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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 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01:37:22 页码:8
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 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6篇)
2023-01-11 01:37:2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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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精)一

1.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认真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普及应用,提升网上办理智能化、便民化,提升“互联网+”服务效能。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培育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2.加大信用监管力度。认真贯彻总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意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监管方式有机结合。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年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基础制度,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加强信用联合惩戒。探索开展企业信用指数研究,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倒逼形成不敢违法的自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部门内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力度,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影响力、震慑力。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提升双随机抽查规范化水平。 

3.增强智慧监管效能。依托邯郸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对接服务,抓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日常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应用衔接,力争所有监管事项纳入信息化管理。特别是食品、药品(疫苗)、特种设备、重点工业品,将全要素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实现来可追、去可查。加大移动监管app应用力度,推进执法资源精准投放,支撑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努力让科技为监管赋能。 

4.助力企业解难纾困。深入开展广告助企、平台助企、知识产权融资、股权融资助企等活动,助力企业扩展市场、增强影响力。组织多种形式的人才对接会和银企对接会,继续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人才招聘难、融资难问题。持续治理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细化举措办法,推动党建工作指导站覆盖所有基层所(分局),指导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

5.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积极争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严格生产许可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溯源管理。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专项行动。强化保健食品、婴配奶粉等专项检查。扎实做好冬奥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监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抽检,确保县(市、区)抽检量达到4份/千人。继续完善实施食品“三小”“红黑榜”制度。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全面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屏障。 

6.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认真贯彻“两法两条例”、省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加快相关监管制度规范的修订落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抽检监测和风险隐患整治,深化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化解整改到位。严把防疫药械质量关,加强治疗药物、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严格疫苗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中药饮片、网络销售“两品一械”等专项整治,严惩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全覆盖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7.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双控”机制建设,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控”机制建设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开展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客运索道、“黑气瓶”、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等整治。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广应用邯郸市智慧电梯云平台,推动“保险+科技+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模式试点工作,实现智慧监管、精准监管和综合治理。 

8.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健全工业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加强监督抽查、质量突出问题治理。组织钢铁、水泥、电线电缆、危化品、化肥等重点工业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车用汽柴油、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和劣质散煤管控。聚焦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洗涤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消费品专项监督行动。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9.推进质量发展。对接国家《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和《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编制出台《邯郸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瞄准争创国务院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积极申请开展“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聚焦主要行业、重点区域,协调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以区域质量提升为重点,开展“质量服务企业行”活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品牌培育,鼓励更多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以点带面推进区域质量提升。2022年,我市质量工作考核力争位次前移,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10.强化标准引领。围绕重点领域,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15项,制定市级地方标准14项以上;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培优工程,持续加强技术标准创新族项目建设,深化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强标准化示范试点和创新基地建设。2022年,争创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3家,完成团体标准5项以上,争创省级标准示范试点项目3家。 

11.强化计量支撑。加强计量标准建设,新建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项以上。开展计量比对工作,提高计量检定机构民生计量器具的检定能力。深化“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提升计量服务水平。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民生计量监管,严打计量违法行为。

12.强化认证认可监管。加强认证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认证行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重点认证产品监管。推动开展绿色建材、低碳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协同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稳步实施。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2个省级优秀提升案例。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严打假检验、假报告、假数据。

13.强化技术保障。各级技术机构要强化技术支撑和科技引领,做到服务监管、科技创新两手抓。根据形势变化和产业需求,及时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转变体制,破除“等、靠、要”思想,不断激发内在活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14.在知识产权创造上提升。进一步形成政府、企业、机构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推进知识产权量质双提升。持续开展专利提升工作,压实各地各行业专利创造责任,实施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工程,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2022年,我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要达到3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要达到0.14件,力争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5.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发力。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查非正常专利商标申请,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知识产权“大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大发展”。 

16.在知识产权运用上革新。实施专利转化行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力争质押融资数额增长20%以上,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作,发挥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力争地标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60%。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中的引领作用。

17.在知识产权服务上优化。瞄准省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至少争创1个示范城市、1个试点城市、3个试点县、1个试点园区”的目标,积极争取试点示范项目。突出“特色化”“便利化”,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活动。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18.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制定我市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落实意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倡导,做好涉企文件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加强反垄断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深化教育培训、互联网、电子商务、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竞争执法,提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效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抓好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站、点)工作落实。

