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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医保协议书如何写 医疗保险代扣协议(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1:25:57 页码:7
代扣医保协议书如何写 医疗保险代扣协议(二篇)
2023-01-12 11:25:57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代扣医保协议书如何写一

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许可证号码:

负责人: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四)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八)按甲方要求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十)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后,及时转告甲方。

第十三条保证

乙方请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保险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骗甲方;

5、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

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10、违反本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丧失劳动能力;

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应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旗、区)。

附件:

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保险个人代理人(以下称“被保证人”)签订的第号《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本保证人自愿为《合同书》项下被保证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本保证人是,在不具备担保资格或能力时,本保证人保证及时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证人与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一)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收入和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证明。

(二)保证人为法人单位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证明和开户银行证明。

合同续签协议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原合同条款续签合同。新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为法人的: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保证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旗、区)。

2023年代扣医保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同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某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注: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书背面的“补充说明”后再交费。

甲方(投保人)姓名

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

转账时间

月日的每对应日

甲方人民币储蓄账号

甲方人民币开户行

中国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市分行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储蓄所

乙方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乙方人民币开户行

乙方人民币账号

查询部门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合计保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查询电话

保单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业务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员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所属_______区_____部_____组

联系电话(寻呼)___________

补充说明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则本合同所列的合计保费为预收首期保险费,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签发保险单为准。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需体检或加费而未完成相应义务时,本公司有权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本公司免费为投保单中的被保险人提供定期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二万元整。保险期间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至下列三项事件中最先发生之日时止:(1)本公司签发主险保单之日。(2)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3)本公司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且投保人签收退还的保险费时止。在本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不负其他保险责任。若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有重大不实告知,本公司不承担本保险责任。受益人为投保单中列明的受益人。

除外责任:由于某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发生在境外的行为;(5)被保险人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6)被保险人酗酒、斗殴行为;(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执照驾驶。

三、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请,公司将开具正式保险费收据;若投保申请不被接受或在冷静期内投保要求撤消保单,本公司将预收首期保险费无息返还投保人。

四、投保人自交费起一个月内未收到正式保险费收据、有关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险单,应及时与本公司联系。甲方若在续期交费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约申请,则视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当期保险费。

五、本补充说明为《委托中国____银行____市分行代扣保险费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维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并避免在投保后发生任何纠纷,本公司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明确告知上述事项。请您亲笔签字以示确实认知上述事项(由业务员或其他人代签均属无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公司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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