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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一
一、组织领导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班主任、保安和全体后勤人员
二、安全预防工作
学校要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对各项防冰冻措施,以及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卫生、消防疏散、用电安全、门卫值班、夜间巡查、教学器材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问题。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警,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必要时,应当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采取停课措施。
三、优化校园环境
(1)迅速组织力量清扫校园地面积雪、清理树木断枝落叶和悬垂冰凌等,保证校园内及学校大门口交通畅通、安全。
(2)检查校舍及其他建筑、围墙等,防止积雪过重造成垮塌。
(3)严格师生和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减速慢行,停放有序。
四、加强师生宿舍管理
(1)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宿舍内使用非学校配置的电器,严禁学生把火种带入学校和宿舍,禁止教职工和学生私自使用加热电器。
(2)低温冰雪天气来临前,应当做好学生防低温冻害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被,做好保暖。
(3)检查取暖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加强夜间行政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次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五、热情关心学生
(1)正确处理特殊天气条件下学生管理问题。在交通困难情况下,可以适当延迟上课、提前放学,并应当及时通知到家长。学生因天气原因及其他特殊情况迟到,本着人性化原则妥善处置,鼓励学生以健康积极的心态投入学习。
(2)及时与家长沟通,查明缺勤学生原因、去向,汇总学生出勤情况。
(3)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饭菜卫生、保温、价格合理。保证热水供应,防止烫伤。
(4)禁止在教学区打雪仗,禁止把冰雪带入室内。
(5)在坡面、易滑地点放置安全警示标志。教育学生不要奔跑,注意上下楼梯安全。
(6)体育等室外课程作适当调整。
六、强化安全教育
全面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高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发生各种事故。可以通过发放告家长书、校讯通、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子女冰雪天气保护工作,不要让子女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
七、及时上报信息
校园内及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及意外情况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保卫干部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处置突发情况,报告、接受信息。
八、解除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通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令,及时解除预警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二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区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保证道路交通设施完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为全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方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原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
1.2.2依法规范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优先原则: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兼顾其它道路)交通畅通。
1.2.5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驻区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
1.2.6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1.2.7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1.2.8资源共享原则:冰雪天气应急需要动用人力、物资等不同资源,做到资源共享,减少资源储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青岛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预案。
(1)《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3)《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青岛市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5)《四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区范围的车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点保证主、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处的冰雪天气应急处置。根据气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警报,预测有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2.1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长担任。
2.1.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与职责
2.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区建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维总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
2.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区建管局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驻区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区城维总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2。3应急联动机制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3.1预警预防行动
3.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3.1.2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区建管局负责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3。2预警级别
积雪、冰冻自然灾害等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结冰及积雪情况严重,不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特大事件。
(2)结冰及大范围积雪情况较轻微,仍可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大事件。
4.1除雪应急反应与处置
4.1.1应急要求
(1)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防雪清雪并举,及时做好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道路、坡度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的防雪清雪作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驻区单位要根据“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现白天降雪情况时,各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时要及时组织防雪清雪,在雪停后两小时内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夜间降雪情况,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时,各级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连续降雪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清雪工作标准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采用防雪清雪剂,防雪清雪剂应选用当前较环保的品种,严禁使用钠盐产品用于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采取清扫的方式进行。
4.1.2处理办法
(1)当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要保证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防雪清雪和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积雪。
(2)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的情况下,要使用撒水车喷洒防雪清雪剂,并配合人工洒防雪清雪剂,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须控制单位面积的防雪清雪剂用量,每平方米洒防雪清雪剂溶液(浓度为20%)不得大于200克。
5.1后期处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等剩余物料,由区建管局监督道路保洁单位在雪融后两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5.1.2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后,区城维总公司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防雪清雪剂的设施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防雪清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5。2调查和总结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后,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和落实设施损坏情况,收集和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将全区防雪清雪工作总结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6.1人员保障
6.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由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由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
6.1.2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各责任区的设施运行安全。应急队伍人员应对市政道路设施情况熟悉,有专业技术,能够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6.2物资保障
6.2.1区建管局、城维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配备应急车辆、工具、材料和通讯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车辆停放地点,材料堆放点、工具存放仓库要有明确位置,以保证按要求及时到位投入使用。各单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和维护。
6.2.2防雪清雪剂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统一采购、调配。
