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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 刑事辩护法律文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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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 刑事辩护法律文书(九篇)
2023-01-11 08:23:0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一

一、发往单位。

二、罪犯基本情况,包括罪犯姓名、性别、年龄、罪犯所在监管场所。

三、原判决、裁定情况和执行刑期情况,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罪名、刑期,已执行刑期,剩余刑期。

四、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包括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

五、认定批准决定不当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可表述为: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纠正意见。可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提出纠正意见,请依法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予以纠正。

年月日

(院印)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二

根据有关政策与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xx市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名额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xx市卫生事业单位x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4、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x6年9月30日。最低年龄为18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準(试行)》(国人部发[20xx]1号)及相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岗位情况、类别及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须用资格证书来符合,类别、专业或范围即可用此资格证书来符合、也可另交执业证书来符合。对学历( 学位)、医师证书条件,同类的该学历( 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5.现役军人。

6.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x6年9月29至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地址:xx市剑南镇大南路402号,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xx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xx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符合岗位招聘比例的进入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下旬。

4、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5:1的岗位应通过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考试

1、内容和方式

(1)按照上述有关要求,部分岗位先行笔试。

(2)面试。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通过面试,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的工作能力。考试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分综合知识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其中综合知识面试占40%、专业知识面试占60%。面试最低线为面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后,所有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将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xx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线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标準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準(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号)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和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经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终审和聘用登记

聘用前,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正风肃纪。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xx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防范违规舞弊。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相应后续环节,甚至于被解除聘用。违反相应规定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其处理追责。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6年9月18日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三

提起公诉机关 起诉书号

一审法院 判决书号

提起抗诉机关 抗诉书号 (上诉人 )

二审法院

被告人 (案由)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我(们)受 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出席本法庭,依法执行职务。现对本案证据、案件情况和原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一、论证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或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证据疏漏、有误之处;

二、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性质、严重程度,评析抗诉(上诉)理由;

三、论证原审判决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是否正确,有误的,应提出改判的建议。)

检察员:

年月日当庭发表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四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五

审判长、审判员:

受xx市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王辩护人。通过查阅相关案卷资料及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通过侦查机关取证,被告人王出生于x年7月17日,在x年2月份实施犯罪时,尚不满十八岁,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应当对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其一、被告人王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

其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王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无翻供表现,认罪态度、悔罪态度好,愿意接受处罚,改过自新。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与采纳。

其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王一直遵纪守法,没有做出过违法乱纪行为。在本案中系一时冲动,通过阅卷看出,在实行犯罪中,共犯高指使被告人实行犯罪,当时被告人王因害怕不敢去,还回去过,共犯高骂了他一句,让他去抢。因此主观上的恶性不大,受人指使,被人强迫。

其四、从本案事实和情节看,被告人王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

被告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主要是采取了威胁的手段,并没有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通过阅卷,法庭调查,当时因被告人害怕别人发现,就对被害人说了“你别说话”这句话。抢包时因用力太大,被告人才倒在地上。从对被害人的询问中,也可以看出暴力手段不明显,也不严重,情节轻微,并未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三、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被告人王应当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

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预防和教育为主的原则,是我国的一贯方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相信被告人王本人已经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特请求法院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着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或减轻判处被告人王,使得被告人王投入到社会中去,为社会作出贡献。

四、关于被告人王犯罪的原因,是个复杂的社会因素,除他本人负一定责任外,社会、学校和家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人王是个农村孩子,在农村上学,,x年后就不上学了。被告人未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使得其认知能力及分辨能力较差。父亲服刑,母亲在家务农,缺乏家庭教育,加上法律知识的欠缺,他很容易受不良环境的影响而走上今天的这一步。社会、学校、家庭都有一定的责任。我们司法机关,也应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功能,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请求法庭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在这起犯罪活动中是初次犯罪,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危害不大。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主动坦白交待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谨供合议庭考虑与采纳。

辩护人:金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六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辩护人。x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此致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辅民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

x年1月11 日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七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八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

2023年刑事辩护公函范文简短九

_______因无证贩卖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刑事拘留,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被批准逮捕。被查获的烟花爆竹,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含有黑火药______________公斤。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王某某的家属委托我们在侦查阶段担任王某某的律师并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担任其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申请会见了_______,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

结合初步了解的案情,我们对相关法律进行了全面的搜索研究,包括《刑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生产烟花爆竹配制烟火药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的答复》(法研[20__]85号)、_______高级人民法院、_______人民检察院、_______公安厅《关于办理违反爆炸性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等,得出的结论是:

_____________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其无证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我们及时把我们的意见与公安办案人员沟通,但并未引起其重视,最后公安机关还是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分到本案公诉人手中后,我们及时去复制了案卷,并会见了_______。通过阅卷和会见,我们对案情有了更为全面的把握,结合已经查知的相关规定,我们更加坚信:

_______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之后,我们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又和公诉人进行了沟通,进一步阐明了我们对本案的意见。然而遗憾的是,仍未引起重视。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我们到法院领取了检察院的起诉书,罪名还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涉嫌买卖黑火药的重量为_______公斤。

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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