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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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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精选10篇)
2023-11-12 00:17:58    小编:ZTFB

总结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优化方案的过程,是一个积极向上的思考过程。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详细的记录和观察能力。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博客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一

各中心中小学、区直各学校:

为深入实施“四名”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有效教学,经研究,决定评选盐都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首批教坛新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下同)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含公办人事代理教师)及局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今年全区共评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50名,教学能手90名,教坛新秀140名。其中中学学科带头人30名,教学能手50名,教坛新秀80名;小学(含幼儿园)学科带头人20名,教学能手40名,教坛新秀60名。各镇中小学按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的3%,四星级普通高中按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的5%,区直其他学校按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的4%推荐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人选(教职工总数以2009年底编制年报数为准,推荐比例不得突破)。教坛新秀分配名额见附件4。同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不得兼报。

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选拔,凡推荐的对象必须符合《盐都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盐都区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和《盐都区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附件1、2、3)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在现教学能手中评选产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者,或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结题且其成果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者,可不受教学能手的限制。

三、评选程序。

区教育局评选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产生参加第二阶段的参评对象。

第二阶段: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参评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说课(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者免于说课)和论文答辩。说课和答辩均设合格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两个阶段评选后,由专家评委形成初步评选结果,报局长室研究、公示、确认。教坛新秀由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制定相关评选方案并组织评选,根据分配的评选名额初定人选,经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

四、材料要求。

申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材料要求:第一部分:工作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五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一般分四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继续教育情况;三是主要教育教学业绩;四是列出近五年来发表(交流)或获奖的、代表本人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题目,要写清楚何年何月何刊(何地)发表(交流)等。

2、单位推荐意见:主要反映申报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业绩的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及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从事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证明。

第二部分:反映教学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及反映教学效果和实绩的材料。

1、课题研究材料(须提供课题立项、结题及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2.论著(译著)。

3、论文(发表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内容)。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和开设讲座的证明、讲稿。2.指导教师材料(申报教学能手人员不需提供)。

教坛新秀经学校考核后,只需填报《盐都区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五、其他事项。

1.参评材料中凡明确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经学校分管负责人对照原件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弄虚作假的要一律追究责任。

2.参评材料每人一袋,每个分册必须有封面,每册材料要编好页码,第二、三、四分册还必须设置详细的目录。

3.各学校申报者的参评材料和《盐都区中小学第七批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申报表》(正反打印)、《盐都区中小学第七批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推荐名册》(加盖学校公章),请务必于12月6日报送至局组织人事科(推荐名册电子表格发邮件至:ydjylxc@,逾期不再受理。

4.参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进入第二阶段的人选,根据规定收取论文答辩费100元。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2.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3.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办法;4.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5.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申报表;6.盐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推荐名册。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2010年11月25日。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二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第32个教师节活动的通知》(宁办字[20xx]125号)精神,现将评优评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1、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职在岗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2、有关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个人。

二、表彰名额。

全县共评选表彰100名优秀教师、3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50名优秀班主任、20名扎根山区优秀教师,5个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0名课改先进个人、5个课改先进单位,表彰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能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和信赖。

3.按照素质教育要求,教学方法灵活,在探索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在本地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知名度。

4.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有3年(含)以上教龄,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曾获得学校、镇(乡)以上表彰;当年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6.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班子团结,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2.重视学校建设,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硬件建设有特色;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明显。

3.城镇以上学校较好地履行支援农村学校和弱势学校义务,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注重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与提升率、教师远程培训参训率均高于本县平均水平,培养省、市、县骨干教师工作力度大,教师队伍建设有特色、有创新。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积极开展“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学校教师能认真填写《家访手记》、建立学生家访档案,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6.近年来师生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学校未发生过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执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班集体建设方面效果明显。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级集体目标明确,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4.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近3年连续担任班主任;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当年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5.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和家长公认、学生拥护的班主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所带班级学生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扎根山区工作以上的一线教师。

3.工作勤恳扎实,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

5.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教育战线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课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2、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行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在课改实验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在全县乃至全市有较大影响。

