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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 立法论证会专家发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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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 立法论证会专家发言(6篇)
2023-01-12 04:51:52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一

今年立法计划确定了4件立法项目、12件调研项目,立法项目能不能如期提请审议,调研项目能不能为明年立法准备一批立法项目,关键在狠抓落实。有关方面必须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实现今年的立法计划,并为明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奠定良好基础。下面,就落实今年立法计划,我谈三点想法。最后,吕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

一、明确责任,加快进度,切实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是立法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立法质量的高低。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4件立法项目,都有了一个法规草案初稿,有了一定基础。但是,还不完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继续调研论证,法规草案还需要继续完善。希望承担法规草案起草任务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要明确主管领导、工作班子、责任进度要求和经费保障,切实做到“任务落实、班子落实、时间落实、经费落实”。多年的立法工作实践告诉我们,起草部门只有做到了上述四个落实,才能按期优质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今天会后,希望起草部门制定具体的起草工作计划,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会法规工作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并按照工作计划抓紧开展工作。

在起草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法规草案起草和送审的时间观念。有一点要强调,法规草案必须按照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的规定,在市人大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向市人大会提出。对不能如期提交会审议,或者确实需要对立法计划项目进行调整的,要及时向会主任会议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4件立法项目,都已初步明确了提请市人大会一审的时间。起草部门在起草工作计划中要将法规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修改论证和送审等每一个环节的时间具体化,要根据提请会审议的时间,对立法准备工作进行倒计时安排。农业机械化促进实施条例安排在3月份市人大会会议一审,只有2个月的时间了,中间还有春节和人代会,时间尤其紧迫,一定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其他立法项目也不能等,赶早不赶晚,也要抓紧时间,把工作做到前面,把工作做扎实。有关专门委员会、法规工作室、法制办要掌握起草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法规草案如期提请会会议审议。

在起草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重大问题、主要分歧要事先协调,尽可能解决在法规草案起草阶段,解决在提请会会议审议之前。在权责界限不明、分歧意见较大的情况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应当举行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起草协调会,在正式向会提出立法议案前,取得统一意见,避免影响立法的进程和法规的质量。因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需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部门应当按规定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在向会所作的法规草案的说明中予以详细说明。

二、充分重视,加强调研,为明年立法工作打好基础

会年度立法计划中每年都要明确列出一批立法调研项目。调研项目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会工作要点。今年会的立法调研项目安排了12件,数量与往年相比略有增加。

这些立法调研项目和立法项目一样都是当年要完成的立法工作任务。我们规定年度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一般要从上一年度的立法调研项目中产生。因此,这些项目对于保证明年立法计划的顺利编制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些项目从必要性来讲,也都很重要,目前需要抓紧调研、论证、协调和组织起草,这样可以为明年的立法做准备、打基础。同时,调研项目工作做得好,立法条件成熟了,今年同样可以依照立法程序提请会审议。希望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立法调研项目,加强立法调研。

作为调研责任单位,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将会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工作作为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内容,集中精力搞好调查研究。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制定调研工作计划,组织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年底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向会主任会议提出是否列入明年立法计划的意见。这些调研一定要扎实。工作不扎实,就可能出现明年立法项目选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或者出现立法项目经会审议后因立法条件不成熟而被搁置或者撤销的现象,直接影响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三、落实制度,遵循程序,高效有序地开展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是一个规范、严谨、循序渐进的过程,有其内在规律和程序。严格按程序、规范开展立法工作,是保证立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础。近年来,市人大会注重立法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规范立法程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立法工作制度体系。既有规范立法工作的综合性工作规则,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工作操作流程、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又有对立法程序各个环节的具体规范,如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立法调研工作规则、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则、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工作规则等。这些制度,再加上国家的立法法,成为了我市地方立法质量的程序性保障。

