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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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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通用13篇)
2023-11-22 07:26:30    小编:ZTFB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计划,以确保我们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方案的编写要考虑适应性和灵活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变化和突发情况。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实际操作和执行的效果,以下的范文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实践的指导。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结合辖区停车场管理工作实际,于10月18日开展了宣传活动。

宣传民-警一行首先来到湘潭县人民医院和湘潭县中医院的停车场,向停车场管理人员表明了来意,发放了《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问答提纲,明确告知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律责任,并向其了解了《办法》的落实情况,要求其将《办法》指导意见具体落实至每一名员工,务必做到依法办事;在停车场内,民-警向过往群众和驾驶人发放了宣传资料,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有效维护了群众停车、缴费等切实利益。

随后,民-警来到天易汽车站和湘潭县汽车站,在站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有效扩大了宣传范围。宣传民-警与大队法制股和白石传媒公司联系,分别在大队教育处罚中心和县政府前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办法》相关内容,为全面贯彻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的民-警表示,今后将长期开展此项

第一条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场。

第三条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安局负责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负责济宁市城区规划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开办公开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市规划局应会同公安、建设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宾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居民小区等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街(区)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停车场建设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规划建设停车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有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补建停车场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停车场。

第八条根据车辆停放需要,须在支路、繁华商业街道、小区街道等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应由公安机关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统一确定,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封闭住宅小区院内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建设的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况,确需关闭停车场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条拟经营公共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经公安、规划部门同意,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二)使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三)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悬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及其统一监制的标价牌;

(四)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五)使用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领取的地税部门监制的通用定额发票;

(六)公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投诉电话号码,公开管理制度;

(七)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八)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整洁;

(九)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防止车辆丢失;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专用停车场拟向社会提供车辆停放有偿服务的,其经营者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停车场停放车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停车场交通标志线有序停放车辆;

(二)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三)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费;

(四)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施。

第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要临时停车的,应在统一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停放,不得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

第十五条道路两边的单位确需占用公共场所临时停放职工、学生的车辆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者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保管费。

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的,车辆停放者有权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建设的停车场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行,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条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颁布日期:20150125 实施日期:20150201

颁布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宣传活动,有效承担起公安交-警工作职责,落实举措,全力促使广大交通参与人和停车场经营单位了解、遵守《办法》,为停车场规范化经营管夯实基础。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二

为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提高其正面宣传功能,及时、准确的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教育形象,根据眉教体发【2013】131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曹茂君。

成员:刘文轩汶磊田坤王震飞王华王哲宏邵军涛张利花,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哲宏为主任。

职责:

1、对学校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相关媒体的事宜。

2、根据事情发展,确定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言人。

3、负责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对外新闻发布具体事宜。

4、收集、跟踪、分析、处理学校舆情并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采取措施,以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正面发展。

5、学校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监督由邵军涛、张利花担任,主要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与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6、网络舆情监督员每天分早晨、中午、晚上上网三次收集相关信息,主要浏览学校网站、眉县吧、校内外论坛、贴吧、博客、qq群、虚拟社区等网站。对发现的有关学校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及时的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然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对舆情进行举报或者删除处理,重大舆情实行上报县局制,坚决防止舆情升级。

7、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8、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情况。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网络舆情的应对与控制。

1、快速反应明确态度。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对有关本单位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得回避、敷衍问题。

2、正面回应提高效率。

对于负面舆情,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一般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组织安排监督员,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的引导舆情正面发展。

对于重大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然后及时以“舆情专报”的形式上报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积极和网络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学校、师生形象、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妥善处理。

对于重大舆情,学校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的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

四、学校信息安全建设。

1、学校网站作为学校宣传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学校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失实扭曲报道学校发生的事情(包括上传图片)等。

严禁上传。

3、加强学生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发帖、跟帖、讨论和评论活动,扩大网上主流声音,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对学校网络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4、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的影响,自觉抵制有害信息。

5、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网络文化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检查,随时指导学校网络舆情工作建设。

2013.4.25。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三

为切实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减少和消除舆情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巩固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积极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依据《xxx突发事件应对法》《xxx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类市场主体、政府机关都应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

响应原则是:舆情应对要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协作配合、讲求方法的原则,迅速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反应,保障公众安全,适度公开透明,尽力控制风险。