19.提升消保维权水平。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幸福邯郸”创建活动,倡导商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以强化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为支撑,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不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积极参加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好汽车“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 

20.加强价格和广告监管。严查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民生行业违规收费行为,强化教育等民生领域收费监管,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检查,维护企业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和节假日市场价格重点检查,严查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坚决防范假借冬奥会、党和国家重大活动违规炒作牟利行为。着力加强广告监测,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户外广告专项行动。

21.加强网络和合同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针对网上购物、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线上市场秩序。加大合同监管力度,对房地产行业、汽车4s店销售企业、电信行业、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进行专项规范整治。

22.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打侵权假冒,铁面执法,重拳出击。完善“双打”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加大曝光力度,推进社会共治。市县两级都要有拿得出、叫得响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警示、以案立规、以案敬效尤,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老百姓拍手喝彩、让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者震慑畏惧,努力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标本兼治效果。

23.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升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能力。

24.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人民。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净化政治生态,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让干得多、干得好的人得到支持、感到自豪,不干事甚至拖后腿的人不能安稳,不负责任、乱发牢骚的人没有市场,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25.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用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运用法治思维防控风险的能力。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市场监管所(分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动提升市场监管所(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执法标志、证件、服装统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周密组织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资助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工作,不断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意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正确适用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6.大力弘扬担当精神。面对全年工作任务,紧盯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的目标,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比担当、作贡献”活动,鼓足干劲,主动作为,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把任务细化到时间、到节点,把责任具体到部门、到个人,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对照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对重点工作强化督查,盯住不放,刚性问责,以只争朝夕、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撒手,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以实干实绩践行“邯郸发展我尽责、我出力、我奉献”。

精选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精)二

20pc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中心工作,以巩固省级示范县成果、做好镇所标准化建设、检测中心认证验收为抓手,以抓好食药安全、质量强县、商标兴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设施装备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全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20pc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体制改革,新体制正常运行。按照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原食药监、质监、工商、盐务实行“四局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分工,确保了工作运行平稳过渡。一是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对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科学设定,保障新体制的顺利运行;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多次研究磋商,制定了人员分流工作方案,人员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基层所负责人的任命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所长已经组织部门任命;四是认真做好机构下划移交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县局抽调人员,对原工商所、食药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移交。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监管水平。一是召开了全县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下发《关于继续加强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投资78万元,对检测中心进行了改造,力争明年通过省级认证;三是认真开展食药安全宣传培训20场次,受训人员达20__余人以上,参加省级开展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培训20人次;参加市级业务培训35人次,开展县级集中培训2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6份,当场处罚29起,立案查处案件26起(食品类13起,药械类13起),现已结案25起(食品类12起,药械类13起),罚没款共计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二是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并重。截止目前,经许可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共2051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小作坊备案登记证明139个,食品流通经营户1031户,餐饮服务提供者874户,各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并按级别高低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量化分级管理率达__%以上;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400批次,食品抽检407批次,已取得检验报告407份,因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移送公安机关10起,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7起;四是强化药械化妆品监管。对全县315家医疗机构和2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2次以上全面检查,县镇村三级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100%。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30份,占任务数的115%。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0份,占任务数的120%。药品抽检61份,药品快速检验49份,医疗器械抽检1份,化妆品抽检2批次。其中4个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抽检靶向率较高。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使用率达60%,基本实现了药品流向可控,有效防范假冒药品的流入和走票挂靠行为。

(四)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落实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二是扎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止11月底,共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3份,新登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1212户,其中,内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1002户。

(五)深入推进商标兴县战略,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一是以新《商标法》、《广告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新法的突出亮点;二是积极引导,重点培育。截止目前,全县已注册商标105件,其中省级著名商标5件,市级著名商标7件,今年,申报省级著名商标1件、市级著名商标2件;三是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相关部门以送阅件的形式报送了《关于“镇巴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规范“镇巴腊肉”品牌的管理使用。

(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健康消费环境。一是开展12315消费维权走进企业服务活动,举办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培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开展“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在全县226个行政村、4个社区设立了12315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等经营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个;截止目前,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56次,受理投诉举报42件,办结42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万元。

