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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品质缺陷协议书(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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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品质缺陷协议书(优质10篇)
2023-11-21 17:09:41    小编:ZTFB

"总结是对我们经历的一段时期进行梳理和总结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重点和关键,以及需要强调的成果和经验。阅读以下总结范文,您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写作灵感,为自己的总结工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视角。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一

地址:。

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且承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负责,并以此作为日后双方共同遵守及执行的准则。

一、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甲方最新提供的企业技术标准及图纸要求,甲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按照相关国家或乙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2.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甲方在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及进料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首次批量提供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和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原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4.乙方在向甲方送样并经甲方确认ok后须向甲方提交该规格产品的《规格承认书》及签回承认样品2pcs,以后甲方有向乙方重新提供新的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乙方须重新送样,甲方在确认ok后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交《规格承认书》。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面、样品、型号、价格、数量、技术规格资料等相关商业信息均属保密,乙方承诺不外传的责任,若甲方发现第三方有甲方的技术规格资料和图面是由乙方泄漏提供的事实,甲方将按窃取商业机密的过错追究乙方的责任。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有明确要求时,乙方不得使用未经甲方确认或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或原材料生产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乙方在进行更换或新增加关键设备、更换或新增加模具、改变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技术参数、生产工艺作重大更改等可能引起产品质量发生变化的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送样,经甲方确认ok后方可供货给甲方。否则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为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二、检验标准。

1.甲方iqc受入检验按mil-std-105e抽样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在承认书中体现,当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的物料出现品质不良时,且来料检验不良率超过3%;提出《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打电话确认乙方是否收到,当甲方有要求乙方到甲方现场确认时,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现场确认提出不良品的处置对策,并于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甲方无要求现场确认时乙方自收到传真的《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当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2.甲方上线不良率高达5%,肯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跟线生产或是进行全检后再投入生产。

3.甲方售后不良品3%以内乙方进行处理,不良品退料在超过3%我司需要进行现场复判确认不良品为我司不良后,方可进行处理。

4.出货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出货时的检验报告(甲方有需要时)及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要时),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的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须是经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且在报告的有效期内。若乙方提供虚假报告给甲方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在提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时要针对甲方反映的不良情况认真调查分析,并针对产生不良的相关因素制定出合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研究会活动策划方案经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二

地址:。

乙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且承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负责,并以此作为日后双方共同遵守及执行的准则。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甲方最新提供的企业技术标准及图纸要求,甲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按照相关国家或乙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2.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甲方在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及进料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首次批量提供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和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原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4.乙方在向甲方送样并经甲方确认ok后须向甲方提交该规格产品的《规格承认书》及签回承认样品2pcs,以后甲方有向乙方重新提供新的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乙方须重新送样,甲方在确认ok后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交《规格承认书》。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面、样品、型号、价格、数量、技术规格资料等相关商业信息均属保密,乙方承诺不外传的责任,若甲方发现第三方有甲方的技术规格资料和图面是由乙方泄漏提供的事实,甲方将按窃取商业机密的过错追究乙方的责任。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有明确要求时,乙方不得使用未经甲方确认或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或原材料生产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乙方在进行更换或新增加关键设备、更换或新增加模具、改变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技术参数、生产工艺作重大更改等可能引起产品质量发生变化的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送样,经甲方确认ok后方可供货给甲方。否则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为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甲方iqc受入检验按mil-std-105e抽样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在承认书中体现,当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的物料出现品质不良时,且来料检验不良率超过3%;提出《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打电话确认乙方是否收到,当甲方有要求乙方到甲方现场确认时,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现场确认提出不良品的处置对策,并于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甲方无要求现场确认时乙方自收到传真的《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当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2.甲方上线不良率高达5%,肯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跟线生产或是进行全检后再投入生产。

3.甲方售后不良品3%以内乙方进行处理,不良品退料在超过3%我司需要进行现场复判确认不良品为我司不良后,方可进行处理。

4.出货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出货时的检验报告(甲方有需要时)及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要时),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的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须是经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且在报告的有效期内。若乙方提供虚假报告给甲方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在提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时要针对甲方反映的不良情况认真调查分析,并针对产生不良的相关因素制定出合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甲方:

乙方: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三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第一国际商业中心b座1307室。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且承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负责,并以此作为日后双方共同遵守及执行的准则。