3、课堂教学能较好地体现课改精神,师生关系民主和谐,任教学科学生课业负担较轻,教学方法先进,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成绩优秀;或组织过有一定影响的课程改革的专题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4、课程改革以来,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过奖;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课改文章;在县或县级以上的有关会议上进行过典型经验介绍;出过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录像课,并受到好评;或进行过新课程专题报告或讲座,受到较高评价。

5、积极参加新课程研修活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专业素质,在校本教研、新课程课题研究等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引领作用。在区域或学校中,能带领学校、教师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课程改革,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7、在课改工作中成绩显著。教学改革、课程管理成绩显著,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管理制度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动承担课改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在当地或学校教师中有一定影响。

(七)“课改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切实把课程改革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地或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商讨课改工作,重视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进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课改工作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课改工作的支持网络。

2、管理制度完备。有学年和学期的课改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有课改工作的学年、学期总结和考核、检查制度;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培训、评价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保障措施到位。能为课程改革的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措施,有相应的课改经费使用制度;能不断改善实施新课程的条件。

4、课改开展有序。坚持素质教育方向,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教师学习、学科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能开展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能针对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开展教育研究,提高教师课程研究能力;能积极开发课程资源,规范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能积极探索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能积极开展课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本地或本校的课改动态。

5、关注过程指导。在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做好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在教学研究、课程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6、实验成果显著。能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有效改进教师教学行为;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能围绕课程改革的目标,在课程管理、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课程评价、课程结构等方面取得较为成功的经验;具有新型的课程文化,能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辐射效应。

7、主动与家长、社会沟通,取得家长、社会对课改的认同、理解和支持,课程改革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八)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推荐条件。

1、教龄满30年和教龄4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2、前未获得过相关表彰(已受宁都县人民政府表彰的不列入)。

3、从教30年来或从教40年来一直从事教师职业,品行端正,末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

四、评选办法。

1、各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扎根山区优秀教师”人选在206月各校上交先进个人预备推荐名单中依定序产生,已由教育局初步确定,具体名单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2、“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各学校需在年6月上交的先进个人预备推荐名单中确定1名人选上报,具体预备推荐名单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3、各校必须推荐“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个,“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名,并各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

4、“课改先进单位”由教育局研究决定,各校必须上交一份上学年课改工作总结。

5、各校须推荐1名“课改先进个人”候选人。

6、各校须上报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名单(表格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注意评选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一线人员,结合学校绩效考核排名,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拥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为扩大表彰范围,近三年来已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不再推选表彰。

3、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宣传评先评优条件,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在确定上报前应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各校接通知后,应及时向全体教师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抓紧时间开展评选工作,于8月27日上午12:00时前将以下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扎根山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课改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一份,审批表中的先进类别必须写清楚)、评先评优人员计生情况调查表(表格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宁都县任教30周年以上在职教师推荐表,同时上报上学年课改工作总结,“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简要先进事迹材料。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三

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今年教师节表彰奖励一批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育工作者(各类表彰农村教师比例不得少于30%)。

二、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并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候选人。表彰实行差额选评,要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对上报候选人要进行考核、公示,对群众有异议的要组织复查。师德表现不佳,近三年内受到过处分或曾参与私自补课者一票否决。

三、评选条件。

“十佳师德标兵”、“嘉鱼名师”、“骨干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

1、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罚、处分或相关处理;。

3、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

4、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术成果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四、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须在7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报送如下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一)“十佳师德标兵”“嘉鱼名师”、“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表及个人材料;。

(二)个人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1.《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复印件一份;。

6.加入省、市、县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及在该团体内任职证明各一份;。

8.20xx-20xx年参加省、市、县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证明;。

10.荣获教学方面荣誉称号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1.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2.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4.自撰论文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15.近两个年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16.参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17.一个课时教学案例,同时附此案例ppt一份;。

18.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一份,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