制度制定出来了,不能束之高阁,而是要在工作中切实遵循、落实。希望法规工作室要加大立法工作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制度确定的立法工作原则、要求、程序、方式方法入脑入心,转化为立法工作者的自觉行为。希望从事具体立法工作的部门和同志们在立法过程中要注意遵循相关的立法工作制度,注重规范,严格程序,按照立法法、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和其他立法工作制度的规定,抓好立法计划编制、立法调研、立法听证、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修改等各项具体工作,使立法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有序运行。

制度制定出来了,也不能一劳永逸、一成不变,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希望法规工作室要注意加强对立法工作情况的分析研究,根据立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和发展变化,及时提请会或者主任会议修订或废止那些不合时宜的立法工作制度,及时总结在实现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方面的成功实践和探索,将已经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工作经验、做法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新的制度。其他从事立法工作的部门和同志也要关心立法工作制度的建设,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市立法工作制度不断得到健全完善,以科学合理、健全完善的制度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质量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和推动力。

精选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二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事们:

你们好!

我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池塘里有一朵百合花,它每天按两倍速度生长,如果不受限制,30天内它会覆盖整个池塘,闷死水中的其它生命形式。直到第29天,人们才意识到这个危险——因为百合花已经覆盖了大半个池塘。这时你还有几天来挽救你的池塘呢?只有一天!如果池塘好比地球,生长的百合好比发生变化的自然环境,那么,作为人类的我们将走向哪里?

同苍穹共命运,我们与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形式共同生活在一个穹顶之下,热爱她、保护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对于作为拥有环境保护执法权的我们来说,更应明确自己的使命,扛起自己的责任,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贯彻新法 “我们”有责》。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已相当严重,从大气来看,pm2.5已成为困扰北方城市的主要元凶,据相关统计,因大气污染使冬季发生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的情况明显增加。从水体来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已成为制约生产发展的严重问题。此外,自然资源的破坏也日益严重,长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坏,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冲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多吨。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形势刻不容缓。

今年是新环保法开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对于环保执法者来说这注定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也是开始改变的一年。新《环境保护法》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它历时20个月,经历4次审议,打破了“三审通过”的立法常规。它从政府、企业、公民三方面入手,增加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与健康监测及影响评价,并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等一系列举措。

新法赋予公权力的执法能力是前所未有的,然而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环境保护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执法机构,需要依法调整各种关系。作为环保执法者一方面要强化使命意识和职业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坚决纠正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另一方面,在内部管理上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严三实为标准,遵循明晰职责、权责相当的管理原则,加大处罚和监督的力度,杜绝隐性腐败,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我们同在蓝天之下,我们是保护环境的卫士,如果由于我们的疏忽没有把好关,守好岗,导致环境污染进一步加重。那么,我想我们不仅对不起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更对不起子孙后代。倘若有一天天空不再蔚蓝,河流不再清澈,空气不再清新,你是否会感到害怕?恶劣的自然环境带来的不会是安逸的生活,而是各种自然灾害的频发。我们还没有穷

途末路,我们还有改正的机会,如果之前你对工作敷衍,那么,从这一刻起,请忠于职守,积极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人民的公仆,大自然的卫兵。

我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积极贯彻新法,承担起职业赋予我们的责任,齐心协力保护环境。我们头顶的天空会因我们的努力而变得更加湛蓝透亮、山会更加郁郁葱葱、河流会变得更加清澈见底,森林会鸟兽成群,大自然母亲会变得更温和、美丽,给予我们更多的恩惠。

谢谢大家!

精选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三

市政府20xx年度的立法工作,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力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决实际问题。据此,对市政府20xx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市环保局起草)。

2、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起草)。

3、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修改《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4、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市住建局起草)。

(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无锡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2、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市质监局起草)。

(三)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1、为了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改《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国土局等起草)。

2、为了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市工商局起草)。

(四)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1、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制定《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市残联起草)。

2、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无锡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立法开展调研。

(二)为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统计管理立法开展调研。

(三) 为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立法开展调研。

(一)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应当尽早落实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项目与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项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认真研究各种意见,并就相关制度设计进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在上报送审稿时,起草部门同时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还应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开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应当充分调查,深入研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属于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项目的,还应当形成法规初稿,未形成法规初稿且立法条件不成熟的,原则上不作为20xx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属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调研项目的,如立法条件成熟,可以转为正式项目或者列入20xx年度制定计划。

