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5:39:13 页码:7
2023年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汇总14篇)
2023-11-23 15:39:13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确保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制定方案的第一步是对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了解,确保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最后,我们希望大家能够从以下的范文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案思路和方法。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一

4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03。

94。

号)、国家建设部等。

8

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程款清欠力度,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监管,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工程款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的发生。

2005。

3

月底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6。

5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03。

94。

3

个月以上,业主未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四)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班组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通过制订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建设系统现有专业刊物、网站等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清欠工作氛围

由施工单位如实填报《建设领域工程拖欠款调查表》和《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并提交被拖欠款的证据资料,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分类、登记和汇总。

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工程立项所在地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制定还款拨付计划;其他拖欠单位按照《温州市建设领域工程拖欠款还款协议书》示范文本,会同被拖欠单位制定还款计划。

各拖欠单位按照还款计划组织清欠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督促和查处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拖欠单位。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开展验收评比,表彰先进。

(一)严格工程立项等审批环节中对资金来源的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应建立资本金制度,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以及业主拖欠工程款仍未结清的,不予批准新项目的立项及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实行对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状况的审查。

对参与城市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规定其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足够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足或有拖欠工程款的企业不得参与土地拍卖。

(三)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的审查。

50。

%,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合同工程价款的。

30。

%,且后续资金来源应有保障。

(四)实行工程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制度,鼓励建设单位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和建筑商履约责任险。

工程担保合同签订后,须与工程承发包合同一起,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强化对建筑承发包合同工程款支付的约束。

对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建筑业总包企业不按合同支付分包工程款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建立信用记录。

对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或不及时支付结算款的,要记入信用档案,并给予公开曝光。

(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建筑业行业协会要引导施工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防止不正当竞争,帮助和组织企业清偿债权债务房地产行业协会要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督促企业制定还款计划。

(八)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强资金验审。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依法出具有关业主单位的资信证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对工程款支付情况实施监督造价咨询单位要及时做好工程结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九)加大建筑市场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招标、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

“阴阳合同”等引发的拖欠工程款案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

(十)鼓励建筑业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人民法院提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信息,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拖欠工程款案件,帮助建筑业企业和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仲裁机构要重视发挥质量监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在仲裁过程中的作用,及时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依法裁决。

(十一)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的财政直接支付力度,确保工程款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支付给中标的建筑业企业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

(十二)金融系统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信用审查,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业和投资人列为信用不良单位,减少其授信额度或不予授信;加快工程款结算速度,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现金供应。

(十三)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拖欠工资举报制度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应及时予以处理,责令其及时补发。

3

个办事机构,即政府项目清欠办公室,由市财政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及其他项目清欠办公室,由市建设局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办事机构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市建设局负责清欠工作的汇总和综合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清欠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清欠工作中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二

春节期间历来都是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旺季,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阶段,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形势极为严峻。按照近期上级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以及鼓楼街道1月25日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会议精神,为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和会议环境,决定开展鼓楼街道2021年“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制定本方案。

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体系。

街道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居安思危,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意识,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超前研判“春节”、“两会”重要时段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老楼危楼、文化旅游、宗教场所、森林防火、水库(山塘)河流、地质灾害、农业生产、食品、校园及周边、特种设备、工贸企业、酒店行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把风险和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坚决做到隐患排查横到边、纵到底,抓早抓小,毫不松懈。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辖区4座加油站和2家气体经营店。一是检查经营场所持证情况和经营范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和功能是否健全、灭火器材数量是否达标和功能是否正常、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是否明显、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可行、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落实、上岗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二是检查经营场所周边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三是配合区有关部门继续开展餐饮等行业液化气安全使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黑气”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辖区23家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经营情况和非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一是加强运输、储存、销售(零售)及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零售户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和方式是否合法、产品流向登记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超许可储存或异地经营、产品药量等指标是否合格、经营场所的电气线路是否规范、灭火器材数量是否达标和功能是否正常、警示标识设置是否明显、是否属于专店专柜经营、是否销售需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二是检查零售户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可行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三是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方面: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农村道路)。加强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觉盲区等危险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面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货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查处“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充分利用赶集、红白喜事打招呼的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安全行驶广而告之,家喻户晓,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方面:一是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排查整治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施工围挡和安全防护网、起吊设备、占道堆放建材、人员宿舍(工棚)和食堂用电用火用气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查验施工企业的安全资质情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的完善情况;三是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宣传,提升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做好源头风险管控。

老楼危楼方面:一是加强危旧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部件、屋顶盖板、外墙、地基周边等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开展居住在危旧房屋内的居民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宣传,预防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地质灾害方面:一是加强地灾点、废弃厂场和废弃砂石场等日常检查,查看周边是否出现新的安全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二是加强对土质山体、人员居住靠近的山体等日常巡查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悬石、滚石、地陷、塌方、滑坡。

