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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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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通用18篇)
2023-11-23 16:42:23    小编:ZTFB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的考虑。方案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修改。如果你想提升方案制定和执行能力,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例。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一

为做好北京市20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1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73号)精神,结合中央有关要求和北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选聘职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选聘人数共800名。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回原籍优先。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

1.毕业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根据有关要求和步骤,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3.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所报区应聘,按照各区公布的选聘简章参加相应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

4.报名时间:年5月9日9点至5月13日17点。

5.选聘后上岗报到时间:2016年7月。

五、有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应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和《关于调整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其中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号)选拔条件的优秀毕业生,经过一定程序,可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跟踪培养。

政策咨询电话:63167954、6526081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村官处)。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二

4、越是天地广阔,越要提升能力。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巨大的舞台上,怎样才能有所作为呢?靠的是能力。大家要着力提高六种能力:一是要懂得农村政策,增强执行政策的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必须吃透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学生“村官”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二是要懂得农民语言,增强交流思想的能力。要善于把深奥的道理变成浅显易懂的农民话语,多讲农民语言,这样同农民交流才能达到思想上贴近,感情上沟通,做起工作来就有成效。三是要懂得农业技术,增强示范引领的能力。要下功夫学习农村实用技术,懂得一技之长,带头创业发展,当好示范。四是要懂得依法办事,增强教育引导的能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农民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是要懂得分清主次,增强统筹兼顾的能力。农村工作千头万绪,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六是要懂得公正处事,增强调处矛盾的能力。出现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处理问题不偏不倚,不亲不疏,一碗水端平,这样群众才会信赖你、拥护你。

5、越是条件艰苦,越要信念坚定。农村生活清苦、工作艰苦,与大家理想中的生活肯定有一些差距。大家要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的这种差距,坚定自己的信念,为自己的选择而无怨无悔。古语说的好,“立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唯有坚韧不拔之志”。希望大家一定要沉得住气,耐得住寂莫,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到困难面前不后退,压力面前不动摇;一定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不浮不躁,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要搞短期行为,不要有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做长远打算,以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意志脚踏实地干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的真诚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们张家口虽然是农业大市,但还不是农业强市,农民收入仍然相对较低,致富门路较少,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大家选择到农村工作,就是要在基层实践中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希望大家越是面临艰苦生活、复杂环境,越要坚定自己的人生选择,越要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越不能动摇理想信念。

6、越是备受关注,越要注重形象。当前,社会各界对大学生“村官”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农民群众对大家更是敬仰有加、寄予厚望。越是受关注,越是要保持头脑清醒,绝不能骄傲自大。今年全市17000名大学毕业生,目前还有7000多人没有就业,就业压力依然严峻,大家的岗位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从过去的情况看,有些大学生把“村官”当成跳板,抱有“过渡”心理,扎根农村的思想不牢固;有的只关注“村官”待遇,不履行“村官”责任;有些大学生“村官”好高骛远,急功近利,遇到挫折和失败便灰心丧志。希望大家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坚守岗位,服从领导,严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多听、多问、多思考,要多和“两委”干部商量。要多献创新发展之策,多做开拓进取之事,走出一条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的路子。

三、健全机制,强化服务,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明年我市还将选聘8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将会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战略眼光,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着力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业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一是组织要更加得力。县区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职能,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划转中央、省、市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协调劳动人事部门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政策优惠、工龄认定以及户口档案关系的保留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及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指导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优势,积极搭建青年创业平台,同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选聘工作。按照市委决定要求,明年我市还将选聘8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为了统一管理,明年各县区不能自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是服务要更加周全。中央和省委已经明确了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和津贴标准,各县区要抓紧研究、测算,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今年,全市选聘的800名大学生“村官”已全部到岗工作,目前还没有落实公务员待遇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标准,抓紧时间,简化程序,迅速落实,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和跟踪培养制度,依托各县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认真抓好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今年,市里经过积极争取,专门为大学生“村官”开办了“农业推广硕士班”,各县区要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报名参加,力争在聘期内使大学生“村官”的学历层次得到普遍提升。要建立结对帮带制度,乡村干部要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扶对子,及时掌握他们思想工作状况,支持和引导他们发挥作用。当前,要把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扶持。

三是管理要更加规范。对大学生“村官”既要热情关心,又要严格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要按照“四员”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让他们有事可干、有章可循、有责可究。要完善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优秀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以培养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优秀的,可以作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奖励。

四是宣传要更加深入。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挖掘他们在基层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关心、支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同志们,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把大学生“村官”管理好、培养好,把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发挥好,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总结交流我市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前段情况,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对到村任职大学生管理的办法措施。刚才,大家结合实际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做法,谈了各自的体会感受,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建议,听了后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我们知道,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为新农村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途径。最近,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xx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省委下发了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针对我市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农村人才匮乏的实际,我们实施了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成为全省第一个统一部署大规模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市。

从我市实践看,这项工作实施以来,各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扎实稳妥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成为我市的一大亮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从选拔条件、名额分配、安排使用、组织领导等作了详细规定。今年5月份,省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同志来枣庄调研,专门召开了大学生村干部座谈会;市委书记刘玉祥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同志等领导,多次就这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市委组织部召开了大学生村干部座谈会、3次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各区(市)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市里规定政策基础上,从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了最大限度优惠,有的区还追加了部分名额;组织、人事部门严格程序,优中选优,成功组织了招考;大学生到位后,进行了岗前培训,制定了管理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通报等,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职责,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普遍建立了年度目标责任制、列席村“两委”会议制、调研报告制、工作日志制、点名请假制、民主评议制,使他们参与研究村级重大工作事项,参加农村事务管理,加强农村实践锻炼。从平常了解情况看,大学生到村以后,大多迅速适应农村生活,转变角色,与群众很好地融合,在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三夏”生产、远程教育等工作中献言建策,发挥了政策法规宣传员、民意调查员、富民强村促进员、群众事务代办员的作用,涌现出了店子镇魏沃村相启功、西王庄乡西大楼村杨涛等典型。中组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通报》、新华社、大众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做法进行了介绍。

