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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 业务部门绩效考核方案范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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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 业务部门绩效考核方案范本(九篇)
2023-01-11 07:07:14    小编:ZTFB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一

现将一年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首先,领导重视,规划有序。

为了尽快缩小我校与城区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教育局结对帮扶工作的布置安排,在深圳松岗区沙溪小学的牵头带领下,两校行政领导召开了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

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具体明确了工作职责:

1、每学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宣传结对帮扶工作的相关精神。

2、负责组织安排和抽派中层干部和教师到沙溪小学培训学习和安排布置沙溪小学老师到我校帮扶指导的相关事宜。

3、负责与沙溪小学建立对口联系,组织协调每学期结对帮扶的相关事宜。

4、负责督促、自查结对帮扶工作协议书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解决。

其次,我校领导及骨干教师赴沙溪小学学习交流先进经验。

20xx年12月6日至9日,我校彭涛校长、黄章财主任、张志浩老师一行赴沙溪小学参观学习,他们美丽的校容校貌、先进的教学理念、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激烈的竞争意识、热情的款待方式,无不给我们的代表留下深刻的印象!沙溪小学的骨干教师还认真听取并指导了张志浩老师如何用多媒体上数学课,他们把最先进的教学理念留给了我们前去学习的老师,使前往学习的老师满载而归。

而后,张老师在学校上了观摩课,受到本校老师的一致好评,促使我校的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不断的上升。

第三,沙溪小学给予我校以硬件援助。

一年的结对帮扶活动中,沙溪小学向我校捐助电教平台2台,电脑7台,打印机2台,课桌100多套,黑板10块。

有效地改善了我校的办学条件,激发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双方同时再次商定:

1、支教学校的学生与受援学校的学生建立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

2、双方学生加强合作交流,交流方式如通过书信、网络等,以增进两校学生之间的友谊。

3、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机制。

一是领导互访,了解帮扶工作实施情况,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教师互访,开展教研活动。

主要以公开课、示范课、讲座课为载体,来提高我校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能力。

第五,感受与启发:一是我们有了新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办学目标。

二是受援学校的教师的艰苦创业、自强不息、乐于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得到了升华。

三是处在困境中的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渲染。

四是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了共享,促进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是受援学校得到的教学上和物质上的资助,改善了办学条件,增强了发展后劲。

总之,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举措,支援学校为薄弱学校带来了诸多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帮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逐步改变我们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懈地努力。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_________。

二、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代理费用

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则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则已收的合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地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地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在代理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的_________工作,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3.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的情况保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_____》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时终止。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三

编号

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重要提示

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支付平台网址:

电子商城网址:

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乙 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鉴于:

甲方建立了(在□内打√,单选)

□电子商城(指一种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并通过该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向客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支付平台,指甲方建立的,中立于交易的买卖双方、中立于电子商城与乙方电子支付系统,为通过电子商城进行的电子交易提供购物资金划拨渠道的电子应用系统。

甲方为促进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向乙方申请支付结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电子支付系统”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媒介,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电子交易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银行系统。

1.2“客户”指已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 并在乙方开通电子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不包括使用手机通过乙方95559电话银行进行电话支付,下同)等方式进行支付并结算的乙方太平洋卡持卡人。

1.3“卖方”指通过电子商城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鉴于”条款下勾选甲方建立电子商城的,卖方即甲方。

1.4“电子支付”指乙方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手段为渠道,为甲方和客户提供的交易支付结算服务。

1.5“联机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联动通过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款项支付的支付模式。

1.6“订单支付模式”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甲方将订单实时传送到乙方电子支付系统生成待付订单,客户在24小时或甲方或卖方(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规定的订单有效期内通过乙方电子渠道另行进行订单确认和付款的两阶段支付模式。

1.7“预留电话”是指客户在卖方订购商品或服务时所预留的电话号码,手机支付用户必须预留手机号码。

1.8“交易信息”指甲方在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并进行电子签名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订单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客户所购商品或服务名称、交易币种及应实际支付的金额等。

