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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贺卡协议书(优秀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16:33:18 页码:8
厦门贺卡协议书(优秀15篇)
2023-11-21 16:33:18    小编:ZTFB

了解与学习一种新的技能或知识,需要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总结。总结要客观真实,不过分吹嘘也不过分贬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示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一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__万元,余款元____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二

签订时间: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偿还所欠甲方货款事宜,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一、双方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共计欠甲方货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

二、甲方承诺,放弃要求乙方支付拖欠上述货款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的利息及违约金。

三、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偿付给甲方货款______元,并按照如下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剩余货款:

约之日起按剩余货款额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剩余各笔欠款本金及违约金一并向甲方全额支付。

五、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代乙方清偿银行债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于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与(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的《___________》,截止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甲方仍欠债权人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具体欠款本息以债权人确认金额为准。

二、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代替甲方将相当于上述全部欠款本息金额的款项偿还给债权人。还款程序为乙方将相应款项转账支付至甲方如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由债权人从甲方该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

三、在债权人扣收欠款本息,甲方拖欠债权人债务全额清偿后,甲方与债权人之间基于上述编号为的《___________》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四、甲方有义务在乙方代甲方全额清偿上述债务后的时限内向乙方偿还,偿还数额相当于乙方代偿款项金额。

五、甲方未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偿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债权人留存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四

「论文提要」在民商事审判实务中,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历来是审判中的热点与难点。城市的发展总是在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良性互动中逐渐美化,而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联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各种观念和利益的交叉点,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群体性纠纷,影响社会稳定。法院作为审判权力机关,对起诉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案件,特别是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协议,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案件,法院在审理中如何把握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呢:本文作者在总结大量的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认识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入手,细致入微地解剖了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对涉诉的几类主要拆迁民事纠纷的处理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对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审理中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城市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又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是各种观念和各方利益的交叉点,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对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据某省信访局2001年度信访接待统计资料显示,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引起的上访、咨询占该局全年信访量的28.7%.

一、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

(一)涉诉客体的特殊性。

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只有涉诉的房屋必须是被确定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的发生,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涉诉法律事实的复合性。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管理”一章中,相继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两种法律事实,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两种情况。按199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2号文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涉诉的按民事案件受理,后一种则属于行政案件。这其中就牵涉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实行行政干预的行政行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房屋拆迁裁决。房屋拆迁案件涉诉后不管是以民事案件还是以行政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都必须同时涉及到房屋拆迁这一涉诉法律事实相关联的行政、民事法律关系这一复合法律事实。

(三)涉诉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一般来讲,进入审判程序的每一个案件主要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较明确。但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案件反映出现的却是多重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纵横交错。其中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关系,有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腾房关系,拆迁人与委托拆迁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还有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被拆迁人、拆迁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等,由此形成案情错综复杂,处理难度十分巨大。

(四)涉诉案件社会影响的全局性。

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求比较严格。城市的发展总是在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良性互动中逐渐美化。在城市发展建设这一大局中,房屋拆迁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千家万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不能总是靠房屋产权人的觉悟,靠对他的强大政治思想工作来解决问题,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合理补偿安置情况下,依法强制拆迁,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的每一个行为是必然趋势。在这强大的压力下,如何把握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强制执行与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矛盾,就成了我们法律、法官面前的一个坎。一般来说,城市发展的每一个足印都是与动拆迁密切相关的,每一次拆迁都有可能联系千家万户的,在绝对公平不可能的情况下,如何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的切入点,妥善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尽量不引起被拆迁人的对立情绪,杜绝、防范群访或越级上访,不造成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依据。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对这一点理论上、实践中都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是不是一概否认呢?笔者认为应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上面已经提到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二)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这里面又有如下几种情况。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如果房屋产权证早已补办到手或使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属本文研究范围。)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被拆迁人也应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他的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应认定未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

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3、建筑物属违章建筑,虽已按城市土管、规划部门处罚并补办了所有手续,但是在处罚决定上载明了附加条件的,要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如果附加条件不明确,难以理解的则被拆迁人对房屋享有货币补偿待遇,但不能享有安置待遇。理由有三:一是房屋产权证是拆迁补偿安置的的法律依据,但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证是有瑕疵的,系按附加条件补办的,与一般的房屋产权证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被拆迁房屋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合法建筑当然享受按价补偿的待遇;二是被拆迁人建房时违反城市规划部门规定,未在城市规划内建筑房屋,现在要拆除,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建筑,当然不可能对其予以安置;三是附加条件的'契约性。因为处罚本来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处罚决定中载明一定的附加条件又体现民事的特点。在违章建筑本来就应该无条件拆除的情况下,处罚时,考虑各种因素形成的附加条件其实是双方的一种合约行为。如果载明的附加条件是待城市规划建设时无条件拆除的话,则被拆迁人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任何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应无条件拆除。