19.评选推荐表彰表格一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4。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四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今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2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示教师队伍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快我市教育事业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32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宣传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激发广大教师爱岗奉献、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为紧紧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历史机遇,加快建设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性教育培训中心凝聚强大合力。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大会。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召开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大会,表彰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以及“高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教师节前,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发出慰问信,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单位负责人走访学校和慰问优秀教师代表(具体安排见附件),了解学校办学和教师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校和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三)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新学期开学和教师节期间教育关注度高的大好时机,精心谋划好“校园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社会爱心人士和离退休干部到学校参观指导,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和学校在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内涵发展、教师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平安校园构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发展的支持。

(四)开展“杏坛追梦”主题宣传活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杏坛追梦”故事征集活动和演讲比赛,发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的师德先进典型。瑞金报、瑞金教育网等媒体分别推出一期“杏坛追梦”专版,大力宣传优秀教师“追梦”事迹。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开展好庆祝活动。教育部门要将庆祝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我市教育发展成就、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振奋师生精神、再创教育辉煌的重要机遇,增强活动实效。

(二)积极筹备,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本着“简朴、务实”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切实发挥好庆祝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各乡镇、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好庆祝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庆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中小学要大力营造共庆教师节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庆祝活动的影响力。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五

各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截止到年月日前(男周岁、女周岁以下)在岗的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单设的中小学教育研究机构和其他教学机构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业务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依法执教,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2、爱岗敬业,树立献身人民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志存高远,乐于奉献。

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4、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人格魅力,在全市具有较高的声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5、曾获省级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或近五年内获得市级行政部门奖励(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两次以上。近五年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教师进修学校、师范学校、单独设置的中小学教育研究机构和其它教学机构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的合格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2、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3、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五年以上。优秀中青年教师年龄必须在40周岁及以下,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不足五年。

(三)业务条件。

1、具有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近五年学习教育专著5部以上,并有一定字数的读书笔记、体会和随笔等。

2、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思想,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是当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骨干力量。

3、高质量地履行现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具有独特、公认的教学风格。

4、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全市有一定声望。教育教学水平与业绩在全市同级学校中名列前茅,得到广大师生公认。近五年内做过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三次以上。曾经是市级以上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或教学能手。40周岁以下者,曾经是省级以上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或省级教学能手。

5、具有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承担指导教师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每年至少有两名青年教师经其培养后明显进步,并获得同行公认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每年至少作两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

6、具有很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近五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两项,取得既有创新性又有实效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行为。写出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和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等。近五年公开发表学术文章一篇或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提供交流材料一份。

7、熟练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并能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工作之中,积极开展网上教育教学博客,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8、中小学教师进修、研究机构中的教研人员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1至7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教研员前,曾在中小学校任教6年以上,是所教学科的骨干教师。

(2)任教研员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定期上示范课、公开课,经常开展和指导本学科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在全省有影响并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特别是在中小学课程改革实践中,能针对教师在课改实践中的困难与问题开展教研活动,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其引领下取得显著成绩。

(4)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并得到推广。9.中小学校级领导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上述1至7条中的5条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领导职务之前有十年以上的任教经历,曾经是所教学科的市级(含市级)以上骨干或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被全市同行认可。

(2)熟悉并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业务,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能力。每年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3)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思想端正,依法办学;坚持德育首位;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在学校管理方面成绩显著,在全市有较高的威信和声望。在全市起示范作用,本人任职期间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校长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在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明显进步,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单位。

(四)其它。

1、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优先。(1)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或国家级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其相当荣誉获得者。

(2)获国家级行政部门奖励或入选省级以上师德报告团及相当荣誉获得者。

(3)坚持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或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一年以上并表现突出者。

2、申报优秀中青年特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各方面优秀于其他申报人员。

为了给优秀中青年教师创造有利于脱颖而出的环境,鼓励他们加快成长,对于各方面业绩表现特别突出的40周岁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时间在三年以上不足五年者,也可以进行申报。

四、评选程序、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评选特级教师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的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区、县(市)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组织考核、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考察和评审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人员要由个人进行申报,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进行教育教学叙事报告(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教育教学主要业绩、教育教学研究主要成果及其应用和推广价值等),在校内进行公开教学及成果展示等,经过全校教师酝酿讨论和评议,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确定推荐人选并张榜公布,在校内无异议后报区、县(市)教育局。教育教学叙事(6000字)形成书面材料装入申报材料袋。