(七)开展重点市场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积极开展农资、成品油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节假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各行业经营户642户次,查处案件11件,处罚款5.6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对装饰建材、家用电器、服装、儿童用品等进行抽检,其中抽检农资商品14件,汽、柴油37件,小家电10组,儿童服装12组,对抽检不合格要求其下架退市,对8户经营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企业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和“黑名单”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信用约束手段。截止目前,20pc年度企业、个体年报率分别为98.29%和99.09%;共抽查企业36户,其中即时信息抽查8户,注册资本专项抽查8户,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双向抽查2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07户,其中企业137户,个体工商户170户;四是围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经营者诚信理念,在全县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省工商局已审批2户省级诚信单位,向经营户印发宣传标语,督促引导有led广告屏经营户设置文明经营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公益广告120余件。

(八)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制定了《镇巴县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和《镇巴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二是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协助指导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20pc年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推荐企业。完成了地域产(商)品15批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整体合格率93%;三是开展计量器具整治工作,对全县超市、服务企业网点在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县10个燃油加油站的24台加油机,对矿山、集贸市场、行政执法、医疗卫生机构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用的300余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四是开展了对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25家,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登记,共登记标准26个。联系县域内有资质的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

(九)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特种设备安全。一是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20pc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培训,与2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开展了“电梯大会战”、“铁拳行动”等整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账,做到了底子清、人员明、设备全;三是对人员密集的医院和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和4次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180人次,下达指令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18处,下达复查整改意见书16份,已整改隐患16处;四是积极协调成立了镇巴首家电梯维保服务站,为镇巴电梯的维保和检修提供了快捷的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了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

(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全年购进盐品1778吨,销售食盐2099吨,销售总值361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对调入每批盐品,严格检测,全年食盐“三率”即:食盐计划完成率达10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7%、碘盐覆盖率达97%;今年共查获过期盐品6吨,有效打击了一切涉盐违规行为。

(十一)加强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一是举办为期四天的业务知识和快检能力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我为市场监管做贡献”的演讲比赛,激发热情、树立正气、提升形象;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一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干部诫勉谈话,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pc年,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履新职责、担负新任务的第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出风险、责任、担当的正能量,营造出“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但是,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得到整合,“四局合一”基本实现,但工作业务上下衔接还需加强,机制办法上有些需要调整、改进;

二是基层所监管体制调整,少数镇对市场安全重视不够,长期包村,从事其它工作,监管悬空,主体责任无法落实。

三是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整合后,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pc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和信息化技术的作用,不断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科学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能力,实现部门职责六统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保障,实现市场监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即:巩固一个成果、确保两个安全、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种意识、提升四种能力、实现六个统一)。

(二)工作重点

1、巩固提高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和过程跟踪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促进监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全面推进镇所标准化建设,对照验收标准建设硬件、完善软件,力争__%镇所通过省级验收,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3、完成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认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为食药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4、坚持标准,把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准入关,严格许可条件,构筑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监管,夯实责任,运用快检、抽检、专项整顿、市场检查、举报机制等手段,发现问题和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抓好药械保化品监管,对以讲座、授课等形式非法推销保健医疗器械行为坚决查处。

6、认真落实商事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环节,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7、继续大力实施“商标兴县”战略,在扶持企业注册商标上求得新突破。同时做好“镇巴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工作。

8、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市场专项整治,努力维护全县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9、做好质量计量标准监管工作,牵头抓好市政府对县政府质量考核工作,,认真抓好《镇巴县贯彻实施发展纲要20pc-20pc行动计划》。

1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力度,确保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整合行政资源,实现“四合一”体制后,原四个部门职能的融合统一;实现产品质量、商品质量、食药安全、市场监管统一;行政许可服务、受理、办证统一;信息平台整合,资源共享统一;投诉维权统一;执法办案统一,理顺工作机制,促进队伍融合,提高行政效能。

12、加强食盐监管工作,实现调运1600吨,完成销售1600吨(其中成品盐1000吨)实现销售总值365万,确保盈利。

13、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精选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精)三

201*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按照年初制定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了“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方针,全面贯彻了党的精神,认真执行了上级领导的工作方针、政策,同时,结合2014年的工作目标,我合理制定了工作计划,科学细化了工作目标,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观念

古语说:“德若水之源,才若水之波”。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者,在工作中,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在思想上要与上级领导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

