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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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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优质13篇)
2023-11-23 12:08:51    小编:ZTFB

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主观的,我们要学会尊重别人的不同意见。其次,需要考虑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发和思路。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一

本文目录。

乙方:

丙方: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

思想汇报。

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

协议书。

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到生源地报到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查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案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果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及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书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返回目录。

甲方:

乙方:(学生填写)。

丙方:大学就业指导办。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年_____月毕业于__大学学院__院校____专业,是____省______市___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学生填写)。

联系电话:(学生填写)。

家庭地址:(学生填写)。

邮政编码:(学生填写)。

年月日(学生填写)。

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返回目录。

乙方:

丙方: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到生源地报到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查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案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果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方、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及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书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返回目录。

甲方:(省/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二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系按照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名单发放协议书,组织毕业生填写;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041,日期栏填:xx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xx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20xx年xx月xx日。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三

乙方: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四

上诉人(一审_告):姓名:_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_告):姓名:_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_职务: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__纠纷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x6)__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诉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五

甲方:

乙方:(学生填写)。

丙方:大学就业指导办。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年_____月毕业于__大学学院__院校____专业,是____省______市___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学生填写)。

联系电话:(学生填写)。

家庭地址:(学生填写)。

邮政编码:(学生填写)。

年月日(学生填写)。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六

本文目录。

乙方:

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

思想汇报。

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

协议书。

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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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系按照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名单发放协议书,组织毕业生填写;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041,日期栏填:xx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xx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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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学生填写)。

丙方:大学就业指导办。

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年_____月毕业于__大学学院__院校____专业,是____省______市___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毕[]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学生填写)。

联系电话:(学生填写)。

家庭地址:(学生填写)。

邮政编码:(学生填写)。

年月日(学生填写)。

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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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暂缓就业时间为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xx]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毕业生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应每月一次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毕业生可以参加学校就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毕业生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毕业生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如毕业生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毕业生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毕业生承担一切责任。毕业生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毕业生通知用人单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毕业生不办理,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无关。毕业生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迫究刑事责任的,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毕业生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省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签署,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省就业指导中心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此协议无效)。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七

毕业生拟跨地区就业、升学或到省部属单位工作,又还没有接收单位,或正在办理但还没有办理好接收手续,需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有上述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如果不办理暂缓就业,会影响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

(1)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5月31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

交给中队,由中队登记后交学院招生就业办。

(2)招生就业办把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输入省教育厅指定系统。

(3)省教育厅批准后,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毕业当年的7月初)签订《暂缓就业。

协议书。

》(一式三份),学校于规定时间(7月中旬)统一把协议书和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没有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视为放弃。

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将户口、党团关系暂留学校。办理暂缓就业,党团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必须遵纪守法,遵纪计划生育有关条例和学院的。

规章制度。

;党团员要按时交纳党团费,尽可能参加组织活动。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单位的,在规定时间内,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地级市人事部门或省直、中央驻粤单位的“。

接收函。

”或“录用。

通知书。

”,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把档案转往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单位和取消暂缓就业的,省就业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打印报到证。毕业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办领取报到证。

如果要回生源地就业,或拿到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的,可提前解除暂缓就业协议。毕业生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对于外地生源来说,如果暂无接收单位,就应该对档案的去留多加注意,若想留在所在城市,就须及时到人事部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或档案的人事代理,如果不及时办理暂缓就业或档案的人事代理,档案就回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保管了。

小编最后补充说:“若丢了协议书后学校没有开出证明,两年后户口档案还是会打回生源地的。所以,拿到协议书后,千万要妥善保管!”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八

一、毕业生暂缓就业时间为20xx年7月1日至x年6月30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xx]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毕业生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应每月一次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毕业生可以参加学校就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毕业生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毕业生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如毕业生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毕业生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毕业生承担一切责任。毕业生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毕业生通知用人单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毕业生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毕业生不办理,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无关。毕业生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迫究刑事责任的,省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毕业生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省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签署,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省就业指导中心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此协议无效)。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九

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的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以下由文书帮小篇推荐就业协议书样本参考。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41,日期栏填:2012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2012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十

乙方:

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省市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200年月日。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十一

档案处理方法如下:

1、单位接收档案。如果你的单位是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你可以向单位申请接收函,再根据接收函开报到证(应届生提供接收函和三方协议书给就业指导中心开报到,暂缓提供接收函和暂缓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省高指开报到证),如此档案即可转去你的单位,但此种处理方法有一弊端,根据往年统计,有部分学生进入国企,事业单位,但工作并不满意,提升空间几乎为零,因此跳槽出来私企,而之前档案已送往之前的单位,因档案给单位卡住或者不具备调档条件,导致无法跳槽或者调档手续很麻烦的结果,而且在国企工作一年后,跳槽是无法改派的,所以各位同学需谨慎,思考要在选择的单位做多久。

2、档案打回生源地。选择回去生源地工作的同学可以选择此种处理方法。档案打回生源地是默认被转回生源地人事局,此种处理方法报到证为空白,即默认没有就业单位,此种处理方法或有不利于办理退休手续的影响,此外,大部分生源地人事局只提供保留档案服务,不提供管理档案服务,因此生源地收费相对人才市场会便宜,大概240一年。

