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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 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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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 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最新(4篇)
2023-01-11 12:51:0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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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一

一、 项目概况

二、 项目组织机构

三、 项目建设程序办理计划

四、 项目设计进度计划

五、 项目招标进度计划

六、 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七、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八、 项目主要机电设备、装饰装修等材料采购计划

九、 项目建设保证措施

一、项目概况

20__年4月12日,滨海新区建交局给建投集团下发津滨建交计

[20__]3号“关于开展滨海文化商务中心前期工作的通知”,将滨海新区行政中心的项目暂定名为“滨海文化商务中心”。

1、 项目位置和用地面积

滨海文化商务中心位于中央大道以东、大连东道以南、于家堡安居房以西、紫云中学以北,总用地面积约为30公顷。

2、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滨海文化商务中心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本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由7座建筑和地下车库组成;它们为:商务主楼、培训中心、服务中心、接待中心、会议中心、商务辅楼、公寓。各建筑具体功能和建筑面积如下:

商务主楼(9)

为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领导班子的办公场所,建筑位于基地北部,座北朝南布置成双“一”字形布局,用连廊相连接,各套班子办公区域分布明确又相互联系,均取得良好朝向,地上建筑面积6.78万平方米,宽度约172米,建筑层数最高9层,立面处理简洁大气,现代明快,该幢建筑为商务中心内最主要的建筑,外檐处理以浅色石材为主要装饰面,运用柱廊,檐口等细部的构造处理,以突出历久弥新,庄重典雅的建筑性格。

辅助办公楼(4层)

是辅助商务主楼的会议、办公场所,建筑位于行政办公楼的南侧,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四层。

服务中心(3层)

为滨海新区企业和市民提供工作和生活一站式服务的场所,一、二层设有开放式业务大厅,三层设有接待、办公、会议等项设施,建筑位于行政办公楼的西侧,主入口设置于南侧,方便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市民。建筑面积为3.36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

职工食堂(3层)

为商务中心提供接待,用餐的场所,设有多类大、小餐厅及接待服务设施,建筑位于行政办公楼的南侧,建筑面积3.09 万平方米,分三层设置。

会议中心(2层)

为大型行政会

议场所,建筑位于行政办公楼东侧,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层数为两层,一层设置700人的会议厅和若干个大小会议室,二层为1200人,大会议厅并设200座席的主席台及服务于会议的其它设施。

商务辅楼(6层)

商务辅楼位于基地东侧,分三幢建筑,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各委办局办公、会议、接待用地。

公寓2栋(10层、15层)

总建筑面积为6万平米,主要为办公人员住宿用。

地下车库

区域内及周边提供停车场所,车库面积为10.4万平米。

二、 建设标准

(一) 结构设计

本工程属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0.15g进行抗震设计,按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即8

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商务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其它6项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屋面均采用钢筋混凝土肋梁楼盖。局部大跨度楼、屋盖拟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肋梁板及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板体系。

(二) 材料

混凝土:c35-c40

钢筋:hpb235――板筋、梁箍筋

hrb400――梁柱纵筋,混凝土墙内钢筋

砌体:内墙:轻质隔墙

外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三)配套设施

1、给水系统

水源:引自市政给水和市政中水

生活给水系统:分为自来水给水和中水给水两大部分。中水系统:建筑物冲洗厕所水采用市政中水、系统设计同给水系统。

生活热水:无集中热源时,采用电热水器形式供给热水或结合设计太阳能热水供给。

消防给水系统: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消防系统,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池及消防泵设置在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内。

排水系统

本工程产生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废水,建筑物内生活排水系统以重力排水为主,受条件限制的位置地下设集水坑局部机械提升。屋面及地块雨水通过组织雨水管网排出。

2、 供热和制冷

空调系统冷热源拟统一设置在动力中心内。空调冬季热源可采用

市政热网供热,夏季制冷冷源可采用冷水机组配以冷却塔作为夏季冷源(根据使用特点,行政中心夏季制冷也可采用商用多联机空调系统)。同时还可考虑采用地下水水源热泵作为空调热源。

4、电气工程

(1)强电系统:

供电电源:

需由市政电网提供两路独立的35kv电源(由不同区域变电站引入)。在区域内设置35kv开闭站。本工程用电变压器装机总容量约420__kva。另根据供电要求各建筑物内设柴油发电机组,作为第三电源,满足建筑内消防动力及平时一级负荷,部分二级负荷用电要求。

消防负荷:

均为一用一备两路专用电源供电,在设备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动转换装置以保证消防设备供电的可靠性。在各出入口、楼梯间等处设置应急疏散照明灯具,除采用双电源供电外,另设eps集中蓄电池供电。在各电子、弱电机房设置不同容量的ups电源,作为重要弱电系统的第三电源。

变电站:

根据建筑功能及规模计算的用电负荷,动力中心内设置35kv变电站,装机总容量420__kva.下设10个10kv变电站,分别建于各建筑物内,各分号拟由不同区域变电站引入两路10kv高压电力电缆,互为备用,当市电均中断时,采用自备发电机组,并另设eps集中蓄电池供电,通过上述强电系统的建立,构成了一个高可靠、高安全的配电系统。

(2)弱电系统:

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其各个子系统应高度的集中管理,整个系统需有主控中心统一管理,因此在机站内需设置一套完整的弱电系。

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二

关于加快温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的议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温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推进,人口在中心区高度集聚,对城市中心区交通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虽然先后5届市政府连续努力,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拓宽了众多的道路,但是我市现时的道路系统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交通拥堵已成为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国内外城市建设的实践经验证实,单纯依靠增加道路交通设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而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主要的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加快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是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从当前我市交通现状来看,城市核心区的相当多路段高峰时段已呈饱和,拥堵路段越来越多,拥堵延续时间越来越长。以交通秩序混乱、安全保障水平不高、运输效率低下为特征的“出行难”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建设轨道交通,是落实市委、市府提出的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一项决策,是优化我市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更是兼顾眼前和长远的群众根本利益,扩大市民出行范围,节省出行时间,解决群众出行难矛盾的一项民生和民心工程。

2、是顺应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沿海产业带、建设温州大都市,是事关今后温州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两大主题,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这两大主题的

前提条件和基础。轨道交通的建成是一个都市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象征和体现,它完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从而调整和优化我市发展布局,为沿海产业带平台建设和大都市建设提供必要和必须的交通环境,从而增强了城市功能。

3、是提高温州整个社会运行效率的需要。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因为不具有准点到达功能而制约了它们的运行效率;与其相反,轨道交通运输车以其快速、准点、运量大的绝对优势,不仅使大量人群节省了出行时间,而且满足了他们准时到达目的地的需求,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

4、是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城市交通方式。轨道交通具有节约土地、运量大、耗能少、污染小、环保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城市交通方式。据国外统计资料表明:在土地占用方面,公交车单位乘客占用土地面积0.9m2-1.6m2/人,小汽车单位乘客高达26.7m2/人,而地铁则只占0.1m2/人。我市城区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再大量增建、扩建道路交通显然是不可取的。在能耗方面,公交车和小汽车的能耗分别是轨道交通的3倍多和12倍。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市近年来机动车快速增加,尤其是牌照放开后,私家车数量更是突飞猛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城市大气污染物的40%以上。加快实施利用电力推动的轨道交通建设,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的质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5、是改变我市城市交通滞后局面的需要。在我省,杭州和宁波两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热火朝天地进行,这两个兄弟城市的地铁建设已按规划铺开。而我市的轨道交通处于规划的前期。由于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含量高、影响面广、时间跨度长,必需提前准备,未雨绸缪,等到交通拥堵不堪时再来研究,很可能为时已晚。

二、我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条件已具备

1、物质保障条件已具备。据市统计局今年3月27日发布的《温州市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xx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790.1万人;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7.03亿元;全年完成客运量已大大超过20xx年的26148万人,即单向高峰远远超过1万人/小时,接近3万人/小时。换句话说,20xx年,温州的人口规模、经济指标、客流规模指标均已符合国办发[20xx]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轻轨申报的基本要求并接近发展地铁的基本要求。

2、现在启动我市轨道交通在时机上比较有利和合适。国家“”规划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把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的发展战略,表明国家对轨道交通已经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且,轨道交通工程浩大,技术要求高,相当部分是地下开挖作业,一条线的开工到建成往往需要5年以上时间,因此,应该超前规划和建设,决不能等到城市