1.9“支付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后向乙方发送的电子信息,包括交易信息的内容、已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太平洋卡的卡号及交易密码等。

2.0“错误”指乙方未及时或未正确地将客户支付的款项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2.1“交易日”,就单笔电子支付交易而言,指乙方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日期。

2.2“工作日”指商业银行办理对公业务的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2.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现双方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和电子支付系统的链接,为客户和甲方提供电子交易所需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2.2双方遵循乙方提供的数据传输接口,采用联机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在双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外提供24小时服务(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日终批处理或系统维护而暂时中止提供相关服务的除外),并以每日24:00作为日切时间,24:00以后为次日。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日切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若实现合作还需硬件支持,则双方协商解决机具设备的配置问题。

2.3甲方收到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指令后,应使用乙方提供的商户证书等认证资料进行电子签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发送交易信息。然后客户通过使用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支付操作。乙方收到能够有效识别的支付指令后,应及时扣划客户太平洋卡内相应款项,并通过支付系统及时向甲方提供支付结果的反馈信息,包括商户客户号、订单号、交易币种及支付金额、支付处理结果等。客户电子支付结果以乙方提供的反馈信息为准。

2.4甲方与乙方就下列电子支付业务开展合作(在□内打√,可以复选):

□网上支付 □手机支付 □其他:

甲方在与乙方合作的电子支付业务中将采用下列支付模式(在□内打√,可以复选):

□联机支付模式 □订单支付模式

2.5甲方应负责处理客户的有关咨询、投诉及退货请求。如客户向乙方提出有关咨询或投诉,乙方应协助客户联系甲方处理。甲方应自行解决任何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等与客户、卖方或客户与卖方发生的争议。

2.6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应向乙方提交退款指令,包括订单号、退款类型及实际退还的金额等。退款类型包括交易撤销、全额退货和部分退货三种,如为交易撤销,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当日日终前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将已扣划的客户支付款项划付给原交易客户;如为全额退货或部分退货,退款指令须在原交易日次日起90天内提出,乙方根据退款指令从甲方结算账户划转相应款项给原交易客户。对于任一笔支付交易,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多次部分退货指令,但根据该等指令向原交易客户退还款项的总金额不超过原支付交易金额。乙方可根据系统情况调整前述退款指令的提交时间,但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2.7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

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电子支付业务交易手续费的收取和客户电子支付款项的划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甲方应确保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手续费,如余额不足,则乙方系统扣收手续费失败,需甲方补足相应金额后再扣收):

(1)前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同时,从该结算账户中扣收手续费。

(2)后收费:在每个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将交易日已扣划的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全额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在每月1日根据甲方上月支付交易情况以及双方手续费约定,从第3.1条约定的结算账户中扣收相关手续费。

2.8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支付退款的,乙方对退款不收取手续费。

对于交易撤销,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原支付交易的交易手续费。

对于退货交易: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前收费”,乙方不退还已收的原支付交易的手续费。

若甲方在第2.7条约定中选择适用“后收费”,乙方可退还手续费。退还手续费根据原收取手续费与退款金额比例计算,取整到分,在每月1日轧差计入乙方向甲方扣收的交易手续费中。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在乙方营业网点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写申请表,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准确填写电子支付业务的结算账户,包括户名、账号及用途,用于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业务的支付结算。

3.2甲方需通过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向客户在乙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款的,应事先按乙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申请开通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

3.3甲方负责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

3.4甲方不得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不得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3.5甲方不得在订单有效期内擅自取消或修改订单信息,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因甲方取消或变更订单信息造成客户无法及时支付的,由甲方负责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并应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纠纷。

3.6在客户购买时,甲方必须首先征询客户使用的支付手段,在客户选择电子支付业务后,不得要求客户预留银行卡卡号、密码、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否则客户和交通银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3.7甲方应接受客户使用乙方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电子交易支付,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不得对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收取附加费用。