实践证明,选拔大学生到村任职符合新农村建设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创造了条件,得到广大高校毕业生的积极响应,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这一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区(市)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区(市)进展比较缓慢。二是对大学生管理还不规范,有的混用、挤占和挪用大学生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没有真正安排到村任职,而且这个比例还不低。三是个别大学生工作思路不清,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不敢面对群众,与群众接触交流少,工作不深入,群众的认知度不高,只能做些辅助性工作,不能参加村务事务管理或处理复杂问题,致使“有心做不了事”“有力使不上劲”。四是个别大学生自我要求不严,出现缺岗、缺位或者在岗不作为的现象,有损大学生村干部良好形象,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整体成效。希望各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措施再强化,组织领导再加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切实把大学生到村任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已一年多。下一步工作重点,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拔大学毕业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查找不足,弥补完善,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大学生村干部的使用。大学生村干部就是为农村选拔的,如果不在农村工作,不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还会引起人们的反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部安排到村工作,不得擅自混用、挤占和挪用。但是,如果把大学生在村里放三年,三年后,可能就是村里的水平,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参与乡镇(街道)重点工作,在更高层次上丰富知识,增长才干,开阔眼界,更好地服务农村,但是大学生村干部不应兼任区(市)、乡镇(街道)岗位职务,每年抽调到乡镇(街道)帮助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让大学生村干部能够稳下来,安心扎实地开展工作,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下一步我们检查、督促的重点。

二是强化教育培养。大学生村干部年纪轻、阅历不深、农村工作经验缺乏,到农村基层任职,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根据青年人的成长规律,认真了解每个大学生和任职村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养,帮助他们全面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方法和相关实用技术等,使他们真正成为政策法律观念强、市场经济意识强、科技兴农本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的合格基层干部。要多压担子,让他们直接参与村级事务和处理纠纷等工作,有意识地分配急难险重任务,最大限度调动其积极性,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要建立“一对一传帮带”制度,乡镇(街道)由党政“一把手”作为帮带人,村由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帮带人,教给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帮助他们打开局面,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是严格落实管理职责。要坚持敢管、常管、严管,建立硬约束、严考核的工作机制,把平时抽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察结合起来,改进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是严格落实六项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大学生村干部所在乡镇(街道)和村“两委”指导大学生村干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村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制订详细的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调查研究制度。大学生村干部结合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影响制约农村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2篇以上针对性较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工作日志制度。对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形成工作日志。请销假制度,除组织安排外如需请假的,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一年内请假时间超过1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学习制度,及时参加乡镇(街道)每周的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村“两委”成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前,大学生村干部向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乡镇(街道)党委根据大学生村干部述职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四要切实做好服务、激励工作。要真心欢迎、真诚关心、真正帮助,使到村任职大学生尽快进入角色、熟悉情况、开展工作、打开局面。要认真落实大学生任职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注重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是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与他们多谈心、多交流,多做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实实在在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形成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尽早研究有关的政策措施,兑现对他们的承诺,不留下历史问题。

三、扎实基层,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

农村既是施展才华、展现自我的舞台,又是砺练人生、升华追求的学校。三年吃苦,终身受益。李源潮部长在全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上讲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希望到村任职大学生胸怀祖国、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奉献社会,发展农业、促进和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借此机会,我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要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基本工作方法。勤奋好学是一个优秀干部必备的素质,终身学习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可以说都是门外汉,更不能放松学习和求知。要端正心态,放下架子,当好学生,不怕丢面子,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农村基层干部学习。一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二是学习农村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四是学习领导的方法和艺术,处理好各种矛盾。要通过在基层积累经验、学习锻炼,把思想意识提高到更高的层面去思考问题,总结出来问题,这对我们今后大有好处。

第二,要坚持把服务农民作为一种境界。增进对农民群众的感情,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前提。只有和农民群众心连心,群众才会支持你,群众才会拥护你。要培养对农民的感情,努力克服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思想偏见,克服对农村环境空虚、寂寞的心理阴影,尽快与农民群众融为一体,先做好“村民”,再当好“村官”。要深入农户,多跑田间地头,尽快掌握村情,尽快进入角色。要把农民当亲人,以平等的身份和他们交朋友,学习他们的经验,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愿望,关心他们的疾苦,从最受农民欢迎、最能给农民带来实惠和最易于落实的事情做起,从“外乡人”变成农民的“贴心人”。

第三,要坚持把扎根基层作为一种追求。要“扑下身”,做好吃苦奉献、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对所任职的村、对自己的事业都有一个长期规划,不能刚工作几天,就想着要走;要与所在村的干部搞好团结,不能因为所学知识多,就飘飘然,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要“沉下去”,沉到群众当中去,沉到村里的发展工作上,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视野开阔、接受信息快和敢想敢干的特点,积极传播新思想、新观念,找准本村经济薄弱的症结所在和改变落后面貌的突破口,普及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能,帮助农民掌握脱贫致富的本领。

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提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水平,为全省工作开展提供有益借鉴,关键在于强化领导,关键在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机构和职责。各区(市)要把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大学生联系会议制度,由区(市)组织、人事、财政、劳动、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区(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配合做好政策制定、宏观管理、编制经费落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大学生村干部的制度,做好与所任村(居)之间的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好直接管理职责;各村(居)党组织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不定期督促检查大学生村干部使用和管理情况,各区(市)委组织部、区(市)人事局要加大督查调度和考核力度,定期检查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不力、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积极探索新办法。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用,必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勇于探索,积极实践。要认真借鉴外省、外市的成功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促进农村工作开展为目标,以调动大学生村干部的积极性为着力点,在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服务、培养、激励四个环节狠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推广运用。

四是加强总结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大学生村干部个人先进典型,宣传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的典型感染人、激励人、凝聚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三

8月12日,省人事考试局网站发布消息,根据《关于201x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定于8月22日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参加201x年全省选聘,辽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8月22日开考。辽宁籍考生于8月16日至18日到所在地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外省户籍的。考生于8月20日至21日上午集中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沈阳师范大学汇文楼,省人事考试局电话:024-23447320。

据了解,201x年全省要选聘376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务员考试信息《辽宁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8月22日开考》。经过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岗位,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县原则上不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按人均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四