农业生产方面:一是加强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农村沼气池、废弃关停养殖场等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农机器的行驶、运输和耕作等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三是加强畜牧、水产品疫病疫情的安全监管。

森林防火方面:一是加强森林(灌木林)区域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强化普及森林火灾扑灭的科学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因灭火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水库(山塘)河道方面:一是加强水库、山塘、河道的堤坝、溢洪道(口)、排洪沟、沿岸安全围挡(围栏)等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强化警示标牌、提示标语的设置且达到醒目明显;三是加强对辖区垂钓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检查网吧、酒吧、ktv、餐馆、酒店、商场和文化娱乐、居民小区、民间聚会、举办宴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是否堵塞、逃生路线标识是否清晰明显、消防车进入通道是否畅通;二是检查消防灭火器(栓)、喷淋设施功能是否正常有效;三是查看企业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健全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四是严厉打击电瓶车违法违规充电(飞线充电、占据安全通道充电等)行为;五是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继续强化消防安全“街长”制等的监管模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加强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食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黑作坊”的取缔和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的打击惩处,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导致人员丧亡的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禁食有毒野生菌、发芽马铃薯等有毒食材,提升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非法违法食品的意识能力。

校园及周边:一是加强校园内各类办公、活动场所和校外周边临近的建构筑物安全检查;二是加强消防灭火器材、应急逃生通道、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疫情防控消毒制剂、体育教学器材、电气线路、食堂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三是加强检查学生进校通道是否畅通、周边店铺是否销售违禁管制刀具、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四是加强校车日常安全管理;五是加强排查校园欺凌、侵害;六是以“小手拉大手”、“家校共管”等的方式加强消防、交通、食品、防溺水等方面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工贸企业方面:一是加强对各企业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行业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部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查看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文化旅游安全方面:一是检查辖区网吧、宾馆(小旅店)、农家乐(山庄)、文化艺术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游乐)场所、公共体育设施、文物古迹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检查辖区各小广场和山体公园的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外出参演人员的人身及乘车等方面的安全宣传。

宗教场所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礼拜场所、大殿厅堂、消防通道、食堂、人员住宿等场所安全检查;二是检查场所内部的电气线路、消防通道、用电用火用气、消防灭火器材、建构筑物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宣传、红白喜事等契机同时统筹开展道路交通、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精心组织安排,明确参加检查整治人员,强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要认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结合部门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此次检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早处理、早解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在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根据行业规程建立台账严格要求整改,要明确整改内容、时限以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检查中要完善记录,要做到小问题“随查随改”、较大问题限期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做好复查,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以备后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关闭。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给街道相关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便于领导对相关工作及时调度研判。

2.要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值班值守工作,关键岗位要安排领导带班,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三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元旦至春节、冬奥会及全国“两会”等关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威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威办发电〔20xx〕62号)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威安办发〔20xx〕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到20xx年3月底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元旦至春节、冬奥会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以贯之,深刻吸取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山西“12.15”煤炭盗采透水事故及近期其他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检查范围涵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热站场设施;物业小区;城市公园广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路灯管线设施等方面。

(一)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总监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以及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情况,危大工程是否建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临边安全防护。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二)燃气热力运营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是否存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无证经营燃气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三)物业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和公用通道、地下空间等公共部位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使用。

(四)园林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园林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调度园林企业加强公园广场以及园林工程的日常巡查,尤其对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需加强健身设施、护栏设施等绿地设施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园林领域安全稳定。

(五)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加强对行车、垃圾厂、中转站安全的督导力度,进行每日排查。重点检查垃圾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存在坍塌危险等情况。

(六)路灯安全管理方面。

要对辖区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老旧灯具及年久易故障线路进行检查,预防供电故障、杜绝火灾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近阶段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去、具体抓。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机构的`作用,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要到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实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全员培训教育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做到有痕迹可追,有档案可查。二是整改要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其整改结果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程序销号。三是督查到位。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追责要到位。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主管单位的责任。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典型引路。同时,对问题和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以及发生事故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诚信约束和警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请相关单位务必于于3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报局质安科。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四

国办发〔。

2013。

1

)

2015。

68。

号)精神。

全面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生态城市建设,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发展绿色建筑。

建设低碳城市。

是推进节能减排、提升城乡建设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

对于促进建设行业转变发展方式。

采取更加有力措施。

推动我市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支撑、科技推广、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与安全性。

1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购买、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2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既考虑单体建筑,又考虑城市或区域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以点带面,分区域、分阶段推行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重点推进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推动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3

.注重质量,全程监管。

切实抓好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审查、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规划、设计、施工、测评及建筑运行等全过程的协调和监管。在继续强化建筑节能的基础上,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的要求,逐步使绿色建筑的发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