3.8甲方如变更电子商城/支付平台ip地址、网址等信息,需乙方调整电子支付系统的,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乙方;对电子支付系统调整前因甲方信息变化导致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9甲方有权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查询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的账户余额及查询日前3个月内的结算记录,甲方有权要求对错误进行改正。

3.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机具使用的培训。

3.11甲方应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及甲方其他自有网站积极宣传乙方的电子支付业务及电子支付系统功能,并在电子付款说明以及电子业务宣传中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准确陈述乙方电子支付业务的名称、标识、电子支付系统的域名、使用方法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

▲▲3.12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软件及认证资料,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该软件或篡改认证资料。凡使用商户证书或用户证书等认证资料通过乙方的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13甲方可能发生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第3.1条约定申请表记载的结算账户户名或账号;

(2)甲方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等;

(3)甲方以出售、赠与或其它方式处分电子商城/支付平台;

(4)甲方就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域名及/或通用网址的注册或使用与第三方发生争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电子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接口软件以及认证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及相关资料。

4.3乙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或服务改进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但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4.4乙方根据支付指令付款的,对因此导致的客户对甲方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支付指令时因客户太平洋卡内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5乙方根据甲方退款指令退款的,对因此导致的甲方对客户错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执行甲方退款指令时因其结算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扣划的,可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对未扣划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5.1甲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及客户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

5.2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书面标注需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负保密责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

(3)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5.3甲方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甲方的信息和资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除乙方以外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或与电子支付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等;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③为更好地维护、管理和提升客户关系;

(2)为业务运营、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 通知

6.1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仅在乙方实际收到更改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为准。

(1)公告,以乙方在其网站、网上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甲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传真号码或电子通讯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甲方确认并同意,除非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并更改有关记录,甲方在本协议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协议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的,以甲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甲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即使该邮件可能被退回)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违约或甲方系统漏洞等系统安全原因给乙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同时导致乙方声誉受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支付系统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甲方还应按乙方要求采取充分的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

7.2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电子商城/支付平台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交易的;

(2)电子商城/支付平台与客户串通诈骗乙方资金的;

(3)乙方认为支付交易行为涉嫌套现或支付交易行为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涉嫌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的;

(4)甲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经营资格被撤销;

(5)电子商城/支付平台诋毁或损害电子支付系统声誉的;

(6)甲方利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参与、协助电子商城)从事色情服务、赌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出售毒品、违禁药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

(7)甲方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

(8)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被列入中国银联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9)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可能或已经被追究法律责任,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10)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乙方认为可能或已对甲方经营或履约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7.3如因乙方的过错,电子支付系统未能及时、准确将客户电子支付款项划转至甲方开立在乙方的结算账户,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乙方应履行划转义务之日起到实际划款至甲方结算账户之日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7.4因甲方未在结算账户内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扣收相关手续费延迟,甲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首次扣收手续费失败之日起至实际扣足手续费之日间的手续费的活期存款利息为限。若超过

天甲方仍未及时存入足够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扣收手续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电子支付业务服务。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由于网络、电讯连接、系统设备的有效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存在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流量、通讯故障、停电、电脑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非交通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有效期与终止

8.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延期一年,续展次数不限。

8.2如任何一方对协议届满后延期有异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则本协议有效期满即行终止。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甲方:

(1)连续6个月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发生交易的;

(2)其他乙方认为需立即终止协议的情形。

▲▲8.4乙方有权变更、中止本协议所述电子支付结算服务的具体内容,并于执行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甲方在乙方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电子支付结算业务的,视同接受乙方公告中关于服务变更或中止的内容。乙方有权终止/取消本协议项下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并提前30日通过交通银行门户网站、网上银行网页、手机银行系统或乙方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8.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在电子商城/支付平台公告终止事宜。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无论交易信息通过何种因特网网络路径或其他电子途径传递到乙方,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争议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1)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