二、学习上: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意识

在学习上,我要求自己必须做到刻苦钻研,求真务实。新时期赋予新使命,“十二五”的到来,要求我们更要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学习,以及一些重大事故案例,让我进一步树立了安全意识,同时,也深刻的认识到了“人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虽然在事故中有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超强度组织生产、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应急预案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其本质还是反映出了安全生产责任人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事实上,如果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的思想,100%严格按规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那么那些在事故中失去生命的也许不该逝去。我知道,“一个小小的错误、一点小小的疏忽对于我们岗位操作者来说都是致命的。安全工作只有满分,没有及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学习记录,我牢记在心。我知道,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都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安规办事,那么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通过多年的学习,我的各方能力都逐步提高,安全意识也牢记于心,从而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我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工作水平。

三、工作上:抓重点抓落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落实工作,狠抓重点”的理念,遵章守纪,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线,用严谨求实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在工作中,我能按照国家煤炭行业有关安全法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能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用法律手段对煤矿生产安全做好管理和监督。在对分管的乡镇上,我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从而使他们能更加知法、懂法,也不断增强了他们的守法观念,使各项工作都纳入了法制轨道。

(二)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煤矿的安全生产,是煤炭事业的生命。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我们一直把安全生产放在监管煤矿工作的首位。抓安全生产,就要从安全管理人员开始,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们及时组织了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守规意识,从而使他们在懂得技术,懂得安全,并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素质。通过培训,我们有效减少了煤矿生产“三违”现象的发生。在工作中,我也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努力做到了“人人讲安全,人人对安全工作负责、尽心”,遇到不利于安全的事我坚决阻止,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我坚决不会让他开展工作。

(三)齐抓共管,做好安全工作

煤矿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为了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煤矿的“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必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在工作中,我们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安全工作。我结合自身特点,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了第一位置,做好了管理机制,真正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体系。从而进一步做好了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安全思想及管理实现全方位、全部门、全员化。

(四)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我们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任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就是对分管乡镇合法煤矿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验。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管理部门掌控之下,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活动,并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矿井生产安全的基础,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我能落实上级的各项决定和措施,明确目标,狠抓落实,配合上级,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及时开展好督查工作。

(五)狠抓落实,强化措施,稳步实施煤矿关闭与整顿工作

煤矿整顿关闭是国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控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确保分管乡镇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规范、稳定、有序开展,我按照上级下达的关闭整顿任务,在工作领导的带领下,以指导服务为主,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可靠。根据煤矿井下实际情况,我认真查找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中发现有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给予纠正或者责令了其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其次,我积极宣传,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贯彻至各煤矿,坚定信心,并通过一些瓦斯事故的处理结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在煤矿整顿关闭的关键时期,我也特别注重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狠抓隐患整改,确保煤矿关整期间生产安全,从而进一步确保了全县煤矿关整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地向前推进。

四、工作中不足

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说,与实现公司战略愿景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时间不够。业务知识不是很强,从而导致政策理论水平不是很高。二是在煤矿安全监管过程中,部分工作机制没有协调好,在执法检查中意见有时不能统一,有相互推诿,相互搪塞的现象。三是有时在工作方法上不注意细节,工作方式上不讲究策略,易产生急躁情绪,缺乏冷静慎重思虑。

五、今后努力方向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理解这是为人做事的准则和真谛。思想有多远,脚步就能走多远,再好的规划贵在付之行动,形式代表不了实质,说到不如做到,今后,我会围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全面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把安全理念贯穿于煤矿监管始终,落实到煤矿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一是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煤矿安全专业执法水平;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督促煤矿加大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使用,从而做到提有所用,用有所值。我会以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严密的措施、严格的管理,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做出我应有的贡献。

精选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精)四

xx市政府法制办:

自我局20xx年11月成立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xx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对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的通知》的检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市市场监管局具有行政职权71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269部,内设科室22个(其中:法制和行政执法部门共17个,占总量的77.3%),下设6个稽查大队,四个分局各设立1个综合稽查队。承担着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商标广告、计量标准等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20xx年共查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219件,收缴罚没款320余万元。20xx年截止5月30日,查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100件,收缴罚没款余95余万元。移送公安1件。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自我局成立以来,针对原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有不同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统一向市法制办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法律培训班,邀请xx法制办法律专家进行集中授课,404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今年已完成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29名执法人员调离和退休原因人已不在我局的行政执法岗位,正在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实有在岗持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75人,无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无委托行政执法的情况。

(二)《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一是根据《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和国家工商、质监、食药总局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和我局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印发了xx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听证规则》等内部行政执法制度;二是严格依照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对符合《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听证的案件,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依据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充分提取当事人的意见。程序的严格实施,确保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到位,案卷制作规范,文书使用齐全。目前无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

