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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辆事故报告范文(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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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辆事故报告范文(大全10篇)
2023-11-20 01:56:1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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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一

法院经调研发现,妥善处理事故车辆,是处理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保护受害当事人的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处置的程序过于繁琐。对事故车辆的扣押,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调处理时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事故车辆提出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人民法院或调解或判决,未履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再对事故车辆进行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拍卖、变卖不成,申请人又不愿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将事故车辆退还被执行人。这繁杂的处理过程,不可避免因当事人不懂法定程序,导致交警部门调解未成后,即解除了对事故车辆的扣押,导致事故车辆失控。

二、部分案情复杂的案件,事故车辆扣压时间过长,致使车辆损失严重。一些复杂案件中,因事故车主下落不明,从诉讼到执行,仅几次公告送达的时期就一年多,事故车辆在露天长期停放,锈蚀严重,其拍卖价与扣押时的价格相差甚远。

三、事故车辆停车费过高,对车辆的处置得不偿失。有的事故车辆被扣押时间长达一年多,价格鉴定部门鉴定价格仅为万余元,而停车费按每台每天30元收取,亦高达万多元,处理起来,得不偿失。

原因: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报案,想私了,私了不成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事故车辆不能及时扣押,不能成为被执行的财产,增加执行难度;有的当事人虽然报了案,但不了解交警部门的扣押权限,提起诉讼后,又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致使事故车辆失控。

二、法定程序繁琐,

资料共享平台。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车主逃逸或下落不明,诉讼和执行的时间就会拉长。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律文书必须通过公告送达,而仅每次公告生效的`时间就60天。诉讼中,要送达财产保全裁定、诉状和开庭通知、判决书,执行中要送达执行通知、选定评估机构和评估报告的通知、选定拍卖机构和拍卖的通知,如此法定的程序,造成事故车辆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三、经济利益的驱使。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置事故车辆,扣押在其下属机构的停车场,待人民法院处理时,其收取每台每天30元停车费。事故车辆的停放,应该是救助性质的停放,但一些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过高地收取停车费用,势必增加事故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对此,该院建议:

一、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应张贴、印刷“告知书”,主要告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法律程序、权利和义务,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来法院就交通事故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告知。

二、妥善安置事故车辆。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设置事故车辆停车场,确保财产妥善保管和处理。条件不够的,也应通过当地政法管理部门,充分协调停车费用,规定费用的上限和下限。

三、简化繁琐程序。相关部门应该立法,就交通事故的车辆处理要尽量简化程序,人民法院可以在交警部门设立专门办公室,部分案件可以提前介入,力求实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二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等。

2、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等。

3、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民事责任。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三

20xx年9月11日18时55分,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维护区职工食堂燃气泄漏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名员工死亡、食堂设施严重损毁。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吉奎第一时间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置善后事宜;二是立即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进行事故处理。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市安监局副局长、危化局局长刘士武指示危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杨吉奎副秘书长批示精神,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燃气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行动,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危化局接到指示后,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红旗谷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911”燃气泄漏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立即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有:市安监局、建委、总工会及甘井子区政府、公安分局相关人员,还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聘请了石油化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爆炸、安全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技术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四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五

事故发生后,为深刻汲取事故的惨痛经验教训,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xx任组长,副总经理xx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和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为组员的安全专项监理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责任,制定了整改措施。这次惨痛的的教训在公司全体员工心灵上深深烙下了痛悔的印记、思想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已深刻认识到安全监理责任重于泰山,工作上不仅要尽职尽责,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制度,还要注重程序的规范与完整。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安全监事故的再次发生,公司对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现场的`安全监理行为进行了逐条逐项的检查、整改。强化了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考核,着实落实了安全监理行为,现将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通过召开公司例会、专题安全会议等形式,学习总结事故和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经验;学习危大工程监理控制的要点和难点,提高员工安全监理专业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夯实监理人员的从业能力。

