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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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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实用10篇)
2023-11-24 11:08:59    小编:ZTFB

梦想是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火种,只有燃起它,才能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如何通过总结来找出自己的不足,进行自我改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如何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一

申请人:顾晨(身份证号10198429229),男,35岁,汉族,天津东丽区军粮城人,天津市宝通俊华物流有限公司职员,住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镇10栋2门201室。(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李爱明的个人资料,顾晨与李爱明系夫妻关系。1992年李爱明死之经过叙述。现已是什么情况-----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一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其宣告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向贵法院提出申请,以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夫妻关系。

此致

东丽区法院。

申请人:顾晨。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二

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______(死亡人姓名)死亡。

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系______(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________(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______为死亡。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三

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码:。系申请人之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同胞兄弟,因被申请人从**年2月份离家出走,中间从来没有与家人联系,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核心内容:宣告死亡是经申请后,对失踪的人由法院宣告其死亡的行为。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受宣告人失踪、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

1、受宣告人失踪。

与宣告失踪一样,须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

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而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对此期间,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了两类:普通期间的时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的时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期间的开始为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宣告死亡须以诉为之,故须由利害关系人申请。依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24、25条的解释,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

第一顺序为配偶,如无配偶的,下一个顺序递增为第一顺序,余以此类推;。

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

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对于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位,主要是为了优先保护配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伦理利益和情感利益。申请人的顺序效力是,有在先顺序时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人权利平等。

4、由法院宣告。

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人的寻找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生死不明的事实得到确认后,由法院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人死亡。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四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失踪。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五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叫__,是___的一名普通教师,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困难补助!

__年__月,我有幸加入__,做一名人民教师,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生活,也正是这种步入社会的生活让我体验到现实的不易,我和爱人都是刚参加工作,收入少,没有积累,而且双方家庭都需要照顾,加之由于双方都不是本地人,居住成了我们的一大现实问题,租房和计划买房成了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结婚以来一直在外面租房住,持续增长的房租让我们的生活愈发变得紧张。城市的房价让人望而却步,铁一般的现实让我们不得不面对,我们开始四处筹钱、贷款,之后还有几十年的还贷,以及迎面而来的装修费用,让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

我希望在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学校。

我有理由相信__这个大家庭,相信单位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20__年__月__日。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六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合法妻子。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来____省____市工作,工作单位为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一直居住在位于 市的公司宿舍内。________年____月____,被申请人离开公司宿舍,从此杳无音讯,申请人就此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及申请人等多方查找,但至今仍下落不明,且已经超过四年。被申请人失踪前这段时间,一直在公司工作和居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被申请人宣告失踪,贵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作出(____)____法民特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被申请人失踪。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6、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七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八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王志安,男,汉族,出生于1925年4月16日,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电业巷2号1栋2单元219室。宣告死亡申请书。申请人朱俊香与被申请人王志安系夫妻关系,因被申请人于6月9日出走,/by/经各方寻找都杳无音讯,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王志安为死亡。

此致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九

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码:*****。系申请人之兄。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县**乡**村,身份证号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同胞兄弟,因被申请人***从**年2月份离家出走,中间从来没有与家人联系,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申请人:

子女死亡申请书简短篇十

申请人:x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所地:xxxxx,现住xxxx,身份证号:xxx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xxx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原住址:。身份证号码:xxx。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系父女关系,因其患有精神病,于年月日离家出走,至今已下落不明满x年。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4年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义乌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村民委员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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