甲方确认并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结果可能是不同意,乙方不保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的审批意见为同意。如自本协议所载签署日起15个工作日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部未在第3.1条约定的申请表“总行电子银行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并签章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已通读协议全部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异议,理解协议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 签署日:年月日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做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帐号充值,充值电话: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五

合同号:

签字地点: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合作关系。

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无线增值应用业务通道进行全面合作。

并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内容

1.1双方合作的网络基础是乙方的短信网关,其移动特服号是,联通特服号是,服务范围包括全国范围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当地移动,联通运营商规定不支持增值服务的手机除外)。

1.2甲方针对企业短信市场现状,开通企业短信平台,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协议后,通过企业短信平台实时向用户提供企业短信服务。

1.3本项合作采用甲方与用户签订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并对接收用户进行短信确认的方式。

1.4甲方负责与企业短信用户签订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负责对新用户进行短信确认并确保用户是否同意接收。

甲方负责提交,发送企业短信信息。

1.5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软硬件资源,合作分界点为互联网。

1.6根据市场发展,双方可开发新的合作内容,具体方案由双方书面另行确认后开始实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必须保证合作业务中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2甲方利用此合作项目开展服务,宣传等商务工作,但不能未经用户许可(未同甲方签订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过乙方短信确认时)擅自向用户发送短信。

2.1.3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品牌,服务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信息开展此合作项目的宣传工作,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2.1.4甲方有权要求及时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数据统计信息。

2.1.5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号码下二次开发所发展的短信业务,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业务必须提前向乙方公司进行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

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业务协议原件(若只有复印本应加盖甲方公章)。

2.1.6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短信通道提供以下业务:

(1)向非自身员工或非自有客户群发送信息的业务;

(2)信息内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词及不健康内容的短信业务;

(3)信息内容中明显包含广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终用户投诉的业务;

(4)信息内容中没有信息发送方的企业标识容易造成最终用户不清楚信息来源的短信业务;

2.1.7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申请业务代码。

申请业务代码时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申请模板进行资料填写。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负责短信发送网关的运行,免费提供技术维护,保障短信服务的正常运转,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使短信发送正常运行时,乙方不负担责任。

2.2.2乙方负责分配给甲方合作业务中的短信发送后台网页,但甲方应保证不泄漏登陆名称及密码,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对该后台网页的使用权,由此产生的费用与纠纷由甲方承担。

2.2.3乙方不承担因信息内容不实或不合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2.2.4乙方对甲方的信息质量有监督权,一经发现有违法信息或违法操作,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双方合作,并有权向甲方索赔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5乙方负责向运营商申请业务代码。

业务代码批准通过后合作业务才可开通。

如业务代码没有通过,乙方不负担责任。

3.服务资费及付款方式

3.1服务资费

3.1.1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术维护费元整,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清;

3.1.2短信发送资费按实际发送的短信条数计算,每下行1条短信,通道占用费:。

3.2付款方式

3.2.1甲方以预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发送费用,每次至少支付元人民币。

甲方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当预付款为零或负数时,乙方将停止为甲方发送短信。

在每次甲方发送短信后,乙方从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

乙方开户行帐号如下:。

3.2.2甲乙双方确定对帐人(如有人员变更需及时通知对方)后,在每月的10日前按统计数据信息对上个月的短信成功下行流量进行对帐(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根据实际的成功下行流量确定上月的短信费用。

3.2.3乙方向甲方承诺每月对帐时所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

4.信息安全责任保证

4.1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信通道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安全,并切实做到:

4.1.1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发布的内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产品所发布的信息。

4.1.2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本集团短信平台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4.1.3明确本企业的客户群和客户范围,手机用户必须是自愿接受企业服务。

4.1.4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5若发现本公司所发布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4)款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4.1.6对本公司所发布的信息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应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4.1.7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4.1.8甲方保证: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进行短信发布活动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一至七条,甲方愿意按双方合同要求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未按上述信息安全责任保证规定合法使用乙方通信通道所造成或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承担一切相关后果。

5.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5.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它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它资料。