4月16日下午,山西省委召开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对全省20选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09年是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第四年。今年,山西省将在前三年(1160名,8500名,000名)的基础上选聘903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届时,我省将实现“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选聘工作继续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市(县、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基本模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公示、集中体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组织,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一至两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指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远大计,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任泽民强调,做好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选拔机制,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大学生、取信于广大群众,增强选聘工作的公信度。一是要确保选聘人选的质量;二是要严格选聘程序,突出抓好各项重点环节的工作;三是要搞好岗前培训;四是要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

选聘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实施,5月进行笔试,6月进行面试,7月底前基本完成,8月底前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岗,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8日,山西毕业生网()将于4月23日统一发布11个地市的选聘公告。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五

“四个辽阳”建设工作任务,集聚整合全市人才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及企业科技驱动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现就在全市开展建设辽阳高端科技“专家智库”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25。

辽阳行动纲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建设,谱写“十三五”振兴发展新篇章。

顶层设计,分步实施。

“专家智库”建设工作涉及的行业和领域较多,在建设过程中要统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精心组织,细化责任,逐渐拓展应用范围和服务领域。

统一标准,协同发力。

“专家智库”建设由市科协牵头,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应用平台“三统一”的原则协同推进。

“专家智库”建设促进高端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专家智库”建设使用过程中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控性。

“专家智库”。通过对科技专家基本信息、学历、职称、研究方向、技术专长、科技成果、突出业绩等信息的动态管理,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开展项目评估与验收、咨询与论证及评审工作,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为企业驱动创新和人才资源开发,提供专家信息咨询与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科技致富,提供科技信息与技术指导;为各行业、学科间相互联络协作,提供专家信息服务。

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术道德高尚,治学严谨,造诣精深。具有正高级(少数特需行业和企业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相关研究领域或行业是领军人物或拔尖人才(如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并得到同行广泛认同。

视野开阔,业务精良,有创新潜力。善于攻关,业绩突出,在相关领域科研成果多,并处于领先地位。

了解国家科技政策,精通本行业领域前沿知识;热心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

长期处于生产研发、实验(教学)和临床一线的科技工作者。重点在企业、中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选拔,以中青年为主(领导干部原则不推荐)。专家队伍主要以我市知名专家为主,也可吸纳与辽阳经济发展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国内本行业高尖人才入库。对已入选为国家、省高层次科技专家库的专家可以直接申报入库。

涉密专家除外。

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

版)》分类组建。从。

12。

7

个门类。

71。

个一级学科进行组库,每个学科由若干名专家组成,坚持标准,宁缺勿滥。“专家智库”采取二级学科检索,专家基本信息与专业信息链接的模式开发软件,按“研究方向及技术专长”“性别”“专家级别”“民族”等信息进行查询。

成立。

103。

勘探队、辽阳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

“专家智库”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主席刘哲兼任。

60。

周岁以上的老科技工作者由市老科协负责建库并管理。

12。

月对“专家智库”进行一次维护,更新并上报专家信息。新入库专家严格按文件标准和要求采集相关信息,报“专家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召开“专家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裁决。对离开单位的专家要及时更新其信息。“专家智库”为政府公共资源,专家详细资料属机密,各单位要有专人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不得对外泄露。

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专家遴选条件,提出拟入库人选,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各单位将拟入库专家及其信息,填写《辽阳高端科技

“专家智库”专家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印章)。

1

2

份报送市科协。

(

学会部。

)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家信息审查,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各成员单位将审核通过的专家信息录入专家数据库,建立本单位高端科技“专家智库”。同时,将专家数据备份上报“专家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辽阳高端科技“专家智库”。

酬劳市场化。按照。

“谁使用,谁付费,双方协商”的原则计算薪酬。

2011。

版)》进行填写,不超过。

2

个。

各有关单位对入库专家信息要妥善保管,防止失泄密。在采集入库专家信息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要及时与市科协(学会部)联系。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六

在校评会之前,人事处组织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答辩工作,在答辩中,由学校全体正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并打分,分数提供职改领导小组查阅。并且与教务处、评建办调取了近年来申报参评老师的综合考评,汇总整理后,提交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参考。

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按照正高级4人、副教授比例80%、非主体副高级比例65%、实验师比例100%确定了推荐报省参评指标,讲师按照80%比例评审。

经校评审会评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推荐4位同志参加省评委会正高级职称评审,其中教授3人、非主体正高1人;同意推荐25位同志参加省评委会副高级职称评审,其中副教授23人、图书系列1人、小学高级1人;评审、认定38位同志具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认定2位同志具有经济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同意推荐3位同志参加省评审会中级职称评审,其中实验系列2人、档案系列1人;认定46位同志具有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报省人员评审情况。

校内评审结束后,我校对所有通过校评会的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对评审材料的整理要求,完善后及时送交省教育厅职改办及相关委托评审厅局。

我校共计报省参评人员32人,其中:正高级4人、副高级25人、中级3人。对于申报晋升正高级和破格申报晋升副高级参评人员省上要求进行现场答辩。我校参加答辩共4人,其中参与教育厅组织的答辩3人、参加文化厅答辩的1人。目前,学校尚未收到任何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的文件。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七

5日从省教育部门获悉,今年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22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再创新高。针对此,黑龙江省出台系列新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黑龙江要求,各地、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同时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去年有较大增长。

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征集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活动的开展。

中职将开通就业信息服务网。

记者了解到,今年各学校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确保将不低于1:500;并将保证就业工作所需经费,按不低于当年在校学生全部学费的1%列入学校预算予以落实。

中等职业学校将加快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争取有毕业生的学校在今年年底前开通使用,同时,今年学校举办的网络、现场招聘会场次及岗位数与去年相比要有明显增加。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八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发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选聘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选聘公告》发布的背景。

答: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决定,从开始,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同志亲自到基层调研,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去年我省公开选聘2599名高校毕业生,安排临沂、滨州两市8个县农村基层任职。从近一年来的实践看,这些大学生到村任职后,在农村的广阔天地里干事创业、锻炼成长,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改善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省选聘2823名高校毕业生,鉴于临沂、滨州去年已集中选聘,安排到除临沂、滨州两市以外的15个市农村基层任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选聘公告》。

问:选聘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实施意见》规定,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作出解释说明:

“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山东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二是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三是省内高校往届毕业、户籍在山东的人员。

