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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警部门评价报告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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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警部门评价报告范文(精选8篇)
2023-11-22 18:02:47    小编:ZTFB

报告通常包括引言、方法、结果、讨论和结论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内容。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我们可以请同行或专家对其进行审阅和提出意见,以改进报告的质量。大家可以通过阅读以下范文,了解不同领域的报告写作规范和要点。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

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

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

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二

为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21〕6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

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10.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监督。

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

11.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审计局设1个二级机构即株洲市投资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行政事业审计科、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政策落实审计科、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重大项目稽查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审计技术科、内部审计管理科。株洲市审计局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88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2人,长期聘请专家11人,临时聘请专家130人次,临聘工勤人员12人,离退休职工44人。

(一)预决算及信息公开情况。

1.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收入合计2341.1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431.71万元。

2.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支出合计23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26万元,项目支出181.93万元。

3.2020年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1.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万元。

4.预决算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与财政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单位预决算。

5.“三公”经费控制: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47.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49万元,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5.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了26.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置了一辆商务车。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申报年中预算调整,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2020年株洲市审计局(含1个二级机构)基本支出为2159.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万元。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66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保障株洲市审计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支出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81.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专项审计业务和“部门预算执行在线平台监督软件开发经费”项目的正常开展。

2020年,市本级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57个,促进增收节支173146万元,推动调账处理金额16309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2450万元,挽回(避免)损失6437万元。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370多个,促进整章建制和完善制度20余个。提交的.审计要情(专报)、综合报告被市领导批示40余次,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批示达29次之多;我市选送的6个审计项目获得省优秀或表彰项目,在市州审计机关排名并列第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审计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突出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项目稽查、经济责任、生态环保、殡葬改革、救灾资金、抗疫防控、征地拆迁等审计重点,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在服务地方治理、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展现了新作为、实现了新成效。

一是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找准审计切入点,扎实开展了辖区内各县市区中央和省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中央重大投资落地、“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减税降费实施效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各项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在株洲落地生根,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纳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重点关注,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找准改革堵点、破解难点、总结亮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全市发展环境。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把推动政府节省开支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审计重点,开展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和好钢用在刀刃上、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项目任务完成,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完成了全市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并督促边审边改,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冲疫情负面影响,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四是围绕推进“151”化债机制在我市全面落实落地,扎实推进3家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政府性债务及资产资源等变动情况,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新芦淞集团、高科集团、天易集团、湘江新区等进行审计,在谋划“新基建”下园区、推进航空服饰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湘江新城开发发展中贡献了审计智慧。五是围绕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和温暖企业行动,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作为工作的主要龙头,推进工程建设中问题的解决和规范建设行为、促进项目落地,并加大对工程款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加快建设进度、完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分季度对中央投资重点项目稽查审计,重点抽查了响浅路(湘芸路至滨江路)新建工程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推动重点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落实落地。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城市五区征地拆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揭示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征地拆迁各环节全链条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促进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六是聚焦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责任落实,开展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更好激励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担当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国家投资审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以结算审计为依托,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审计监督。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局对117个(含概算调整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结算审计,送审金额137312.78万元,审定金额130954.78万元,审增金额79.40万元,审减金额为6437.40万元,审减率为4.63%。充分发挥了审计为政府投资把好最后一道关和扎紧政府“钱袋子”的积极作用。同时,还揭示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勘察等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对规范建筑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在线平台监督软件开发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提高了审计效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审计的资金总量也越来越大,传统的审计方式和人员编制已经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审计任务。运用计算机审计手段提高效率,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由之路。审计机关只有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依靠高科技,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规范了审计工作。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并规范审计作业,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审计机关十多年来形成的一套作业规范,对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活动全球化,资金流动电子化,审计领域日益扩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任务十分突出。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从作业手段现代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两个方面控制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同时,也是防止可能发生的以审谋私行为的重要措施。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21]14号)文件的要求,我部对2020年度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组、干部组、干部教育监督组、人才组、干部信息组、公务员管理组、工资福利组、县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党管组、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考核组、老干部组、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6个组室。

部门机构人员情况:我部核定编制3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2020年机关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37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3人,离退休干部职工17人。

