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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实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7:17:51 页码:9
最新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实用11篇)
2023-11-23 17:17:51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总结和总结的总结,是一种对自己的回顾和归纳。总结需要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改进措施。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经验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一

甲方:__________(原机主,移动号码:)。

乙方:__________(新机主)。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号码的使用权。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需由本人持其有效证×件办理。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丙方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二、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三、甲方需在办理过户前结清已出账的通信费用。一旦出现过户前发生的、但过户日前尚未结算的费用,待出账后丙方将直接向乙方收取。

四、甲方过户日前的可用积分由甲方自行处理,过户后甲方的可兑换积分、总消费积分将由乙方承继使用。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可查询打印过户前的通话清单、账单,甲方同意过户后不再向丙方提出过户前的通话清单、账单查询打印的要求,乙方同意不向丙方提出对过户前通话清单、账单的查询打印要求。

六、过户后原号码账户的余额不可退还,由乙方承继,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乙方同意负责甲方在过户前可能发生而未出账的费用。

七、甲方与丙方签署有在网协议或最低消费协议,且协议尚未到期的,乙方同意继续履行直至协议期满。

八、甲方将本手机号码留作银行及其它服务行业的联系电话,或用作第三方业务的认证捆绑电话时,应在申请办理本手机号码的过户前主动变更所留存的联系电话号码或解除捆绑关系,否则过户后甲方将无法收到相应的通知信息或可能无法使用所捆绑的第三方业务,并导致乙方可能收到发给原机主的通知信息,或因第三方业务提供方的限制而无法使用该号码进行对应第三方业务的认证捆绑。

九、甲方不是该号码的初始登记人、系通过办理实名认证业务将该号码重新登记至甲方名下时,若初始登记人要求返还该号码,乙方同意配合将该号码返还给初始登记人。

十、乙方对所过户的号码品牌、相关资费、所保留的业务均已了解,并自愿接受。

十一、乙方应与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协议,丙方按照客户入网协议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

十二、过户后乙方应及时设置或修改服务密码、门户网站密码、定制的各类业务的使用密码。因未设置、修改密码或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过户后,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号码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供的身份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的,丙方有权在发现后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解除乙方与丙方签署的客户入网协议。

十五、丙方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丙方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网站等实体和电子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十六、丙方应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十七、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丙方公司的业务专用章、营业厅专用章,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监护人或受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移动号码: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签名或单位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或受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二

甲方:

乙方: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一)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二)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三)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四)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六)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的移动互联网基础功能及权益包括飞信、139邮箱、和彩云、和娱乐体验包等四项免费服务,甲方也可视个人情况选择使用。

(七)乙方将为甲方默认提供流量安心包服务,作为甲方上网超套餐后的基础计费服务,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项服务。

(八)乙方将对甲方每月使用的流量(volte流量、wlan流量、国际及港澳台漫游流量除外)进行封顶,甲方每月使用流量到达100gb后,停止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其中飞享不限量类套餐在超出不限流量指定区域使用国内流量到达100gb时停止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在指定区域使用流量不受影响,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按该业务自有规则执行。

(九)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0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选择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十)乙方根据甲方开通的资费套餐,向甲方免费提供“5元彩铃(体验版)”或“3元彩铃(体验版)”,两项业务为免费服务,两项业务长期有效,甲方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使用,或登录广西移动客户或到沟通100营业厅取消该项业务。

二、入网登记。

(一)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甲方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甲方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甲方签署本协议。甲方或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依照本协议提供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的证件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甲方同意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四)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原件。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

(五)根据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电话卡达到5张的,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一)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三)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10086客服热线、短信、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四)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月使用费(套餐费)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何月使用费(套餐费)。

(五)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甲方办理停机保号当月起四个月内,仍未向乙方申请恢复使用,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销号”)和解除协议。

(六)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6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八)甲方同意,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定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十)甲方入网半年后,乙方视甲方的在网消费和交费情况核给信用额度,并每隔半年视甲方的使用情况重新核给信用额度。如额度调高,乙方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在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设置;如额度调低,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在调整生效后再次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等。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届满后修改资费方案。如需修改,乙方应在修改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乙方不修改资费的,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均应亲自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因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若销户后甲方还有费用尚未结清的,甲方仍需要履行交费义务。销户90天后,乙方可以重新启用甲方原号码。

(五)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户时,可以将余额一次性转入同一市公司另一乙方有效号码的账户;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六)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停机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一)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二)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三)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五)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__﹞452号)要求,如发现甲方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七)乙方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布的隐私政策依法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在使用乙方的所有产品及服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隐私政策条款。一旦甲方选择使用,即表示认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隐私政策条款内容如下: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乙方会在如下列情况下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2.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3.依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

