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 公司股份预留(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20:50:52 页码:11
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 公司股份预留(6篇)
2023-01-11 20:50:5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一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__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__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据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经营周转,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自愿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__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的约定执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借据一式___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函

尊敬的_________先生/女士:

感谢您参加洛阳__投资有限公司理财业务,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借款合同》,您的理财金额是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期限是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期限到期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还款,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将无条件代为偿还本息。

洛阳__投资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诺书

我同意用我名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企业贷款,如果我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出借人____________或代为偿付借款的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约定需要处置我名下及公司所有资产,我保证不为此设置任何障碍。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还款计划书

依据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民借企字第______号)约定的借款人还款方式,制定还款计划如下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__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按照本还款计划如期归还出借人________本息。

开户行:________银行还款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还款账户号码:____________

期数还款日期还款金额(元)

特别提示:借款人必须于每月20日前(含20日)支付当月利息。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合同填写人(签章):____________合同审核(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二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目标公__________(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 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_____元,并在本协议第4.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 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 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 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 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 ________ 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 则

12.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乙方:

客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宴席预定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宴席预定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在饭店内_____楼_____区根据乙方要求预留 宴席场地。

2、宴席标准:_______元/桌(此价格不含香烟、酒、饮料等)。此价格在签字确认后生效。若需临时更改,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标准。(中午就餐结束后,餐桌上所剩菜肴甲方不负责为乙方收拾再用,甲方可提供打包带供乙方打包使用;若乙方食用打包食品出现任何不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宴席桌数:保底桌数_______桌备______桌(8桌备1桌),如需改动,应提前一星期与甲方负责人联系。宴席实到桌数未达到保底桌数的按保底桌数结账。剩余宴席桌数在三日内有效并按所定宴席标准执行。(之后改动的桌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二、定金

为保障双方权益,乙方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按预定宴席总额的15%)作为场地预留订金。宴席结束后凭订金收据冲抵消费款。

三、取消宴席的赔偿

甲乙双方若以单方面原因导致宴席不能如期举行,如距宴席预定日期提前两个月取消,则双方不追究责任,全额退还预留订金;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距宴席预定日期60日以内(含60日)30日以上(含30日)取消,赔偿全部订金的50%;

2、距宴席预定日期30日以内(不含30日)取消,赔偿全部订金。

四、不可抗力

乙方在饭店举办宴席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部门征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

因素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可帮助乙方更换场地及时间,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

若乙方有聘请婚庆公司进行相关事宜的,需提前15天通知婚庆公司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婚庆公司进入场地,以此而影响到婚庆仪式正常运行于甲方无关。

六、如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解决。

七、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四

一、甲方在 有限公司(即目标公司),合法拥有100 %股权,目标公司系于年 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有关酒店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并投资经营酒店(以下简称“酒店”)。现甲方同意转让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及酒店经营权,并且承诺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相互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及酒店经营权,且该受让行为已获得乙方股东会的批准。

三、甲乙双方均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并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及相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权是指: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 乙方在受让股权后对股权进行二次分配的,属于乙方内部事务,由乙方自行处置;

3. 甲方承诺:对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将股权及基于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益和义务转移至乙方,乙方必须购买。

1、 目标公司承租北京市 的一处房产投资经营酒店,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已支付至【】年【】月【】日。

2、 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该酒店的经营行为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酒店正常运营所需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合法审批手续或证照已经办理完毕或正在办理。

3、 此次股权转让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目标公司有关的资产清单(附件一),该清单应包括酒店内现有的可以保障酒店正常运营的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具、物料及库存,原目标公司的办公用具也包括其中。

1、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 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外,并无与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

(2) 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甲方设立目标公司及申办有关经营范围(包括酒店及餐饮经营)的相关手续和文件均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和通过,其设立文件并无遗漏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存在;

(3) 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乙方披露外,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甲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4) 甲方向乙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乙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存在任何不准确的

(5) 甲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

2、 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特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

(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2) 乙方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授权。

(3) 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信能力。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1、 经甲乙双方议定,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2、 下列费用不包含在股权转让总价款中,由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1) 甲方以自己名义或目标公司名义对外出租酒店物业已收取的租赁押金应由甲方移交给乙方(附件二);

(2) 甲方或目标公司预留的装修工程以及设备等质保金应由甲方移交给乙方(附件三);

(3) 乙方应将甲方已租用或缴纳设施设备的押金支付给甲方(附件四)。

1、 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万元整(××万元)的定金,该定金在结算剩余股权转让款之日充抵应付款。

2、 甲方自收取乙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着手准备目标公司及酒店有关收购事宜的相关工作,同时接受乙方派驻人员了解目标公司及酒店运营机制及管理模式。甲方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应立即通知乙方限期【 】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3、 甲方指定账户为收款账号。

1、 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有权向目标公司派驻一至两名管理人员,了解目标公司及酒店运营机制及管理模式,防止资产流失,甲方应给予配合。

2、 自乙方全部结清股权转让款之日起,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如下交割事宜,双方完成交割事宜并由乙方签署《交割清单》之日视为交割经营管理权完成,乙方正式接管目标公司及酒店,本次股权转让履行完毕:

(1) 乙方派员与甲方共同依据资产清单(附件一)对目标公司及酒店资产进行盘点,如发现资产清单中所列设施设备或物品有缺失、毁损、遗漏的,甲方应予补齐、修复或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 共同到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目标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的变更;

(3) 将酒店运营及公司办公房产,即位于的《房产租赁合同》合法转至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名下;

(4) 将原甲方以自己名义或目标公司名义出租物业的租赁合同转至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名下。

(5) 甲方将以下财物交由乙方保管:

1) 目标公司公章、财务章;

2) 重要合同;

3) 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全部资质证明;

4) 银行账户账号、密码和预留印鉴

3、 交割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权后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正式接管之日止,为本协议履行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稳定员工队伍,确保公司及酒店营运能继续正常开展。

2、 甲方应确保公司及酒店资产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付给乙方,在依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合理手段保障公司及酒店资产的不缺失、不损坏。

1、 本次股权转让乙方不负责甲方或目标公司原聘公司或酒店员工的接收和安置,除经乙方考核后决定继续留用的员工以外,甲方应自行负责其余员工的辞退或安置。

关于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目标公__________(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 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_____元,并在本协议第4.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 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 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 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 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 ________ 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 则

12.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预留股份协议书如何写六

一、甲方在xx有限公司(即目标公司),合法拥有100%股权,目标公司系于 年 月 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有关酒店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并投资经营酒店(以下简称“酒店”)。现甲方同意转让其拥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及酒店经营权,并且承诺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相互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及酒店经营权,且该受让行为已获得乙方股东会的批准。

三、甲乙双方均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并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及相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之股权

1、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权是指: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乙方在受让股权后对股权进行二次分配的,属于乙方内部事务,由乙方自行处置;

3、甲方承诺:对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将股权及基于该股权附带的所有权益和义务转移至乙方,乙方必须购买。

第二条:目标公司资产情况

1、目标公司承租北京市的一处房产投资经营酒店,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已支付至年月日。

2、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该酒店的经营行为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酒店正常运营所需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合法审批手续或证照已经办理完毕或正在办理。

3、此次股权转让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目标公司有关的资产清单(附件一),该清单应包括酒店内现有的可以保障酒店正常运营的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具、物料及库存,原目标公司的办公用具也包括其中。

第三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外,并无与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

(2)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甲方设立目标公司及申办有关经营范围(包括酒店及餐饮经营)的相关手续和文件均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和通过,其设立文件并无遗漏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存在;

(3)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乙方披露外,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甲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4)甲方向乙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乙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存在任何不准确的

(5)甲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

2、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特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

(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2)乙方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授权。

(3)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信能力。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第四条:股权转让价款

1、经甲乙双方议定,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

2、下列费用不包含在股权转让总价款中,由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1)甲方以自己名义或目标公司名义对外出租酒店物业已收取的租赁押金应由甲方移交给乙方(附件二);

(2)甲方或目标公司预留的装修工程以及设备等质保金应由甲方移交给乙方(附件三);

(3)乙方应将甲方已租用或缴纳设施设备的押金支付给甲方(附件四)。

第五条:价款的支付条件与方式

1、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的定金,该定金在结算剩余股权转让款之日充抵应付款。

2、甲方自收取乙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着手准备目标公司及酒店有关收购事宜的相关工作,同时接受乙方派驻人员了解目标公司及酒店运营机制及管理模式。甲方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应立即通知乙方限期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甲方指定账户为收款账号。

第六条:乙方接管及资产移交

1、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有权向目标公司派驻一至两名管理人员,了解目标公司及酒店运营机制及管理模式,防止资产流失,甲方应给予配合。

2、自乙方全部结清股权转让款之日起,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如下交割事宜,双方完成交割事宜并由乙方签署《交割清单》之日视为交割经营管理权完成,乙方正式接管目标公司及酒店,本次股权转让履行完毕:

(1)乙方派员与甲方共同依据资产清单(附件一)对目标公司及酒店资产进行盘点,如发现资产清单中所列设施设备或物品有缺失、毁损、遗漏的,甲方应予补齐、修复或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共同到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目标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的变更;

(3)将酒店运营及公司办公房产,即位于的《房产租赁合同》合法转至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名下;

(4)将原甲方以自己名义或目标公司名义出租物业的租赁合同转至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目标公司名下。

(5)甲方将以下财物交由乙方保管:

1)目标公司公章、财务章;

2)重要合同;

3)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全部资质证明;

4)银行账户账号、密码和预留印鉴。

3、交割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权后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过渡期的约定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正式接管之日止,为本协议履行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稳定员工队伍,确保公司及酒店营运能继续正常开展。

2、甲方应确保公司及酒店资产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付给乙方,在依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合理手段保障公司及酒店资产的不缺失、不损坏。

第八条:员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乙方不负责甲方或目标公司原聘公司或酒店员工的接收和安置,除经乙方考核后决定继续留用的员工以外,甲方应自行负责其余员工的辞退或安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