,双方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并根据规定,组织好开标、评标、定标,将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和有信誉的、技术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且投标价合理的投标人。

4、乙方应发挥其优势,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委托范围及内容:

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甲方委托的项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监理服务等)实施规范的代理招标。

内容:根据昆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标的具体项目,一事项一通知。

双方共同责任:

从公开开标到宣布授予合同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可泄露任何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情况。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实行总体管理,有权对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将向乙方提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编写技术标书和其它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如: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单、图纸、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和交货期(工期)、结算方式等)。

3、负责通知乙方参加与代理招标项目工作有关的会议。

4、负责审查及批准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确认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及维护甲方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组织标前会、现场踏勘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参加开标,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乙方的组织下开展评标工作。

7、负责审查评标委员会编制的评标报告并依据该报告确定中标人,授权乙方向中标人发送中标。

通知书。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办理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备案。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投标工作。

3、负责当好甲方参谋,了解项目(甲方)意图,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协助甲方审查设备选型的经济合理性,并向甲方做出设备或工程分包、划定标段等建议。

4、负责按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对甲方项目的招标要求,在相应报刊和媒体(含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如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的,将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拟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以便甲方确定最终投标单位。

5、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份和技术部份)的统稿、编写、印刷、装订、发售工作。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科学严谨、能满足招标项目(甲方)要求;外观精美、大气,能体现企业的地位及综合实力。

6、协助甲方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7、负责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负责向甲方和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发送经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8、负责协助甲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邀请公证单位、评标专家(专家的情况须跟甲方通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负责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会议主持及会议记录。

10、评标结束后,协助评标委员会向甲方出具严谨的评标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招标结束后,负责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原件)交甲方存档。

12、若甲方需要,可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甲方对工程建设所急需的关键设备进行催交。

13、办理其它应由乙方办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务费及结算办法。

1、招标代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委员会价格[20xx]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每个合同包的中标金额,其规定如下。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服务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写、制作费和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的会议场地费、公证费、专家咨询费等全过程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使委托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承办人:委托承办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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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八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xx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xx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20xx。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20xx。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20xx。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九

第一条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

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6.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第十九条供选择的方案。

(4)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招标人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第二十条标前会议。

2.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3.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5.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

1.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第二十一条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

4.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下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第二十二条标书封缄和标记。

2.标记。

(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a公司地址。

4.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xx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招标人或其代理人xx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逾期标书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第二十四条标书修改和撤销。

3.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4.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效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第二十五条开标。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xx银行。

第二十六条过程保密。

2.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二十七条对标书的解释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招标人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在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教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第二十八条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1.在详细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3.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将拒绝。

第二十九条改正错误。

2.招标人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标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第三十条评价和比较标书。

2.在评标中,招标人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5.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6.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招标人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招标人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的权利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第三十二条授标通知。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第三十三条签订合同。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座,颜色______。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一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签名:

时间:

签名: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二

本协议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三

摘要: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四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

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

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

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

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1.1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

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

2)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

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

3)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

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

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

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

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

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

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

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

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

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

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

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

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是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极为重要的阶段。

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为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

二是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

三是协助业主确定合同类型,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给业主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上工作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下面就这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参与制定商务标评标办法时应注意,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管理简单的'项目可以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反之则应采用综合评估法。

作为造价咨询人员,参与制定招标。

一、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业主的投资确定,是业主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

以图纸、规范为依据并体现工程技术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工程量清单是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平台,其准确完备性直接决定了合同总价是否准确,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

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

同时,以量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

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量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筑、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

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

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审核与审定两道程序才能出具最终造价文件。

对于造价文件的审核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

包括(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2)、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

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

3.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

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2008)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

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楚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一是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二是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三是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四是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二、参与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与价格标的评审。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五

注:根据颜色和字体粗细分别代表重要性哦,但是这些一定一定都要记住的!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也可以,但是斜体的一定要记牢!!!

第一部分

1)自然人: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 客体: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可以是:

1)物:如施工合同的客体

2)行为:完成一定的工作 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

3)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和义务

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5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种类

1)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2)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5.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情况:

1)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限

3)代理权终止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7.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不可作保证人的有: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作保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不得抵押的: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的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交通工具,林木

抵押权实现的顺序1)非必须登记的,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全办理登记的,按等级的时间先后受偿,全未办理登记的,按合同规定顺序受偿

3)需登记而未登记的,不生效,已登记按先后和比例受偿

条件:1)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2)要采用书面方式,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3)给付一方不履行,定金不退,收受方一方不履行,退还双倍定金

相同点:

1)自愿申请

2)内容和范围相同

第二部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合同签订的程序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3.要约相当于投标,生效采用到达主义,生效前可撤回,生效后可撤销

要约是希望和他们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相当于发出招标公告,不是必需的步骤

常见的要约邀请的情况:寄送价目表、发布招标公告或商业广告、发出招股说明书等

5.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1)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过了准备工作

6.承诺相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撤销只能撤回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需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9.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过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10.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1.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5)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12表见代理:实质是无权代理,但表现出的行为让别人相信其有代理权

成立条件:

1)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

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13.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1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15.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前提:欠缺生效条件

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趁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6.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可使用的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8.合同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承担原则: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

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偿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罚则 20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第三部分

1.强制招标的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定》规定的项目有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建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

2.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利用扶贫基

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

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人招标能力的要求:

1)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

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5.招标方式

缺点:选择范围小,排斥了某些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竞争程度差

区别:

1)对象不同

2)激烈程度不同

3)时间费用不同

6.招标程序

一)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选择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审查

二)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发售招标文件

4)组织现场勘查

三)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内容:开标、评标、定标

7.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

1)投标文件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没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的投标协议

另外,在初评中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有重大偏差的标书条件有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低于成本报价并不能给与合理解释

11.资格预审徐满足的条件:必要合格条件+附加合格条件

2.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

1)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4.监理合同的酬金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记取方式及适用范围1)按照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记收,适用于所有工程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适用于单项、临时工程

3)由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商定的其他方法记收,适用于不宜按照前两种方法记收的

二)仅涉及岩土工程,设计、治理和监测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一)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

二)仅用于专业工程的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合同生效:签订合同3日内支付20%为定金,支付日为合同生效日

第六部分

特点: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主体、订立、履行均监督)

2.施工合同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附件

3.合同的计价方式及适用工程

2)可调价合同 适用于时间较长的工程

4.施工合同中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及解释次序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在验收记录签字,24小时不签,视为已签

6.暂停施工的原因1)外部条件的变化

2)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3)协调管理的原因

4)承包人自身的原因

7.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使用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格

9.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因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影响到合同价款时

2)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0.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工程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 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

12.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自检合格 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6)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3.竣工验收程序:

1)承包人申请验收

2)发包人组织验收

4)验收后的管理

15.质量保修期: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第七部分 注意,此部分的所有知识点都是针对fidic合同来讲的

适用于大型的,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程师批准的顺眼天数

施工期=下达开工令到工程接受证书注明的竣工日的日历天数

缺陷通知期 =竣工日至工程师出具履约证书 相当于中国的质量保修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字日到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节清单生效日

特点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第八部分

特征:1)赔偿是双向的,即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提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力损害才可提出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4)索赔具有时效性

2.索赔的种类: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3.索赔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8天内

2.递交索赔报告 28天内

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2.判断索赔是否成立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工程师签发索赔证书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六

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当我们利益受到威胁是要如何运用合同、招标法,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有关于合同法与招投标法相关内容,提供参考!

《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而《招投标法》作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也规定了招投标活动中合同订立的要约与承诺阶段,但是两者的规定却存在一些不同。

一、关于要约在招投标过程中,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的形式,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要约邀请以吸引其投标的意思表示。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招标属于要约邀请的性质。

投标是一种法律上的要约行为,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投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

《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这条规定与《合同法》中关于要约的规定有三点不同。

一是《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而投标书作为要约,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可以处分投标书的效力。

二是《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而《招标投标法》中投标人只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就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就是撤回要约。

三是《合同法》并未规定要约可以补充、修改。

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书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最后补充、修改过的版本作为要约。

很难理解《招标投标法》中关于要约的这些不同于《合同法》的规定。

因为《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这就保证了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来考虑关于投标的一切事宜,作为要约人应该尽到自己的谨慎和注意义务。

而在投标之后赋予投标人无约束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权利,则会使投标人的义务几乎减低为零,这同时也降低了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二、关于承诺《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中标通知书从《合同法》意义上来说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但是《招标投标法》中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中关于承诺的规定。

一是《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第27条规定,“承诺通知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这说明《合同法》采取的'到达生效主义。

而中标通知书作为承诺却是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没有撤回承诺的可能,并且招标人和中标人均要受它的约束。

二是《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

《投标招标法》的这种特殊规定是为了适应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更加有利于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约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上述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因为合同的订立所期望得到的利益,仅赔偿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

“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对这种损失的赔偿应以合同成立的可得利益为限。

”这种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也应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包括:1、缔约费用,包括邮电费用、赶赴缔约地或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给付所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推动的利息损失;4、其他直接的费用支出。

间接是指丧失了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这些损失必须是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必须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

如果不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即使一方支付了大量的费用而造成了损失,也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如果仅有一方的过失行为,而无对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则无所谓赔偿。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损失的确定较难以把握,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范围过宽或过窄,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有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信赖利益的损失,即使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必须是对方过错造成,也就是说必须有因果关系,如不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即使有损失也不承担责任。

(3)损害发生后,如果受害方没有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就扩大的损失部分不得要求赔偿。

(4)一般而言,缔约人的信赖利益不能高于其履行利益。

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

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法》是属第一层次上的,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招标投标法》法律。

《招标投标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整个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一切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与《招标投标法》相一致。

(5)缔约过失责任中如果被害人有过错,则应适用过失相抵的规定。

(6)原则上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对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适用由于我国合同法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以此为依据,依据案件的实际来做出正确的判决。

三、法律适用既然《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关于同一问题的规定存在不同之处,那么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呢? 《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都是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从法律的位阶来看,它们属于同位法,也就是说它们是由同一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相同等级的法律,因而它们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又是同位法中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因为《合同法》中对要约与承诺的规定是一种普遍性的规定,属于一般法,而《招标投标法》则是针对招标投标这样一个特别的活动所做的规定,属于特别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特别法与一般法对同一问题出现不同的规定时,应该优先实用特别法的规定。

因此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首先适用《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再适用《合同法》。

《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不同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两部法律关于要约与承诺的不同规定,并给出了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适用法律的依据,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帮助。

招投标合同范文通用篇十七

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_________。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______。

本次招标范围:______。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______。

签名:______。

时间:______。

签名: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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