根据中组部要求,今年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要达到80%以上。非中共党员的本科毕业生,要求必须是学生干部。这里的学生干部包括团委、班委委员,院系、学校学生会成员,院系团总支成员及同类职务,校级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并且任职时间满一个学年。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适当放宽,是农村急需专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选聘录用。

《选聘公告》还对不能参加选聘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20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年被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或提前解除聘任合同的;二是被选聘录用后,目前仍在村任职的。

答:为确保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省里规定的标准条件,我们坚持把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环节,我们要求各市在报名期间,从组织、人事、公安、教育等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专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环节,省里设计了《2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设计这个表格,关键是要发挥高校、有关单位在资格审查方面的作用。比如对学生干部身份的认定,高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意见、加盖公章。笔试结束后,各市将对《报名表》进行审查。面试环节,各市将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录取。考察环节,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函询、到有关学校(单位)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通过面试的选聘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录用环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各市还要对拟录用人选的`档案,逐一审查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问:这次选聘程序复杂、环节比较多,报名和考试时,考生应重点注意些什么?

答:拟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中的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和《登记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和参加笔试时,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件事:一是不能同时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报名时上网的照片与《报名表》、《登记表》中打印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板;三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市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四是考生提供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是参加笔试时,考生除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外,还必须携带《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面试时,本科生除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外,必须携带《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请广大考生注意,这两张表是要在笔试和面试时当场提交的。如果不能提交,将影响考生参加下一个选聘环节。

问:这次选聘工作将在全省展开,如何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选聘工作会上,明确提出,要严格标准条件,做到政策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确保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做到选聘条件、选聘办法、选聘程序、选聘结果“四公开”,特别是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及时通过人事考试网、报纸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示,保证每一个环节公开、透明,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我们将强化考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对阅卷人员和面试考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选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监督。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在笔试、面试等选聘工作的关键环节,省委组织部将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市巡视,加强督促指导。

问:大学生选聘到农村后,如何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答:省里对这项工作提前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搞好调查摸底,认真梳理哪些村需要大学生,需要哪些方面的大学生,提前确定任职村。任职村确定以后,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既适当体现双向选择、鼓励自愿结合,又充分考虑选聘大学生专业特长和任职村特点,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在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时,主要根据他们的政治面貌等情况,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答:省里的《实施意见》和《选聘公告》对此有明确规定。聘用期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相应社会保险。在村工作2年后、考核合格且具备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招考;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的,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答:结合去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将从健全机制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岗位培训。《实施意见》对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根据农村工作特点和需要,结合选聘大学生的岗位职责和个性特点,采取领导干部授课,村党组织书记传授经验,往届到村任职大学生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进行党的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党的宗旨观念、群众路线,农村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二是明确岗位目标。根据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建立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逐人建立业绩档案,严格管理考核,以工作目标引导和激励他们干事创业。三是加强跟踪培养。建立结对帮带制度,充分挖掘基层干部、老党员的工作经验和阅历优势,通过传授方法、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搞好传帮带,加大跟踪培养力度。通过定期进行工作交流、设立“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听取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搭建实践平台。我们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吸收他们全面参与村级各项工作,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为他们搭建实践锻炼平台。鼓励到村任职毕业生把所学知识和农村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任职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在基层组织建设、科技推广等方面的作用,使他们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长。健全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他们带头创业、带领农民创业。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九

xx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以“今天我为群众做点小事”为主题,扎实开展“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切实推动专家人才力量下沉,提升人才服务基层水平。

完善措施举措,提升服务基层实效。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盟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苏尼特左旗“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就持续深化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目标要求、选派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方式等,确保“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顺利实施。在2021年基础上,组织农牧科技、卫健、教育、文旅等部门开展专项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基层人才实际需求,汇总形成了“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人才需求清单,为人才服务基层工作把准服务方向。

加大选派力度,推动人才力量下沉。

结合基层需求,重点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养培训基层人才、改善提升基层民生服务水平等方面,通过政策咨询、讲座培训、技术指导、实操教学、开办课堂、文化交流、巡回医疗等服务方式,共选派教育、科技、农牧、卫生、文化等五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350人次,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和技术指导130余次。在此基础上,积极申请盟级以上专家人才帮扶支持,盟级选派医疗领域专家1名、教育领域人才2名、文旅专家6人。

搭建平台载体,拓宽人才服务渠道。

各领域结合实际,建机制、搭平台、创载体,切实提升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效能。农牧领域,围绕本地畜牧业、奶制品等特色产业,举办现代职业牧民培训2期、培训66人,建立“企业+合作社+牧户”畜牧业人才服务模式,在合作社挂牌设立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选派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服务,并通过微信为牧户开展远程跟踪服务。文化领域,组织乌兰牧骑、文化馆等人才深入苏木镇、嘎查(社区)为基层群众开展文艺汇演、健身、舞蹈培训、非遗展览展示等,共开展文化领域服务22场次。卫健领域,组建了由56名全系统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组成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共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义诊、健康巡讲、家庭医生签约等活动16场次。

开展分类试点,以点带面推广服务。

确定1个全旗“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试点项目—畜牧业专家人才服务基层项目,依托全旗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集中资源力量予以支持。结合苏尼特左旗现有传统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实际,组织遴选认定3个科技示范基地,选派专家和技术指导员为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构建了“专家+农技指导员+示范基地+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链式人才服务模式,建立技术指导员包联入户机制,选派旗农牧系统、苏木镇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嘎查防疫员共101名技术指导员,包联222户畜牧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户普通牧户发展。同时,采取“一跟踪二入户三指导”的方式抓好跟踪服务。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大学生“村官”座谈会,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一年多来,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生活、干事创业的情况。刚才,5位大学生“村官”代表谈了体会和认识;宣化县元子河村、崇礼县高家营镇两名同志以及蔚县、赤城县、万全县的部长谈了对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的经验做法,大家讲得都很好。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辛勤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全市大学生“村官”表示亲切的慰问!下面,也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远意义,进一步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推动这一决策的实施,胡锦涛和、李源潮同志曾几十次作出重要指示。市委高度重视选聘工作,市委许宁书记经常过问大学生“村官”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要求加强正面引导,帮助解决困难,严格教育管理,关注健康成长。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更加说明,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第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建设和谐文明的新农村,需要大批有知识、有才能、有志向的人才。在座的各位“村官”,能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去,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为农村输送新鲜血液,必将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第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培养造就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的战略举措。农村是大学生了解国情、熟悉社会的好课堂,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阵地。我们选聘大学生到村工作,帮助农村,发展农村,服务农村,这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让年轻的大学生了解基层,从参加工作起就建立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只有这样将来才能担当大任。