一、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甲方最新提供的企业技术标准供应商范本及图纸要求,甲方未提供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按照相关国家或乙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2.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甲方在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及进料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首次批量提供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和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原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4.乙方在向甲方送样并经甲方确认ok后须向甲方提交该规格产品的《规格承认书》及签回承认样品2pcs,以后甲方有向乙方重新提供新的企业技术标准或图纸时,乙方须重新送样,甲方在确认ok后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交《规格承认书》。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面、样品、型号、价格、数量、技术规格资料等相关商业信息均属保密,乙方承诺不外传的责任,若甲方发现第三方有甲方的技术规格资料和图面是由乙方泄漏提供的事实,甲方将按窃取商业机密的过错追究乙方的责任。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有明确要求时,乙方不得使用未经甲方确认或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或原材料生产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乙方在进行更换或新增加关键设备、更换或新增加模具、改变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技术参数、生产工艺作重大更改等可能引起产品质量发生变化的行动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送样,经甲方确认ok后方可供货给甲方。否则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为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二、检验标准。

1.甲方iqc受入检验按mil-std-105e抽样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在承认书中体现,当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的物料出现品质不良时,且来料检验不良率超过3%;提出《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打电话确认乙方是否收到,当甲方有要求乙方到甲方现场确认时,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现场确认提出不良品的处置对策,并于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甲方无要求现场确认时乙方自收到传真的《进料品质异常联络书》当日起,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2.甲方上线不良率高达5%,肯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跟线生产或是进行全检后再投入生产。

3.甲方售后不良品3%以内乙方进行处理,不良品退料在超过3%我司需要进行现场复判确认不良品为我司不良后,方可进行处理。

4.出货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出货时的检验报告(甲方有需要时)及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要时),产品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的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可靠性及化学测试报告必须是经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且在报告的有效期内。若乙方提供虚假报告给甲方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在提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原因分析与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时要针对甲方反映的不良情况认真调查分析,并针对产生不良的相关因素制定出合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东莞市奇彩实业有限公司乙方:三胜光电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四

合同号: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_______),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五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0755-xxxxxx。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一、产品供货交期:

1、产品交期:淡季交期7天,旺季交期15天。

2、交期延误处理办法:乙方接到订单两天内回复交期,并严格按交期执行,如出现特殊问题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如有再三延误交期严重影响甲方生产和销售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二、物料验收规则。

1.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或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图纸、样品、出厂检验标准、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符合即视为合格。

3.包装要求:内包装: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检验员印章、物料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外包装:箱体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日期、生产厂家和甲方物料编号。

4.乙方交付时,必须提供该批物料的《出厂检验报告》给甲方。如果检验报告存在欺骗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必须保证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有发生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开具送货单(必须加盖公司章),上面必须注明物料的送货日期、订单号码、物料编码,项目名称,物料名称,物料规格,交货数量,颜色,以确保货物的可追踪性,否则我司有权拒绝收货。

产品检验。

1.甲方可根据甲方的检验程序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2.检验使用仪器、仪表、设备和夹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

3.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将乙方的有关产品委托给第三方、或去乙方现场检验;对权威部门检验结果,乙方应当接受。

四、原材料控制。

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当甲方要求产品所用的原材料须认定和定点供货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主要原材料定点供应厂家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绝付款。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原材料实行严格的批次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超保质期原材料,若甲方有周期实验和可靠性试验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定点采购,否则,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款执行。

3.乙方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查,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检查的原始记录和供应商档案,如乙方不具备某项材料进货检查条件时,应建立委托检查制度和质量档案。

4.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法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

5.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针对上述条款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不符合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者根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

五、生产控制。

1.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订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和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认可后,如在生产过程中对材料、关键辅料、生产工艺进行更改,或其它的更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需要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和认可。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

六、质量控制。

1.乙方应对库存三个月以上的产品按正常程序进行重新检验。凡有超过三个月的产品,未经甲方认可,甲方视为不合格品处理。

2.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后,在正常室温贮存条件下,贮存有效期半年,在此期间,产品应保证原有的质量、性能指标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3.乙方应保证尽量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出现少数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补予甲方。

七、4m变更控制。

1.乙方经甲方认可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料、技术指标等。若确需进行4m变更时,必须在更改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中立机构的检验报告和样品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供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退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2.更改生效的方案,双方应纳入有关文件进行管理。

八、质量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认可的样板、《样品承认书》的要求,同时也须符合该产品所适用的行业通用标准的要求。为保证甲乙双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统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手段进行评估。

2.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要求包装产品,包装必须达到防振、防潮、防静电效果,内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包装要求的产品进行拒收。

3.经甲方检验不合格批退、市场返退等须经乙方返修加工后重新使用的产品,在乙方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单独组批,并在外包装箱和送货单上注明“返工品”。《出货检验报告》详细注明原不合格项及返工检验方法。

4.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应出具来料检验报告或同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5.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批次,甲方应发出质量信息反馈报告或同不合格品给乙方。

6.甲方对乙方产品在售后发现物料质量异常,甲方应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报告给乙方,必要时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出一个处理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出对策处理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接收检验时,如果出现不合格品的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应立即对不合格内容进行核实,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方案及对策报我司,需拉回处理的物料应在1个工作日内拉走,否则,在甲方库存存放时间超过二个工作日,甲方将作报废品处理,不对此批货品进行对帐和付款。