1

2016。

1

1

日起。

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

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达到。

2

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

.积极引导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自。

2016。

年起,全市新建房地产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到。

2020。

年,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

50。

%以上;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推行。

75%。

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

2016。

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130。

万平方米;在国家相关政策扶持下,按照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力争。

2020。

年前,逐步开展既有建筑易居改造工作。

1

.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

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依据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我市气候特点,将绿色建筑比例、空间利用率、绿化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绿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废弃物回用比例、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等指标体系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2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标准。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监管,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

100。

%,施工阶段达到。

99%。

以上。加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一票否决制”。严格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定额造价、检测验收标准,把绿色建筑的评价管理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不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建设单位应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要因地制宜推广建筑物外遮阳、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住房全装修、屋顶墙体绿化、雨水收集及中水回用等绿色适宜技术。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审查。〔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3

.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各县(市)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中,应以绿色、低碳、生态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和示范工作,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推动绿色低碳生态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探索绿色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资源能源利用。到

2020。

年,力争创建。

1

个及以上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4

.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建筑用能现状及建筑用能实际需求调研,研究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经济适宜的技术路线研究,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把建设绿色农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试点示范。要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农业废弃物再利用、新型采暖方式、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生物质燃池采暖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集中供气。

2016。

年,各县(市)区至少建设。

1

个绿色农房省级示范村,基本建成一批绿色农房省级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5

2017。

5

5

.推进绿色建筑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推广应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绿色文明安全工地评比活动,引导新建建筑由以节能为主向绿色建筑发展方向转变。〔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城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1

.加快实施节能改造。

重点清查既有建筑总量,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合理制订既有建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套制定有关奖励政策。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要依照国家及省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对拟改造项目进行改造评估,节能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能效测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

2

.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并将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作为节能改造的重点,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改造前可以委托专业的能源服务机构对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等进行科学论证,适当时可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组织实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其改造过程中进行监督与管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供热发展规划或热电发展规划,优化供热布局。鼓励集中建设大型热源厂和对单纯发电企业进行供热改造。加大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力度,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

500。

万平方米以上,城市新建成区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不小于。

90。

/

小时。继续“撤小并大”,继续推进“一县一热源”建设。到。

2018。

年底前,在现有热网覆盖区域内,除调峰锅炉外,撤并所有。

10。

吨以下供热燃煤小锅炉,实施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新城镇原则上只能规划建设一个区域高效热源或依托大型热电企业集中供热。(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1

.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指导机制。

市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市资源特点,分别对岩土资源、地表水资源、太阳能资源以及污水资源等方面的建筑应用潜力进行深入调查,开展技术适用性研究,完善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布局规划,建立对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机制,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区域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措施,确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科学合理。

2.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

以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示范城市”为切入点,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内容,促进工程项目向绿色建筑示范拓展。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力度。积极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大太阳能供热制冷、太阳能与浅层地能结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泥沼气利用、工业余热利用、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新能源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坚持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工程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原则。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三级以上(含)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的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

3

.鼓励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

鼓励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光热一体化屋面和墙体以及遮阳系统,鼓励新建工业厂房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屋面;加快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推广应用,逐步实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

4

.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系统。

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发展再生水源热泵系统(含污水、工业废水、工业余热等),积极发展土壤源、地表水源(含江、河、湖、海等)热泵系统,科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系统。重点是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在夏季制冷、冬季供热和全天供应热水的“三联供”或供热制冷“双联供”项目上,以及对供热制冷有自主控制需求的项目上,优先应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既有燃煤、燃油锅炉供热制冷等传统能源系统改造时,改用热泵系统或与热泵系统复合应用。(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4

1

日起)。

1

.建立完善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

1000。

吨标准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能耗统计,每年对。

50%。

以上的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获得财政支持的公共建筑改造必须事先完成能源审计,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研究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

2

.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监管平台建设。

新建、改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纳入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时上传能耗数据。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实现监测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公共建筑业主和使用权人要加强用能系统、分项计量设备的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等有关规定。

3

.依据《辽宁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研究并适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搭建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平台,对超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采取强制节能改造或购买节能量的方式实现节能目标。鼓励推进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4

.抓好“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

将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与高校后勤管理、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能耗水耗监测数据,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校园能耗水耗监测平台,并与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支持全日制高校实施校园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降低单位面积的能耗水平。(牵头部门: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高校工委、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6

1

日起)。

1

.加大科研投入。

充分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机制,设立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培养一批技术过硬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科研团体和领军人物。

2

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重点研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以及太阳能高效集热器、热泵机组、高效换热器等关键节能设备。

3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示范。

推广绿色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加强对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绿色施工方案的审查,加强对绿色施工全过程监管。