4.通过使用收集的信息,乙方会得以向甲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帮助乙方改进服务和管理水平,或用于提供新的服务或产品。

5.向乙方的关联方分享甲方的个人信息。

6.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甲方的个人信息,根据乙方的指示遵循乙方的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乙方处理这些信息。

7.用以或处理甲方与乙方或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8.如甲方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乙方相关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依法向司法机关等第三方进行披露。

9.为维护乙方及其关联方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10.以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条款细化内容,具体详见附录内容。

六、特别提示。

1.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2.为使甲方及时全面了解乙方的优惠活动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过app、短信、彩信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关营销活动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介绍、营销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该类信息,可通过10086、营业厅等方式取消。

3.甲方或其受托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受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七、争议解决。

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乙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3.双方的联系方式位于签章处,一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发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通过纸质协议方式签订,则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如本协议通过乙方的无纸化签约系统进行签订的,则甲方在电子屏上签名并经乙方确认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受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三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其他接入地址进行私接,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继续使用/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个人宽带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删除),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选择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安装宽带或进行宽带移机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地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路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其他接入地址进行私接,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继续使用/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个人宽带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删除),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选择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安装宽带或进行宽带移机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__________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路号。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

(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应按乙方选定的优惠标准,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机,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甲方应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提供网络服务;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风险控制。

(一)双方应对通信费用进行风险控制。

(二)乙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的,应及时进行核实,甲方应积极配合查询。

(三)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甲方明示的预消费额度时,甲方应通过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当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预消费额度时,甲方有权停机。(本条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及各类临时性活动等内容。甲方客服热线为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移动电话发生的区内、长途及漫游通话的收费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通信费用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乙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以自助方式定制的,甲方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乙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甲方提出。甲方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不得向乙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

(六)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号码转让。

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的,应先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sim(utk、uim)卡规定。

乙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sim(utk、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乙方不得自行解锁,而应携带入网时所用有效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场所解锁。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sim(utk、u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的,乙方应承担换卡所需相关费用。

第九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在甲方承诺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乙方向甲方申告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移动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五)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该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六)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乙方发现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被他人非法盗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服务。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甲方不承担在接到乙方停止服务通知前发生的通信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要求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身份证件复印处)。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五

转让方(甲方)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制订本协议,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将甲方代理的移动业务及甲方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与中国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并对自己所展开的业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不干涉与插手乙方的各项业务。

2、甲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前的各项债务,并妥善处理,以保证不影响乙方业务发展和利益。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支付转让费。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后的各项债务债权,与甲方无关。

3、甲方原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将由乙方开具有效发票。

(五)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损失。

2、如甲乙双方有纠纷,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将上诉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约之日生效。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因为甲方个人原因,现欲转让“移动卡高校代理”于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将自己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转让于乙方。并且将自己在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中所承担的风险转让与乙方。即将信用保证金转于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转让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以及乙方要承受甲方转让于乙方的`所有甲方在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承担的风险。即承担并支付于甲方信用保证金。

第三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有效。

注:乙方可从甲方处拿到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乙方享有且承担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享有的所有权力与承担的义务。所有协议依附于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

附加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乙方: 日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7、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甲方要给乙方一定的保密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约定: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很多公司与公司之间都是会签订的,因为涉及到利益问题,可能某一个公司研制出了某一项非常有发展前景的产品,因为利益需要,需要对研制的成分以及技术等各方面进行保密,所以就需要签订保密协议,这样才能有效的维护权益。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

乙方:

因为甲方个人原因,现欲转让“移动卡高校代理”于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将自己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转让于乙方。并且将自己在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中所承担的风险转让与乙方。即将信用保证金转于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转让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以及乙方要承受甲方转让于乙方的所有甲方在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承担的风险。即承担并支付于甲方信用保证金。

第三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有效。

注:乙方可从甲方处拿到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乙方享有且承担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享有的所有权力与承担的义务。所有协议依附于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

附加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乙方: 日

转让方(甲方)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制订本协议,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将甲方代理的移动业务及甲方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与中国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并对自己所展开的'业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不干涉与插手乙方的各项业务。

2、甲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前的各项债务,并妥善处理,以保证不影响乙方业务发展和利益。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支付转让费。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后的各项债务债权,与甲方无关。

3、甲方原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将由乙方开具有效发票。

(五)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损失。

2、如甲乙双方有纠纷,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将上诉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约之日生效。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八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美容院客户转让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合同编号:140476。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号的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一)_____,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_____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___,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欠款计__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本款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双方订定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市_路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九