二、健全并完善项目监理机构,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公司、部门、监理部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逐层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各监理部总监就是安全监理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监理责任书。建立了纵向到底,从总经理到总监理工程师再到监理员;横向到边,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管理部、经营部、财务部)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了责任分工明确、安全工作逐级管理。强化监理人员考核,实行总监对监理部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公司对监理部每季度考核一次。抽调中层公司力量和技术骨干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定期巡检。不仅要考核出勤情况,更要考核监理行为落实情况,专业水平与岗位职责匹配情况,资料记录与现场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效履行职责和带“患”施工向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严格落实检查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岗位责任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数量,专业配套情况到现场操作人员的分工;从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符合性、实际相符性到实施的可操作性,现场条件的限制性,从方案的审查批准程序,签字盖章真实性,到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实效层层把关,项项落实。真正做到审查不流于形式,不敷衍了事,真正做到重制度严监管强追责。

设备安拆过程中更是要专人负责核查执行有效安拆方案、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证合一、专职安全员到场履职情况,专项巡视检查安装记录、试运行记录、拆除记录等,对违反专项施工方案、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坚持说不,坚决制止,监督落实各方岗位职责。

四、正确参加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明确验收程序,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有资质的设备检测公司进场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的规定程序参加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的起重设备验收,检查参验各方的验收记录和验收意见,对验收过程签署意见。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起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建筑起重机械的每次加节、顶升、附着等作业,监理人员派人现场监督,旁站监理,并留存相关资料。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专项巡视检查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做到证书有效,人证相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文件,安装身份识别系统,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使用设备。检查使用单位的维修保养、例行检查记录的真实性,杜绝编造维保资料,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落实监理安全隐患报告义务。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一要警告,二要制止,并向建设单位出具书面正式报告。对施工单位不整改、不停工野蛮施工,建设单位不表态、不制止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依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通过组织不同形式的宣教活动,制定相关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加强对监理部的管理,对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和风险公司自管理层到员工从思想上得到了重视,意识上得到了提升,现场的监理行为也得到了规范,监理程序得到了完善。同时通过总结事故的深刻教训,正确辨识安全危险源和隐患,厘清了监理的安全责任,消除了员工的思想顾虑,树立了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六

法院经调研发现,妥善处理事故车辆,是处理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保护受害当事人的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具体的困难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处置的程序过于繁琐。对事故车辆的扣押,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调处理时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事故车辆提出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人民法院或调解或判决,未履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再对事故车辆进行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拍卖、变卖不成,申请人又不愿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将事故车辆退还被执行人。这繁杂的处理过程,不可避免因当事人不懂法定程序,导致交警部门调解未成后,即解除了对事故车辆的扣押,导致事故车辆失控。

二、部分案情复杂的案件,事故车辆扣压时间过长,致使车辆损失严重。一些复杂案件中,因事故车主下落不明,从诉讼到执行,仅几次公告送达的时期就一年多,事故车辆在露天长期停放,锈蚀严重,其拍卖价与扣押时的价格相差甚远。

三、事故车辆停车费过高,对车辆的处置得不偿失。有的事故车辆被扣押时间长达一年多,价格鉴定部门鉴定价格仅为万余元,而停车费按每台每天30元收取,亦高达万多元,处理起来,得不偿失。

原因: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报案,想私了,私了不成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事故车辆不能及时扣押,不能成为被执行的财产,增加执行难度;有的当事人虽然报了案,但不了解交警部门的扣押权限,提起诉讼后,又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致使事故车辆失控。

二、法定程序繁琐,

资料共享平台。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车主逃逸或下落不明,诉讼和执行的时间就会拉长。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律文书必须通过公告送达,而仅每次公告生效的`时间就60天。诉讼中,要送达财产保全裁定、诉状和开庭通知、判决书,执行中要送达执行通知、选定评估机构和评估报告的通知、选定拍卖机构和拍卖的通知,如此法定的程序,造成事故车辆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三、经济利益的驱使。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置事故车辆,扣押在其下属机构的停车场,待人民法院处理时,其收取每台每天30元停车费。事故车辆的停放,应该是救助性质的停放,但一些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过高地收取停车费用,势必增加事故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对此,该院建议:

一、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应张贴、印刷“告知书”,主要告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法律程序、权利和义务,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来法院就交通事故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告知。

二、妥善安置事故车辆。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设置事故车辆停车场,确保财产妥善保管和处理。条件不够的,也应通过当地政法管理部门,充分协调停车费用,规定费用的上限和下限。

三、简化繁琐程序。相关部门应该立法,就交通事故的车辆处理要尽量简化程序,人民法院可以在交警部门设立专门办公室,部分案件可以提前介入,力求实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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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七

20__年8月4日3时58分,在104国道永嘉县瓯北高速出口附近发生一起牌照为赣c----_的大货车与牌照为浙k----_的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货车驾驶室内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规定对事故直接责任进行调查,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xxx《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温州市xxx《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__〕68号)的规定,温州市于8月13日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安监局纪检组长赵新华任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运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的永嘉县“8•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莫--,男,1980年3月24日出生,布依族,住--_,身份证号:--_,驾驶证档案编号:--_,准驾:b2,驾驶证状态:正常,初次领证日期:2010年8月10日,核发机关: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事故中驾驶赣c----_重型厢式货车。

2.王--,男,1974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_,身份证号:--_,驾驶证档案编号:--_,准驾:c1、d,驾驶证状态:违法未处理,初次领证日期:2009年12月8日,核发机关: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事故中驾驶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并于事故中当场死亡。

3.朱--,男,1951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_,,系事故中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室内乘坐人员,并于事故中当场死亡。

4.柳--,女,1980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_,,系事故中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室内乘坐人员,并于事故中当场死亡。

(二)车辆基本情况。

赣c----_重型厢式货车,车主:--汽运有限公司,核定载人数:3人,核定载质量:4950kg,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12月,交强险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保险单号:--,有效期:20__年5月26日0时至20__年5月25日24时。

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车主:王--,地址:--,核定载人数:2人,核定载质量:990kg,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1月,交强险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支公司,保险单号:--,有效期:20__年8月15日0时至20__年8月14日24时。

(三)--汽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汽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3月21日,位于--,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9日);二手车交易;货物运输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104国道1883km+770m永嘉县东瓯街道和一村地方,104国道呈东西走向,柏油路面,双向四车道,道路设中心划有双白线,双白线之间宽米,双白线的西侧划有中心单黄线,中心无隔离,机动车道宽米(每条车道宽米),道路两侧均有路肩,北侧路肩宽为米,南侧路肩宽为米,道路南侧为河道,北侧为民房。该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二、事故发生基本情况。

20__年8月3日20时许,莫--驾驶赣c----_号重型厢式货车载货自浙江省永康县开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方向。8月4日凌晨3时55分,途经104国道1883km+770m(永嘉县东瓯街道和一村地方),由于疲劳致注意力不集中,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由王日兴驾驶的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上驾驶员王--和乘坐人员朱--、柳--三人当场死亡且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莫--驾驶超载(核载:4950kg,实载:21485kg)且制动技术不符合标准的肇事车辆,途经事故路段,由于疲劳致注意力不集中,将车驶入对向车道内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驾驶的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虽然制动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技术要求,但与事故无因果关系。而该车内实际载人数超过核定载人数(核载2人,实载3人),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二)间接原因。

--汽运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和驾驶员签订过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对驾驶员进行公司内部备案,未对聘用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和从业经历进行过任何了解,未对驾驶员进行过任何形式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为,这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驾驶人莫--因超载,且疲劳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跨越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以致造成事故,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建议交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二)驾驶人王--超载驾驶,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鉴于其已经死亡,免于追究事故责任。

(三)--汽运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和驾驶员签订过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对驾驶员进行公司内部备案,未对聘用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和从业经历进行过任何了解,未对驾驶员进行过任何形式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建议当地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予以处理。