部门主要职能:

1.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拟订或参与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制度;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研究拟订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的工作措施;负责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并向县委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等手续的办理;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拟订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职数设置方案;负责援疆援藏干部的选派、安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协助管理以垂直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

3.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政策;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选、调配、交流、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抚恤等政策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5.研究制定全县干部信息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干部信息、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作。

6.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反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管理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对县委管理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审查;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协助做好县委巡察工作。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制定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研究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落实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对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对各级各类党组织设立进行指导审核;指导乡镇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管理和联络服务。

9.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培训;指导乡镇和县直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全县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开展党内表彰奖励、关怀帮扶等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信息化建设及党内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1.承担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发展壮大村级(社区)集体经济。

12.牵头组织迎接市对县的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监督全县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市对县绩效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和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各单位目标任务,汇总年度考核成绩;承担县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并组织督促检查;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委体系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发挥作用;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督促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桃离退休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县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负责组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5.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整体收入合计1414.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支出的整体规模1414.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保障全县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干部信息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村民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党代表联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部门中长期绩效目标: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研究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建设,做好全县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教育监督工作,落实好党的干部路线,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年度绩效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健全和落实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科学有效的人才制度,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桃江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具体为:坚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突出政治标准选贤任能,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落实干部正向激励措施,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突出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持续推动干部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常态长效;坚持完善公务员统一管理,持续提升公务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开展基层柔性引才用才,持续推动人才工作聚力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引领精准服务,持续提升桃江老干部工作品牌影响力;坚持政治建部、从严治部,持续打造政治机关、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

整体支出主要用途: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支出。范围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用等。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原则:量入为出,勤俭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科学合理配置资金。支出使用全部通过财务会审联签小组审核批准开支,其中人员工资支出由县工资中心统发,其他人员及其他政策性人员经费由办公室组织发放。“三公”经费实行限额开支,按照县纪委要求,以不超过上年度标准执行列支。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整体支出实际使用14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96万元,项目支出503.29万元。

(一)基本支出。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基本支出资金为910.96万元,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5.08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49.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邮电费、租车费、维修费等一系列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8.52万元,资本性支出7.73万元。

(二)三公经费。

(三)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县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为271.91万元,其中老干部特需经费39.35万元,506人员管理经费2.00万元,下放支出2.00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10.00万元,老干部及遗孀特困救助资金20.00万元,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管理经费10.00万元,全县绩效考核工作经费10.00万元,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10.00万元,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5万元,党代表联络工作经费17.56万元,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4万元,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5万元,全县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救助资金30万元,远程教育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经费1万元,干部考察考核20万元,公务员档案管理4万元,全县困难党员关爱资金20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30万元,党的专题教育经费1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2020年度实际使用的项目支出为503.29万元。

其中年初预算支出271.91万元:困难党员关爱资金20.00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救助资金30.00万元、县党代表联络工作经费17.56万元全部按时拨付各乡镇,老干部及遗孀特困救助资金20.00万元及时拨付至受救助人员。

另外未纳入部门预算的县级项目支出231.38万元,包括:主题教育办工作经费121.92万元,2020年春节办实事送温暖专项经费28万元,“益村”平台技术支撑与运营运维服务费用43万元,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活动工作经费38.4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政策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本着优化结构、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提升绩效的原则,在部务会领导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使用,并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落实和及时准确执行。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部门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党建和干部工作的经常性支出,支持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支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各项社保缴纳,弥补部分基本支出预算不足等。由于本部门的专项资金不涉及经济发展项目,不属于招投标管理范围,故没进行项目的招投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主要以组织部部务会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管理为主,大额资金的使用由部务会研究决定。实行支出会审联签,资金的使用按照财政管理制度进行,由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核算中心进行审核把关。

2020年,我部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预算管理方面,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变动率虽有所上升,但上升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方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转账核算;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完备,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财务制度;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利用率高于90%,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各项工作具体成效。

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正确领导下,桃江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围绕中心、强化使命担当,为奋力谱写桃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突出理论学习,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以党的理论武装为重点,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举办领导干部专题讲座3期,近1000名科级干部参训。1947名干部报名参加在线学习,通过率达99%。