6.3其它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7.1宣传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区防防雪清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以及相关预防、应急常识,增强应对冰雪天气突发事件能力。
7.2培训
7.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2.2各实施责任单位对各自应急队伍人员开展防雪清雪专业知识培训,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相关指导工作。
8.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8.2监督检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建管局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8.3奖励与责任
8.3.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视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3.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三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四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乡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三保五防两必”工作,即:保畅通、保供应、保秩序、防坍塌、防地灾、防交通事故、防用火中毒、防安全生产事故、有险必抢、有灾必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成立以党委书记陈险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郭秉中为常务副组长、副乡长张吉江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五大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乡应急办: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雪灾、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道路交通工作站: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供电所: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乡安委办: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公路车辆做好防冻措施,提醒车辆减速慢行;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公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计生办:加强各项卫生应急准备,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防病和疫情防控工作。
住建办:加强危房检查,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农业农村办: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的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受灾情况。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水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五
因冰雪天气造成视野不清,路面存在冰冻、积雪现象,能见度明显减弱,很难正确分辨出路上交通标志、标线或其它信号,对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有较大影响,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为保障过往司乘的行车安全,收费站车辆的正常通行。特制定本预案。
总指挥:李喻奎(所长)
组长:薛津(副书记、分管费收)
副组长:陈勋明(征费总协调)、方小辉(征费副站长)
成员:温华鑫、韦伟、肖雯、陈国卫、陆昊、黄立、朱海金、四个费收班组
1、当冰雪天气初起时,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立“冰雪天气,请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等字样的警示牌,开启雾灯。
2、路面开始有结冰现象时,当班班长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并要求费收人员提醒过往车主注意行车安全。
3、路面已经产生冰冻时,值班人员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启用应急预案。
4、征费室组织人员开启备用车道,小组其它成员及以外人员身着反光标志服,负责铲冰扫雪工作(主要为收费区域的积雪),让过往车辆尽快通行。
5、值班领导与高速交警、路政、排障单位取得联系,请求各单位力量上的支援。
6、因冰雪天气交警部门实施封闭高速公路时,开启禁行灯,并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立“因冰雪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暂时封闭高速公路,请司乘人员予以配合,谢谢!”等字样的告示牌,同时向司乘人员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收费班长及时将高速公路的封闭时间通报征费室值班人员,征费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分中心通报。
7、交警部门解除交通封闭后,及时将入口封路告示牌撤下,根据冰雪情况,换上冰雪警示牌,关闭禁行灯,撤下禁行标志,保持雾灯开启。收费班长及时将解除封闭高速公路的时间通报征费室值班人员,征费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分中心通报。
8、所有出口车道开启后,堵车超过2百米时,请示上级征费部门,实施免费通行。
1、冰雪天气发生时,不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不积极向车主做安全提醒,不设立警示标志,属当班班长责任。
2、接到报告后,不组织支援,交通秩序混乱,属征费室值班人员责任。
3、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后,不组织应急力量,不采取应急措施,属值班领导责任。
1、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遇有情况,立即做好应急准备。
4、在组织、人员、物资上做好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1、反光标志服20件。
2、便携式收费机1台。
3、铁铲10把,大扫帚10把,工业用盐10袋,开水瓶3个。方便食品适量。
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六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雪情就是命令,责任驱使行动。
(1)根据天气预报,总务处提前一天备好扫雪、防滑设备。
(2)随着雪情加大,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冰雪天应急预案。校务处向全体教工、班主任则利用家校通等向学生家长及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发出通知和安全提醒。各班在放学前进行一次应对冰雪天安全专题教育。
(3)校务处根据雪情,做出准确判断,予以作息时间和上课安排,并通知到各班级与全体教职工。
(4)总务处、教导处要按照下雪天扫雪分工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清理冰雪。
(5)校务处及时考勤,并对扫雪情况予以录像、照相记录。
2、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应急安全教育专题课。
教导处规定时间,安排所有班级举行一次专题班会,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雪天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在校园奔跑,玩雪。雨雪天当天下午放学时间,应立即放学,严禁拖堂,严禁留生打扫卫生。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自觉除雪行动,消除校内安全隐患。
(1)早准备。总务处要在下雪前一天将除雪相关物品发放到各班和校门口值班室,以备第二天使用。
(2)党员、干部带头。所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共产党员按照学校分工,第一时间到所在区域地点带头扫雪。
(3)扫雪时间要求。白天下雪按分工地段,各年级及时将责任区的雪扫净。夜间下雪,第二天清晨门卫先在校门口清理出师生通道,全体教职工应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于学生到校时间前半小时到校。所有行政干部更要带头冲在前面,身先士卒,发挥表率作用。
(4)及时清除积雪。首先确保学生上放学路线畅通,组织全体师生将主路周边、教学楼走廊、楼梯和主要路段的积雪,及时清除,保证场地正常使用。
(5)严禁将雪堆放到花池和绿化带内(含校门口)。
4、做好雪天教育宣传,加强师生安全防范。
(1)做好家校沟通,班主任及时将学校要求传达到位。要加强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在校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政教处要通过广播等不断提醒学生遵守雪天学校要求,禁止追跑打斗、打雪仗,不得将雪块、雪球带入教室内,更不得在楼梯、长廊踏雪追逐嬉闹,行走时注意安全等。教育师生在地面积雪较厚的时候,应不骑或少骑自行车上学(班),提倡家长接送或步行到校,以减少不安全因素。
(3)各级部要加强执勤管理,增加课间值班,引导学生有序上下楼,注意防滑安全,学生处要在校门口树起警示牌,提醒学生慢行。
(4)加强学生路队护送工作,值班干部和值日教师,保证将孩子护送到校门口安全区域。
(5)每天的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及时做好学生在校安全的巡视教育工作。
5、及时关闭门窗,确保保暖措施到位。
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将门窗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门窗通风、关闭及时,人走门窗全部关闭,严防冻烂暖气片。对此采取班级负责制(按卫生区域)和责任追究制,严惩工作懈怠、不负责任,造成损失人员。
6、突发雨雪天气,总务处、各年级及各科室人员应按区域分工进行扫雪,除冰。扫雪工具,各处室、各班级以自备为主。
1、冰雪天气发生时,校务处与各处室、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和安全警示,告诫家长严禁搭乘超载、“三无”车辆和私家非法营运车辆。
2、持续特殊天气,办公室应及时联系交警队等部门,建议在学校周围几个主要路段增加警力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并及时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3、需要整天停课等,需及时上报区教体局等上级主管部门。
冰雪运动书信格式范文(精)七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是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机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二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市北交警大队、市北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是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冰雪灾害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指挥,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清雪应急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清雪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5mm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mm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料三落实工作;
(7)气象及相关责任部门随时关注、监测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汛(清雪)办,适时提升响应等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加强对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各自的清雪工具、机械、物料等其他设备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6)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主要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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