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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充电站建设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光伏项目申请报告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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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充电站建设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光伏项目申请报告书(六篇)
2023-01-11 13:22:53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光伏充电站建设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一

实习地点:x市x区 x公司

公司简介: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p,按一次规划分四期建设,一期10mwp,二期30mwp一期工程规模为10mwp,主要设施有:太阳能电池方阵、升压站、综合办公楼。太阳电池方阵由9.7mwp的固定式晶体硅组件+0.1mwp平单轴跟踪式晶体硅组件+0.1mwp斜单轴式跟踪式晶体硅组件+0.1mwp双轴跟踪式晶体硅组件组成。整个电站的升压站和综合楼在一期一次性建成。所谓的跟踪式晶体硅组件就是它会按一定角度跟随太阳转,充分接受和利用太阳能。

光伏发电过程:主要是利用天然洁净的太阳能,所处在的地方是阳光照射面积比较大的近于石漠化的地方,对于太阳能在很大面积上能接收并能得到很大的利用。当太阳光照射到太阳能电池表面时,一部分光子被硅材料吸收;光子的能量传递给了硅原子,使电子发生了越迁,成为自由电子在p-n结两侧集聚形成了电位差,当外部接通电路时,在该电压的作用下,将会有电流流过外部电路产生一定的输出功率。这个过程的的实质是光子能量转换成电能的过程。电池是收集阳光的基本单位,大量的电池合成在一起构成光伏组件:太阳能光伏电池主要有:晶体硅电池(包括单晶硅mono-si、多晶硅multi-si)和薄膜电池(包括非晶硅电池、硒化铜铟cis、碲化镉cdte)。太阳光经过太阳能电池板转换成直流电,经过汇流箱后,输送到直流配电柜,经过汇流后,输送到逆变器,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再输送到35kv变压器,从输入端的300v电压转换成35kv的电压,最后输送到电网。

光伏发电的特点:

优点:

① 无枯竭危险;

② 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外,绝对干净(无公害);

③ 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可利用建筑屋面的优势;

④ 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

⑤ 能源质量高;

⑥建设周期短,获取能源花费的时间短。

缺点:

① 照射的能量分布密度小,即要占用巨大面积;

② 获得的能源同四季、昼夜及阴晴等气象条件有关。

③ 成本较高。太阳能电站利用石漠化土地,很好地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

实习过程:实习的当天,我们一大早就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早早的吃过早饭,在宿舍楼下等待即将去往电厂的车。经过半个小时的路程,我们终于到了国电宁夏新能源开发公司光伏发电站,我们对电厂周边环境做了考察研究,并且拍照留念。

我们进行了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培训,在培训中,我们很认真的听培训师傅的讲解。在培训完后,加深了对安全工作规程的认识和同事之间的友谊,通过对安全规程的学习,电厂里的严谨和对安全的重视的程度让我们很震惊。具体到每一个节,都有可能会发生安全隐患,然后电厂就制定了很完善的一些考核制度,如罚款和教育等。电厂是安全高危企业,所以电厂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所以电厂把安全问题总是放在第一位的。然后我们去了光伏现场,参观了电厂的构成,设备和控制系统。通过师傅们的详细介绍和耐心讲解,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不仅拓展了知识面,而且从现场十级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这些对我们将来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师傅们不仅给我们讲解了好多专业知识,而且多次强调了安全问题。让我们在参观学习过程中,多看,多问,不要擅自接触设备。对待工作一定要按程序办事。

太阳能发电是很有利用价值的一种发电模式,一方面不会污染环境和不会带来许多像传统那些发电产生有害气体或者资源需求、利用不可再生资源一样的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了不能利用的土地,提供了相当大的电能。此次参观给予我很多方面的知识,与水电站、火电站的发电特点、方式相比,这个光伏发电相当简单,用晶体硅组件接收的太阳能所产生的直流电源通过一个逆变升压器将直流电逆变成交流电并升高电压,然后就可以给以供用。这一种发电方式,既是现代技术的进步和新能源的创新,也是补充了其他发电模式的一个技术上和供电方面的空缺。