(三)房屋所有权不明,现仍处于不确定纠纷中。

在房屋拆迁中,并不是所有房屋都产权明晰,不存争议。对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房屋在拆迁中如何进行补偿安置,是按照争议双方的合意进行补偿或安置还是直接由公证机关对补偿费用进行公证提存呢。为了阐述这个问题,首先介绍一个案例。刘某爷爷系地主(1954年死亡),解放前在某市置有一面积400o房产,解放后一直由政府部门占用(没有任何没收或征用手续),1998年3月刘某要求落实政策,将此房产以其名义进行产权登记,某政府部门以解放后一直由其经营管理且已进行修缮改建不同意,酿成纠纷,房屋主管部门称要双方打官司确权后才好发证,同年10月刘某起诉。1999年3月该房屋所在范围进行动拆迁,拆迁人在征询双方意见时,刘某要求安置,某部门要求货币补偿,后为拆迁时间所逼,拆迁人将拆迁房屋全部的货币补偿金额存于一银行。1999年12月,刘某与某政府部门在某中院达成协议,各享有200o产权。2000年4月,刘某以拆迁人为被告要求对其按规定予以安置,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为此刘某多次上访。因为折迁房屋时间性要求很强,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要即时作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安置前,房屋所有权争议双方难以取得一致意见的,笔者认为还是以产权调换形式予以补偿安置好,当然,安置的面积的现有价值应以被拆除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基本相等,不然的话,将增加纠纷,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争议双方同意货币补偿的,则应将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交由公证机关提存。

(四)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安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使用土地,但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因此在拆迁中遇有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如何补偿安置,笔者认为也应分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处理。

1、对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享有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因为被拆迁人在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是经过批准的属于合法建筑,所以应享受拆迁补偿待遇。也因为它是临时性建筑,当然不得享受安置待遇。

2、对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不享有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临时建筑物虽经批准,但超过使用期限后就应认定为非法建筑了,不受法律保护,这点与本文违章建筑里的第二点有点相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被拆迁人限期自行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的建筑材料仍可归由被拆迁人所有,超过期限的,则建筑材料残存价值充抵动拆迁费用。

3、对未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并建有建筑物的,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任何拆迁待遇。因为这种违章建筑物,没有任何手续证明,被拆迁人应无条件拆除。拒拆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拆除,并由被拆迁人承担强制拆迁费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中的核心内容。尽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关系性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但由于房屋拆迁存在的行政强制性和期限性,使得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中相对于拆迁人来说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因此,有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变成了“城下之盟”。如何设置公正有效的法律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尽详细难以操作情况下,理论界应先行动起来,确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方面的法律规范,因此有必要较详细认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中的法律关系:

毫无疑问协议的主体是房屋拆迁过程中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拆迁人只能是单位,不可能是个人。但在现实中,对于具备拆迁人资质的单位分支机构和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成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笔者认为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是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房层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是唯一合法拆迁人,这一法律规定具有排它性,说明拆迁人的身份是唯一的;二是拆迁人的分支机构和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即使具备相应的资质,但它是否具备相应的财力、能力呢。如果不具备,将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法得到实际履行,无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三是即使拆迁人的分支机构和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经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它所从事的拆迁工作仍是一种代理关系,即代理拆迁人履行拆迁权利义务关系,它所有的行为仍是一种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被委托人必须以委托人名义从事委托代理活动,从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也由委托人承担。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仅在第十三条简单规定了协议的基本内容,操作难度太大了。大量实质性的规定由各省市区自行制定,极可能造成区域间的不平衡。因此对涉诉房层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协议内容应载明的事项主要应审查是否具备以下几点:

1、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屋产权证号码,房屋的结构、面积、地点、层次、朝向、建筑年限及被拆迁人家庭结构等。有附属用房、地下室、附着物的都应列明。同时对房屋内用水、用电、供气、通讯和其他需列明的重要设施需动迁的,也要在基本情况中注明。

