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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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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优秀10篇)
2023-11-20 21:11:50    小编:ZTFB

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我们不断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写作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也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和借鉴。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一

为了规范我市肉品经营行为,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市肉品批发经营户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生猪入场检的规定待宰(须在下午6:00前进场静养待宰),并具备生猪检疫单和耳标,交易市场分销单等手续,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生猪代宰经营户,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猪肉产品分片销售区域要求,自觉维护猪肉产品正常流通秩序,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压价销售和菜市场场外交易行为。

四、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严禁康复猪,病死猪进场屠宰,发现伪造、涂改生猪检疫单,经查实立即报有关部门从重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经营户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批评意见。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二

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为已方)。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上表清单:

签约合同价: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甲方工地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乙方负责栽植。栽植养护期一年。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甲方先定的苗木,植株强壮、完整无外伤、树杆直、无病虫害,树干无缝缠草绳至主干2、5米处,土球无破损,苗木土球上围直径1、5-1、6米,土球厚度85-100公分,土球下围直径1、3-1、4米,草绳搂底满包,土球腰绳缠绕至土球厚度的三分之二,草绳缠绕间隔1公分,一米处直径为30cm以上。

四、苗木种植质量要求及验收。

1、苗木一年种植期内100%成活。

2、苗木符合检疫要求,没有病虫害。

3、苗木树形优美,不偏冠,无折枝;。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种植、养护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下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车苗木款项的50%,种植完成后付苗木款项的30%,剩余10%等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如特殊情况货不能到达工地,要及时通知甲方并阐述具体原因,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地损失。

七、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_____委员会寻求_____调解,_____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三

乙方:__________地扯: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在乙方处购买鲜有机猪肉制品.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责任。

1.甲方所需的鲜有机猪肉由乙方按需求提供。

2.乙方所经营的鲜有机猪肉应按照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检验处理,经鲜有机猪肉检验部门检验的盖公章或开证明,鲜猪肉制品应按有关卫生标准进行检验,证明合格方可销售。

3.乙方在加工鲜猪肉制品时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检验、未盖卫生检验公章、未开检验证明或虽有公章证明,但卫生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鲜猪肉。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检验检疫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书面材料及。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乙方购买鲜猪肉制品。

2.甲方在提取或接收鲜猪肉制品时应严格验收,把好卫生质量关。如发现未经卫生检验.未盖卫生检验公章、未开检验证明或加工不良、不符合卫生要求者不得接收和加工使用。

3.接受乙方所提供的鲜猪肉制品后应按要求建立台帐。

4.甲方应按要求索要乙方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证明等。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待甲方确认产品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若是所出售的鲜猪肉制品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

2.如乙方的产品出现问题,而促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人员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纠纷解决方式在合作期间若发意见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定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五条: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项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合约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四

为防止不符合卫生,销售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在市场内实行猪肉批发场厂挂钩制度,进场验证,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向市场内摊商提供猪肉。

第二条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

第四条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五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规定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屠宰场地、办公场地、营业执照及所有有关手续,均由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原厂职工各项工作,同时其它定点厂的经营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干涉。

3、田各庄屯的土地租赁费由甲方负责,其它租赁费(如排水坑租赁费等)甲方均不再承担。

4、省、市、县所有执法单位由甲方负责处理,税收和财务报表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无害化处理资金和国家政策所有补贴资金,所有资金必须补给乙方。

6、如有国家政策性取缔合同终止,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承包屠宰厂后,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必须合法经营,必须接受商业总公司等有关部门的业务监督。

2、乙方有权自主用工,在同等的条件下,尽量优先使用原厂职工。

3、乙方所承包经营权不得转租、转让、转包,特殊情况须与甲方协商另行安排。

4、除承包费以外,乙方向甲方每月上交执法经费1.5万元(全年18万元)。

5、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维护好原有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使用。乙方承包后新添建固定资产,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自行处理,不能影响其它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6、乙方经营期内,如有大的建设或原厂房的设施改造和改建,须经双方同意后动工。

7、乙方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商业总公司每月30日交付1.5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甲方 元。

8、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付承包费元。每半年交付承包费50%。

三、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背,则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四、其它条款

1、甲方因与商业总公司所签订专营协议终止,即同时终止本协议,如因此赔偿乙方,按总公司与甲方所赔付标准落实。

2、本协议自

包期为三年。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商业总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甲方:南溪乡定点屠宰场孙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刚、孙健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规定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屠宰场地、办公场地、营业执照及所有有关手续,均由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原厂职工各项工作,同时其它定点厂的经营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干涉。

3、苏溪食品厂土地租赁费由甲方负责,其它租赁费(如排水坑租赁费等)甲方均不再承担。

4、省、市、县所有执法单位由甲方负责处理,税收和财务报表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无害化处理资金和国家政策所有补贴资金,所有资金必须补给乙方。

6、如有国家政策性取缔合同终止,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承包屠宰厂后,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必须合法经营,必须接受商业总公司等有关部门的业务监督。

