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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22:16:40 页码:12
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6篇)
2023-01-10 22:16:4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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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一

2、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

5、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的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7、施工期间发生机械设备损坏、塌方、触电、失火、车祸、人员意外伤亡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8、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备案,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合法住宅室内装饰。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室 厅 卫 厨。建筑面积 平方。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报价书。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程承包价:

(1)、承包方式:

(2)、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详见双方核定的预算报价。本造价含全部人工工资。)如有增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为 日,法定节假日不计施工工期内。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如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须有注明规格、尺寸的清单,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然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担。甲方提供的材料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规定付给乙方安装辅助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合同签定后当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60%的材料款。即 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

(2)、泥工工序结束,木工材料进场前,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20%为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元 ( 年 月 日)

(3)、木工工程完成,油漆工材料进场前,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15%为工程进度款。 即: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

(4)、工程造价剩余的5%,在工程验收合格房子交付后当天付清。 即:人民币

(5)水电项为预收(根据房型大小而定)人民币 元(6)、甲方必须按时将工程款付给乙方财务部门,并向乙方索取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收款凭证。如果未按时付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时,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并补签增项协议,工期也随之顺延。

第六条、工程设计图纸与施工质量:

(1)、本工程设计图纸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

(2)、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图纸和国家行业标准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

(3)、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随之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代表协商同意,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协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三天,有必要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双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调和,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面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商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按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对施工质量、进度实施监督,发现违反设计意图或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责成乙方立即进行改正。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作设计图纸或具体做法的现场交底,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指派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认真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不得有偷工减料、马虎作业不负责的行为。

(4)、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和管线。

(5)、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持现场清洁,确保通道等公共设施畅通,并及时清理装饰垃圾至楼下(外运由甲方负责),做好防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三

甲方:

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11.2

1.3工程项目内容:完成聚能电力有限公司楼层布线施工工作

1.4技术标准: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标准和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6工程期限:一年(20xx-07-20至20xx-10-20)

1.7工程变更:遇有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变更、价款变更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条款。

二、质量标准

2.1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如双方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三、价款与支付

3.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陆佰元整(¥43600)。

3.2 价款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后,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所有价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提供设计、施工技术资料与图纸等有关文件;

4.1.2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

4.1.3按合同时间支付工程款;

4.1.4按时派人参加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办理设计、施工变更的签订工作。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根据甲方审定的施工图及其说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4.2.2严格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2.3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填写各种施工纪录、技术资料;

4.2.4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验收通知单、工程竣工报告;

4.2.5乙方应严把工程的材料、施工质量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4.2.6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安全工作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因乙方责任出现的施工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施工验收

5.1乙方工程完成后向甲方提出验收报告之日起 7日内,双方共同就材料、施工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如发现材料、施工质量、规范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双方应作记录并签字,该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5.2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材料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申请国家和行业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该工程进行鉴定,该鉴定结果将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施工内容

5.3.1 布线整理:线缆入槽、标识标签、线缆测试寻线、布线绘图等

5.3.2 办公室除尘:墙面、门窗、地面除尘及防尘处理。

5.3.3 各办公室的照明系统的更改。

5.3.4 各办公室布置电话线,内网网线、外网网线、及强电改造等。

六、 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6.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自行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故障及因材料原因造成的任何侵权纠纷负责。

6.3 合同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合格甲乙双方验收签字之日起12个月。

6.4 本合同项下工程超过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及时、优质且价格优惠的服务。

七、 声明和保证

7.1甲乙双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缴纳本合同有关费用和税款。

7.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7.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7.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材料不会受到第三方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构成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应付款额的1%计算。

8.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应继续完成工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应完工日至实际完工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金额的1%计算;如乙方延期完工超过15 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并应就甲方由此遭受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

8.4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失败乙方应负责返工、修理,直至达到标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就甲方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甲方雇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但本约定并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行为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向甲方提起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8.6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0%违约金,并负责赔偿对方损失。

九、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免责。

9.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张家口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2 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四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 定明火处木料堆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五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二分公司在 送电线路施工,甲乙双方就工程土石方爆破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施工期限、地点和承包内容:

1、施工期限:甲乙双方密切配合,本合同自第一炮响之日计,至土石方工程完工共计 个月。

2、遇到不可抗御的外力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禁令)无法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间顺延。

3、合同到期甲方仍需委托乙方进行爆破作业的费用另计。

4、工程地点: 。

5、承包内容: ,以及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工作 。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协调。