交通拥堵不堪时才建设。

3、我市城市中心区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已饱和,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而建设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的最有效措施。

4、“出行难”已成为全市居民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和突出矛盾,不仅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工作,也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瓶颈”问题。

三、几条建议

1、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向杭州、宁波两市学习,尽快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国资委、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监察局、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温州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将现存的温州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撤消或合并在新建领导小组之内,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抓紧编制《温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预测、预研报告。

3、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尚未确定的轨道交通结构形式。

4、在列入《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内容中的温州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规划中,对拟建的“快轨1号线”、“快轨2号线”、“快轨3号线”沿线途经温州城市中心区的地下部分要有前瞻性的规划和设计,建设为地铁规模。

5、铁路温州新客站启用后,把原火车站改建为温州的轨道交通枢纽。

让代表们深感欣慰和振奋的是,3月19日,我市首个科学的、规划在先的滨江商务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方案通过会审。该方案将未来地铁建设纳入整体框架,将地下第二层设计为未来地铁站台兼车库,超前地发出立体开发地下空间资源的强音。虽然该方案还只是个案,但是说明本届政府对城市主要功能区建设的信心和规划在先的新理念。

我们期盼:温州城市轨道交通早日结束规划,这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能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

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三

建议人: 胡

附议人:

承办单位:

主办:住建设局,会办:秭归县环境保护局

正文: 内 容:

去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经过几年努力,全县乡镇集镇及其周边村、县乡主干道及居住相对集中居民点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偏远分散农户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

问题和困难:一是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设难满足。大部分农户垃圾无地方归集,只能向路边、沟边堆集,有垃圾池的地方没有车辆及时清运,而且不可能全部拉到乡填埋场处理。二是群众的环保意识难转变。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乱倒垃圾的习惯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还没有普及,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大量增加。三是投入保障机制难建立。县财政虽然按每村5000,户平5元安排了专项经费,乡、村两级无资金用于垃圾处理,企业及社会投入垃圾处理资金也没有,同时向农户征收垃圾处理费也需要一个过程。四是村组保洁人员难到位,根据经费投入情况,各村只能聘用了一名保洁人员,而且待遇还相当低。要把垃圾处理工作全部抓到位,每个村落需配备一名保洁员。五是可利用垃圾难回收。目前没有专门的队伍开展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工作,一些能利用的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在一起,增加了垃圾量。

建议:

1、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多形式宣传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提升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户少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开展垃圾分类减少需要集中处理的垃圾量,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支持环保”的工作氛围。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捆绑建设、环保、移民、扶贫、交通、国土、水利等各方面资金,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设施,添置一批清运设备,满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需要。

3、建立投入、清运机制的工作力度。各村单独或联合成立环卫协会,负责农村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收取工作,政府给予补助,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保领域。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群众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农村环保投入新机制。

4、建立生产企业回收商品包装的政策制度。

规划建设协议书范本四

为落实学校党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整体发展阶段性目标,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以学校“升级进位”为目标引领,按照“引、育、转、退、稳”五字建设方针,尊重教师事业发展选择权,推行准聘、长聘制,加强聘期考核,做强增量,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做优存量,激活内生动力,促进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和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教师人人尽展其才,真学者、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学校完成阶段性发展目标,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发展,教师队伍规模达到学校“升级进位”阶段性目标要求,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重点学科引育3名左右学科领军人才和20名左右科研为主岗博士,每年引进30-50名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遴选聘任15名左右腾龙学者;在校内遴选10名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通过引进和培养,构建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以腾龙学者、楚天学子等国家、省级人才为骨干,以三层次人才为重点,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一流师资队伍,提升队伍整体创新力和竞争力。

按照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创新人才政策,激活体制机制,在“引、育、转、退、稳”上着力,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引:做大师资队伍总量,重点引进高端人才

按照“需求导向、市场机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引进一批学校急需高端人才,发挥高端引领、批量跟进作用,做大做强师资队伍。

1.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到2020年,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重点学科引育3名左右学科领军人才,带动建设体现学校特色的国内一流学科,提升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常年选聘,聘期四年,合同管理。