(三)列入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的项目,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对立法内容、实施绩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推进评估工作。责任部门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经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评估报告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市法制办组织评审。评估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应当归档备查。

精选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四

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县产业集聚区兴建“_____”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县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_____万元兴建“__________”,占地_____亩,位于__________,具体面积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预计每年可实现产值_____万元,实现利税_____万元。

2、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地出让意向金万元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上,乙方取得土地和规划许可、准建等手续后,_____内土建按图纸完工,投产时间为_____。

3、乙方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且投资强度每亩万元以上(即固定资产投资_____万元),基建工程从奠基之日起内完成,建筑密度_____以上,容积率,绿化率15-20%。项目入驻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书,甲方帮助乙方办理项目环评、立项、工商、税务、机构代码、安全生产、注册登记、报建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兴建的“_______________”所需的亩建设用地实行建设与配套同步的四通一清:即通电(高压线路通到厂区门口)、通水(供水和排水管道到达厂区外接口)、通路(到厂大门口)、通讯网络、地上附着物清除。

5、甲方负责为乙方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做好规划选址,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土地出让意向金万元/亩,甲方自收到乙方土地出让意向金后进行挂牌程序,90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在办结土地证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征用土地面积计算土地出让金,多退少补。

6、企业投产后,享受五年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县本级地方所得部分前年由受益财政按月全额支持企业,后年支持50%。

7、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实施,甲方成立由县级领导干部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公路、交通、公安、建设、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在_____县境内给企业提供便利,搞好服务。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检查、扣押、罚款等。

8、如本协议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土建工程,土地出让金按每亩万元补足交纳,如不能按时投产或不能完成投资额度,不享受第6条优惠政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9、此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五

同志们:

党的明确作出了到x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决策;xx届三中全会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在10月底全国人大会召开的立法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天,我们召开省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部署落实省委批转的《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为海南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和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立法工作新形势,明确新时期海南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建省以来,在省委和省人大会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海南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制定了一大批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截至x年11月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决议238件,这些法规反映了我省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总结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也为今后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未来五年是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法制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时期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工作。

(一)加强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省第六次党代会对海南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罗保铭同志于x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强化法治观念,我们省委、人大、政府对此一直有着鲜明的认识。做好立法工作,国际旅游岛建设就能进一步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新的发展目标赋予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新的使命,对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许多重要方面的法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比如:促进产业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等等。因此,立法工作要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立法工作是全面深化海南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是经济特区的永恒使命。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我省改革开放,必然推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必然会更迫切地需要加快法制建设。与此同时,我省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工业化的深入发展,也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都要求地方立法工作要更加自觉地回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提出的新课题,更加主动地把改革开放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更好地发挥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加强立法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海南的重要基础。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对地方来说,加强地方立法是依法治省的题中应有之义。

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立法建设创新。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不能完全适应海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全面进步新形势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一些重要的法规亟待研究制定,一些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急需修改完善,一些法规与法律、法规与法规之间还存在矛盾或不协调问题,等等。我们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法治海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海南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了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联系实际、切实贯彻。结合我自己对委员长讲话精神的学习体会,我感到,把握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法的灵魂,法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对立法规划、重要的法规草案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自觉地使省委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张德江委员长指出:“立法工作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我们必须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相结合。要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主题,把每一项立法都放在大局中加以审视和把握,将那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