(三)《xx回族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一是我局汇编了xx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局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将其作为裁量的依据。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提交的案件处理意见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暂行规定》,设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3个政处罚案件审理专委会,在4分局设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分委会。实行所有的一般程序案件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重点对对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内容进行审议,形成审理意见。非经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的发生,杜绝行政执法过程的“人情案”、“关系案”。审理机构发挥的审理功能,有效的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发生。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xx回族xx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一是建立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制度,实行办审分离。法制机构从违法主体的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8个方面进行初审,核审通过后提交案件审理机构进行审理,有效发挥了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今年已完成对《xx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的审核。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聘请了xx兴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根据在职具有律师资格人员情况,向xx司法厅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已获得批准,筹备工作正在推进。聘请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行政执法有力的提供法律支撑,从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xx回族xx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一是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办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加强协作、案件会商、移送、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执法尺度,切实形成合力。二是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符合移送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无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的案件信息准确、完整,信息平台畅通,有效的与司法监督衔接。四是对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安保大队联合办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在食品案件查办中邀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引导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了的良好工作机制。

(六)《xx回族xx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及细则》及行政处罚公示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评查标准及细则,对照规定评查案件,倒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每年定期组织案卷评查,组织召开评查通报会,通报会案卷评查结果。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0xx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在媒体上进行了统一公示。同时通过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质监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xx食药局公示平台、市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网站公开了我局的711项行政职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全部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此基础上明确执法岗位和责任,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考评奖惩。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我局成立以来,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性设备不配套、人员的知识结构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分局、监管所在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局三局合一后,直接面对三个xx上级部门,部门之间对行政行政执法的要求存在差异,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如在行政处罚公示工作中存在多头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途径不尽相同,给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增加了工作量。

(一)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将人员力量科学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配强相关特殊岗位的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同时,必须把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全年业务培训,做到执法工作和学习培训两不误、双促进,通过强化现岗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锻造坚强有力的、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继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案审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办案公开、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对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审理、行政处罚等环节按要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公开运行;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督查督办,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对各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日常化督查督办,提升执法效能。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精选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精)五

第一季度,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易发季节,做好第一季度的煤矿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对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实现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按照市人民政府、省安全监管局对20xx年煤矿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第一季度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和分管领导的具体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总结了上年度的工作。对20xx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应急总结工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肯定了成绩,总结了经验,正视了问题。按时向市人民政府、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市安委办及局办上报了《20xx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20xx年度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总结》、《20xx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结》、《20xx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评价》等有关上年度工作情况的材料,为省政府正确考评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了相关材料。

(二)细化分解了本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制发了20xx年度煤矿安全监管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意见,细化分解了20xx年度煤矿技改建设工程达到工期要求75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30对、大矿帮扶小矿4对、瓦斯治理示范县(市)1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4对、瓦斯抽采量8000万m3、瓦斯利用3600万m3、关闭煤矿10家等年度煤矿安全监管主要工作目标,及时将这些主要工作分解落实到县、区(市)、到乡镇(区)、到煤矿企业。

(三)积极参加了安全生产考评与督查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市安委办及本局的统一安排,抽人参加了对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情况的考评工作,对县、区(市)人民政府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督促检查了48对矿井,向煤矿企业下发整改指令文书48份(含交由县安全监管局下发的文书),责令整改隐患和问题250余条,组织实施了20xx年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验收督查工作等,按期完成了考评督查工作任务并上报了相关情况。

(四)组织实施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拟草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组织举办了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培训班,聘请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林东矿务集团公司、省煤矿设计院等单位的5名专家讲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县、区(市)安全监管局、乡镇安监站(办)分管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20xx—20xx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矿井负责人共174人参加了为期3天的培训学习,对列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建设矿井进行复查考核,为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五)组织实施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工作详见20xx年度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工作总结。

(六)超任务完成了关闭煤矿名单上报工作。按照我市“**五”后三年(20xx—20xx年)关闭煤矿工作目标,20xx年我市应上报审查公告关闭煤矿10家,实际上报关闭煤矿18家,超计划任务8家。其中遵义县超任务完成5家、习水县、仁怀市和余庆县各1家。

(七)积极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会同团市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转发了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拟草并会同团市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班上对“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行了专题讲解,县、区(市)推广应用“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实施方案已印发至煤矿企业。