(二)区、县(市)教育局组织考核、推荐。区、县(市)教育局要对各学校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工作业绩进行公开展示,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民意测验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同行专家考核、联评,通过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评议,确定向市教育局推荐的人选,并在区、县(市)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市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组成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各区、县(市)、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条件、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与成果评价和在当地的实际贡献等。考核形式包括个人做教育教学叙事报告(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教育教学主要业绩、教育教学研究主要成果及其应用和推广价值等)、面试、答辩、查看资料、民意测验、课堂教学测评等。市教育局按照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到各区、县(市)及推荐人选的任职学校、任教的学生和家长中召开座谈会并进行民主测评,审查基层学校和各区、县(市)的推荐程序,考察推荐人选的实际业绩和能力,在此基础上组织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将入选教师排出名次,再根据省下达的推荐人数,最终确定全市的推荐人选,并在哈尔滨市教育行政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的评审材料及推荐报告报省教育厅。

五、评选数量。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特级教师推荐指标共计14名,市教育局将预选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区、县(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有关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市教育局推荐1名人选,市教育局在预选推荐人选中评定后向省推荐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组建全市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各区、县(市)、有关单位特级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应成立领导小组以及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特级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各基层学校也要成立特级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推荐考核工作。

(二)评选特级教师工作要继续坚持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以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校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合计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30%。校级领导干部、教研人员、优秀中青年教师合计最多申报一人。

(三)要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与审查。对师德表现失范,特别是存在体罚学生、校外有偿补课办班等有损师德行为的教师,其他方面再优秀也不允许申报,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四)各区、县(市)在分配推荐指标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本地区区域之间以及各类学校之间的平衡,避免过于集中。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要给予适当倾斜。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比例上报。

(五)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作好推荐考核工作。要坚持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选拔,宁缺勿滥。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对于在评选工作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区、县(市)、有关单位应呈报的材料。

1、各区、县(市)、有关单位开展推荐、评选特级教师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一份;

2、各区、县(市)、有关单位上报推荐特级教师人选报告一式三份,推荐人选要排出名次(既要把中小学放在一起排出总名次,又要按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别排出各自分名次),并附《哈尔滨市申报中小学特级教师人员名册》(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3)。

3、各区、县(市)对推荐人选的考核报告。

(二)申报人及所在学校应呈报的材料。

1、《特级教师呈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二十份;

2、《特级教师基本信息采集表》一份(要形成打印材料和光盘);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

4、至人事部门的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5、申报人此次公开教学或主题班(队)会的演示光盘及其评价的意见(纸质);

8、年以来代表申报人思想、业务水平的论文、著作及获奖证书等;

9、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0.相应层次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书》;

11、申报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请在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以上相关材料须报电子稿,个人呈报的材料原件需要装订成册,统一装袋,不超过2袋。务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评选特级教师推荐指标分配表。

4、中小学特级教师基本信息表。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师德师风,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彰显教育战线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及教师的亲切关怀,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32个教师节教育宣传庆祝表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紧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这一主题,秉持“体现党的关怀、展示教育成就、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的理念,大力宣传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进一步弘扬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促进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二、活动安排。

(一)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学习研讨活动。

一是组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认真对照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自觉把师德建设文件精神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

二是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市师德标兵等模范人物的事迹,弘扬无私奉献精神。

三是开展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主题读书及征文活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学习方案,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二)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层层选拔,评选出咸宁市“十佳师德标兵”(10人)、“咸宁名师”(10人)、“骨干教师”(60人),并进行表彰。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开展各种表彰奖励活动。

(三)组织走访慰问教师。

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家领导到市直学校、县(市、区)学校走访慰问一线教师、受国家、省表彰的优秀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离退休老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征求教育改革意见,共商教育发展大计;广大教师要积极开展家访,并要特别关心留守生、贫困生、学困生,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四)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

1、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围绕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争当师德楷模。九月份,全市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可采取讨论、演讲、征文、师德报告会等形式开展。