2、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情况。不管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为防止拆迁过程中低值高估和高值低估等不正常情况,都应请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区位、用途、结构、成新、层次、建筑面积等基本因素结合行业规定进行评估的情况。

3、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要根据被拆迁人的意愿确。

定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非被拆迁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法律不能认可。如果是实行产权调换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标明安置用房建筑面积、地点、层次、户型结构、朝向、交付时间等。

4、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用房地点、面积,搬迁补助费,拆迁补偿费用支付办法等。

5、违约责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搬迁期限、周转房过渡期限、安置房交付期限等还可约定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三)拆迁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

在拆迁中,如何认定私房商住问题,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司法解释,仅散见于地方性规章之中。当前唯一的一个行政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司对河北省沙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中有关问题的报告的复函中规定:“在拆迁中,对房屋非住宅应根据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确定,对房屋的使用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非住宅房屋或经营用房,房屋所有人应向房产局进行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在这一复函精神下,2001年6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后,上海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分别出台的实施细则中一致采用了“确认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为准;对房产证上末标明用途的,以被拆迁房屋报建时的用途为准。”这一概然性规定,对经营面积计算,变更登记时间(由住宅变更为非住宅)末作规定,仍然难以操作。在拆迁实际中,笔者认为应综合考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且该房实际用于经营并办理了合法经营证照的,应该以实际投入经营的房屋面积计算为非住宅面积,享受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其余面积享受住宅补偿安置待遇。

2、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但该房屋实际上并未投入经营,实际上全部是按住宅房屋进行使用的,不得享受非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3、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实际上也是经营用房,但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偷逃国家税收,末办理合法经营证照并缴纳有关税费的,也不能享受非住宅补偿安置待遇。在工商税务部门给予了行政处罚出具证明手续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协商酌情给予补偿。

4、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住宅,但是一直作为经营用房且具有合法手续,在房屋拆迁公告前也已经变更为非住宅用房的,应该享受非住宅用房补偿安置待遇。在房屋拆迁公告前末办理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非住宅的,在扣除变更费用后也应享受非住宅补偿安置待遇。

在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就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后又产生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在处理上如租赁期限未满的,则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仍享受有使用权,拆迁人应该寻找周转房予以安置过渡。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是被拆迁人。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应保持,但租赁合同因原房屋被拆迁也应作相应修改。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无条件迁让,并承担拒迁的法律责任。如未定租赁期限的,应当确定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的使用权,责令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协约一定租赁期限。如协约不成,被拆迁人要求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院一般应当准许。但承租人确无腾房条件的,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后可判令拆迁人对承担人进行安置,由承租人根据承租房屋价格的实际情况,付给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决被拆迁人按期搬迁,被拆迁人仍不履行又不起诉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关于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一般表现为无权签订、显失公平、违背意志自由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但被确认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按民法通则规定应互相返还,并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房屋被拆迁这一事实不可能逆转,所以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该根据民法及《拆迁条例》规定的情况区别处理。如由房屋所有权人以被拆迁人的名义与拆迁人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原则上,占有人对非法取得的房屋返还与否,不影响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利的行使。过错方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要根据过错大小确定赔偿比例。对因协议无效而获得的非法利益或实施的其他违法行为,应视不同情况予以追缴、罚款或拘留等民事制裁。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与乙方担保合同追偿一案,各方经人民法院调解于达成了(_________)思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了乙方债务金额及清偿期限;乙方一直未能严格执行,为此,甲方每年均多次催告乙方结清债务,乙方却总借故推脱,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才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的履行事宜向甲方出具了一份书面还款承诺。

在综合考虑乙方清偿能力及甲方债权实现风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的清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确认:

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乙方尚欠代偿款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应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每日的标准计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双方一致同意:

3、乙方未能按期付讫上述两笔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金额向甲方清偿债务,甲方还有权就乙方尚欠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双方因本协议及其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诉诸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厦门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捺印)。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乙方财务记帐凭证为据,复印件附后):名称型号数量所有权证明及编号评估价值。

二、本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向管理部门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

本协议自财物办理了过户登记之日起生效。

上述财物过户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即解除。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

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上述财物的所有权上未设定过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关机关查封、扣押、保全等。

由于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财物所有权过户不成,甲方仍具有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依法行使债务追偿权。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六