第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当代大学生立志成才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条战线上的许多精英都是当年的“下放知青”或“回乡知青”,现在我们各个层次领导干部中,很多人都有长期在农村工作生活的经历。我们把大批高校毕业生推向农村第一线,在基层工作中展示改革创新的时代风貌,这对于你们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锻炼成长,具有积极意义。希望大家认清意义,明确责任,担负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

20xx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至今已选聘了3批,今年选聘的800人已经全部到岗工作,全市在职大学生“村官”达到1327人。总的看,我们这项工作起步良好、进展顺利,受到了基层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是社会各界思想上形成了共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工作,将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作用情况,作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和考核,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关注、关爱大学生“村官”的良好氛围。今年10月,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加强选聘大学生管理,落实以争做“四员”为基础、鼓励创业为重点、优者重用为方向的管理机制。各县区真正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党政后备人才来培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来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委要求为大学生“村官”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置费以及各种保险等待遇,赤城县、康保县、张北县等12个县区克服财政困难,积极为选聘大学生落实事业编制,落实全额事业编制和乡镇事业编制人数达117人,占前两批选聘总数的22.2%。在基层,有的乡镇为大学生“村官”购置了床、被褥、炊具等生活必备品,有的村为大学生“村官”配备了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较好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刚才,大家的发言中也提到了自己的创业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帮扶,这些都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大学生“村官”的支持和厚爱。

二是教育管理制度日渐规范。20xx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选聘大学生到基层任职的实施办法》、《关于选聘大学生到基层任职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鼓励选聘大学生参与全民创业的意见》等5个文件,对大学生“村官”提出了“四员”的要求,即发挥好“农业技术员、民事调解员、文化宣传员、站点管理员”的作用,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配套建立了联系走访、专题报告、岗位调整、自我管理等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纳入选聘大学生年度考核,这一做法受到了中组部李源潮部长的充分肯定。全市选聘工作基本形成了集选聘、培养、使用、考核、激励于一体的制度体系,成为大学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有力保障。

三是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从刚才大家的发言中可以看出,大家肩负组织上的殷切期望,怀着为基层服务的满腔热情,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农村广阔天地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争当农业技术员、民事调解员、文化宣传员、站点管理员。有的带头上项目、做示范,为发展农业、致富农民贡献了力量;有的运用所学知识,主动给农民提供致富信息;有的带头传播科技知识,推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有的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奥运国庆安保等急难险重岗位上经受了磨炼;有的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成为各项工作的生力军。截至目前,全市大学生“村官”有3名当选村党支部书记、1名当选村委会主任,131名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2名大学生“村官”考上了中国传媒大学、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4名考上了市县公务员,6名考上了事业编制。今年10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就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对我们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做法给予肯定,《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实践充分证明,当代大学生在基层是大有作为的。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战略意义,把它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

二、加强实践锻炼,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成长成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培养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但归根到底,唱主角的是大学生“村官”自身。市委对大家寄予重托,农民群众对大家寄予厚望,大家一定要抓住机遇,努力拼搏,在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年多的“村官”经历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在此,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1、越是身处基层,越要志存高远。与现代城市相比,农村的工作、生活环境还有很大差距,有的大学生因此不愿到农村去,认为到农村没有前途,浪费青春。但从农村实际来看,历史实践证明,农村是一个广阔的社会大舞台,大学生在农村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磨炼自己,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一种培养和选拔干部的重要途径。、、李源潮等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当年就是下放知青,当过“村官”,现在我们各个层次领导干部中,很多人也都有长期在农村工作生活的经历。作为大学生“村官”,就要理解党组织的期望,把握社会发展的潮流,抓住磨炼成长的机遇,志存高远、放眼未来,做一个既目光高远、胸怀宽广,又脚踏实地、勤学苦干的称职“村官”。

2、越是工作繁忙,越要加强学习。一个人能有多大发展,能为社会作出多大贡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人学习抓得紧不紧、知识基础打得牢不牢。大家长期工作在“三农”一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任务繁重而复杂,经济发展、邻里纠纷、社会治安、访贫问苦等工作,都需要大家去做,的的确确非常辛苦。工作越忙越是要加强学习,不能以为自己是大学生,是佼佼者,就不需要再学习了。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积累新知识,增强新本领,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的人生进步奠定根基。当前,我市农村正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希望大家要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争当学习宣讲的理论宣传员、调研问计的民情收集员、沟通协调的工作联络员和带头实践的便民服务员,努力成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骨干力量。

3、越是贴近群众,越要增进感情。有感情才有责任,有责任才能增进感情。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法宝。要将党与群众血肉联系这根血脉绵延不断保持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我们党的干部在基层中锻炼出来,在群众中成长起来。温室里长不出能经风雨的花朵,坐在机关大楼里培养不出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大学生“村官”直接与群众打交道,零距离接触群众,没有深厚的感情是做不好群众工作的。大家要珍惜与群众朝夕相处的机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在日常交往中增进感情、在基层实践中增长本领、在艰苦环境中磨炼意志,一步一步地成长成才。只有这样成长起来的干部,才能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也只有这样成长起来的干部,才能从老一辈手中接过“接力棒”,当好“接班人”。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一

近日,省委组织部举行20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全省统一选聘考试。其中,我市计划选聘320名,共有1321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选聘。

今年我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3433名,其中我市将选聘320名。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各县市2009年及以前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要求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今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提高了准入门槛,主要是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来做长期的准备。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处长贾世祥表示,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进行,需要大批高知识,政治素质高的人才投入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涉农专业的`种植、养殖、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人才。选聘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正是要发挥大学生思想活跃、思路开阔、创新精神比较强的优势,也是推动一批高校毕业生中的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去培养、去锻炼、去成长,促使他们更早成才。