6.声明及保证

6.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任何的雇佣关系,甲乙双方之间应为合作伙伴关系。

7.协议的效力

7.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2一方欲终止协议,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7.3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如无任何问题,并无书面要求提出终止协议,则可无限制自动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一年。

8.协议的终止及其他

8.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作。

8.1.1本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延期。

8.1.2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8.1.3如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与国家现行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情况。

8.2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9.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应该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9.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0.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罢工,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害或市政府法令,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其中,中国移动公司,短消息中心,短信网关等技术故障或系统割接造成的临时性业务拥塞,延时,中断均属于不可抗力,乙方对由此引起的业务延迟或中断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乙方应协助甲方尽快妥善解决此类故障并尽可能防止其再次发生。

涉及到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干预性因素导致的变化也属此列。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拒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

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于网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还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服务器硬件故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网站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但是,资信或资金不足不得被视为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项。

12.其它

12.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签订附件约定,所签订的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应。

12.5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六

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x0.5‰+回收贷款本息额x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七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和目”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和目”业务通用条款“和目”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家庭视频业务,该产品可提供远程视频查看与回放、双向语音通话等功能以及视频云存储服务。

(一)业务资费生效规则

1.和目业务标准资费

和目业务内容包括“云储存功能”以及“摄像头终端”。

(1)和目云储存:7天云储存档次,功能费为12元/月,可7天内不间断录制视频。30天云存储档次,功能费为20元/月,可30天内不间断录制视频。云端视频通过app客户端回看。和目云储存功能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

(2)和目摄像头:和目云储存功能需要与和目摄像头终端关联使用,和目云储存摄像头终端需另行购买。

2.和目业务优惠资费

根据甲方自愿原则,选择以下第 种资费方案办理和目业务:

(1)宽带新客户办理和目优惠活动:甲方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合约期内可获赠话费合计 元,赠送的话费分 个月到账,每月到账 元,赠送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部分自有业务有特殊要求不能冲销的除外)。合约期内可免费使用和目摄像头 型号。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2)4g客户办理和目优惠活动:甲方预存 元话费,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使用38元及以上4g套餐并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合约期内可免费使用和目摄像头 型号。预存话费分 个月返还,每月返还 元。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3)宽带存量客户办理和目优惠活动:甲方预存 元话费,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可获赠送话费合计 元,赠送的话费分 个月到账,每月到账 元,赠送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部分自有业务有特殊要求不能冲销的除外)。合约期内可免费使用和目摄像头 型号。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4)“购和目,送话费”优惠活动:甲方购买和目摄像头 型号,价格为 元/台,承诺活动合约期 个月内开通 天云存储档次,可获赠送话费合计 元,赠送的话费分 个月到账,每月到账 元,赠送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部分自有业务有特殊要求不能冲销的除外)。合约到期后,和目云储存功能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二)和目摄像头终端使用规则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优惠政策向甲方提供和目摄像头设备,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三)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和目”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和目”业务与手机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将影响和目业务正常使用。

第二条 “和目”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和目”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宽带加装“和目”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有线宽带、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和目”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和目”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2)甲方申告“和目”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如果判定为摄像头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摄像头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八

甲方姓名: ___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_____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过户、分户等业务,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预存话费/交付调测费____元,带宽_______,上行速率______,下行速率_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_元,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__元,合约期__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包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100__元,如使用的是千兆光猫(即10gpon智能网关),则需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300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_10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业务处室考核方案范文简短九

甲 方: __________(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 方:__________ (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作经营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项目,总投资为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甲方_______股份,乙方_______股份,丙方_______股份。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元,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甲_____ %,乙_____ %,丙_____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设计提成:

甲乙丙三方,图纸设计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_______%提取。

合伙提成发放方式:

单个项目工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非正常、低利润项目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___________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企业合伙首任负责人由________担任,任期为 ______年(月),期满可协议轮换决定,其余两人合伙监督人。

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支付合伙债务;

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施工管理、技术交底、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债务、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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