3、挂靠到人才市场。选择在珠三角而非生源地工作的同学,特别是广州深圳等地工作的同学,应当重视此种处理方法。人才市场是人事局下属部门,具有档案保存和管理功能,可以提供完善管理。在广州,深圳等地工作的同学,申请到人才市场的接收函,即可申请挂靠。档案转往人才市场,除了保留干部身份,评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功能外,还可以顺带办理入户手续。但各地人才市场类型多,部分地方人才市场规模较小,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各位学生需要谨慎选择。广州有南方人才市场和省人才市场属于人事局和人事厅,是全国性和全省性大型人才市场,是选择的好去处。

毕业生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4)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协议书,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5)特别说明:办理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少数民族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暂由各系党总支保管,不归入本人档案,其它档案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

(1)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是:5月中旬(以学院通知为准)。

(4)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

(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1.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可享受应届生待遇,毕业时不签发报到证。

2.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可以免费留在广州两年,对没有找到工作或单位暂时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同学留有一个缓冲期。

五、暂缓就业期间的档案管理。

(1)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暂不发报到证,不收档案保管费;。

(2)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证明;。

(3)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接受单位有效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东省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取消暂缓,打印报到证,并办理档案迁转手续。

(4)暂缓就业期满时,毕业生还未落实单位,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3)期间未落实单位的,在期满后,学生必须回学校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不得以各种理由将户口空挂在学校集体户口上。对于长期空挂户口的,学校有权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不邮寄),由此造成的问题则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学生本人凭单位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6)取消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

八、取消暂缓就业后,档案的去处主要有三个可能:

(1)直接回生源地。这种情况如果你是在广州工作的话,是计算不了工龄评不了职称,也就是没有办理工作手续的,转不了干部身份。

(2)转往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如果你是在这类单位上班是比较理想的,档案会随报到证直接去单位的。因为这些单位有独立人事权。

(3)进了私营或民营企业,要计算工龄,档案要挂靠到人才市场才可以的。有些私营单位可以帮你办理,但不是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可以帮你处理,而是单位通过人才市场去帮你办理的。

(4)档案千万不要自己保存,不然,跟白纸没什么两样。

温馨提示:

(2)《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为毕业生自己保留,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丢失《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学校不予补办,后果由学生自负。

正确认识毕业生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只有列入国家计划的毕业生才能颁发有效的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转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凡自行涂改、撕毁的,一律作废。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报到证样板见下)。

2、报到证的作用。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正业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报到证》由毕业生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这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1、时间:每周周二、周五;寒暑假期间每周周二上午。

(6)《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报到证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必须准确。

(7)《毕业证》目前仍有干部身份的意义和标志,成人教育、自学教育、网络教育等大学毕业生是没有发放报到证的。

2、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1)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专升本、读研)不发报到证;。

(2)申请出国(出境)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3)结业生不发报到证;。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哪些资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

(3)户口迁移证;。

0.问:签了协议书,还可以办理暂缓吗?

答:不可以。

1.问:找人代签暂缓就业协议要有什么手续吗?比如说委托书之类的东西,答:不用委托书,签暂缓在系里办,你直接与系学生工作老师联系就行了。

2.问:我想问一下,我原籍江门,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如果我没签暂缓的话,对我在广州和深圳找工,会有什么麻烦呢?请给点意见!谢谢!!

答:没有签暂缓,以后只能做为调整改派。手续会麻烦些。

答:如果单位是佛山的,不签暂缓不会有影响,如不是就会涉及到调整改派。

答:对于确定能在6、7月份签约的情形,亦最好先签暂缓就业协议。

6.问:请问如果进了私企,不用签合同和协议书,那样用不用签暂缓?户口是不是还留在学校?答:暂缓就业是临时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户口问题。

答:不要签就业协议,先签劳动合同,可继续保持暂缓。如签了就业协议,就必须撤消暂缓。

答:是的,需要。

9.问:我听说办了暂缓期间是不算工龄的,那么要是我将户口迁回去后,是怎样算工的,是谁算的答:在人才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就可以计算工龄(本科生才可以办理人事代理)。暂缓就业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回生源地人事局等推荐就业也不算工龄。5.问:您好,我的单位已经确定可以签了,但要报上人事局审批,现正等待中。如果单位要等到6,7月拿到毕业证。

10.问:请问申请暂缓办理组织关系转出,这些程序我们要办吗?还是有什么不同的办理方法?谢谢。答:组织关系不用办理。

11.问:想回原籍,如何取消暂缓?

(2)、凭报到证回西校区综合办办户口迁移证;。

(3)、拿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十二

暂缓就业协议书要如何写,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推荐这编暂缓就业协议书阅读参考。

《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发的,它是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以及学校三者之间以档案托管为基础牵涉户口、组织关系管理的依据材料。凡是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没有发生情况变化,都要填写此协议书。填写时注意事项如下:

3、填写要求: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的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乙方签章”填写学生姓名;“丙方”栏的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填:“广东省潮州市”,邮政编码填:52141,日期栏填:2012年7月1日。

4、填写好的协议书于2012年6月4日前由各系统一送到就业办盖章。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若已参加就业且放弃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的,请各系附学生名单,一并送就业办。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暂缓就业协议书办理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人代表: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负责办理录(聘)用乙方所需的有关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

4、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否则乙方需缴交违约金叁仟人民币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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