2、开展“感念师恩”主题教育。围绕祝福老师、我身边的好老师、最想对老师说的一句话等话题,征集中小学生对老师的.祝福活动。

3、组织教育(学校)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来校参观、听课、观摩教育教学活动,参观学校荣誉室或展览室,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特别是学校近几年推进均衡教育、教育信息化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成效,征求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教师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近年来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可爱可敬、可学可鉴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活动。

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广大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改善教师的待遇,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和农村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庆祝活动作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展现教育和教师的工作成绩和风貌的重要时机;作为振奋师生精神,凝聚师生力量,再创教育辉煌的重要机遇。要主动将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扎实开展好今年的教师节活动。

3、注重宣传,及时总结。庆祝第32个教师节,是一次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和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机遇。各地各校要重视做各项庆祝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不断增强庆祝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

附件:市教育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七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楷模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营造浓郁的氛围,推进“生态台湖演艺小镇”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各村、各单位开展2021年度“台湖榜样、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建设和谐社会,对于培养公民的高尚品质,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台湖榜样、和谐家庭”评选活动以构建和谐台湖、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出一批在爱国爱乡、和谐文明、爱护环境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促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协调发展。

(一)“台湖榜样”评选内容、条件,见下方。

(二)“和谐家庭”评选内容、条件,见下方。

(一)评选推荐阶段(3月1日--3月20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号召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整个评选活动以组织推荐为主,同时鼓励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每个村、每个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推荐2021年度台湖榜样1名,和谐家庭3个。

2、严格填写“台湖榜样、和谐家庭”推荐审批表,并附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于2021年于3月20日前报送至镇宣传部,参加评选。电子版发送至镇宣传部邮箱(taihuxuanchuanbu@126.)。

(二)审议、评选和表彰阶段(2021年3月下旬至4月)。镇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候选的台湖榜样、和谐家庭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报镇党委审批,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隆重表彰。

凡在我镇工作、学习、生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通州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和我镇“生态台湖、演艺小镇”建设,热心公益事业且符合有关评选条件的普通百姓、职工,都可列入推荐评选对象。

在推荐工作中要做到四注重:一要注重道德要求,突出典型人物的道德力量、道德魅力对社会进步的作用;二要注重基层群众,善于发现群众的闪光点,从平凡中见伟大,突出某一方面事迹,报送道德楷模(尽量推选工作在生产一线的普通群众典型);三要注重新鲜典型,多推新面孔,大力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尽量避免推荐上一年度已被表彰的先进典型;四要注重示范作用,强调典型人物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认同感,使群众感到可信、可亲、可学。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拼凑材料,实实在在的推荐具有表率作用的先进典型。为推动我镇公民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建设“生态台湖、演艺小镇”,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及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八

尊敬的家长:。

为了庆祝第32个教师节,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园在作息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9月8日(周六)、9月9日(周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9月10日--教师节(下周一),放假一天。

9月11日(下周二)照常上课。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幼儿放假期间,家长要留意幼儿安全,时刻防范。

园办室。

10.2016关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通知。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九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有关高等院校、大型厂矿企业,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表彰特别优秀,且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高水平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湖北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奖励基金会关于印发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省教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的通知》(鄂教人[1993]04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评选第九批特级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第九批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含学前班)、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其中教研人员的推荐、评选比例控制在5%以内,校级领导(含中小学、中职学校正、副校级,幼儿园正、副园级)的推荐、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为支持和鼓励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长期从教,加强农村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在特级教师评选时设立专项指标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

由于湖北现有在岗特级教师学段、学科分布不均,各地在推荐评选对象时,在坚持条件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兼顾学段、学科的平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选条件。

四、评选名额。

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中关于“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的规定,湖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拟评选320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拟评选特级教师80人。

为确保评审质量,省里将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进行。各地应在省里分配的推荐名额内上报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分配数见附件2)。省直单位和大型厂矿企业、高等学校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推荐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推荐上报。有关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在部署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时,必须将上述学校纳入评选推荐范围,分配适当名额。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办法和程序是:

5、省教育厅评审,报省政府确定。省教育厅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投票通过特级教师人选,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政府确定。

六、组织领导。

评选特级教师是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条件,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特级教师考核小组,市(州)教育局成立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省教育厅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各县考核小组、市(州)评选委员会和省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特级教师、校长、中小学教育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负责特级教师评审的具体工作。

评选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其评选推荐特级教师工作的资格;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取消其参加此项工作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照党纪、政纪或法规进行处理。

七、上报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上报评选材料必须规范。报送材料如下:

1、《关于申报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报告》一式2份;

2、《湖北省特级教师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一式2份;

3、《湖北省特级教师推荐名单》(见附件4)一式2份,电子表格1份;

4、《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6)一式20份;

5、《湖北省特级教师呈报表》(见附件7)一式4份;

6、《湖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8)一式1份;

7、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要装订成册,并首附目录。复印的每一份材料都要有审核人的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的公章,材料依次为: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考核记载表》(见附件5)、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两个优秀教案、论文、论著、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近五年的课表等,教案、论著、课表须提供原件。

各单位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逾期未报者,作弃权处理。联系人:曾翔宇,联系电话:027-87328065,电子邮箱:jsglc1509(at)八、有关待遇第九批特级教师经省教育厅评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颁发特级教师证书。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8号)文件规定,特级教师每人每月享受300元专项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3、湖北省特级教师推荐情况统计表。

4、湖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名单。

5、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考核记载表。

6、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综合材料一览表。

7、湖北省特级教师呈报表。

8、湖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申报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教育厅2014年3月19日。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范本篇十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这辞旧迎新的喜庆时刻,我们喜气洋洋,欢聚一堂,在此,我谨代表启光集团珠海富茂三厂全体员工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董事长、各位领导、各位项目经理及全体启光同仁致以诚挚的问候、新年的祝福、美好的祝愿!

回想我在启光成长的经历,不由得使我感慨万千,我于年月步入启光集团,初来乍到,周边的人和事也很陌生,新的环境,实践经验不足,一时我有点适应不了,有过犹豫和茫然,董事长看到我这一点,及时找我谈话开导我:你刚刚接触钢结构这一块,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要想尽快融入社会,不能让环境去适应你,而是让自己去适应环境,董事长就这样不厌其烦地教我方式方法,教我大胆尝试新的事物,对自己要充满自信,相信我,在生活上关心我,经过一段时间磨合,我渐渐融入到了启光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在技术上勤学苦练,工作上认真负责,下达的生产任务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做到完成好每一天的产量,由于集团各位领导对我工作的信任,于2007年4月份调我到珠海富茂三厂主持全面工作,在此期间,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为了把珠海富茂各项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首先加强了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实行精兵简政,调整部门结构,优化人员素质,实行主管负责制,逐步提升生产产量,严格控制成本,推行部门绩效考核,并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保障、服务为先”的管理理念,“抓服务、抓落实、抓管理”同时我们将想客户之所想,及客户之所及,一切为了客户,一切为好客户。

各位同仁:谁是最可爱的人?是那些吃苦耐劳、认真负责、默默无闻的员工,在集团,还有许许多多先进的典型,在三厂,我也经常会看到一些员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忙碌在生产第一线,当时我看了很感动,先不说他们的工作方法多么可圈可点,单说这种责任感,就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我想他们这就是先进,他们在激发他人、鞭策他人,让所有的员工树立起价值观,呈现出一派先进的企业文化氛围。更使我想起启光集团的企业价值观“做人用于情,做事用于心”,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描绘自己的职业生涯,我想企业有这样的员工就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

各位集团领导:今天我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个人,但不会沉醉在今天的荣誉与掌声中,我也还存在很多不足,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昨天,我努力了,明天,我将更加努力,在此,我代表三厂郑重承诺,我们将把过去的成绩作为新的工作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工作,爱岗敬业,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以此来回报集团领导和同事们的鼓励和期盼。谢谢大家!

祝董事长、各位领导,各位项目经理、各位同仁在新的一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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