二是突出选贤任能,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突出以忠诚干净担当为目标,着力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全年共调整干部4批次306人次,其中提拔重用94人,包括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4人,90后副科级干部17人。干事氛围不断浓厚。配合完成了省派脱贫攻坚干部考察组考察工作,共有18名干部纳入“四个一批”范畴。干部信息水平不断提升。为15个乡镇、75个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建立了政治素质档案;对干部各类基础数据、档案实施集中管理,全年共整理完善20251份电子档案,干部信息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不断推进。建立了全县各单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一览表信息库,根据人员变动,统筹做好了全县职级职数动态管理。引才力度不断加大。实施定向引进全额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赴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省内9所一本学校及湖南城市学院定向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出台《桃江县县级领导联系服务优秀人才工作方案》,30位县级领导结对联系服务30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了桃江县科技专家服务团。干部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和“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工作;加大任前公示,抓紧抓牢选人用人监督;召开2020年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过了《桃江县综合运用干部监督信息成果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干部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考核增资审批、职级序列改革工资套转、女职工卫生费调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资年报统计、特殊岗位津贴和奖金发放审批备案扫尾、公务员的工资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对比更改、按政策落实年休假等工作。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发挥。制定印发了《2020年桃江县乡镇、县直部门和双重管理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突出了“六大百亿产业”、污染防治、立项争资、重点工程项目、“双创”、网格化管理和志愿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考核权重。老干部和关工委工作更加用心用情。坚持重大事项向老干部征求意见,重要会议组织老干部参加,先后开展了全域旅游、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生产等实地考察活动;邀请县委常委成员和理论专家定期为老干部讲授政策理论、时事政治、养生保健知识等;及时足额统发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特困老干部及遗孀帮扶救助资金20万,走访300多人次。

组织部非经济管理部门,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侧重对部门整体支出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

2020年3月,我们对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进行了前期准备,对一年来的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根据组织部部务会的安排,由组织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进行综合分析;分析认为:部门的整体支出在使用上符合财政部门的要求,保障了干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保障了机关日常运转,保障了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老干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自评结果为97.5分。

我部未纳入部门预算的县级项目较多,且无经费预算,追加经费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经费的正常支付。

根据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改进措施如下:

1.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按会计制度办事;加强项目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继续严格按照桃江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和公务接待及车辆管理制度,控制接待规模,降低车辆运行费用;确保“三公经费”不超标。

2.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年终决算数据一致性。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无关的费用;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和代收代付支出,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授权支付,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确保预算、财政决算、财政指标、单位报表的一致性。

3.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谨科学、结合实际制定年初预算,财务行为在预算范围内有序开展,加大办公经费的预算力度,重大支出项目做到有计划、有监督、有评估,做到支出有据可依。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四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21﹞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22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20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21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20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19]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社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的要求,结合我社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供销社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社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六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综治安全股、合作指导股、社有资产运营指导中心。全社现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72人。

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道,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问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收入预算: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795.99万元,其中:供销社部门预算收入中没有非税收入项目,全部来源于预算内拨款,预算收入完成率100%。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总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确保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预决算公开:2020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社在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供销社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三公”经费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联审会签制度,加强对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社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销工作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1、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全系统预计实现商品购进总额26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0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汇总利润1800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连锁销售额5.8亿元、电子商务销售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0%、350%,农产品市场交易额15.8亿元,同比增长180%。

2、全面完成综合改革工作任务。今年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收官之年,现已建成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个,乡镇基层供销社12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34个,实现了县乡供销服务覆盖率100%,并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贯通。在12个乡镇建成了1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社,服务面积达到100%。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52家,新增托管土地1万亩。全面完成中央、省、市部署的综合改革任务。

3、狠抓疫情防控期间农资供应工作。受疫情影响,春耕备耕物质缺口较大,社属网点肥料缺口8000吨,县社组织基层社农资供应点积极筹措资金,并广泛联系湖北省外的农资厂家组织货源,将8000吨农资组织到位,解决了全县农业生产用肥需求。今年,县社各企业承担了全县70%肥料、30%农药、种子和农具的供应任务,全年销售肥料、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5万多吨。