2、甲方负责清除覆盖土层和爆渣、危石。

3、甲方负责指导乙方按工程进度施工。

4、甲方负责覆盖物和防护用品的采购。

5、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食宿及现场交通。

6、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派劳务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爆破作业钻眼、堵卡、警戒等工作。

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批办爆破物品审批所需材料。

8、甲方有权对乙方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三、 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工程的土石方工程提供土石方爆破作业服务,进行松动爆破施工。爆破内容包括基坑、接地射线、施工坑的爆破施工。

2、乙方负责办理爆破审批和使用手续。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公安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制约,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由乙方负责解决。

3、 炸药、雷管的保管工作由乙方承担。一般炸药、雷管的保管柜以及所存放的库房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与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押运、保管、看守、领用、装药、警戒、起爆、退库、并承担其相应工作的全部费用。

5、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若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严格按“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标准施工,负责爆破施工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并承担因爆破作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要求进行作业。当爆破作业可能会造成周围电力、通讯设施、建筑物损坏和造成人员伤害及雷电、下雨、下雪天气时可以暂停施工。除此一律按施工队的要求进行爆破作业,不得以其他借口推委。

8、乙方在爆破施工中保证随时满足 个爆破作业组的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每个作业组配备2–3个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库管、保安等人员),各个作业组按工程施工需要,项目部有权调配本工程涉爆人员。乙方根据项目部进度要求调配资源,保证一线施工顺利进行。

9、乙方在爆破期间应协调当地公安、派出所等各方关系,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保证能连续爆破,不得因购买爆破器材、运输等原因导致甲方停工,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发生误工费用。

10、本工程爆破施工在 区域有特种爆破作业(高压线、光纤、道路、房屋、铁路、桥梁、遂道),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爆破作业方案使用防静电的爆破物品,听从甲方的指挥,确保 高压线路、通信光缆、附件房屋 设施的安全。

11、乙方在爆破实施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经济的赔偿。

12、乙方必须做好内部员工的安全防范及管理,爆破作业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周围的警戒工作。

13、乙方自行负责在爆破施工、炸药配送、清退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等处理协调工作,并自行承担。

1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涉爆工作的企业、人员证书等相关备案资料。

15、开始爆破时由施工队与乙方负责人联系,需要爆破的杆塔号、雷管、炸药量报给乙方。每天爆破作业施工完,并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

16、乙方进场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规范着装上岗,并遵守工地员工管理规定。

四、计价和甲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1、爆破费用:乙方负责甲方工程范围内的土石方施工爆破作业,按照实际爆破铁塔基数量实行单价包干,其中:

(1)、基坑爆破费用按每基 元(扒仟伍佰 元整)计,该费用包括基坑、接地射线、施工坑的爆破作业,如甲方基坑爆破总量少于 20 基,以 20 基结算;超出 20 基时,分两种情况进行结算,在20-30基之间按每基 元(扒仟伍佰 元整)实际基数结算;超过30基时,超过部分按每基 元( 元整)计算。

(2)为了保证甲方施工进度,单基铁塔4个塔腿中大部塔分均为土坑或者其中某个塔腿需要单独爆破时,爆破服务费价格可适当降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进行协商。

(3)、乙方协调爆破工程施工期间的炸药、雷管保证甲方正常施工;在整个爆破作业期间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共计 元做协调费,以后发生的协调费用甲方不再负责。

(4)基坑爆破费用含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押运、保管、看守、领用、装药、警戒、起爆、退库、人员工资等费用,并承担清退工作的全部费用。

(5)本工程自第一炮响之日开始,至土石方完工按三个月计算工期;超出五个月,甲方另计爆破人员工资,(按200元/人.天增补给乙方),

2、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乙方人员设备进场开始作业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余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并预留总款的10%作为安全保证金,待乙方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完退场手续,向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后十个工作日一次结清。

3、甲方在支付乙方费用后,乙方应及时提供发票。

五、违约责任与奖罚:

1、当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现场施工时,甲方有权利更换爆破服务公司。

2、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争议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调解,也可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或通过司法程序调解。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叁份,附送壹份至分公司备案,乙方贰份。

八、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并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结清所有款项。该合同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九、《爆破安全责任书》:

双方共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如何写施工量化协议书通用六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形式: 。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2.3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3.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工程款;

3.2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工程款;

3.3 余款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4.1 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4.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5.1 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 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5.3 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8.1 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8.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9.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3 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 甲方代表为 ,乙方代表为 。

11.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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