(四)本起事故发生于凌晨4时左右,且道路安全设施符合要求。经调查认为,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切实采取监管措施,尽到监管责任。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永嘉县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实际道路交通状况对部分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加大行车上路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检查密度、频次,切实确保行车安全。

(二)永嘉县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执勤空挡管理力度,严查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车辆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三)--汽运有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加强对挂靠车辆、挂靠司机的安全监管。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用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八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职责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职责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职责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职责承担。

根据过错职责归责原则,决定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职责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证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透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职责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职责,细化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九

1、酒后驾车罚款重;肇事丧命亲人痛。

2、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弯道超车得到的只是瞬间的快感,失去的可能是全部人生。

4、拖拉机载人上路是严重安全隐患。

5、行车不超速,安全又幸福。

6、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7、彼此让一让,路宽心舒畅。

8、超速驾车疾驰,危险就在此时。

9、心平气和莫着急,行车安全没问题。

10、滴酒不沾,行驶平安。

11、发展以市场为本,生存以安全为先。

12、遵章守纪讲文明,平平安安天下行!

13、交通法规要牢记,路过街市别大意。

14、侥幸违章终成不幸,醉酒驾车必成罪人!

15、安全行车,欢笑的是家人。酒后驾驶,狞笑的是死神。

16、安全行车,回家的感觉真好;违章驾驶,受伤的心情很糟!

17、交警有权拒绝执行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

18、行路慎为本,开车礼当先。

19、最上道,醉上道;醉上道,最上道。

20、礼让他人,尊重自己,行车安全需要你我的努力。

21、安全是社会的生命线,违章是发展的拦路虎。

22、道路连着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23、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24、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

25、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

26、遵守交通法规,平安与你同在。

27、铭记法规,善待生命。

28、疲劳驾驶危害大,技术再高都白搭。

29、时时鸣警钟,处处不放松。

30、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考核交警的标准。

31、拒酒驾,不超速;倡文明行车,促和谐社会。

32、三思而后行,思命思家思社会。

33、防灾求得平安在,遵章换得平安来。

34、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

35、对酒当歌颜欢笑,出门行车泪两行。

36、安全是通向幸福最近的路。

37、交通规则人人遵守,交通安全人人都有。

38、飙车少年往前冲,死神紧追不放松。

39、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40、做安全驶者,享和谐生活!

41、马路就像老虎口,不留神就没活口。

42、谨慎驾驶一帆风顺,遵纪守法十分安全。

43、宁可走远路,也不闯马路。

44、文明行路路畅通,平安回家家温馨。

45、左看看,右看看,确保安全方可行!一小心,二谨慎,安全开车你最行!

46、遵章守纪,行车顺利;滴酒不沾,一路平安!

47、维护交通安全,关爱生命久远。

48、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49、红灯,绿灯,灯灯是令;弯道,直道,道道小心。

50、一杯醉驾酒,多少离别愁。

51、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

52、坚决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

53、享受通行权利,应尽安全义务。

54、实施车辆停放服务,保证车主财产不受损失。

55、你家我家他家,安全行驶护万家。

56、举杯邀明月,出行不驾车。

57、开车多留意,路边不儿戏。

58、快快乐乐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59、熟悉交通标志,一通顺畅。

60、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61、手握方向盘,绷紧安全弦。

62、饮酒、服用管制的药品等不得驾驶机动车。

63、生命财产要得保,交通安全不可少。

64、酒后驾车等于和死神赛跑。

65、人斗气易伤身,车斗气易丧命。

66、逞一时之气,得百年之痛;忍一时之快,无终生之愁。

67、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68、安全最佳效应,平安共同心声。

69、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生产车辆事故报告篇十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自4月18日开始,武胜县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分析排查“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组织安全执法人员和有关部门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突出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学校校车等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把群众出行、旅游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三是深入安全隐患排查。针对今年汛期早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建筑、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领域等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洪水、滑坡、垮塌等安全威胁的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从严查处。

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雨情、水情、大风、地质灾害等信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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