实习收获:通过在x公司光伏发电站的工作和生活,我们体会到了他们先进的管理制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安全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我们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安全意识更是我们的必修课,已在我们每个同学心中打上深深的烙印。在学校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经过实习才发现自己还是很无知,缺少很多知识,理论和实践相差实在是太远了。看来我们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仅要学好理论知识,还要会运用这些理论知识解决工程上的问题。这次实习可以说是将我们对电力系统从理性认识提升到了感性的认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学习并巩固了相关专业知识,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也对整个电厂设备的运作和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通过对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学习和参观,我对电力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虽然我们的时间有限,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时刻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将这次的实习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以后的实验中,好好珍惜这次实习所学的一切,努力拼搏,掌握更多更全面的知识,为以后的生产实践做好充分的准备。再加上电厂气氛的影响,我们的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对工作的认真严谨态度有了提高很大的。在这次实习中,我收益颇多,这些都是无形资产,将伴随我一生。相信在未来的工作里,我们会做得更好。

推荐光伏充电站建设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二

20xx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tzzt-05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xx]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xx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xx]166号)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配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资源,对20xx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1)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黑龙江省境内建设。为保证全省光伏发电扶贫任务的完成,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范围不包括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扶贫重点实施范围的20个贫困县(市)(延寿县、泰来县、甘南县、拜泉县、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兰西县、海伦市、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在国家批复全省光伏发电扶贫建设规模计划后,另行组织光伏发电扶贫建设投资主体招标。

(2)招标总规模:

本次招标总规模为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xx]166号下达的20xx年黑龙江省普通光伏电站30万千瓦建设规模;按国家文件规定,由降低电价给予调增的建设规模;20xx年、20xx年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但未能按期实施予以收回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元规模为2万千瓦,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独立建设地点的项目单元。

(3)中标投资主体确定:

本次招标根据招标总规模,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投资主体。在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如竞争性满足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则本次招标自动终止。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投标项目所占用土地应满足光伏电站建设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光伏电站的条件。

(4)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同一个投标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以上(含两家)法人联合投标。

3、有关要求:

(1)同一投标人如投标多于2个项目单元,全部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且三年内投资主体(包括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黑龙江省光伏电站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保证在20xx年底前并网发电。

(4)投标人在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时,应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生态建设要求,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不得在农用地上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4、报名时间:

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接受传真报名,但报名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5、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0月15日,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委托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451-82627xx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 编:100048(北京本部)

黑龙江省办事处: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邮 编:150036(黑龙江办事处)

联系人:朱浩宇 136113xx640 (北京本部)

王 淼 137668020xx (黑龙江办事处)

电 话:0451-82367

传 真:0451-823671

推荐光伏充电站建设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 __________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

售电人:_________________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2],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 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_____ 兆瓦(mwp)的 _____ 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 __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p),本合同为 _____ 期 _____ 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_____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3],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_____ 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4]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 _____ 期 _____ 兆瓦,装机容量为 _____ 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5]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6]。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 方 陈 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7]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 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 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 上网电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 _____ 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__________ 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 __________ 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 电能计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 。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__)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__)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__)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_____ 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 _____ 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 _____ ‰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 可 抗 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 约 责 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_______________ 。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_______________ 。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 _______ 年 __ 月 __ 日至 __年 __ 月

__ 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 __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 适 用 法 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_________ 。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____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 ____ 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 ____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________ 。

第14章 争 议 的 解 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8]: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 其 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9]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

15.6 文本

本合同共 ___________ 页,一式 _______ 份,双方各执 ___ 份,分别送

____ 能源监管局/办[10]备案。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__ 年__ 月 __ 日 签字日期: __ 年 __ 月 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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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73号)要求,为做好20--年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规范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年度计划管理,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工作:

一、严格按照规模分解指标做好上报工作

20--年,国家下达我区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30万千瓦,此次上报仅限于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八个地(州、市)。结合各地光伏发电项目20--年建设情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电力市场消纳等建设条件,我委将国家给予自治区20--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指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请你们抓紧提出20--年光伏电站项目清单,项目清单要严格按照项目前期进展情况进行排序,总规模不得超出分解指标,如果超出视作无效。同时,请你们将往年结转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上报我委,我委将据此形成全区20--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

二、光伏电站项目安排的原则

请你们严格按照以下优先申报的原则,提出20--年优选光伏电站项目计划。一是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马上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二是优先支持承担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的光伏企业。三是鼓励建设与光伏扶贫开发、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以及智能电网、区域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区相结合的项目。四是鼓励采取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选择技术经济指标先进,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五是优先支持以推动光伏技术进步、集成应用技术和光伏发电价格下降的示范工程以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六是对于自主投资建设公共汇集站,解决周边光伏电站项目接入问题的企业,原则在光伏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七是优先支持当地国有企业参与光伏电站建设,疆外企业光伏电站项目单位应实现就地注册。八是光伏电站项目不得占用草场、耕地,挤占城市发展空间,项目选址必须在荒漠、戈壁等地,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九是20--年规模指标与各地上年度规模建设情况、项目变更情况、承担社会责任以及资源和建设条件相挂钩,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差的地区,将适时调整20--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

三、加强列入建设计划项目的管理

对列入20--年建设计划的光伏发电项目,各地要加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市场消纳条件,并确保项目当年备案当年投产,否则要从年度建设计划中取消。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转让项目开发权,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内容,一经查实,我委五年内暂停受理此类企业申请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事宜。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光伏电站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管理,按照程序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后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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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此次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

2.2招 标 人: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

2.3建设地点: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境内

2.4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2.5 建设规模:100千瓦

2.6项目拦标价格:88.04万元

2.7工期要求:工程为期三个月。

2.8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内的全部建设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2.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2.11工程概况:

榆社县是山西省晋中市下辖的,位于山西晋中南部中段,太行山西麓,浊漳北源两岸。东与左权、和顺为邻,北与太谷、榆次接壤,西与祁县相靠,南与武乡毗邻。榆社县面积1699平方千米。地理位置东经约为:112.9°,北纬约为:37.0°。

榆社县最低海拔987米,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年平均降雨量400-600毫米,无霜期90-150天,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太阳能电池板中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kwp,整体工程占地面面积约1500平方米左右。

组件排布图及结构图需投标人现场勘测出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具有光伏项目),必须是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或者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投标人。

3.2光伏组件制造商或授权本项目投标人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制造商必须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

3.2.4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提供无下列行为的承诺书) :

3.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6.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备注:3.1 – 3.6项中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未购买标书者不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1.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光伏组件制造商

4.2.1光伏组件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2光伏组件制造商通过is09001、is014001认证;

4.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5光伏组件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6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备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以上资料,所提供材料要与开标标书提供材料相符,如有不符以废标处理。

4.6请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榆社县箕城镇招标领导组(招标代理机构)(地点:箕城镇招投标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

分前半个小时,现场开标。

7.开标

7.1本次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

7.2开标地点:榆社县箕城镇

7.3开标程序:

7.3.1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密封情况

7.3.2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7.4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村民代表1人,镇政府工作人员1人,

县技术评委3人。

8.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民委员会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

联 系 人:田河青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榆社县箕城镇招投标领导组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66364

推荐光伏充电站建设申请书范文怎么写六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1 dl/t1051-20xx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 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 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 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 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 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 监督内容

4.3.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 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 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 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 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 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 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 实施要求

4.4.2.1 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 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 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 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 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 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 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 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 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 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 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 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 监督奖惩

4.5.1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 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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