4

.进一步完善新技术新产品备案制度。

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优选适合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对绿色建筑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1

.加强绿色建材管理。

编制和发布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和供热系统产品目录。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引导规范市场消费。

2

.全面推进墙体材料改革。

深入落实“禁实限粘”工作,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炉渣、尾矿等固体废料为原料研发、生产的新型建材。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生产及应用比例,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绿色建材的发展。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3

.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材料和体系,积极发展非粘土制品、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开展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保温绝热材料、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钢结构等绿色建材产业示范。

4

.加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推广使用。

2015。

年末,标准抗压强度。

60。

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

10%。

屈服强度。

400。

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

45%。

;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加大“锦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力度,着力提高全市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使用率;推动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的使用。

5

.加强和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

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1

.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研究,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标准体系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提高标准件的通用性和可置换性。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监管体系,保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

2

.推行住宅全装修。

积极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房,将住宅装修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环节。倡导设计先行的理念,引导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提前参与建筑设计,减少二次拆改造成的污染和浪费。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提升装饰装修产业化水平,打造一批品牌家装企业,实现部品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现场装配化、管理信息化,建立家装企业诚信体系,为全装修住房质量提供市场保障。鼓励智能化全装修住宅,完善相关技术标准。

2015。

年起,各县(市)区新建。

5

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要积极推行全装修住房,全装修住房比例逐年提高。

3

.逐步提高预制率。

重点推广预制楼梯和叠合楼板,培育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4

.支持开展示范试点。

按照“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突破到多项集成”的步骤,推进工程试点示范。以政府投资项目引领带动装配式建筑向市场化发展,在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推行建筑工业化建造模式;逐步加大装配整体式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鼓励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将实施装配整体式住宅投资增量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加大现代建筑部品和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逐步建设

1

2

个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适时开展)。

1

.建立健全拆除制度。

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需拆除报废的,所有权人、产权单位应提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用方案,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回用。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

.严格执行拆除程序。

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重大和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拆除大型公共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的,要按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市城监局、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适时开展)

1

.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政策上扶植建筑垃圾资源化专业企业,生产高附加值和高推广利用值的产品;规范建筑的拆除过程,实现早期分离处理,从源头上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条件;对于乱拆乱用建筑垃圾的企业要予以处罚或收取排污处理费。充分利用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和产业化。

2

.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实现施工过程中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城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适时开展)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住建委将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把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4

1

日起〕。

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尽快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要贯彻落实绿色建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规划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国土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土地供应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中,将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的内容予以公告。发展改革、经信、财政、水务、电力等部门要研究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等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降低示范项目运行成本,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4

1

日起〕。

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体系,对符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条件的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的相关内容,严格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准,严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颁发,严格竣工验收。(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3

1

日起)。

尽快制定和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严格执行两部制热价。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要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采暖费

“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尽快将采暖费理入工资。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部分住宅,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为单位供热计量收费。实施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制度,对低收入居民家庭要建立取暖救助制度,提供供热补贴。推进供热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供热市场经营行为,理顺热源、管网、用户的利益关系。(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12。

31。

日前)。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相关示范工程。继续开展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低碳生态城(区)”、“园林城市”等建设。单体绿色建筑的示范,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绿色建筑补贴。通过示范积累经验、扩大影响,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12。

31。

日前)。

建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将绿色建筑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县(市)区节能减排检查和建设领域检查内容,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建筑性能指标等行为,对高耗能建筑进行曝光公示,对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运营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牵头部门

:

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监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10。

1

日起)。

1

.公众宣传。

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绿色建筑的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重要性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牵头部门: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4

1

日起)。

2

.示范经验推广。

宣传报道示范典型,推广绿色建筑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提高业主(建设)单位、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展绿色建筑的意愿,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的绿色建筑发展氛围。〔牵头部门:市住建委;落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4

1

日起〕。

3

.促进专业性社会团体建设,发挥社会团体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

要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方面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牵头部门:市住建委;落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高校工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4

1

日起〕。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五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单位安全现状,我们分阶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形成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生产安全隐患,时时危及现场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还可能酿成大祸,我们在检查中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了提高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们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

1、严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他各类规章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指导并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3、严格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

施工方案。

的编制、审查、验收。

4、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

5、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监督人员要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6、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施工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架设,建议统一采用五芯电缆,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物料提升机。

7、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那些存在事故隐患经提出后逾期不改或拒绝整改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以其密集、周期较长、涉及面广、突发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率与其他行业比相对较高的行业特点,而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现代化的安全管理,强调的是超前分析、超前策划、超前教育,对事故做到预测、预控和预防。这次检查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一是查是否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并建立起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分兵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重点查处是否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在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做到企业、项目部分别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否发挥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保证安全机制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转。三是查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到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都参加了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的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这次我们把专项整治同施工现场考核结合起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推行动态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自我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六