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开考铃声响起,怀揣着在农村干事创业梦想的考生们开始了答题。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井然。考试结束后,考生们反映,此次考题难度适中,对考试成绩保持乐观。考生张栋表示,现在国家正在实施科学发展战略,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新农村建设。自己作为大学毕业生,应当响应国家号召,到农村去锻炼自己,把自己这几年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农村建设中去,为农村的建设出一份力,实现自身价值。

根据安排,此次笔试将于8月24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随后,将以市为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选聘任职。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岗位培训。

第七条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五章跟踪培养。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六章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保障激励。

第二十九条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有序流动。

第三十七条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三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选聘制度。

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中央计划从到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选聘对象确定后,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细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方面的条款。

二、建立岗位培训制度。

4、制定培训规划。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市、县两级要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兼任乡、村团组织职务的,由共青团组织纳入农村团干部培训规划。参加培训情况,要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推优的依据。

5、突出培训重点。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要针对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自主创业等为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培训中要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经验方法,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6、拓展培训渠道。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大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系统培训。通过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学生“村官”实地考察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三、建立配套保障制度。

7、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及时发放。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8、落实社会保险。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9、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由选聘地制定。对于被选聘到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鼓励选聘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

10、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迅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

四、建立跟踪培养制度。

11、明确岗位职责。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成员职务的,按照所担任具体职务确定工作职责。乡镇党委和村“两委”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团组织负责人。

12、实行结对帮带。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13、注重实践锻炼。乡村党组织要给大学生“村官”压担子、交任务,帮助确定合适的项目和任务,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并通过适当政策倾斜和市场机制办法,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多做工作、多办实事,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干事创业。对大学生“村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14、搭建交流平台。中央有关部门依托互联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与大学生“村官”的联系交流。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当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站,创办大学生“村官”工作报刊,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多种交流平台。县、乡党委要定期研究大学生“村官”工作,注重听取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特点,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创业经验,为大学生“村官”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15、强化管理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大学生“村官”苦干实干、创先争优的意识。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对大学生“村官”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发现不良苗头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

五、建立正常流动制度。

16、鼓励担任村干部。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要鼓励他们长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17、择优选拔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选调生,要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

18、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各地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帮助和支持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要强化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信息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总体部署。高等院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19、引导另行择业。对于聘期考核称职,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要帮助和支持其另行择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对于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要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20、支持继续学习。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办学实际,为大学生“村官”攻读研究生学位创造条件。

六、建立齐抓共管制度。

21、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由组织、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作任务繁重的,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有关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要集体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

22、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共同抓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组织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养老、工伤保险,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另行择业,人事代理,户籍管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生活补贴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释、检查、落实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参加村委会选举等工作;农业、林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利用部门资源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现代农业、林业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

23、落实管理责任。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组织共同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两级负责规划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大学生“村官”档案资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实跟踪培养措施,提出选拔任用意见;团县委主要负责大学生“村官”的联系服务等工作。乡镇党委、团委和村党组织负责具体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选聘任职。

第三条 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 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 岗位培训。

第七条 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 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 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 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 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 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五章 跟踪培养。

第十九条 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 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 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 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六章 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 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 保障激励。

第二十九条 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 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 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 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 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  有序流动。

第三十七条 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 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五

1、坚持和完善职业保障制度。一是保障员工的职业稳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多年来,公司始终把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职业保障的重要方式,坚决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与所有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10年期限、5年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确保职工工资到位。公司始终保证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从未出现克扣或拖欠的现象。并且,随着公司发展和效益提高,不断增加职工收入,始终使企业平均工资处于同行业及全市的较高水平。三是保证职工福利待遇。在缴纳五大保险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四是畅通人才成长通道。

公司为职工中各类人才的发展铺设了一条“绿色通道”,制定了《普通职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暂行)》、《绿色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办法》、《技术专家职业发展管理办法》等,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五是关心职工生活。建立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职工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保障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建立送生日蛋糕制度,每一位职工过生日都有公司送去的生日蛋糕和总经理贺卡,使职工感到企业的温暖。

3、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环境。一是组织全体职工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职工安全知识手册》等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职工,形成安全生产环环紧扣、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每月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检查成绩与部门绩效相结合。

4、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一是设立总经理信箱,为职工与公司高层沟通提供了有效途径,增强了职工的参与意识,确保了公司工作上畅下通。二是重视职工建议的征集和落实,认真整理和分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下发到相关责任部门具体落实。三是完善创新管理体系,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下发了《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设置了科技创新管理平台,企业创新管理组织和流程进一步完善。四是经常组织以改革、发展、服务为主题的大讨论,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为做好市场发展,提高工作质量积极献言建策,形成了“后台服务前台,职能服务生产,前线服务一线”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团结青年,发挥先锋作用,投身企业发展。

1、加强青年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过程中,共青团始终把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进一步做好抓学习、抓实践、抓典型、抓阵地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新的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充分运用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有效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2、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好引导作用。共青团作为积极上进的青年组织,对于青年的思想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以及开展各种优秀职工评选等举措,加强企业文化的宣贯和导入力度,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和理解公司企业文化内涵,认同企业使命、企业精神和企业价值观,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使企业文化建设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3、将“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向纵深发展,促进企业生产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机制,把优秀的青年岗位和优秀的青年工程纳入到“青年文明号”创建范围,促进创建单位在各项管理上有章可循,有序可控。二是把提高广大青工的业务素质作为第一要务,在青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技术攻关”、“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使广大“青年文明号”成员成为“问不倒、难不倒”的技术业务能手。三是巩固活动成果,倡导自控管理。公司团委进行专项检查,“青年文明号”班组也开展自控型班组创建活动,确保生产持续健康。

4、突出“青年文明号”示范作用,鼓舞青年当先锋。注重不断提高“青年文明号”的突击队能力,使“青年文明号”真正成为一支“平时看得出来、需要时站得出来、关键时刻豁出来”的坚强突击力量。同时,开展志愿者活动,鼓励青工积极参与单位文明生产、现场管理、礼仪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典型示范作用。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六