4、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县社各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托管稻虾和蔬菜土地20多万亩,采取政策引导、技术服务、金融支持、产销对接等办法帮助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了南县稻虾和蔬菜种养计划的下达,保障了粮食和蔬菜稳产增收。

5、圆满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专职扶贫队员蒋伟已驻扎班嘴村3年,对25名扶贫对象采取发展产业、实施救助、引导就业等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每年抽取10多万元资金用于班嘴村公益事业和慰问资助贫困户。目前,该村25名贫困户全部脱贫。

6、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12个乡镇建立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中心,全年回收废金属、废纸、废橡塑等可利用垃圾1万多吨,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7、综治维稳没有出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全年到县社机关上访400余人次,但没有出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2020年,我们还存在经济基础差、服务能力弱、班子和队伍建设问题突出等问题。2021年,争取实现商品购进总额28.6亿元,商品销售总额33亿元,利润198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0%。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壮大基层组织综合实力,努力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请财政根据供销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驻村扶贫、社区共建及退休人员节日开支等常规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无。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现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44人,退休32人。总编制为38个,其中行政编16个,事业编22个。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是县级基层部门预算单位。

预决算公开:2021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三公”经费1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3.1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人社事业的发展。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县人社系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迎难而上,主动担当,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在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一)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坚决扛起稳就业重大责任。一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举办“春风行动”“直播带岗”等专项服务活动12场次,每月“逢八”招聘会33场次,吸引求职者3万余人,达成就业意向3200余人;建立经开区规模企业用工调度和常态化服务机制,“点对点”专车集中输送10批次352名务工人员,45人达成就业意向;做好区域间劳务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签订劳务协作公司2家,输出脱贫劳动力251人;建设15个充分就业社区(村);开展“311”公共就业服务,覆盖人数2945人。二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1场次,开发100个保洁、保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退捕渔民;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就业协作帮扶”专场招聘会2场次,达成就业意向429人;通过岗位推荐、免费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等举措,帮助1077名退捕渔民实现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持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动态清零;全年参加就业见习人数49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7.9万元;认定帮扶车间10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08名。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939人,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2508人,创业培训940人,拨付就业培训补助590.5万元;5人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补贴金额8500元;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174万余元;成功申报市级优质初创企业2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99万元,惠及企业及个人253户,带动就业3008人。

(二)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一是社保水平稳步提高。顺利完成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长165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长111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全面落实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目标,完成社保兜底任务;为16764名被征地农民发放社保补贴共计1626万元;完成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及护理费调标;继续保持失业保险优惠费率、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发放稳岗补贴资金49.11万元,惠及103家企业;继续实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优惠政策。二是深化改革持续发力。做好工伤保险全市统筹后与税务、参保单位的主动衔接,创新补充工伤保险征缴方式,服务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推介;推行社保卡即时制卡机制,在全县设立9个即时制卡网点,实现当日申领当日领取;全面启动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实行手机缴费、手机认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群众办事更便捷;微信公众号网上运行管理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三是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率先在全市完成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整改,追回社保资金159.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5.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4.1万元,整改完成率100%;着力开展社保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整改疑点数据9944条,整改资金205.88万元;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待遇暂停14899人,已清理6206人,确保12月底完成清零;积极推动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排查预警信息8条;严格规范退休手续办理,全年审核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333人,审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35人,申报办理病退人员退休27人;受理工伤案件152件,工伤认定186件,其中重伤案件141件,死亡案件3件,轻微伤案件40件,不予认定案件2件(含死亡1件)。