截至目前,全县在建项目33项,建筑面积67.89万平方米,造价12.1亿元。其中,新建13项,建筑面积21.72万平方米,造价4.53亿元;续建项目20项,建筑面积46.17万平方米,造价7.57亿元。建设工程安全条件备案率10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率100%;施工许可办证率100%;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率100%;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全县涉及建筑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和开发企业18家,勘察单位6家,设计单位15家,施工单位20家,监理单位14家,检测单位5家。至目前,未发现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现象,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于稳定发展趋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作为学习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建筑施工领域《专业化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利用新媒体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建筑安全生产信息交流群,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纳入群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警示教育链接,传达安全生产文件,交流安全生产管理心得,把安全宣传做到日常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三是为保证各项安全责任目标的全面落实,我们将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各项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专题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和平时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建设主体安全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建筑业管理法规、条例,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执业资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建设主体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监管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源检查到位情况、隐患查找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对安全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等单位严肃查处。严格预警约谈制度,对施工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预警谈话,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惠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2020年共查处违法违规建筑案件2起,其中:县圣天寺宿舍楼未批先建,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对圣天寺宿舍楼依法拆除三层以上结构,并处以16.4万元罚款;县民政局业务用房未批先建,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对民政局业务用房依法进行没收。二是按照对辖区所有建筑工程分别就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空作业、施工作电、物料提升机械、超重吊装机械、施工机具等方面逐一进行了安全检查。至目前,检查项目33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308处,下发整改通知单38份,停工通知书10份,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296处,整改率达96%。同时,针对近年来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部位和分项工程,重点强化了项目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高处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对塔机等起重机械的监管和隐患排查,从设备进场就提前介入监管,突出对人员资质、安拆方案、安拆作业、运行记录、安全检查等环节的监管,有效控制了无资质安拆、违规作业、带病运行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安拆、运行安全。

(四)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严抓建设程序执行,各项目建设一律纳入报建管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从严查处。严格国家技术标准执行,对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项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差别化“模式从严管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建筑市场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施工违规转包、分包、挂靠,违反施工合同、擅自开工建设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打击,遏制违章现象,规范建设秩序。加强违章执法查处,增强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维护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对质量安全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坚持发现核实一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起,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网上通报、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对于违章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一律纳入诚信管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工作平稳运行。狠抓燃气供水供暖企业落实“八项制度”、“六项记录”情况。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对水源安全、车间运行安全、设备安全、锅炉压力仪表、配电系统、管道阀门、焊接口等方面进行检查,尤其是加大燃气供暖供水管网巡查力度,加强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防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燃气供水供暖企业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着力应急防范,提高抢险能力和水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确保及时启动。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基本程序履行不到位,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未能有效运行。二是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赶进度、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六个百分百”不能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综合运用跟踪督办、警示约谈、行政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个工作岗位;靠实部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协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是突出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回头验收”的要求,进行闭环管理,做到查出一个、整改一个。尤其是对于省、市、县各级督查检查组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整改要求,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四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多角度、系统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自查,全面开展部门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对存在隐患仍麻木不仁、明知故犯、违法违规生产、整改隐患问题不彻底或不整改的企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倒逼企业从制度、管理、本质安全水平上查漏补缺,确保同类隐患问题不重复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大力普及日常生活中实用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不断强化公民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确保“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六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建设,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和廉洁自律的能力,提高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依法监管的工作水平。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从严从实要求体现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20xx年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黔南住建通〔20xx〕110号),切实加强在建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按照近期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保障好、维护好、服务好全县当前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11月至12月期间我局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刻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地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率达到100%。

(一)企业自查(11月1日-11月9日)。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要认真、全面、彻底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隐患台账。针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真正得到消除。最后把自查自纠报告及隐患台帐交到质安站。

(二)组织检查(11月20日—11月30日)。参建单位总公司须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建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重要工序安全生产情况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台账,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部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在建项目,要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同时上报县住建局。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莫贵元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

组织巡查、抽查和督查,研究和解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质安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日常工作。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的全封闭施工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5、安全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

6、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项目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的防洪、防涝、防滑坡、防泥石流、防火、防盗措施情况;

9、施工场所易燃易爆器材、有毒有害气体储存、使用情况;

10、脚手架(是否有施工方案,计算书,是否经审批,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11、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12、施工机具。平创、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等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证手续,安全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13、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等是否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有无验收资料,是否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设备及配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4、起重吊装。有无作业方案及审批,操作人员,司机,指挥,警戒标志,起重机械是否符合要求。

1、各项目班子要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进行周密排查,对填芯材料达不到消防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用作宿舍、办公室的必须停止住人,立即拆除。

2、各项目班子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加强配置管理、检查、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