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公开考选,从报名的5 万多人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近日奔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第一线。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从起,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中组部下达我省选聘计划2661名,连同上年空缺 162 名,全省共计划选聘2823名,分配到除临沂、滨州以外的其他15市农村任职。今年是全省首次集中统一选聘,涉及面广,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大。

各级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省委、省政府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发挥好作用。省委常委、 组织部长李玉妹直接调度、 协调有关部门,亲自到基层调研,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前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的选聘数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政策保障、管理服务、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5月25日,省、市主要媒体和人事考试网站同时发布《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选聘背景、条件、范围、程序、岗位和待遇等问题,专门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市开通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帮助家长、考生了解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参加选聘的具体要求。

通过宣传发动,选聘工作在社会各界和大学生中引起了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据统计,全省网上报名达57458人,其中研究生 2872人。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好中选优。

选聘工作从5 月下旬开始,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9个环节进行。

6月14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在全省15个市同时进行。省委组织部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针对选聘工作要求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省委组织部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市现场巡视,加强督促指导。 6月 22 日,通过笔试的 4645名考生和直接进入面试的2185名研究生,参加了各市组织的面试。

选聘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选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聘全过程做到选聘条件、 选聘办法、 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任职分配“五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拟录取人员名单,及时通过人事考试网、报纸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示。

截止目前,各地共确定聘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 2649名,其中,男生 1261人,女生1388 人;应届毕业生 1590 人,往届毕业生1059 人;党员 1376 名,占 51.9% ;研究生406人,占15.3% 。平均年龄 24.7岁。

科学定岗力求人岗相适。

据统计,今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覆盖了全省15市的 102个县(市、区)、781个乡镇(街道)。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 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各地重点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交通方便的村,作为高校毕业生任职村。在具体任职村的确定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结合毕业生专业特长和任职村需求,实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和乡、村都比较满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后,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团员的,也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据统计, 20选聘高校毕业生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的1158 人,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 1491 人;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536人。

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各市县通过专家授课、往届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现身说法、实地参观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据统计,市一级共培训1244人次,县一级共培训2381人次。

强化激励考核引导干事创业。

根据有关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围绕让他们安心农村工作,在农村待得住、干得好,各级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跟踪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与他们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条款,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高校毕业生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普遍与他们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年底对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公务员考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确定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资补贴标准,落实相应社会保险,确保工作、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统一配备了日常生活用品,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各地普遍建立“n+1”结对帮带制度,由县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等多人帮带1 名到村任职毕业生。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七

为规范和加强人群健康科普宣传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系统健康科普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健康观念,并为健康科普宣传及相关活动提供专家资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

热爱健康科普宣传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

2.

掌握健康科普传播技巧,有从事健康科普宣传的经历;

3.

4.

具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5.

以独立身份从事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并愿意接市卫生计生委的监督与管理。

1

2

.受邀参与各级各类健康教育计划或规划的制定与论证;

3

4

.对不适宜参加的活动可以申明或拒绝参与。

1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丹东市健康科普专家的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2

.对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中的言论承担个人责任;

3

在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过程中,凡涉及公共卫生敏感问题,非经允许,不得进行传播;

4

.接受“丹东卫生网”、“丹东健康教育网”、“丹东医药”等卫生网络、期刊的征稿;

不得无故缺席市卫生计生委、市健康教育所组织安排的健康科普活动。

5

.接受市卫生计生委及市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培训、监督与管理。

(二)建立健康科普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对健康科普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健康科普专家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登记,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意见、反映进行记录和核实。健康科普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取消专家资格:

1

.在健康宣传活动中有不科学的传播行为,损害卫生和计生系统形象的;

2

3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任务影响整个工作进度的;

4

(三)积极鼓励专家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对在健康科普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适时进行表彰。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计生委成立。

“丹东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健康教育所,负责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考核、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委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做好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每个三级学科专业限推荐

1

人。推荐的专家要如实填写《丹东市健康科普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丹东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专家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专家候选人进

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丹东市健康科普专家名单,并在全系统予以公示,经培训后,颁发聘书。

ddjswxc@。

纸质版连同推荐人相关资料于。

11。

5

日前一并上报市健康教育所社会教育科。

联系人:汪润笙。

联系电话:

2839379。

专家选聘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八

为推进“千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按照《中共河口区委关于开展“千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伐进一步加快,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困难党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社会和谐程度进一步提升,为在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中高点定位、率先崛起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任务

此次活动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扶贫济困、推动经济发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基层组织,促进党建水平提升

1、抓班子建设。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活动,深入了解目前村“两委”班子建设现状,集中排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完成后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对村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针对村“两委”班子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整顿,确保整顿效果。同时,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找准村级党组织建设优势,突出优势,夯实中间,改善劣势,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切实改善村级党组织建设水平。

公推公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票决和公示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帮助建立科学的党员考核评价机制,探索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促进党员作用发挥。

3、抓规范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指导在农村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协会上组建党组织。帮助健全完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借鉴“四议两公开”的做法,探索村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指导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等制度,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实际、管用、可行的工作制度。帮助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加大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帮助村党组织完善党员活动室,健全配套设施,达到场所内有党旗、有门牌标识、有办公桌椅、有档案橱柜、有电教设备、墙上有制度和有规范档案资料的标准。

4、抓创先争优。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村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按照“创先争优”要求,指导好村党组织和党员,根据职责任务和岗位特点,开展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评诺”、夺旗争星、升级晋档等活动,激发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盾纠纷和群体性的事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矛盾比较突出,容易引发大规模事件,一时难以解决的不稳定因素,逐一建档立卡,明确责任人,加大督促办理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2、妥善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协助村党组织对尚未结案的信访突出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制定解决方案,做好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化解各类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尽快帮助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明确时限,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讲清政策法规,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严防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3、完善防控机制。帮助村党组织摸排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总结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成功经验和反面教训,找到有效预防以及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化解控制、防止事态扩大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机制。

(三)开展扶贫济困,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

1、帮思想提高。对所联系村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其生产生活现状及困难原因,宣传低保、特困救助等党的惠民政策,积极帮助协调其享受政策规定待遇,鼓励他们树立勇气,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