(三)全力以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筑牢创新发展根基。

一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做好人事考聘考录工作,完成2020年、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引进人才180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5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人;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卫生健康局面向南县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配合民政局从南县公办养老机构在岗临聘养老工作人员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配合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辅警28名;扎实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期满考核安置工作,2021年共招募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全部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对2019年招聘的3个“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进行政策安置,纳入事业编,生活工作补贴、一次性安家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工资收入制度逐步完善。完成全县75个机关事业单位11836名工作人员晋级晋档调资工作;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219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3人;为机关事业单位198名死亡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审批手续,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51人;审批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收入3498人;做好113名“资深教师”档案和687名工勤人员考工资格审核工作。三是人事管理活力不断激发。晋升职级审批不断完善,全年评审和认定2020年度高级职称81人,中级职称122人,按时规范申报2021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高级职数申报91人,中级职数申报119人;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5人成功申报中级职称;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首次铺开,审核符合资深乡村教师条件材料352份;开展受聘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和跨校评聘教师履约情况核查;扎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和异动工作;履职能力培养落到实处,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20期,参训人员4251人;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做好审核备案,考核结果与教育、奖惩挂钩;巩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清理成果,自查自纠清理331人;临聘人员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清退临聘人员672人;启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清理,完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建设;做好事业人员管理岗位等级晋升改革准备;完成35个单位581名在职在编工勤技能人员、132名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等级考核;做好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及时录入新增档案信息,所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

(四)全力以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考试合格率100%;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现有政务服务事项542项,其中公共服务361项、依申请六类24项、依职权四类157项,现有权责清单171项,均做好数据实时更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证明事项17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编印《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建设领域单位倡议书》《实名制通道温馨提示》等资料3万余本,促进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有效普及。二是监察力度不断加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举办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会6场次,开展个别单位上门指导服务15场次,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冬季专项行动,排查在建项目27个,全年新开工项目50个,缴存农民工保障金1655.73万元,工程领域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开展清理整顿人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5家;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88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21年共援助解决农民工案件15件,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2人次;加强根治欠薪研判,铜锣湾项目预售资金体外循环得到有效管控;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力度,重拳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年接待来访群众352人次,处理上级交办件及网络舆情36件,发放询问通知书7份,限期改正指令书11份,移送公安案件2件,追讨工资284.16万元。三是仲裁效能稳步提升。优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全年处理案件551件,其中立案418件,案外调解处理44件,其中立案裁决108件,达成和解自愿撤诉及调解结案269件,结案率90.2%;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追索伤亡补偿金、养老保险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共计922.46万元。

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南县人社局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人社事业稳步向前发展。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经济稳定恢复,劳动力市场回暖,就业局势整体稳定。但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突出表现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高技能型人才短缺依旧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此外,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二)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形势严峻。由于征缴职能划归税务部门,社保政策宣传与基金征缴力度大不如往年,扩面征缴空间缩小,加之部分企业欠缴社保费严重,民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社保意识不强,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参保人员增加等因素,我县社会保险扩面面临严峻挑战。

请财政根据人社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七

收到长安财政分局《社保基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函〔2022〕188号)后,我单位认真对照报告提及的存在问题,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专项绩效目标出现方向性偏差和表述不完善问题。1.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村社区)、生育保险(村社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这四个专项的绩效目标都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社保费用的征收工作”,与之对应的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应该是“征收”,并不是发放财政补贴,因此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2.部分专项的绩效目标表述不完善问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养老津贴申领的工作”,主要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表述的。为了有效避免误解,我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此类表述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不够合理问题。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的年度绩效目标的表述和统一绩效目标的表述,避免出现不适合合理聚类的意思和目标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绩效指标中未完全包含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问题。完善长安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的绩效指标中“参保资源数据的管理和完善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等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和指标赋值,全面体现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涉及的常规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部分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不够合理问题。完善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合理量化效果指标,保持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统一性;合理设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体现绩效指标的本质特性。

(二)资金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预算调整率偏高问题。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率,有效避免资金闲置情况发生,我镇使用的是年中调整预算方式,但由于我中心业务承接量大、业务种类繁多且涉及资金较多,导致年度预算较大。因此建议财政分局在年初预算审核时,充分参考上一年预算金额来审批预算,可有效避免我中心出现预算调整率过高的问题。

二是预算资金变化率与绩效指标值变化率不太匹配问题。由于目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主要是用于补贴本市户籍从未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我中心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支付待遇,但是由于待遇涉及中央财政补贴、市财政、镇财政、社区四级分担,中央财政补贴会不定期的调整,市、镇、社区的三级补贴比例和金额也会根据政策不定期的调整,因此我中心需按照政策指引及时调整相关专项。