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特别注重通过立法创设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海南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为海南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地方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和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期待与呼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因此,我们必须在立法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正确把握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找准各方面特殊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使法规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各方面合法权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从注重“物”的立法向注重“人”的立法转变,要从注重方便政府管理、约束管理相对人的管理型立法向注重规范政府行为、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权型立法转变,妥善处理好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部门利益再分配的倾向,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第四,必须坚持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海南立法创新。建设国际旅游岛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对立法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法创新的实质就是发展思路、管理体制、工作举措的创新和完善。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方面提出的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不充分的问题,省人大会党组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已提出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立法中,我们要积极总结特区立法经验,加强对经济特区立法权的研究和运用,准确把握特区立法的原则、权限、创新与变通的尺度等问题,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破除陈旧的思维定势,用改革的思路和开放的眼界解决前进道路上的老障碍和新问题,适当增加特区法规的数量和比例,只要有必要都应该以特区法规的形式出台,使我省的立法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方面对海南的地方立法工作提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最为突出的意见就是我们立法的质量还不够高,有的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对此,省人大会党组非常重视,委托我专门组织法制委员会、法工委有关同志专题研究、分析原因,已经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的核心就是要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立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坚持科学的立法体制,实行科学的立法机制,运用科学的立法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一)要准确反映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尊重立法自身的科学规律。要研究和跟踪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立法程序,从制度上着力解决好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规起草和审查单位都要认真梳理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力求摸清实情、悟透规律。

要认真进行立法前论证,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突出立法重点;积极探索立法中评估,提高法规草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深入了解法律制度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为法规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奠定基础。

(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气”。要更加自觉地树立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开门立法,使海南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要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建立健全立法过程中的意见表达机制、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互动机制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完善各方利益交汇和博弈的机制。

在立法各环节上都要设计社会参与的相关程序和民主形式,通过座谈、论证、听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促进立法更好地体现客观规律、反映人民诉求。尊重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立法议案,扩大立法咨询专家队伍,同时发挥好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省法学会、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海南的社会立法智力资源,使之直接参与到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中来。

近期,省人大会还将在四届人大聘请立法咨询委员的基础上,建立法律知识强、门类齐全的专家队伍,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积极推荐各领域的专家,聘请他们作为五届人大的立法专家,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立法的目的全在于应用,一部好法规,不仅要“好看、耐看”,更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是要按照三中全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合理控制立法项目数量,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立法。要敢于在重点上实现突破,善于以重点带动一般,在抓好重点的过程中体现特点、突出亮点。二是要紧紧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寻求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写好“关键的那么几条”。对这关键的几条,一定要熟悉相关背景,掌握其历史及现实状况,把握矛盾的焦点,提出科学可行、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要走“精细化立法”的路子。具体条款写法要繁简得当,重点条款精雕细刻,做到张德江委员长所要求的“能具体尽量具体,能明确尽量明确”,确保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真正管用”。制定各项规范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手段保障其落到实处,对违法行为能够依法有效地追究和制裁。四是在法规体例和立法技术上,要从施行的实际效果出发,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只求管用,要以解决核心问题为目标,有几条立几条,力戒照抄照搬上位法。

(四)要加大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当前我省许多法规的影响力还不尽如人意,执行效果也不理想,这其中除了立法质量不高等原因外,还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对法规的宣传不够。今后一定要加强法规起草、审议阶段和通过后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杂志、报纸等媒体,采取解读、答记者问、互访、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使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法规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法规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使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四、认真贯彻省委9号文件,扎实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最近,省委以琼发[]9号文件批准转发了《中共海南省人大会党组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的请示》。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是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反复协调、仔细推敲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了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省委在转发省人大会党组请示的通知中,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人大会立法工作及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殷切期望,体现了省委对省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要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立法目标任务、立法项目和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起草工作责任。今天参加会议的各单位都要按照省委的要求,把落实立法规划列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及早作出安排,做到任务、组织、时间、责任、经费“五落实”,特别是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等每一个环节的步骤安排和工作责任都要具体化,保证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法规草案起草任务。

(二)重视法规草案送审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立法计划执行。多年以来,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立法工作,能按时提交草案,但也有少数单位立项时争先恐后、立项后不紧不慢,对落实立法计划仍然存在要求不严、执行不力的的问题,导致一些法规草案未能按照计划时间提请审议。今后有立法任务的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法规起草和送审的时间观念,保证按规定时间提交省人大会审议,如果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期完成起草任务,必须向省人大会主任会议作出书面说明;对于预研的项目,有关单位也应适时作出安排,明确目标要求,扎实做好调研论证工作,条件成熟的,也可以提请省人大会审议。