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舆情危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并设副组长1-2名,由分管对外宣传和重点领域的分管领导担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舆情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由业务部门、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总体负责舆情危机处置工作;查清事件真相,确定事件性质;决定舆情危机处置各项具体措施;对事件处置进行评估、总结,提出对事件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四

省第次党代会提出广州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城市管理各部门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更为迫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使城市管理真正落实到基层,把广大群众热切期望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和他们的智慧、力量凝聚到“三年一中变,一大变”目标上来,凝聚到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上来,实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为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宣传网络,强化宣传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宣传内容

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

(一)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措施;

(二)宣传“一年一小变”成果和“三年一中变”规划;

(三)宣传各个阶段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计划;

(四)宣传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

(五)宣传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六乱”及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批评、鞭挞和曝光;

(七)督促各部门,各区、街、镇对“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改。

二、宣传形式

(一)充分发挥广州地方新闻媒介多且集中的优势,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沟通,举办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以及现场采访报道等。

(二)在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设立城市管理宣传栏目。

(三)举办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

(四)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 “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好市民”和“城市综合管理文明执法先进集体”的活动。

(五)充分发挥区、街、镇宣传阵地(刊物、简报、墙报)作用,并在公共候车亭、公共宣传栏开辟公益宣传栏。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城市管理宣传网络,组织城市管理通讯员队伍,定期对通讯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触觉敏锐、快速反应、文字表达等新闻素质,主动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准确稿件、信息。

(二)配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与建设工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新闻单位现场采访报道。

(三)印发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四)对“110”报警服务台城市建设管理快速反应网络群众投诉的和监督检查处“巡城马”日常巡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由专人收集归纳,进行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开。督促整改,取信于民。

(五)加强对区、街(镇)及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指导。

四、时间安排

(一)4月-5月,精心组织一批有份量的新闻稿件提供新闻单位,组建宣传网络和通讯员队伍,筹措、申请城市管理宣传经费,与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洽谈城市管理宣传栏目的设置,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办布置个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任务。印制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二)6月份举办市、区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公用事业局、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城-管办参加。会上派发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争取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城-管”栏目正式开通。

(三)11月份在市、区开展“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城-管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评选活动”。

(四)12月份对评选出来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推荐的‘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进行表彰。并对“城-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及时调整宣传形式,改进工作方法,办好城市管理各种宣传活动。

为全面强化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建设成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全方位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为指针,坚持块块管理、条条负责,量化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解决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全市的各个角落,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努力把大连建成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管理

重点解决占道经商问题。

1.加强对占道各类设施的审批管理工作。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要经市城建、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冷饮摊亭、报刊亭、信息发布亭、治安岗亭、电话亭、公交调度室、候车亭等,要保持外观清洁、美观,设施完好无损;治安岗亭要发挥其应有功能,挪做他用、掺有经商性质的要坚决取缔;交通标志牌、信号灯要保持设施完好,行人、车辆通行标志线要清晰;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画面要保持美观,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全年计划更换主次干道冷饮摊亭100处,治安岗亭50处,公交调度室10处。

2.继续抓好占道集贸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开展调研普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退路进厅计划。对严重扰民、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市场要尽快退路进厅;对没有经过批准自发、街办的占道市场、摊点、刷车点要坚决取缔;对无证占道商贩(水果摊、修鞋点、烧烤点、卖报点等)清理工作要坚持经常化。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城建局、综合执法局〕

3.全面提高商业街容貌的`管理水平。沿街门头牌匾要设置新颖,有现代气息,门面容貌要整洁;落地玻璃窗不得乱贴广告,橱窗设置要美观,富有时代感;道路设施要保持完好,车辆不得在商业步行街停放;要设有专人负责道路清扫,商业街产生经营性垃圾要设专门存放处,不得露天存放。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城建局〕

4.火车站、海港、公路市政界、机场等城市出入口和铁路沿线要继续提高管理档次,达到秩序井然,环境整洁的标准。要把对大连火车站后身的长途客运始发站的整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改变目前混乱状况。

5.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全年施工工地占道办证率要达到100%,续期率达到100%,文明施工工地达到95%以上,水冲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工地出入口硬铺装要达到100%,工地围档要按标准化设置,工地售楼处和其他搭建设施须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现场内不得有积存垃圾。