(1)聘用条件

选聘的重点学科领军人才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组织和协调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具体包括现就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员,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等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岗位职责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在聘请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学科进位目标,以学校为署名单位完成一批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组建一支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岗位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100万起,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提供校内120-150㎡左右的过渡性住房;提供50—3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提供80—150万元的安家费,帮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4)考核管理

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查和聘期考核。年薪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对第二年年度考查中履职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聘任者,停发50%年薪,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

(5)聘用方式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可以采用全职引进,也可以采用半全职、柔性引进的方式。

2.科研为主岗博士引进计划

到2020年,引进培养20名能产出原创性、创新性成果的科研为主岗博士,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科研为主岗博士校外常年招聘、校内两年选聘一次。按照岗位职责不同,分a、b、c三类岗位,实行准聘、长聘制,聘期五年,合同管理。

(1)聘用条件

选聘的科研为主岗博士应是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胜任科研岗位工作要求。

(2)岗位职责

科研为主岗博士每年承担本学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课时总数不少于80课时,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

(3)岗位待遇

科研为主岗博士实行年薪制。a类岗位博士年薪50万元,b类岗位博士年薪40万元,c类岗位博士年薪30万元。年薪的80%按月平均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根据科研进展情况分年度发放。安家费20-3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考核管理

科研为主岗博士按照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查和聘期考核。对第三年年度考查中研究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人员,减发50%年薪,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b类、c类科研为主岗博士聘期考核时可申请上一层次岗位标准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补发更高层次岗位差额年薪。

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转入编制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校内教师考核不合格者,转回原岗位。

3.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引进计划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每年引进30—50名左右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实现教师队伍总量增长,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博士化率。

(1)聘用条件

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所学专业须与学校年度引进岗位需求一致或相关,具有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能够较好胜任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3)岗位待遇

享受博士工资待遇。提供博士津贴2.4万元(1000元/月平均支付),科研启动费5万元,提供校内长住公租房或租房补贴1200元/月(3年),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10万元,紧缺专业10-20万元。

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绿色通道”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副教授职务,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学校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计划,入选后享受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待遇。

(4)考核管理

按照学校专任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4.对台引智工作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每年继续引进5—10名台湾博士,到2020年,台湾博士达到50名,重点引进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应职位的台湾博士。物色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为我校腾龙学者、湖北省“楚天学者”、“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申报项目储备人选。

(二)育: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重点选拨培养优秀人才

构建“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重点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实施“腾龙学者”计划

继续实施“腾龙学者”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遴选管理办法(暂行)》,到2020年在校内外遴选和聘任15名左右教师为我校腾龙学者,作为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后备人选,造就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一批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

腾龙学者选聘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聘期为三年,校内遴选产生的腾龙学者聘期为四年。

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岗位津贴为每年人民币20—50万元;校内遴选产生的腾龙学者岗位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万元,原待遇不变。岗位津贴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20万元,根据科研进展情况分年度拨付。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学校提供来校工作和生活用房,并配备工作助手。

腾龙学者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腾龙学者在聘期内被评为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人选,腾龙学者聘任合同自动解除,与学校签订更高层次聘任合同,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待遇。

2.实施“三层次人才”计划

制定并实施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力争到2020年,培养10名能产出重大成果的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能产出重要成果的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有学术发展潜力的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

“三层次人才”选聘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两年遴选一次,聘期四年。

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6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4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3万元的岗位津贴,原有校内待遇保持不变。岗位津贴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聘期内根据学术活动需要可以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学术休假,优先推荐代表学校在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

三层次人才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期中考查和聘期考核。期中考查中研究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人员,停发岗位津贴,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三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助理教授)在聘期内晋升上一级职称,终止原有聘任合同,可申请后续聘期享受上一层次人才岗位津贴,按上一层次人才考核标准进行聘期考核。第二、三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时可申请按上一层次人才标准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享受补发更高层次岗位差额津贴。

3.实施教学荣誉奖励计划

完善并实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健全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激励机制,选拔培养一批经院教学杰出人才和教学名师,增强教师教学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通过政策引导、重点支持、合作研究等方式,鼓励青年博士教师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延续博士期间的课题研究,强化科研能力培养;继续实施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重点资助海外博士后研究,促进青年教师学术与国际接轨,提升学术素养。