甲方: ,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

乙方: ,女,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结婚,结婚证号: 结 字第 号。 年 月 日生子某, 年 月 日生子 某。由于双方长期以来志趣不同,性格不合,经慎重考虑,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姻关系

双方一致同意离婚,本协议签订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子女抚养

婚生子女随女方生活,男方自愿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费。抚养费具体金额

探视:乙方可随时探视女儿 ,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三、财产分割

1、房屋

厦门市 路 号之一 室的房子系双方共有房产,双方确认归男方所有。双方在办完离婚手续后,立即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有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男方承担。

三、就上述房子问题,男方应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 万元。如果男方没有在上述期限内付清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女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如果男方以厦门市 路 号之一 的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款项应打入女方指定帐户,贷款超过 万元部分,女方应退还男方,不足部分,男方应立即补足女方。相关办理抵押贷款费用均由男方承担。

2、汽车

现登记在男方名下的 闽d 号车系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不主张任何权利。

3、现金、银行卡、股票、股权

女方在厦门 公司所享有的股份和收益归女方所有,相关债务也由女方履行或承担,男方不主张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

4、企业、公司

5、动产如家具、家电等

6、知识产权

四、共同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各自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其他

乙方应当在 年 日前把户口从厦门市 迁出。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办理离婚手续的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申请人:王×× 男 1980年6月2日出生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天津市红桥区西沽街道××街15号 双方于2015年相识,于2015年5月20日依法在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无生育子女。双方认为感情已彻底破裂,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双方自愿办理离婚协议手续;

二、 财产安排: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于××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165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75万元,现金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一汽大众牌小车(车牌:津f xxxx)归男方所有。双方婚后无其他共同财产。

三、 双方婚后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

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订立,共同遵守,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申请人各持一份,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男方:__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个儿子(女儿),名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__方抚养,随同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对方全部负责,对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__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__方应于每月的1--5日之间交到__手中或转入指定的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方可随时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应保证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过户费有___方负责;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3)车: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汽车归___方所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4)生意:以___方为法人的商业活动,由___方全权处理,任何盈利与债务都与另一方无关。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债务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旅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于知道违约事实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对方。鉴于____方要求离婚的原因,____方应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ww与zz自愿离婚。

二、儿子xx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x 路 x 号的 x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男方:民族:出生:年月日 女方:民族:出生:年月日

男女双方于2015年3月10日结婚。并在2015年7月23日生下男孩一胎。几年来由于性格不合致使双方感情破裂,暂时且无任何和好的可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1、儿子,由男方一起生活(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2、由于方生活暂时困难,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用)不由 方承担。

三、子女探望权

1、在不影响孩子生活规律及秩序,学习规律及秩序的情况下随时预约到抚养人处探望。

2、接出探望、抚养人或监护人同意,抚养人委托监护人,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抚养人或抚养人的监护人一齐陪同可接出探望。

四、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无任何财产处理。

五、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无任何债权债务处理。

六、经济补偿

因 方生活暂困难, 方同意一次性补经济人民币 万 千 佰 拾 元给 方。上述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应 年 月 日一次性补助完毕。(即领到离婚证当日方帐号后,双方不得反悔)。

男方签名盖指母 2015年 月 日

女方签名盖指母 2015年 月 日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七

卖方:_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主体内容: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元整。

4.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5.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6.经双方协商决定,交易税费由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1.本合同至鉴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2.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摁手印。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八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_____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年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漳政[____]地____号用地批文及其他文件,甲方拟实施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一、丙方受乙方委托,对甲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二、甲方须在丙方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帐户号为____。

三、经初步测算,整个地块房屋补偿安置总金额为万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存入拆迁补偿安置专用资金为____万元,占总补偿资金的____%,剩余拆迁补偿资金万元应于____年____月内存入。

四、资金监管的期限:自首期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入专用帐户之日起至开发片区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监管方式:

1、甲方应于拆迁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将拆迁范围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名单及房屋门牌号经乙方确认后提供给丙方。甲方如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用于购买安置房、货币安置补偿及安置房建设资金时,经乙方确认后,凭乙方出具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支付审批表,丙方方可支付。

2、甲方经乙方批准同意后,可按照进入专户总资金5%的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备用,用以支付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业务费、过渡费等;甲方在使用中可自由支配,但丙方须控制其备用金额度不得超过到帐资金的5%。