加强对施工工地二次扬尘的管理,在市区内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的措施。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城建局、环保局〕

6.抓好户外广告和光明工程管理。户外广告牌匾要重点治理位置不当、缺字少划的问题。广告设置实行审批程序化,提高文化品位;占用道路的单立柱广告牌、指示牌,原则上不再审批;楼体大型广告板(牌)等霓虹灯设施要保证其完好无损;泛光灯、射灯、霓虹灯等应保证不漏亮、不断线、不断段;光明工程设施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亮灯率要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及市内四区城建局、市开发办〕

7.住宅区环境整治与管理

(1)住宅区要继续加强道路、绿化、排水、路灯、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小区道路与市政道路要按标准衔接到位。

(2)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要强化管理,保持市政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保持环境整洁。

(3)装修垃圾要袋装收集,不要随意散放在小区内。

(4)继续做好对房屋屋顶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局〕

(二)环境卫生管理

重点加强“三不管”地带、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逐步消灭卫生死角。

1.要把解决“三不管”地带的环境卫生问题纳入议事日程,采取财政拨款、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等主要措施,解决环境卫生管理的专项经费,按照区域道路面积、人口数量配备车辆、扫保人员,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建局、房地产局、市内四区政府〕

2.加强行业卫生管理。要制定垃圾袋装化操作规范标准,提高垃圾袋装化管理达标率,市内各区先进街道应达68%以上;继续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垃圾除运坚持日产日清,车走地净;道路清扫应提高扫保质量,严守作业时间,市内70条主干道路、迎宾线路、繁华重点地区以及相辐射的路街要做到全天候保洁;市区应实现60%以上的一级道路机械化清扫;完成50座公厕管网配套建设,继续提高公厕管理水平;餐饮业垃圾上门密封收集率应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及市内四区城建局〕

(三)市政设施管理

重点加强巡查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市政设施的维修及时率及综合完好率达到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标准。

1.道路桥梁设施的管理

针对去冬今春雪大,撒盐路面破损严重的问题,抓紧时间完成道路维修工程。7月30日前,要完成407条、68.9万平方米道路维修任务;年内,维修开发小区内道路100条、80万平方米,使道路设施完好率由现在的81%提高到92%。

道路维修要严格按建设部颁布的《道路维修技术质量规范》施工。需动基础的,一定要按要求从基础做起;需进行面层处理的要认真做好面层处理,不掺一点假;建立起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质量监理、质量监督四位一体的质量责任制,保证道路维修质量。

加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做好春、秋两季道路挖掘计划安排和审批管理工作。城市主干道挖掘审批要采取联合办公;挖掘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横过道要坚持夜间施工,凌晨5时前恢复(施工不完可加盖钢板);施工现场的余土要及时清运;各种材料、机具要摆放有序,做到文明施工;道路恢复要及时并保证质量。

组建市道路巡查抢修总队,下设4支抢修分队(市内四区各组建1支),不间断、全方位地对道路进行巡查,管到一砖一石,一坑一井,保证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桥梁设施的管理重在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市125座桥梁和5座地下通道的检查检测要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尤其是对立交桥的检查检测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疏忽,每周都要用仪器对关键部位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至各级管理机关;要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发现桥面、地袱、栏杆、灯带出现破损现象,要及时维修,保证桥梁日常巡查率达95%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每月要对桥栏杆及灯带进行擦洗,保持其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市内四区政府、市城建局、市房地产局〕

2.地下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重点解决地下排水管道腐蚀酥烂,致使污、雨水排放受阻,经常出现污水外溢和路面塌陷问题。对改造、根治酥烂堵塞严重、处于繁华地区的81处、15公里地下管网;成立地下排水管网巡查抢修队,加大巡查检修力度,巡查率达95%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2%以上;加强对马栏河、春柳河、付家庄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工作,保持正常运营;加快中水管线敷设工程的步伐,逐步提高中水的回用率。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环保局〕

3.路灯设施管理

今年继续实施摸黑路改造工程,使有路灯照明的路段由现在的90%提高到95%;充分发挥好路灯监控中心的作用,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路灯设施维修及时率达100%,亮灯率达98%以上;成立“路灯清洗小分队”,每两个月对全市路灯清洗一次,保持其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光明办〕