3、强化消防专项整治。用于在建工程的安全网及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相关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分库储存。

4、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工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搭设设施的结构安全。发现设施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如搭设不牢固、搭设在边坡下或搭设于低洼处的,应及时疏散工人,另行在安全场所安置好工人,并立即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临时搭设设施倒塌事故。

6、应切实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设施,塔吊、人货电梯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施作为重点来抓,确保其稳定坚固、不发生事故。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部署,建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细化方案,落实措施。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3、依法整治,加强指导。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指导。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要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做到一家一档,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形成长效机制。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八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

2、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暂行规定》,树立3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工地,带动本县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减少建筑工程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要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0xx年继续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绩溪县建筑市场。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九

2016。

2016。

1469。

号)、《湛江市。

216。

[2016]95。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砖厂企业等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窝点,严控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并用于工程建设中,结合市住建局诚信管理系统,曝光一批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和负责人并网上公示,遏制生产、销售和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活动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我市建材市场管理秩序。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增压加气砼砌块和防水材料、工地违规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材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追溯源头,联合相关部门处理。

(一)在建工地:钢筋、商品混凝土、建筑用砂、外加剂、电线电缆、防水材料、管材管件、安全网、脚手架及其扣件等建材产品为整治的重点产品。

(二)混凝土(砂浆)企业:以水泥、混凝土用砂、粉煤灰、外加剂等为整治的重点产品。

(三)以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大型楼盘、市政道路等为整治的重点领域。

通过日常和各专项抽查检测,查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行为。

明确目标任务。

1.

日常工作安排。

局建材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我市的建材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并按计划组织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

我局建材打假办公室应将建材打假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随机抽取样品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且有复检要求的材料进行双倍复检,如复检不合格,严禁工地使用,并对不合格建材的上下游情况进行追查,将发现的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工商、质量监督局及公安机关查处。

2.

重点工作安排。

1

8

11。

月份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商品砂浆企业建筑用砂和外加剂监督抽检。

(

散装办牵头,质监站配合。

)

2

9

10。

月份开展对在建工地安全网、脚手架及其扣件等建材产品检查。(建筑管理股牵头,安监站配合)。

3

9

10。

月份开展对在建工地钢筋、电线电缆、防水材料、管材管件等建材产品检查。(建筑管理股牵头,质监站配合)。

4

10。

11。

月份开展砖厂建筑用砖监督抽查。(墙改办牵头,质监站配合)。

5

)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建材来源进行溯源至建材供应商、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

市住建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配合。

)

6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协调对无资质对外供应商品混凝土,建筑用砖等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

市住建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配合。

)

7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对建材销售环节、建材生产环节的打假执法工作。(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市建材打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市建材打假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按建材打假方案协调开展工作,拓宽宣传渠道,采用刊登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子、定点公开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

各部门要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打假局面。

市建材打假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打假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归纳总结和公开共享,建立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每月

28。

号前要将开展建材打假工作小结材料、工作情况表汇总一次,报湛江市住建局建管科和雷州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建安委〔xxx4〕3号)文件具体要求,我局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xxx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一).建设单位。

(1)法定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

(2)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二)施工、监理企业。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建设情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落实情况。

3.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算使用软件的情况,以及论证、执行情况。

4.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

6.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7.检查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登记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安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可操作性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组织专业人员进价定期检测;起重机械设备顶升作业是否安全;塔吊附墙装置设置是否牢固,“塔吊安全监控系统”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传动系统、安全装置、绳轮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尬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等。

8.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9月24日--x月7日)。

通知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x月8日--x月15日)检查小组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x月16日--x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

施工、监理企业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一

为保障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安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安防工作方案如下:

1、召开全体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期间各岗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2、配合各部门对园区进行安全大检查,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整理好报告给领导。

3、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防火,放电,防队伍人员隐患工作方案。

1、节日间施外来人员陌生人不得不登记进入驻勤地内。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巡查,不得漏巡,特别对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检查。

1、保安人员要遵守公司规定,做好自己的职责。

2、外出必须请假,并按时归返,尽量不要独自外出,结伴出行。

3、加强人员细想教育。

4、禁止邀请朋友、进入驻勤地、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队员在宿舍内酗酒抽烟。

1、禁止在准亲地内吸烟点燃明火,特别宿舍内禁止吸烟。

2、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3、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1、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发现、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索取或毁坏管理公司和住户财物或威胁住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3)、受调遣的保安员在收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中控室通知岗位人员封锁出口,然后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若犯罪分子逃跑,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时(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罪犯留下的痕迹;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现场。

(6)、记录现场当事人、见证人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的特征及价值。

(7)若是运行过程中的作案,无固定现场,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注意提取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的指纹等不良痕迹留在物品上。