要落实立法计划执行的督促检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作计划送省人大会有关工委、法工委和省法制办公室,以便统一掌握;省人大会法工委、会有关工委和省法制办公室都应当主动及时地与法规起草单位沟通联系,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做好法规的起草和送审工作。

(三)改进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机制,积极探索一些法规起草的新办法、新渠道、新途径。除继续坚持和完善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起草法规草案的做法外,还要积极探索法规起草的新渠道。对一些重要的、带有全局性的、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规,可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或者会相关工委组织起草;对涉及到几个部门职责的法规,可以由省人大会法工委会同省法制办公室牵头,组成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法规起草班子共同起草;对一些理论性、专业性比较强的法规,可以邀请法制委员会立法专家或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起草,也可以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起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起草,都应当注意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立法机关工作机构和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的作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和会相关工委要建立健全法规起草提前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介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适时、适度地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法规草案的难点和焦点问题,把大量的基础工作做在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之中。

要继续发挥好有关专门委员会、会有关工委的优势,做好法规草案的初审工作,为会审议法规严把第一道关。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机构要制定法规初审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调研,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和草案中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操作性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法制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统一审议职能,认真研究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及会工作机构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着重对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进行把关,提高审议审查质量。

(四)发挥人大及其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水平。今后一个时期迫切需要制定的法规,大多综合性比较强,往往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关系,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和体制机制,立法难度较大。为了保证立法质量和进度,人大及其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立足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能,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工作。要积极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两院”的关系以及上下级人大会之间的关系,不断健全立法协调机制,力争把立法中的主要矛盾和分歧意见解决在提请会审议之前。

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针对立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加强研究协调,力求找到既合理又可行的解决方案。凡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省政府协调解决,对于省政府在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对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已经协调并作出决断的,省人大有关部门在审查审议时原则上不再协调;属于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省人大会主任会议协调解决;省人大会主任会议、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草案或提出的法规草案修改稿涉及政府行政部门为执法主体或对草案重大问题进行修改的,应当书面征求省政府的意见。要建立和完善省人大会法工委和各工委之间在立法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配合。会法工委要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并参与各工委的立法工作,从而有力地保证立法工作整体有序、协调、高效运行。

要进一步密切与市、县、自治县人大会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立法诉求,扩大他们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并研究他们对法规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加强地方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地方立法工作发展提高的基础。

为编制好省人大会x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基础上,12月上旬,我将和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同志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同时,法制委员会、法工委将召开立法项目论证会,请会有关工委、项目申报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立法咨询委员参加,就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届时,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与省人大相关工委室、省政府法制办、省直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论证筛选,使x年立法计划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同志们,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工作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在省委和省人大会党组的领导下,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解放思想,创新机制,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推动立法工作不断与时俱进,为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精选立法咨询专家发言材料范文简短六

同志们:

党的明确作出了到x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决策;xx届三中全会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在10月底全国人大会召开的立法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天,我们召开省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部署落实省委批转的《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为海南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和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立法工作新形势,明确新时期海南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建省以来,在省委和省人大会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海南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制定了一大批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截至x年11月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决议238件,这些法规反映了我省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总结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也为今后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未来五年是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法制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时期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工作。

(一)加强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省第六次党代会对海南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罗保铭同志于x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强化法治观念,我们省委、人大、政府对此一直有着鲜明的认识。做好立法工作,国际旅游岛建设就能进一步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新的发展目标赋予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新的使命,对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许多重要方面的法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比如:促进产业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等等。因此,立法工作要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立法工作是全面深化海南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是经济特区的永恒使命。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我省改革开放,必然推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必然会更迫切地需要加快法制建设。与此同时,我省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工业化的深入发展,也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都要求地方立法工作要更加自觉地回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提出的新课题,更加主动地把改革开放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更好地发挥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加强立法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海南的重要基础。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对地方来说,加强地方立法是依法治省的题中应有之义。