经转让方、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友好协商,针对店铺场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位于____街(路)____号原为甲方()独家租用的店面(租用面积为一楼____平方米,二楼面积为____平方米)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甲方租用之店铺内现有装修、装饰、营业设备、自有存货等物品同时转让予乙方。

1、上述转让标的内的所有装修硬件、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以及全部营业设备转让予乙方,甲方目前的自有存货等物品同时转让予乙方(上述两部分均需附上具体数量与价格清单)。

2、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小写:____)。

3、上述标的所有商铺的租赁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并由甲方负责房东与乙方办理租赁手续,与乙方另行订立租约,甲方须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4、店铺转让给乙方后,店铺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乙方定期缴付。

5、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标的的所有经营证照及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乙方接手标的之日前的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尚未支付的货款以及工资、水电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应保证上述款项不影响乙方接手后的经营,若有影响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生产的债权、债务等一切款项由乙方负责。

2、商铺的租赁押金及水电押金等款项,原有押金单据作废,甲方协助乙方重新与房东订立押金单据,乙方须在新的押金单据订立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相应金额。

3、基于双方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甲方在乙方接手商铺经营后,须为乙方进入市场、熟悉市场提供帮助。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给甲方转让款人民币____元,甲方应在日内完成租约的改立以及相关手续;乙方在甲方上述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剩余的转让款人民币元付给甲方。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约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给乙方。若有其它损害,乙方仍可要求赔偿。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方泄露。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和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面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物品清单;单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因由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时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为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面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十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作协议是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销售产品达成的法律协议,本协议一旦签定,表示甲乙双方均接受本协议的各项约束,若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本协议的条件,则应该对本协议不予签署。

甲乙双方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双方产品的知名度及竞争力,扩大双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在销售中进行合作。

2.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所购进的乙方的软件只能用于甲方计算机的售或免费赠送,而不能单独定价销售,否则,因此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甲方有责任对于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2.甲方保证未经过乙方同意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任何内容或形式的修改。

3.甲方有权在产品制作、宣传过程中使用乙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商标、名称或其他相关文字、图形及标志。

4.甲方有义务在发现有人侵犯了乙方软件时进行阻止,并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第三方侵犯乙方版权的证据。

5.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软件有关的文件、通知、产品包装或宣传材料中声明本软件开发单位及版权拥有者为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购乙方的软件具有合法版权,并有责任出示一切相关的证明材料给甲方,如发生版权及相关事宜等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对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2.乙方保证本协议规定的软件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乙方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有责任予以免费更换,若不能及时更换,乙方负责退还质量有关问题软件的.全部货款。

3.正常情况(质量无问题),乙方对甲方订购的产品不承担退货、调货、换版本升级的义务。

4.乙方负责上述软件最终用户的产品售后服务。

1.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干扰市场的责任和向甲方索取由此造成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的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名誉损失的赔偿。

3.甲方如拖延付款,应处以延迟付款部分金额2%/天的罚金。

4.乙方如拖延交货时间,应处以延迟交货部分金额2%/天的罚金。

5.人力不可抗因素:在软件出版、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方不能履行协议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方双方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而引起诉讼,由乙方地区法院管辖。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对乙方提供的软件样品作兼容性测试,若不进行测试,则需承担由于可能不兼容所带来的后果。乙方保证所提供的oem产品与此次供测试的产品内容完全一致(包装及载体除外)。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移动客户转让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上述双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或“本协议双方”。鉴于:乙方是经过合法登记并具有法定资格的医疗仪器供应商,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购买相关医疗仪器(以下简称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交易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

货款合计人民币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大写与小写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部门的产品验收标准。

三、付款方式:上打下。

四、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经双方约定,产品采用_送货上门方式交付。

2、产品运输费、保险费用由_乙方__承担。

3、甲方接到乙方上述产品后。由乙方派人与甲方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并安装调试(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装机成功)确认后签署仪器接收单。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自签署接收确认书后一年内负责保修以及终身维修。

2、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和调换范围:

(1)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部件损坏;。

(2)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人为因素而造成的部件损坏;。

(3)机器的消耗品;。

(4)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5)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6)甲方擅自改变仪器正常工作环境,致使部件损坏的;。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使仪器部件损坏的。

六、保密条款。

甲方在此同意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1、本合同的框架、价格等条款内容以及相关附件等;。

2、因本合同的谈判或履行或实现交易而获得的任何非公开信息或知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成交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1)甲方逾期履行付款义务的;。

(2)甲方违反保密条款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甲方按照合同成交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不能控制因素造成的除外:甲方在保修期内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检验科进行技术支持(包含学术讲座、与临床医生的沟通、新项目的推广及应用、检验科发展建议、)。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由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起草或促使起草本协议的一方做出不利解释。

4、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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