(8)、现场如有人员受重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9)、保安主管、值班领班、保安队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填写特殊情况报告并报相关领导。

2、发现斗殴事件的处理程序:

(1)、值勤中(或接报住户投诉)发现有人争吵、斗殴现象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制止。

(2)、制止原则。

(3)、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4)、将争吵、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住户劝离现场。

(5)、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6)、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7)、迅速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由公司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无法控制迅速报告,请求支援。

(8)、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许恶言相向。

3、值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处理程序:

(1)、门岗在执勤中或中控室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管理区域。

(2)、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人员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部进一步审查。

(3)、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4)、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进行人身伤害,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自己处理放人。

(5)、对于必须进行罚款的人员由公司决定处理。

4、对无理取闹、流氓滋扰的处理方法:

(1)、一旦发现或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在场的保安人员应立即控制事态的发展。

(2)、如事件发生在驻勤地外围区域地带,应注意观察事态变化,保安队员待命,随时出发,做好保护驻勤地的准备。

(3)、保安人员或在场的其他人员应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4)、报告人首先不要慌,讲清自己的部门、姓名,简明扼要的说明出事地点、数量以及闹事人员是否携带凶器等情况。

(5)、保安部当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并应将肇事者带至保安部处理。

(6)、保安人员应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后要立即上交保安部办公室,另检查驻勤地财物是否遭到损坏及损坏程度、数量、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要将现场情况拍照下来,留作证据。

(7)、如果事态严重或有伤害事故发生,应及时通知经理,征得同意后,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8)、对参与事件人要及时询问、做好笔录、划分责任,公开调解或处理。

(9)、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与附近医院联系,诊断证明要保存好。

(10)、对此时要写出书面报告或经过,并提出处理建议。

(11)、保安部电话:

5、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保安在值勤过程中,如发现业主驾驶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协助车主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车场交通的位置。

(2)、如车辆有漏油现象时:及时报告班长,在漏油处覆盖沙土并在车辆周围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发生危险隐患。

(3)、如车辆无法挪动,应及时报告班长,设置临时修车区域,周边设置醒目安全标识,将车辆进行应急维修处理。

(4)、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安员及时上前,查看事故情况,并做好疏导工作,并立即通知班长。

(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领班、主管协助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解决。

(6)、单方事故的车辆,造成其它车辆及车场的设备设施损坏的,保安员及时通知保安部进行解决,做好记录。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立即上报保安部经理,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报120进行紧急施救,保护好现场,报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6、遇管理区域急症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

(2)、立即通知项目相关领导。

(3)、通知病人的单位及家属,并将病人送往附近的医院。

(4)、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999)。

7、发现住户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等处理程序: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保安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领回。

(3)、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相关领导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4)、值班人员在值勤中,如遇到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擅自在管理区域垃圾堆放点外倾倒垃圾等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5)、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6)、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如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报告公司由公司出面妥善处理。

(7)若社会人员来本辖区故意扰乱,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可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对推销、乱窜区域,闲散人员的处理方法:

(1)、保安部各部位巡视人员工作时,注意发现或观察此类人员,见到可疑人员时应上前进行盘问。

(2)、楼层区域发现后要及时向保安部办公室或夜间值班人员报告,同时要通知中控值机员进行监控,并随时用对讲机保持联络,要将此类人员带至保安部办公室进行询问后批评教育,形迹可疑人员经审查后,必要时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当在大门口外围区域(绿地四周)发现后,主要采取劝说、解释、轰赶、强制四种方法。

(4)、盘问或询问此类人员时,要查明身份、来意、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身上携带何种物品、有关同行人等,视情况做好笔录。

(5)、对严重不听劝阻者,将强制带至保安部办公室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或无理取闹、损坏物品、伤及人员者,保安部将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处理。

9、客人财物丢失处理方法:

(1)客人发现财物丢失,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2)保安部接到报告后,内保人员或夜间值班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听取事主陈述事情经过。

a、内保人员应携带访问笔录、手电、相机等工具。

b、细心听取事主对丢失财物时间,过程的陈述。

c、询问事主有无怀疑人和事,如有怀疑人或嫌疑人特征,要迅速通知保安部各岗位进行查找;一旦发现嫌疑人要将其扣下进行盘问,待查证属实后交公安机关处理。

(3)到达现场后,要查看现场是否遭到破坏,必要的要进行拍照,注意现场上犯罪分子抛弃遗留的物品(尤其是留下指纹的纸、杯子、桌面、塑料面皮夹等),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