(四)城市绿地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及风景林地管理

重点是制定并落实管理规范,提高管理标准,巩固绿化成果。

全市一级和二级公共绿地等级率要提高2个百分点,各区根据基础状况的不同,要提高1-3个百分点;绿地病虫害发生率不能高于3%,防治率要达到100%,不能影响观赏效果;森林火警、火灾要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公园设置的导游牌、指示牌字迹清晰规范率要达到100%;各项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公园内的所有绿地养护管理要达到一级标准。

全市所有绿化广场的养护管理要达到一级公共绿地等级标准以上,要全天保洁,保证绿地不发生病虫害,不准违章占用;各游园、绿地的养护管理标准要高于其原有等级标准;绿地浇灌要采取科学用水方式,节约用水,不用自来水。

对近两年新植的行道树要灌1-2次透水;近几年更新的行道树,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保持无树挂、无枯死枝、无乱拴乱挂。

〔责任单位:市及各区市县城建局〕

2.居住区绿地管理

重点是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提高居住区绿地的管理水平,增强观赏效果,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严禁荒芜绿地。

高档住宅区绿地管护要达到一级公共绿地管理水平;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管护要达到二级公共绿地管理水平;没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管护要达到三级公共绿地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局及各区市县小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

3.专用绿地管理

重点是指定专人,落实管理责任,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被评为国家、省、市花园式单位,国家、省、市绿化先进单位所属绿地管护要达到二级以上公共绿地水平;其它单位所属绿地管护要达到三级绿地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委、各区城建局〕

三、具体措施

为确保本方案的落实,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对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尽可能地使工作目标量化,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完成工作目标的时间表。各责任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工作目标的完成负全责,并要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二)实行逐级考核制度。成立市城市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宋增彬副任组长,市爱卫会办公室、建委、城建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比的组织工作。市考评到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考评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考评到辖区有关单位;市直部门考评到下属单位。

(三)采取明查与暗检相结合的考评检查方式。根据《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计分标准》开展计分考评工作,采取明查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进行暗检,每月进行一次明查,年终根据日常管理与明查暗检记分进行综合评比。每月和年终考核评比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四)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运行机制。考核最终结果以年平均得分为准。对年度达到考核标准(明查暗检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区市县,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模范区市县”称号,发给城市管理工作一等奖;对基本达到年度考核标准(明查暗检得分在90-94分)的区市县,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区市县”称号,发给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二等奖;年度明查暗检得分在89分以下的区市县,不具备获奖资格,其各级主管领导不具备评选先进工作者资格,全区评选先进工作者名额相对减少。市直各有关单位年度达到考核标准(明查暗检得分在95分以上)的,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五

学校应急系统区域范围:上课时,原则上以班为单位组织应急自救,楼内以每层为单位。课间时,原则上以相对区域为单位。活动时,原则上以相对区域为单位。放学时,原则上以事发区域为单位。

一、防火应急避险:

(一)火灾出现时学生要听从指挥,在老师的指导下,采取自救互救的措施。

(二)按照指定的'疏散通道撤离到安全的地点。

二、触电应急应急避险:

(一)发现有人触电,要及时报告。

(二)不要接触触电人员,要保护现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一)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二)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三)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如电器、电线起火,要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四)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六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决定于20xx年10月27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x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x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x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x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好活动方案,高质量制作展板、宣传单等,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县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宣传周活动进行检查。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七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准予许可;。

(三)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四)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第五十条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农药登记评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除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登记试验单位中除名,5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第五十四条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第五十五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经营假农药;。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第五十八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第五十九条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登记证。

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向中国出口劣质农药情节严重或者出口假农药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吊销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第六十条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第六十一条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收缴或者予以吊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前款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

第六十四条生产、经营的农药造成农药使用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农药使用者可以向农药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农药经营者要求赔偿。属于农药生产企业责任的,农药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农药生产企业追偿;属于农药经营者责任的,农药生产企业赔偿后有权向农药经营者追偿。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八

对在建建工程项目中的护坡作业加强管理,防止护坡作业出现坍塌。

适用于本项目在建工程的护坡作业的管理,以及一旦出现坍塌事故后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3.1设计。