5.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功能,严格实施教师终身学习与考核办法,建设管理好教师终身学习档案。严格实施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实行全体专任教师聘期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整合校内外师资培训资源,实行分类分层培训。修订完善教师进修学习、挂职锻炼等政策,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6.深入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贯彻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精神,抓住职称评审权下放等政策机遇,制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建立“高质量、多元化”综合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审条件标准,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把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引导教师潜心教学、醉心科研。

7.完善教师聘期分类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聘期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办法,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提高学术生产力、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8.加强聘任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聘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情况,严格年度工作考评和聘期绩效考核。严格学院高层次人才使用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

(三)转:政策引导合理发展,稳步实施“三转”计划

完成教师竞争上岗、转岗分流的制度设计,稳步实施“三转”计划,盘活现有人力资源,给予人才发展选择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转岗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教师可申请转到实验教学中心或法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

(2)教书育人经验丰富,适合学生工作的教师,可申请转辅导员岗位,从事学生工作。

(3)教学效果评价不高,科研水平提升空间不大,有一定专业技能或行政管理能力的教师,可申请转其他专业技术岗,或行政管理岗。

2.转岗待遇

(1)转到实验教学中心或法商学院的教师保持原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转到辅导员工作岗位、专职学生工作的教师,保持原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辅导员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转到其他专业技术或行政管理岗位的教师,保持原有工资待遇,按照相应的职务等级享受绩效工资,按所转岗位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四)退: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有序实施“三退”计划

完成教师退出制度设计,有序实施“三退”计划,通过政策引导,让少部分难以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的老师退出教师队伍。

1.退出条件

(1)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教师岗位退出,退到人员交流中心。

(2)对专业能力水平不达标,学生和同行评价不高,连续两个学年在全校专任教师学生评教位列后10%者或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教师,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退到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专业能力达标培训。

(3)离退休年龄不到两年的教师,可申请提前退出岗位。

2.退出待遇

(1)因师德师风问题退出到人员交流中心教师,学校发放基本工资。

(2)退到教师发展中心,参加专业能力达标培训的教师,待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提前退出岗位的教师按照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相应退休工资待遇。

(五)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定现有教师队伍

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内生动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让人才在经院人更有幸福感、成就感、获得感;多一份呵护和关爱,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改善教授、副教授等办公条件;兴建青年博士、台湾博士公寓,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学校收入,确保教师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优秀人才“一对一”服务制度,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让他们静心、安心在经院追求事业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平台搭建、人文关怀等措施让人才脱颖而出,留住人才,重点稳定中坚力量。

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实行“一把手”工程。校党委统筹建设规划,督促职能部门和学院落实建设目标任务,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形成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审查、经费投入效益评价等。

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分解各项任务指标,督促学院加强落实,组织协调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各项管理工作,引导督促学院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优化教师成长环境。

教学、科研、学科、资产、财务及国际合作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二级学院为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院长、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及管理工作。

(一)创新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

提高人才工作考核权重,人才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学院年度考核任务目标,未完成年度人才计划,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创新科研成果归属管理,鼓励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到相关科研平台从事科研工作,所获科研成果,学院和科研平台双向认可;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增加岗位,配备专职科研助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保障经费,确保拿得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确保优秀人才,特别是要确保重点学科领军人才、科研为主岗博士引进的资金保障。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统筹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投入,提高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提供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为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为主岗博士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提供特殊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高端引领、率先突破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人文关怀,尊重学者,支持团队合作,在科学研究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有利于教师教学科研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人才奖励政策

进一步实施《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奖励办法》,对重点学科领军人物引进工作优秀单位,奖励性绩效在上年基础上上浮5—10%,调动全校教职员工荐贤纳贤积极性;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学院、平台用好用活优秀人才,为优秀人才产出高水平成果提供服务。

(五)扩宽人才引进渠道

主动与博士培养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前置人才招聘工作节点,与优秀在读博士建立联系。分地域分学科建立优秀博士、专家学者信息库,持续跟踪优秀人才动向,开展精准引聘工作。探索海外招聘渠道,建立国际招聘网络,加大海外优秀人才招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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