2、乙方有权自主用工,在同等的条件下,尽量优先使用原厂职工。 3、乙方所承包经营权不得转租、转让、转包,特殊情况须与甲方协商另行安排。

4、除承包费以外,乙方向甲方每月上交执法经费捌仟伍佰元(全年壹拾万零贰仟元)。

5、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维护好原有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使用。乙方承包后新添建固定资产,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自行处理,不能影响其它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6、乙方经营期内,如有大的建设或原厂房的设施改造和改建,须经双方同意后动工。

7、乙方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付半年承包费贰拾伍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甲方半年承包费 贰拾伍万 元整。

8、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付半年承包费元整。每半年交付承包费50%。

三、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背,则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四、其它条款

1、甲方因与县商务局所签订专营协议终止,即同时终止本协议,如因此赔偿乙方,按总公司与甲方所赔付标准落实。

2、本协议自2012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0日止,承包期为四年。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六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限责任公司生猪屠宰车间承包给乙方,充分协商后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期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止。

二、 承包费(仅包括房屋和设备的使用以及抽水工资) 元,一次交清。

三、 甲方将公司生猪屠宰车间及其内部设备工具等(详见附件2)、急宰间、三间猪舍等附属设施整体承包给乙方。

四、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把车间、设备设施等(详见附件

1)一切维护修理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 承包期间,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及管理,服从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在承包期内出现相关部门一切纠纷、伤亡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产地检疫证屠宰,无产地检疫证拒绝入场,收回的产地检疫证当天交给甲方,由甲方按月送至检疫部门。

七、 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生产管理。必须做到宰前、宰后检疫、检验,盖章和票据一致肉品方可出厂。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上工伤保险。给配备劳动保护,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工作服、鞋帽等。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八、 甲方负责污水处理。乙方应控制用水量,保持每头猪30斤水。超出部分每斤水50元。

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等,如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各项指标达不到标准所造成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十、 承包期间,甲方在每天(七点以后)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甲方可正常使用屠宰设备及厂房。使用前,双方在场确认设备有无损坏,损坏一方负责修理,以能正常使用为准。

十一、 乙方承包期间无权将所承包的房屋、设备等转包他人,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故意损坏承包的房屋及设备等。如损坏,以原样为准进行修复。

十二、 承包期间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做好保养工作。如因保养不及时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负责恢复原样。

十三、 承包期满后,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将房屋设施、设备工具等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物品完整、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或缺失照价赔偿(详见附件2)。

十四、 承包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赔偿年租金的100%作为违约金。

十五、 本合同连同附页表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签 章)

乙方: (签 章)

2015年 月 日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服务市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促进市场繁荣,经双方多次协商,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对乙方的'生猪屠宰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在电麻猪时,造成的猪大腿断裂所产生的肉质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甲方按照市场猪肉价格进行赔偿。(甲方按市场价格买回大脚断裂部份的猪肉),杀甲或其它部份的质量问题不在赔偿范围。

二、甲方将收取每头猪加工费34元,代收检疫检验费6元,合计:40元。活猪和加工好的肉品由乙方自己运输,费用乙方自己负担。

三、如果是政府部门,政策性的调整生猪屠宰价格,不在本次协商的范围,将按照政策性的调价另外执行。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长期。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照《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从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尚勇、磨憨、尚岗生猪。

猪肉个体经营户(签名或盖章)。

20xx年7月18日。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南溪乡定点屠宰场孙健(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刚、孙健(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规定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屠宰场地、办公场地、营业执照及所有有关手续,均由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原厂职工各项工作,同时其它定点厂的经营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干涉。

3、苏溪食品厂土地租赁费由甲方负责,其它租赁费(如排水坑租赁费等)甲方均不再承担。

4、省、市、县所有执法单位由甲方负责处理,税收和财务报表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无害化处理资金和国家政策所有补贴资金,所有资金必须补给乙方。

6、如有国家政策性取缔合同终止,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承包屠宰厂后,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必须合法经营,必须接受商业总公司等有关部门的业务监督。

2、乙方有权自主用工,在同等的条件下,尽量优先使用原厂职工。

3、乙方所承包经营权不得转租、转让、转包,特殊情况须与甲方协商另行安排。

4、除承包费以外,乙方向甲方每月上交执法经费捌仟伍佰元(全年壹拾万零贰仟元)。

5、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维护好原有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使用。乙方承包后新添建固定资产,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自行处理,不能影响其它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6、乙方经营期内,如有大的建设或原厂房的设施改造和改建,须经双方同意后动工。

7、乙方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付半年承包费贰拾伍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甲方半年承包费贰拾伍万元整。

8、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付半年承包费元整。每半年交付承包费50%。

三、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背,则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四、其它条款。

1、甲方因与县商务局所签订专营协议终止,即同时终止本协议,如因此赔偿乙方,按总公司与甲方所赔付标准落实。

2、本协议自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0月20日止,承包期为四年。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九

________县_______公社(村)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社员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83),(84)1号文件的精神,经社员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承包期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二,承包牲畜数量甲方将________(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__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_____头(只),种公畜________头(只),肉畜________头(只)。

三,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第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_____头,规格是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__________________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_____头,其中,种母畜________头,种公畜______头,幼肉畜_____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的义务。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____斤,其中,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时间是________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____斤,其中,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____%归甲方,_____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____%的违约金。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七,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禽屠宰协议书通用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5]17号)精神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商务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拒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和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宰前、宰后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企业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企业提出批评意见。

联系人: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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