护坡作业的设计需由资质的设计院设计,不允许私自设计。

3.2审批。

设计方案必须得到市人防委员会的审批。

3.3施工方案编制与施工。

护坡作业的专业很强,施工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专业施工单位应先将护坡施工方案报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部根据护坡施工方案负责监督护坡的施工。

3.4监控。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应明确对护坡作业在使用全过程中沉降及水平位移的监测职责和方法,并保留监测结果记录。当监测的结果显示或经检查发现护坡施工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到场研究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实施前可能坍塌的范围内不得有人继续施工,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

4.1施工现场发生护坡坍塌事故,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停止一切施工企业,立即电话通知公司上级领导。

4.2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尽快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4.3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4对护坡坍塌事故所损坏的供水、道路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突击抢修。

4.5事故上报和调查取证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xxx。

急救中心120。

报警服务台110。

护坡工程开工至护坡混凝土浇筑养护完的全过程。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九

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为提高台上小学舆情应急处置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我校和谐稳健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与校有关的舆情信息。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我校的统一领导下,各教师应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我校各类舆情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和应对处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发现涉及我校等社会舆情和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消除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三)把握导向,确保稳定。应急工作以服务我校中心工作和发展为大局,本着有利于平息事态的原则,切实化解负面舆论,维护我行良好社会形象。

(四)疏堵结合,正确引导。合理把握评议尺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情,预防不良炒作。

(五)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负面舆情,通过与各信息发布平台的及时沟通,有效遏制信息传播,从源头上预防不良信息的扩散。

三、组织领导成立台上小学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全校舆情应急指挥的常设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发布方案、发布口径、原则、内容及范围;审定统一的新闻发布稿;确定接受媒体采访的本校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舆情领导小组组长:魏宏才领导小组副组长:赵迎强成员:赵卫东陈永霞徐东华赵修艳耿玉琴徐艳华四、舆情分类(一)特别重大舆情涉及到本校教学、稳定发展等重大媒体热点事件或重特大突发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大规模媒体炒作和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舆情。

(二)重大或较大舆情。

主要涉及我校的社会不良舆情或突发事件,媒体“炒作”敏感度高,可能引起或已经引发较大规模“炒作”,并有继续升级的可能。

(三)一般舆情传播范围较小,暂未形成集中的舆论场,总体可控。但也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升级的、涉及我校的社会不良舆情,应给与一定的预警关注。

(四)影响较小的舆情敏感度较低,不具有一定的传播性,能够在短时间予以化解的舆情信息。

五、应急程序(一)监测舆情。我行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进行,随时掌握社会有关我校的舆情导向、特点和趋势。及时通过各类渠道了解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不良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或重大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二)跟踪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我行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不良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趋势时,要及时上报本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以便迅速有效地处理。

(三)信息报送。我校规定及时向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舆情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针对各种类型的舆情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事态进展。

(四)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或重大舆情,及时听取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十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促进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各类事故发,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幼儿园应急速度,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确保意外事件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

(二)传染性疾病。

(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倒塌或突发性危房倒塌事故。

(四)火灾事故。

(五)幼儿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六)其它不可预见的事故。

以上事故,团体受伤害3人以上视情况启动该预案。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关于“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方针,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

(一)小神童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四个组。

1、综合协调指挥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

(1)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处置组。

组长:xxx成员:xxx。

职责:(1)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2)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3)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成员:xxx。

职责:

(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

(3)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理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xxx成员:xxx。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一

根据《州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维护我州社会稳定工作部署精神,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立足于工商职能加强社会舆情在广大经营者当中的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中以实施“六.五”普为抓手,结合“爱国、守法、感恩”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社会舆情引导工作,促进全州全民法制观念显著增强,群众明辨是非能力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社会舆论环境日益优化,推进“依法治州、和善安州”战略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工商工作实际,作如下安排:

一、目标任务。

(一)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当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逐步养成以法为界、以法为度、以法为据的行为习惯,努力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纪、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各县工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宣传,以增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明辨是非能力。组织典型案例专业解析,引导群众从法律角度理性思考问题,正确判别重大案、事件的性质,正确认识社会热点现象和敏感问题,客观评价党委、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开展灾害救援、加强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维护我州的社会稳定。