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立法建设创新。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不能完全适应海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全面进步新形势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一些重要的法规亟待研究制定,一些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急需修改完善,一些法规与法律、法规与法规之间还存在矛盾或不协调问题,等等。我们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法治海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海南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会立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了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联系实际、切实贯彻。结合我自己对委员长讲话精神的学习体会,我感到,把握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法的灵魂,法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对立法规划、重要的法规草案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自觉地使省委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张德江委员长指出:“立法工作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我们必须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相结合。要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主题,把每一项立法都放在大局中加以审视和把握,将那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

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特别注重通过立法创设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海南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为海南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地方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和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期待与呼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因此,我们必须在立法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正确把握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找准各方面特殊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使法规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各方面合法权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从注重“物”的立法向注重“人”的立法转变,要从注重方便政府管理、约束管理相对人的管理型立法向注重规范政府行为、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权型立法转变,妥善处理好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部门利益再分配的倾向,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第四,必须坚持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海南立法创新。建设国际旅游岛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对立法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法创新的实质就是发展思路、管理体制、工作举措的创新和完善。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方面提出的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不充分的问题,省人大会党组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已提出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立法中,我们要积极总结特区立法经验,加强对经济特区立法权的研究和运用,准确把握特区立法的原则、权限、创新与变通的尺度等问题,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破除陈旧的思维定势,用改革的思路和开放的眼界解决前进道路上的老障碍和新问题,适当增加特区法规的数量和比例,只要有必要都应该以特区法规的形式出台,使我省的立法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方面对海南的地方立法工作提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最为突出的意见就是我们立法的质量还不够高,有的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对此,省人大会党组非常重视,委托我专门组织法制委员会、法工委有关同志专题研究、分析原因,已经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的核心就是要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立法质量,根本途径在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立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坚持科学的立法体制,实行科学的立法机制,运用科学的立法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一)要准确反映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尊重立法自身的科学规律。要研究和跟踪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立法程序,从制度上着力解决好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规起草和审查单位都要认真梳理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力求摸清实情、悟透规律。

要认真进行立法前论证,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突出立法重点;积极探索立法中评估,提高法规草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深入了解法律制度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为法规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奠定基础。

(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气”。要更加自觉地树立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开门立法,使海南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要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建立健全立法过程中的意见表达机制、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互动机制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完善各方利益交汇和博弈的机制。

在立法各环节上都要设计社会参与的相关程序和民主形式,通过座谈、论证、听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促进立法更好地体现客观规律、反映人民诉求。尊重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立法议案,扩大立法咨询专家队伍,同时发挥好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省法学会、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海南的社会立法智力资源,使之直接参与到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中来。

近期,省人大会还将在四届人大聘请立法咨询委员的基础上,建立法律知识强、门类齐全的专家队伍,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积极推荐各领域的专家,聘请他们作为五届人大的立法专家,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立法的目的全在于应用,一部好法规,不仅要“好看、耐看”,更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是要按照三中全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合理控制立法项目数量,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立法。要敢于在重点上实现突破,善于以重点带动一般,在抓好重点的过程中体现特点、突出亮点。二是要紧紧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寻求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写好“关键的那么几条”。对这关键的几条,一定要熟悉相关背景,掌握其历史及现实状况,把握矛盾的焦点,提出科学可行、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要走“精细化立法”的路子。具体条款写法要繁简得当,重点条款精雕细刻,做到张德江委员长所要求的“能具体尽量具体,能明确尽量明确”,确保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真正管用”。制定各项规范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手段保障其落到实处,对违法行为能够依法有效地追究和制裁。四是在法规体例和立法技术上,要从施行的实际效果出发,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只求管用,要以解决核心问题为目标,有几条立几条,力戒照抄照搬上位法。