2、帮生产生活。建立联系帮扶制度,确定重点帮扶的生活 4

困难党员、群众,通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帮钱帮物等形式,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困难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困难党员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帮项目扶持。积极扶持鼓励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党员、群众上项目、办实体,帮助发家致富;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帮助协调小额贷款,为其创业致富创造条件。立足部门职能,对落户村里的各类项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使党员、群众能够有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同时,加大对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出思路、想办法、定目标,引导其学好、用活政策,帮助其寻求政策扶持,尽快脱贫致富。

(四)突出创先争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开展“访千户、寻良策”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寻计问策活动,通过层层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形式,详细了解村情民意,找出影响所联系村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推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同时,积极围绕实施国家战略、实现率先崛起这一主题,广泛征求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对推进河口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凝聚群众智慧,形成发展合力,助推黄蓝国家战略实施。寻计问策完成后,要形成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调研报告。

2、开展“办实事、解难事、促发展”活动。在深入开展调 5

研、了解村情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本部门单位职能优势,确定要为所联系村办的实事、难事,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特别是围绕村庄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文明、强村富民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工作实效。

3、抓好“富民工程”典型培养。坚持以点带面,强化典型培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所联系村基本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大力实施“富民工程”,研究确定一批培树对象,明确培树方向,在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安排10个月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阶段(3月27日-3月30日)

根据《中共河口区委关于开展“千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召开由包村工作组参加的动员会议,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区活动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分类定级阶段(3月31至4月15日)

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重点围绕基层组织现状、易发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困难党员群众生活状况、制约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等方面,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实情,形成调研报告,并分别建立基层组织、矛盾纠纷、扶贫济困、经济发展四个台账。根据摸排情况,对所联系村按照“好、中、差”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定级,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因情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工作组分组方案和日程安排表以及摸底排查台账要及时报活动办公室。

大的矛盾纠纷问题、信访积案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进行梳理汇总,报区委、区政府,视情况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交代。工作推进情况,要及时以台账的形式上报活动办公室。

(四)总结巩固、建章立制阶段(12月)

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深化、巩固和提高下基层活动的实效。同时,按照区委要求,建立健全下基层活动长效机制,把下基层活动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千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参与活动,认真抓好下基层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组成员每月到联系村开展工作不少于8天。

和群众负担。在时间安排上要尽量服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确保访民情而不添民忧,察民意而不费民力。对在活动中工作浮在面上、不解决实际问题,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吃喝玩乐、增加基层负担,扰民、吃拿卡要的人员,以及对责任不到位、解决问题无实效、反映上来的问题相互推诿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进行相关处理。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不断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的先进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经常性的深入联系村进行调研,实地了解包村工作组的工作成绩,对于工作不力、群众反响差的要坚决纠正,对于成效显著、群众反应好的要及时表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导确保工作成效。

为转变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我乡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卫生局《中层以上干部》精神,结合我乡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下基层层次及主要任务

1、卫生院班子成员

下基层范围:实行分包责任制

吴建志:南屯村卫生室 温家庄村卫生室 张家营村卫

赵新江:南高村卫生室 西高村卫生室 苏辛庄村卫生

主要任务:

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搞好工作指导,推进农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深入开展,特别是重点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2、各科室负责人

下基层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

主要任务:以科室职责范围为主,兼顾全面工作,发现解决实际问题。

院办室:以安全稳定、项目建设、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为主。

门诊部:以医疗质量监管等工作为主。

公卫科: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九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为主。

药 房:以药品网上采购、药价监管等工作为主。

农合办:以监管农合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等工作为主。

二、下基层工作制度

为规范下基层工作,确保效果,特制定以下机制:

1、定期下基层机制。院领导班子成员全年下基层不少于100天,即每周不少于2天。各科室负责人全年下基层不少于50天,即每周不少于1天。本周或本月因特殊情况不能下基层的,下周或下月补上,总天数不能减。

2、解决问题机制:下基层力戒形式主义,每次至少要发现或解决1个问题。并建立台账,及时、详细记录下基层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解决问题情况。

3、月报告机制。每月底前,认真总结下基层情况,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将下基层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本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局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将下基层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本人签字后交卫生院办公室存档。

4、月公示机制。下基层情况实行每月公示,每月8号将上月下基层情况在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年终考核机制。年底前,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并作为评优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下基层工作的领导。

组 长:吴建志

副组长:赵新江

成 员:吴建修 郭力强

3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卫生局文件(临卫办发201113号)《中医药专家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室的建设,促进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得到更好的推广和应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增强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目标,以中医药专家走进基层为手段,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对口帮扶,每1到3年为一帮扶周期,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室的建设,促进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服务群众健康、惠及百姓、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方式

根据市卫生局统一部署,我院确定对口帮扶两家基层卫生院,分别是 每逢集选派中医药专家按照要求对确定的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原则上应选派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医药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但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优秀中医药技术人员也可作为进基层专家。

三、活动内容

(一)指导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对于没有中医科(中药房)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基层中医药专家对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进行指导,在活动周期内要建立中医科或中药房,并负责中医药人员的培养,使其基本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开展中医药诊疗活动。对于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所需的基本设备由被帮扶单位负责,中医药专家派出单位可给予适当支持。

(二)培养中医临床人才。进基层中医药专家以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为工作重点,对临床医师进行中医理论培养和临床技术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重点培养的中医临床人员,由中医药专家对其进行传、帮、带,被重点培养的中医临床人员也可到派出单位进行临床进修。活动结束后,进基层中医药专家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培养2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使其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能独立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人员为对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在活动周期内,完成所属乡镇(街道)的全部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使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人掌握不少于10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每个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在农村或社区进行多种形式的中医药预防传染病、养生保健科普宣传,引导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理论方法,对居民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妇女、亚健康等重点人群开展养生保健。面向所属乡镇(街道)居民,每年至少开展3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

四、活动要求

(一)中医药专家进基层活动从2011年5月1日正式启动,活动周期为一至三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中医药专家进基层医疗机构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每次不少于1人。对于基础差的被培养的中医临床人员也可到派出单位进行临床进修,但其临床进修时间不能超过活动周期的一半,临床进修期间进基层中医药专家可减少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时间和人次。

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做出贡献。要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己任,以培养中医药人才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广泛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

(三)受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中医药专家的工作,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建立专家工作登记制度,对中医药专家的门诊时间、门诊量做好记录;对于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要做好详细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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