(八)协调落实了大矿帮扶小矿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及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的安排,20xx年由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的四家煤矿对口帮扶我市习水县水地沟煤矿、仁怀市陶洪煤矿、遵义县遵金煤矿、桐梓县仙岩煤矿。为了落实大矿帮带(扶)小矿工作,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了帮(扶)双方负责人和县、区(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协调会,明确了大矿帮扶小煤矿年内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工作目标、督促双方鉴定帮扶协议。目前,六枝马临公司帮扶习水县水地沟煤矿、六枝工矿集团四角田煤矿帮扶仁怀市陶洪煤矿正在按协议开展工作。

(九)积极推进“两个保险”工作的开展。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高危行业开展工伤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两个保险”的工作意见,建立了“两个保险”联席会议制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制发了实施意见,召开了联席会、形成了推进“两个保险”工作的会议纪要,并组织有关人员到仁怀市、习水县等地开展调研检查,推动了“两个保险”的实施。

(十)继续深化了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跨年度才能完成的煤矿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规划、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煤矿顶板专项治理等工作,认真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市)按时间进度开展专项整治,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划项目有望在第二季度提前实现,瓦斯治理和顶板管理基本完成了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宣传动员、隐患排查及整改方案制定等阶段工作,已进入实施整治阶段,有望按时通过省级组织的抽查验收。

(十一)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在认真安排并督促做好元旦、春节及各级人大、政协“两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同时,完成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并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按时上报了《遵义市十二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建议》、《贵州省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资料》,完成遵义市应急救援大队三级升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准备,组织应急救援大队完成每季每矿一次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二、煤矿事故控制情况

第一季度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次数下降38%,死亡人数下降47%;其中瓦斯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67%和67%、顶板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29%和38%。其它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33%和3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煤矿企业管理人员不稳定,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缺乏连续性。对上年安排布置的瓦斯治理,顶板管理等专项整改工作存在断档、脱节现象,新任企业管理人员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资料,灾害情况等情况不掌握,影响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较差。

二是县、乡两级煤矿安全监管技术力量严重不足,检查识别和指导治理煤矿安全隐患的能力水平低,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导致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矿井仍存在较多的隐患。

三是由于春节前后的停产停工等因素,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进度落后时间进度,一季度仅仁怀市蒲竹井煤矿坚持了瓦斯抽采利用。

四、第二季度工作

第二季度工作的总体思路,抓监督检查、促进主要工作目标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抓专项治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条件的提高;抓“雨季三防”提前做好防灾减灾措施,确保煤矿雨季安全;抓专项安全培训,促进各项煤矿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精选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书(精)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20-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八)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促进煤矿整改隐患

近期受世界经济和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影响,煤炭出现过剩,不但销售困难而且煤价大幅度下降,部分煤矿可能出现减少投入、压缩安全管理人员、削减安全措施工程的倾向和做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出现新的特点。为此,我们要共同适时地加强监管监察工作及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煤矿进一步作好安全工作。一是国家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的规定,省上拟印数千册送各级政府发监管监察人员和煤矿,分局要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同时对监察室、监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按月考核,督促在执法过程中达到该停的坚决停、该罚的坚决罚、该关的坚决关;

二是要加大对煤矿事故的处罚与责任追究的力度,增加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额度,该移送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要坚决依法移送相关机关追究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总局有文件规定,煤矿事故(包括矸石山、工业广场等地面事故)均要依法由煤监机构按国务院493号令结案查处,只是是否计算百万吨死亡率的差别;三是分局与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共同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煤矿责令整改隐患的跟踪复查,凡是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煤监和监管部门都必须坚持到期复查,到矿检查首先要检查上次提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发复查意见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理(罚)或停产整顿、建议关闭,这既是履行职责、督促煤矿整改隐患的基本要求,也是冲破隐患、事故重复发生“怪圈”的唯一办法;四是要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培训工作的监管监察,凡对煤矿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的,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罚和停止生产(作业);

五是在抓好今年工作的同时,在征求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编制好明年的三项监察执法计划,根据国家局职能职责规定,分局要依法加大对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强化对煤矿的日常监管,促进煤矿整改隐患、防范事故;六是要按上级要求抓好节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七是继续抓好廉洁工作,分局要召开廉洁执法监督员会议,主动收集、听取各县、煤矿对分局廉洁执法方面的意见,并针对性制订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净化社交圈,规范行为,慎重交友,看住红线,盯住底线、守住防线,确保实现公正、严格、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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