(四)要加大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当前我省许多法规的影响力还不尽如人意,执行效果也不理想,这其中除了立法质量不高等原因外,还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对法规的宣传不够。今后一定要加强法规起草、审议阶段和通过后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杂志、报纸等媒体,采取解读、答记者问、互访、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使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法规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法规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使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四、认真贯彻省委9号文件,扎实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最近,省委以琼发[]9号文件批准转发了《中共海南省人大会党组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的请示》。海南省五届人大会立法规划,是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反复协调、仔细推敲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了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省委在转发省人大会党组请示的通知中,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人大会立法工作及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殷切期望,体现了省委对省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要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立法目标任务、立法项目和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起草工作责任。今天参加会议的各单位都要按照省委的要求,把落实立法规划列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及早作出安排,做到任务、组织、时间、责任、经费“五落实”,特别是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请省人大会审议等每一个环节的步骤安排和工作责任都要具体化,保证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法规草案起草任务。

(二)重视法规草案送审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立法计划执行。多年以来,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立法工作,能按时提交草案,但也有少数单位立项时争先恐后、立项后不紧不慢,对落实立法计划仍然存在要求不严、执行不力的的问题,导致一些法规草案未能按照计划时间提请审议。今后有立法任务的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法规起草和送审的时间观念,保证按规定时间提交省人大会审议,如果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期完成起草任务,必须向省人大会主任会议作出书面说明;对于预研的项目,有关单位也应适时作出安排,明确目标要求,扎实做好调研论证工作,条件成熟的,也可以提请省人大会审议。

要落实立法计划执行的督促检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作计划送省人大会有关工委、法工委和省法制办公室,以便统一掌握;省人大会法工委、会有关工委和省法制办公室都应当主动及时地与法规起草单位沟通联系,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做好法规的起草和送审工作。

(三)改进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机制,积极探索一些法规起草的新办法、新渠道、新途径。除继续坚持和完善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起草法规草案的做法外,还要积极探索法规起草的新渠道。对一些重要的、带有全局性的、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规,可以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或者会相关工委组织起草;对涉及到几个部门职责的法规,可以由省人大会法工委会同省法制办公室牵头,组成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法规起草班子共同起草;对一些理论性、专业性比较强的法规,可以邀请法制委员会立法专家或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起草,也可以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起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起草,都应当注意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立法机关工作机构和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的作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和会相关工委要建立健全法规起草提前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介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适时、适度地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法规草案的难点和焦点问题,把大量的基础工作做在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之中。

要继续发挥好有关专门委员会、会有关工委的优势,做好法规草案的初审工作,为会审议法规严把第一道关。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机构要制定法规初审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调研,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和草案中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操作性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法制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统一审议职能,认真研究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及会工作机构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着重对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进行把关,提高审议审查质量。

(四)发挥人大及其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水平。今后一个时期迫切需要制定的法规,大多综合性比较强,往往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关系,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和体制机制,立法难度较大。为了保证立法质量和进度,人大及其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立足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能,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工作。要积极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两院”的关系以及上下级人大会之间的关系,不断健全立法协调机制,力争把立法中的主要矛盾和分歧意见解决在提请会审议之前。

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针对立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加强研究协调,力求找到既合理又可行的解决方案。凡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省政府协调解决,对于省政府在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对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已经协调并作出决断的,省人大有关部门在审查审议时原则上不再协调;属于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省人大会主任会议协调解决;省人大会主任会议、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法规草案或提出的法规草案修改稿涉及政府行政部门为执法主体或对草案重大问题进行修改的,应当书面征求省政府的意见。要建立和完善省人大会法工委和各工委之间在立法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配合。会法工委要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并参与各工委的立法工作,从而有力地保证立法工作整体有序、协调、高效运行。

要进一步密切与市、县、自治县人大会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立法诉求,扩大他们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并研究他们对法规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加强地方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地方立法工作发展提高的基础。

为编制好省人大会x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基础上,12月上旬,我将和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的同志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同时,法制委员会、法工委将召开立法项目论证会,请会有关工委、项目申报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立法咨询委员参加,就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届时,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与省人大相关工委室、省政府法制办、省直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论证筛选,使x年立法计划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同志们,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工作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在省委和省人大会党组的领导下,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解放思想,创新机制,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推动立法工作不断与时俱进,为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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