3、甲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用户头,丙方应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4、丙方应提存拆迁安置资金总额的2%元待开发项目验收后,经乙方确认,丙方方可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及时将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户头或弄虚作假将资金挪为他用的,除了承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滞后的一切后果外,乙方还将根据拆迁法规定予以处罚。

2、丙方如未按上述条款执行,而引起甲方将资金挪为他用的。丙方有责任自行筹集资金替甲方垫付拆迁补偿安置费及违约费用。

3、因乙方监管不力,引起补偿安置资金挪为他用的,则追究乙方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三方各执一份,拆迁实施单位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十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_______________中心____区的____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合作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设计单位,结合资源特色开展旅游路线,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开发目标及开发内容,对项目范围进行规划设计,双方共同向市政府及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申报报批。

2、甲方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设计及报批工作,乙方负责垫资旅游专线开发成本,并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作项目项目选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总路程为_________公里,具体行程按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

第三条、合作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规划、住建、工信、旅游等部门为乙方提供专线规划设计和相关基础材料,配合乙方报批规划建设方案争取规划审批,审定乙方的开发建设计划,并协助乙方办理非甲方行政审批权限的申报事项。

2、乙方负责投入资金开展旅游策划、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完善各项申报手续。

3、乙方负责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度、报送相关投资进度材料,协同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和________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依法按期实施相关补助项目的建设,配合甲方开展相应工程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利润分配。

1、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2、本条所指利润是该协议地块旅游项目的销售收人在先行支付政府税费、银行贷款本息、工程建筑、公共设施费用本开发投资中心共同的日常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及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应计提的费用后为可分配的净利润。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规划审批或配套水、电、路等事项延误的,乙方完工期限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自双方解除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包括项目投资款和垫支的土地开发成本在内的所有实际费用,并按所有实际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推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引进。

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对乙方的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_______________中心城区的城市品位,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合作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设计单位,结合资源特色开展旅游路线,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开发目标及开发内容,对项目范围进行规划设计,双方共同向市政府及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申报报批。

2、甲方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设计及报批工作,乙方负责垫资旅游专线开发成本,并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作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总路程为_________公里,具体行程按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

第三条、合作时间。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规划、住建、工信、旅游等部门为乙方提供专线规划设计和相关基础材料,配合乙方报批规划建设方案争取规划审批,审定乙方的开发建设计划,并协助乙方办理非甲方行_____批权限的申报事项。

2、乙方负责投入资金开展旅游策划、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完善各项申报手续。

3、乙方负责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度、报送相关投资进度材料,协同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和________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依法按期实施相关补助项目的建设,配合甲方开展相应工程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

第五条、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利润分配。

1、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2、本条所指“利润”是该协议地块旅游项目的销售收人在先行支付政府税费、银行贷款本息、工程建筑、公共设施费用本开发投资中心共同的日常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及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应计提的费用后为可分配的净利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规划审批或配套水、电、路等事项延误的,乙方完工期限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自双方解除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包括项目投资款和垫支的土地开发成本在内的所有实际费用,并按所有实际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推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引进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对乙方的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与共有权人之间的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                               ,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一)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

1.商品房;  。

2.已购公有住房;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

5.其他房屋。  。

(二)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四)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        ,出租时间及租期           ,甲方应在     日内要求承租人腾出该房屋。

(一)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甲乙双方选择    。

1.甲方赠与乙方。

(三)乙方付款方式:

全款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以      (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房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一)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

(三)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四)在乙方入住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交房时结清;乙方入住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六)乙方和甲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甲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如因房屋质量影响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移交购房合同、缴费单据、物业相关材料等。(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鉴于甲乙双方所签房屋甲方暂未取得产权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先交付房屋由乙方居住,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逾期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取得产权证,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付房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3.甲方未在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过户时间内办理过户或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应承担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若乙方逾期三个月的,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因甲方违约,乙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用、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_______份。

甲方:             共有权人: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十三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___。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

姓名: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余款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十四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厦门贺卡协议书篇十五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关于甲方出售位。

于(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的过户借款问题,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房产过户前,乙方借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用于解压还款,此款冲抵房款。

2.甲方必须在本房产解押后,按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将本房产卖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在归还乙方所借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的同时付给乙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承担乙方向丙方支付的中介佣金同时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按时配合过户手续,如某一方因拖延造成费用的增加,须按借款额每天1%支付给对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4.丙方为见证方。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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