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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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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精选9篇)
2023-11-23 10:43:25    小编:ZTFB

总结是对我们的经历和思考的一种呈现。总结应该注重详实的数据和客观的分析。总结范文中的案例和观点,可以给我们提供总结的写作思路。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一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

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

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

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____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____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室房屋。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政策及法律咨询。

2.寻找交易对象。

3.撮合成交。

4.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3.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4.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5.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6.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三

3月21日,据住建部官网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原因。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随着交通运输部3月23日正式挂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出多门”局面自应告终。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即业内所说的16号令),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元旦施行。

该规定规范出租汽车服务经营权管理、新增了预约出租汽车、强化了出租汽车服务等内容。由此“住建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然而“份子钱”争议表明,尽管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但类似于“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规章并未全“僵”。现实层面上,如何让“被废止”文件彻底报废,考验着城市管理部门。

以下是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第四条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汽车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式相协调。

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有计划地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出租汽车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客运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二)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二年以上驾龄;。

(三)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遵纪守法。被取消营运资格的驾驶员,从取消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不得从事客运服务的具体年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向客运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申请;。

(二)经营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三)资信证明;。

(四)经营管理制度;。

(五)有关经营场地、场所的文件和资料;。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根据出租汽车的发展计划及申请者的条件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发给许可凭证;不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经核准允许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凭证,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牌照等手续。

已按前款规定办妥手续的,由客运管理机构发给经营资格证书,并发给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后方可营业。

第十三条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可继续经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注销其经营资格证书,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出租汽车和驾驶员的客运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准予继续从事营运;审验不合格或者逾期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审验的,注销其车辆营运证和客运资格证件。

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的资格审验周期,由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经营者变更工商登记项目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凭有关部门的证明,自变更或者停业、歇业之日起十日内向客运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停业、歇业的,应当缴回有关证照。

第十六条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城市,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办法。

第三章客运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时如实向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填报出租汽车统计报表;。

(三)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和客运管理费;。

(四)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

(五)未经客运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将出租汽车转让或者移作他用;。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技术性能、设施完好,车容整洁;。

(二)出租汽车应当装置由客运管理机构批准的,并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计价器;。

(三)小客车应当装置经公安机关鉴定合格的防劫安全设施;。

(四)出租汽车应当固定装置统一的顶灯和显示空车待租的明显标志;。

(五)在车身明显部位标设经营者全称及投诉电话,张贴标价牌;。

(七)符合客运服务规范的其他要求。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四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车辆交接单(略)。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五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

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____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____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六

地址:___________。

身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返乡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座xx客车壹辆(车牌号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同时随车提供《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及《保险凭证》,驾驶员由承租方自行配备。

二、租用期定为xx个月,自20xx年xx月xx日xx时起至20xx年xx月xx日xx时止。

三、租金每月为xx元整,每月____日支付。

四、出租方负责承担该车的有关税金、保险金和养路费。

五、租赁期间的燃料费及过路、过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六、出租方承诺所出租车辆性能良好,适于驾驶。承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七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路公交汽车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规定: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路公交汽车,车牌号为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辆附属设施设备和购入发票见附件。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车辆租赁期为______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有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___。

第四条、在租车的一年期间此车根据情况可以大修一次,修车的单位、修理费用金额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认可后各负担50%,停车修理期间可剔减3天,______元承包费,其余部份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从出租之日起,乙方必须承担各种修理费车辆检审费以及此车如出现违章和肇事的全部费用与罚款(包括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六条、租车到期时乙方要负责此车的车型车况完好,如:车型外壳不能出现凹凸不平,大梁不能变型,发动机、油电路、压箱、底盘等各系统,部件均要达到达检车的合格条件,能够正常运行。

第七条、乙方要按规定负担本线路调度员的工资及费用。严格执行公司和本线路的各项规定制度。若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第八条、本线路若出现不能通车而停车情况,三天以内承包费由乙方承担,三天以外的承包费甲方按天剔除。

第九条、在承包期间,燃料费的`涨价和降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消化处理。

第十条、此车承包期内不能转包他人再次承包。

第十一条、车身广告费和国家发给的燃料补助款属归甲方(车主)领取,与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交纳公司规定的管理费和保险费。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以上协议的严肃性和此协议得以认真执行,乙方交给甲方押金______元,甲乙双方,不论是那一方违约,而且违约也不论是一条还是几条,另一方就视为他方己经违约,并可立即终止协议,对他方按违约论处,赔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__元作为损失赔偿费。