(三)净化社会舆论环境。按照“哪里社会舆情需要加强引导,法制宣传就跟进那里;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宣传什么”的原则,结合形势政策教育,加强专项法制宣传,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正确理解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资源开发、民生工程、群众工作、寺庙制度管理创新等重大事项,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工作措施。

按照“主动出击、统筹兼顾、深入宣传、正面引导”的思路,结合工商职能,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暨社会舆情引导工作。

(一)开展法律及形势政策大宣传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依托群众工作“六大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形势政策,正面引导社会舆情。结合各县工商局职能和实际情况组织编印发放重点法律、法规和其他宣传资料。

三、工作步骤。

从2013年10月起至2014年9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筹备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按照“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各县工商局要认真研究制定《工商部门法制宣传教育暨社会舆情引导工作实施方案》,选定法规宣讲人员,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4年6月)。组织全面宣讲和专项法宣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启动媒体法制栏目和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7月——2014年9月)。结合“六五”普法前期工作,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总结经验、固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法制科统筹协调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暨社会舆情引导工作。各县工商局针对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是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狠抓落实。

(二)加强舆情监控。密切关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动态,建立健全舆情会商研判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预测评估风险,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正确甄别判断社会舆情,着力抵制和消减社会不良信息,使健康向上的舆论成为社会舆情主流。

(三)州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格考核。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政府的侵害,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学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网络舆情调控、舆论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小组组长:王振伟(校长)全面工作。

副组长:王建利(副校长)具体工作安排。

陈洪梅(副校长)舆情管理及政策发布。

王志超(副校长)舆情预防管理及汇总。

李佳忠(副校长)安全舆情防控。

组员:

崔兴亮(教务主任)。

陈宝国(安全员)李加文(政教主任)。

王法庆(教务员)。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和调控涉及我校的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2.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校舆情动态的研判工作,及时与教管办宣传负责人沟通,提出网络舆情调控的对策建议。

3.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校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在上级宣传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策划、实施网络评论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区教管办的统一组织,积极参与网络论坛中与我校有关主题的讨论。针对论坛中有关我校歪曲、失实、言论过激的帖子,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撰写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稿件和回帖,压缩谣言传播空间,引导社会公众的视线。

4.负责收集互联网涉及我校舆情信息,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向舆情调控负责人汇报不良信息和言论,并跟踪掌握、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5.负责24小时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日实行两小时浏览制度,夜间分为零点和5点两个时段监控,节假日实行零汇报制度,各级部将网络监控负面舆情情况2小时内报办公室、网络中心,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开发区初中的工作动态、教师队伍建设、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

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

(二)工作要求。

1、监测对象及监测内容在较经常出现涉及我校相关舆情信息的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对涉及党和政府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正确处置。

2、监测方法,采用24小时分工轮值负责制,利用相关软件与人工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舆情进行搜索两种方式,对人民网及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将收集到的网络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实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学校网站管理人员要加强网站信息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做好网贴、留言等内容的过滤工作,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同时还可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报送网络舆情信息;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以特报的形式,在2小时内,向学校校委会、各级部领导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3、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一般舆情,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由办公室、网络中心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领导审定。

4、网络舆情协调,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网络舆情协调组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

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到全校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教师聘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审核后发布。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5.各级部、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领导责任,明确专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服从指挥,真正把网络舆情调控、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6.网络舆情监控人员随时监控、及时发现、掌握网上恶意炒作的苗头和动态信息,汇总后立即报告办公室。

7.舆情调控情况,纳入校委会每周班子会、全体教师会会汇报内容的一部分。

四、监控内容。

1.互联网上散布涉及我校教育教学、素质评定和教师队伍稳定等方面未经核实、不宜公开、容易引起炒作,可能扰乱正常运输秩序、影响教职工队伍稳定的信息和言论。

2.互联网上张贴或炒作我校发生的事件,可能对我校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信息或言论。

3.互联网上出现的攻击我校生产经营和容易引起**的敏感信息或言论。

舆情管理与宣传方案范文汇总篇十三

(一)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基层社区(乡镇、村)、单位网格化管理,指导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

(一)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三)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四)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村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所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五)环境卫生治理:社区(乡镇、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六)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七)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五包一”网格管理专班人员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九)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十)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十一)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十三)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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