(三)项目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多人去世约1年,尚未领取终老待遇”问题,由于我中心业务系统没有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目前死亡数据日常是由社区报至我中心,我中心再根据报送的数据联系死者家属核实情况,并通知办理终老待遇申领业务。另,市基金中心也会不定期跟公安部门对碰相关信息,对排查出来领取终老待遇的人员进一步进行通知。我国的政策法规暂没有规定终老待遇的领取时间,我中心已在收到相关数据后第一时间通知和引导家属尽快办理终老待遇。鉴于存在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的问题,我中心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定期排查死亡人员,并对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另外,我中心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没有出现超期的情况。

二是对数据分析挖掘功能未充分问题。下来继续挖掘分析拥有的大量数据,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功能与价值。

(四)资产管理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原单位人员和附带的资产随人员岗位安排发生变动,为避免影响工作开展,已按需求统筹资产使用,但难免会有清单上属于基金中心,但被属其他三个单位的人员使用的情况。目前,我中心已对交叉使用的资产做好地址及使用人员(管理人)的登记,每年做好盘点工作避免资产流失。为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我中心后续将咨询请教财政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五)内控制度的问题整改。

一是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长安人社、医保分局已于2022年7月4日重新修订了《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于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因此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基金管理中心,制度中明确了采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制度,不存在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情况。2.存在多头采购问题。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并已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存在多头采购问题。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深入,未能全面准确识别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我中心已在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规范单位管理行为,及时识别的问题,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单位人员归属及岗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

1、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职责存在交叉,因而导致人员经费存在交叉的情况存在,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明晰人员归属,划分清晰人员职责,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发放工作。

2、岗位设置不明晰,存在一岗多职现象问题。我中心已进一步划分清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保险关系各项业务已对应设置受理、复核人员岗位,加强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关键流程的内部控制力度,降低业务风险。

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管理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1.轮岗管理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2.绩效考核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对照镇党建工作办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长安镇社保基金中心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对激励机制建设有明确细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3.人员培训材料缺失问题。我中心已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培训、聘员培训,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培训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尤其注重培训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下来,为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中心将严格对照实际存在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有效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细化采购管理制度,并继续按照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交警部门评价报告篇八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宜财绩〔2020〕109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章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历经几代“中医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490人,编制床位220张,实际开放病300张。内设临床专科17个、医技科室7个、辅助科室4个、职能管理科室19个。

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西门子16排螺旋ct、彩超、cr、dr及全自动生化检测仪等各种高精尖诊疗设备120余台,年末资产总值0.56亿元。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医院、郴州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单位,广东省中医院联系单位,是郴州市市辖区职工医保、宜章县职工医保、宜章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救治医院、宜章县人寿保险公司定点医疗单位。

主要职能:为全县人民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康复等服务;完成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整体支出情况。

20xx年我院基本总支出为1.2亿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73.7万元、卫生材料支出2487.3万元、药品支出2503.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93.5万元、提取医疗基金26.2万元和其他费用654.9万元、其他支出761万元。

(一)20xx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xx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人员经费101.5万元,财政已按时全额拨付到位。

(二)20xx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xx年度以支定收确认的总收入为101.5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经费支出使用比例为100%。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医院建立健全了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以及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培训费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有效杜绝了资金使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共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建立了资产实物管理台账,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订了采购计划,按国有资产配置、政府采购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程序到位,专人管理,对取得的资产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截至20xx年12月31日资产共计0.56亿元,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0xx年,我院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从源头抓起,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根据中央和省、市、县财政预算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需要,按标准、按项目科学认真编制部门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基本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宜章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单位人员学习,强化了我院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肃查处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等行为,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广大群众得实惠。

4、在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为贫困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住院报销时,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一次性结算、补偿到位,患者只需支付自付费用即可,彻底解决了全县贫困人员就医报账“多头跑、耗时长、手续繁、效率低”的问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年初预算的编制不够精细,没有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并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科学执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完善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多注重督促指导推进绩效评价的开展。

二是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湘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编制模式,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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