第十四条、此车在租期中所配用的新轮胎租车方不能调换,租期满交车时必须按所配装的轮胎交还甲方,如有调换情况,每调换一条按______元从押金中扣回。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八

出租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租车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路公交汽车,车牌号云车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虑,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规定:

一、租车时间1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每月3,500.00元,付款方式,当月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如超过当月日晚12点钟按违约论处)。

三、在租车的一年期间此车根据情况可以大修一次,修车的单位、修理费用金额,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认可后各负担50%,停车修理期间可剔减3天,360.00元承包费,其余部份由乙方负担。

四、从出租之日起,乙方必须承担各种修理费车辆检审费以及此车如出现违章和肇事的全部费用与罚款(包括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五、租车到期时乙方要负责此车的车型车况完好,如:车型外壳不能出现凹凸不平,大梁不能变型,发动机、油电路、压箱、底盘等各系统,部件均要达到达检车的合格条件,能够正常运行。

六、乙方要按规定负担本线路调度员的工资及费用。严格执行公司和本线路的各项规定制度。若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七、本线路若出现不能通车而停车情况,三天以内承包费由乙方承担,三天以外的承包费甲方按天剔除。

八、在承包期间,燃料费的涨价和降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消化处理。

九、此车承包期内不能转包他人再次承包。

十、车身广告费和国家发给的燃料补助款属归甲方(车主)领取,与乙方无关。

十一、如此车汽油发动机需要改装为柴油机前面的第三条“承包期内大修理一次费用的承担”内容废除,改装期间的停车租费甲方承担2天240.00元,其余部份乙方承担,改装后的月租金在原月租金的基础上净增加额500.00元(月增加额和本线路同期改装的不相等,可参照其它车辆执行)。

十二、甲方负责交纳公司规定的管理费和保险费。

十三、为了保证以上协议的严肃性和此协议得以认真执行,乙方交给甲方押金10,000.00元,甲乙双方,不论是那一方违约,而且违约也不论是一条还是几条,另一方就视为他方己经违约,并可立即终止协议,对他方按违约论处,赔付守约方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费。

十四、此车在租期中所配用的新轮胎租车方不能调换,租期满交车时必须按所配装的轮胎交还甲方,如有调换情况,每调换一条按400.00元从押金中扣回。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方。本协议自出租之日(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汽车出租委托协议书通用篇九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租车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路公交汽车,车牌号云 车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虑,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规定:

一、租车时间1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月3,500.00元,付款方式,当月 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如超过当月 日晚12点钟按违约论处)。

三、在租车的一年期间此车根据情况可以大修一次,修车的单位、修理费用金额,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认可后各负担50%,停车修理期间可剔减3天,360.00元承包费,其余部份由乙方负担。

四、从出租之日起,乙方必须承担各种修理费车辆检审费以及此车如出现违章和肇事的全部费用与罚款(包括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五、租车到期时乙方要负责此车的车型车况完好,如:车型外壳不能出现凹凸不平,大梁不能变型,发动机、油电路、压箱、底盘等各系统,部件均要达到达检车的合格条件,能够正常运行。

六、乙方要按规定负担本线路调度员的工资及费用。严格执行公司和本线路的各项规定制度。若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七、本线路若出现不能通车而停车情况,三天以内承包费由乙方承担,三天以外的承包费甲方按天剔除。

八、在承包期间,燃料费的涨价和降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消化处理。

九、此车承包期内不能转包他人再次承包。

十、车身广告费和国家发给的燃料补助款属归甲方(车主)领取,与乙方无关。

十一、如此车汽油发动机需要改装为柴油机前面的第三条“承包期内大修理一次费用的承担”内容废除,改装期间的停车租费甲方承担2天240.00元,其余部份乙方承担,改装后的月租金在原月租金的基础上净增加额500.00元(月增加额和本线路同期改装的不相等,可参照其它车辆执行)。

十二、甲方负责交纳公司规定的管理费和保险费。

十三、为了保证以上协议的严肃性和此协议得以认真执行,乙方交给甲方押金10,000.00元,甲乙双方,不论是那一方违约,而且违约也不论是一条还是几条,另一方就视为他方己经违约,并可立即终止协议,对他方按违约论处,赔付守约方人民币10,000.00元作为损失赔偿费。

十四、此车在租期中所配用的新轮胎租车方不能调换,租期满交车时必须按所配装的轮胎交还甲方,如有调换情况,每调换一条按400.00元从押金中扣回。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方。本协议自出租之日(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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