(4)、做好笔录:

a、首先要查验并核对事主的证件。

b、详细询问并记录丢失物品的种类、型号、数量、价值、颜色、新旧程度、有无特殊的标记、有无保险、丢失物品的位置、最后见到的时间、发现丢失的时间等。

(5)、及时向保安部经理汇报,听取指示,如果丢失财务数额、价值较大,在征得同意后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谈话时注意事项:

a、严格遵守,不准打人、骂人。

b、和主要嫌疑人及丢失场所工作人员谈话时,注意要将工作时间、工作程序、人员定点、定位以及情节等了解清楚、准确。

c、案情涉及到二人以上人员时,一定要注意保密,要分别了解、访问。

处理问题,要及时向保安部经理请示、汇报,对人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必须领导同意后才能实施。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铁卫分公司。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铁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关闭一批煤矿、处罚一批煤矿、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以下简称“六个一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20xx年6月至9月底,对全国所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对所有矿井、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各类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检查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和煤矿关闭整顿等治本攻坚“七条举措”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

1.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宣贯《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等。

2.矿井生产布局情况。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3.矿井通风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4.瓦斯治理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是否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并做到抽采达标;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矿井防灭火情况。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6.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8.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10.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12.在建煤矿情况。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施工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改扩建煤矿、整合技改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13.停产整顿煤矿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入井人员是否在规定区域从事相关整改作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小煤矿关闭整顿情况。是否分解落实了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闭整顿目标任务;是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今年已实施关闭矿井的进展情况。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真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一)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对所有煤矿和每个矿井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每个月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当地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对本企业大检查负总责,统一部署并组织对下属所有矿井进行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逐条销号。各驻地中央企业要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全覆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检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省属所有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并对其他煤矿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市属所有煤矿,并对辖区内各县属煤矿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要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煤矿。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促指导全覆盖。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6个产煤省级统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产煤市(地)和煤矿企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驻地所有产煤市(地)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县(市、区)和煤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辖区所有产煤县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灾害严重煤矿进行重点监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国家煤矿安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司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一并办公,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工作方案以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布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并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煤矿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要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坚持严格执法,务求取得实效。大检查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回头复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关闭。对停产整顿的地方煤矿,要挂牌督办,派专人盯守,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市县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停产整顿的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局长签字。对已列入关闭的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关实关死。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置。企业和地方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事故查处的重要依据。

(四)定期报送案例,及时掌握情况。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主要做法、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

同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重点监察情况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督查组要及时报送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等。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将大检查与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相结合,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进度,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三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市监联字〔20xx〕*号,已专题部署)。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对商品性能和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发布违反公序良俗并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为“三无产品”等制作发布广告、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和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等*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食品监管股(牵头部门)、商标广告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公平交易监管股、登记注册股、各基层分局(站)

2.围绕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非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等香精色素、塑化剂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强化对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依法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产品质量监管股(牵头部门)、食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各基层分局(站)

3.压紧压实食用植物油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经营主体规范履行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抽检,严厉打击经营环节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区局食品监管股(牵头部门)、产品质量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各基层分局(站)

4.针对标识或宣称“减肥”“壮阳”等食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无证销售、进货渠道不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冒用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注册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备案号等假冒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等违禁物质,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违规宣传已获批保健功能以外的保健功能,禁止明示、暗示、虚假宣传或虚假标称“壮阳”“不老神药”等非保健功能或内容。

责任单位:区局食品监管股(牵头部门)、产品质量监管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药品器械化妆品执法队,各基层分局(站)

5.以查办油品质量违法等案件为突破口,调查处理油品质量问题和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强化追溯流通领域油品生产者质量问题的责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质量不合格、掺杂掺假、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等油品质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市场规范监管股(牵头部门),各基层分局(站)

6.加大加油机计量作弊等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计量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区局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牵头部门)、各基层分局(站)

7.开展“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或假扮医生、专家、教授等误导消费者的“神医”“神药”违法广告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商标广告监管股(牵头部门)、各基层分局(站)

8.查处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机构对商品功效、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公平交易监管股(牵头部门)、药品器械执法队,各基层分局(站)

9.重点排查本地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站,严厉打击制售翻新“黑气瓶”、充装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加大对燃气具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稽查中队,各基层分局(站)

10.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到电梯应检尽检,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使用非法电梯和超期未检电梯行为,加大对“三无”电梯的整治力度,规范电梯维保市场,杜绝假维保和以修代报的现象。

责任单位:区局特种设备股(牵头部门)、各基层分局(站)

11.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以烟酒专卖店、酒类批发单位和商场超市为重点检查场所,以品牌酒特别是畅销酒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查看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落实酒类包装标识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储存、销售记录等制度,核对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检查是否冒用“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品,从严查处酒类经营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食品监管股(牵头部门)、商标广告监管股,各基层分局(站)

12.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治理。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相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电线电缆的外观尺寸、结构检测、电气性能检测以及机械性能检测等方面,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证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局稽查中队(牵头部门)、各基层分局(站)

住建领域行动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四

认真落实《xxx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筑施工领域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