9.甲方每年对乙方的质量状况作综合性质量评价意见。甲、乙双方应有专人负责对质量信息进行处理。

九、质量监督。

1.对甲方在生产线、产品售后发现乙方供应材料有质量问题,并需要近一步确认性质时,将对货质量进行抽样试验,如试验结果证实确实有质量问题,该试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不定期到乙方考察质量保证体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配合有关的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乙方应尽快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实施结果提交甲方确认。

3.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性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批次合格率、合同履约率、售后服务、开发能力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乙方分为a、b、c三类,低于c类的供方,取消其供货资格。

十、不合格来料处理。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如有不合格品,甲方应保存不合格实物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一天之内立即进行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乙方应回复相关意见,不回复者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甲方并对此视为乙方对问题处理能力不足、技术质量反馈不及时需重新考核乙方。

2.来料中批量不合格品,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对于甲方需要使用的特采急用物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地点进行特采处理加工,然后提供给甲方进行第二次交验,特采处理原则上应由乙方完成,乙方可委托甲方处理,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收取费用。

3.对于经甲方入厂检验合格的物料,在正常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内,半年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周期实验和可靠性监控。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的周期试验及可靠性试验,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报告,逾期不提供报告甲方有权退货或超差接收.

2.乙方一旦发现送交甲方的产品存在可靠性质量的任何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1年。

4.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是易爆、易燃的危险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报告及贮存方法,防范措施等。

5.在保质期内,如因乙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如着火、人身伤亡等),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赔偿条款。

1.由于乙方的物料原因造成甲方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赔偿金额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赔偿的支付方式由甲在货款中扣除或以现金交甲方财务部或以双方协商其他方式。

3.有下列情况者,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

a、因交验不合格,需要由甲方进行全检筛选或补充加工,乙方承担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甲方出具用工成本及材料成本为准。

b、因检验不合格,甲方因紧急情况让步接受的物料,每月不得超过2批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批物料货款的5~10%作为品质违约金。

c、配套产品因原材料变更或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甲方生产线停工或产品的返修,乙方应补充甲方需要的合格品,并承担误工费用和其它材料损失费用,并根据质量损失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3~5倍的罚款。处罚原则为:工人加班费为30元/人/小时、生产线停线费=停线的总工作时间*单位时间生产全部产品的毛利。(可以双方协商)。

e、因产品质量问题从市场上的返品,由乙方负责更换或双方协商解决。

f、本协议有约定的赔偿及处罚可同时执行。

十三、交期管理。

1.交期是供应商服务质量中重要的一环,甲乙双方商定的交期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果发生变更,应及时地通知另外一方,如超过一天交货,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或者每推迟一天交货扣减此批货物价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多不高于10%.

2.如果因乙方交期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原则上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十四、其他。

1.本协议从双方代表签订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协议或重新签订新协议时失效。自协议生效起,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违约方按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做出损失赔偿。

2.本协议书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必要补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书为准。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

公司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六

定作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元(或总报酬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a甲方应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七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守法的原则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包装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电传、等形式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7、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加盖鲜章;

8、本协议有效期: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供货单位(公章):

购货单位(公章):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八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第二条、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管理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有温度要求的药品运输乙方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4、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5、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6、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乙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乙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风险告知:

第四条、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第六条、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七条、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第八条、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00元—2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第九条、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第十三条、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乙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乙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甲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质缺陷协议书篇十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辖及范围)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食品、农产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管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日常检查、抽查检验和专项执法等方式,加强商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管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防管控,建立资源共享、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监管联动、执法互助的机制,加强社会协同和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第五条(监管原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公布处罚信息。

第六条(总体要求)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履行商品质量义务,承担商品质量责任。

第七条(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索取并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购货凭证,采取相应措施保持销售商品的质量。

第八条(负面清单)销售者不得销售下列商品:

(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的商品;。

(四)应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未取得的商品;。

(五)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失效、变质的商品;。

(七)无厂名、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

(九)其他不符合商品质量管理要求的商品。

第九条(商品标识信息)销售者销售商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内容。

根据商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商品,可以不附加商品标识。

第十条(商品质量纠纷解决义务)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及时处理与消费者的商品质量纠纷,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一条(不合格商品退市退货义务)对销售中发现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不合格商品、缺陷商品,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对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退货;对缺陷商品要采取警示、协助生产者召回等措施。

第十二条(瑕疵商品提示义务)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存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瑕疵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并以说明书或者告示等方式如实说明商品的瑕疵或者实际质量状况。

第十三条(奖品赠品和服务用商品质量要求)经营者不得将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商品用于奖品、赠品或经营性服务。

第十四条(运输、保管、仓储服务者的义务)为商品销售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经营资格,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服务。

第十五条(第三方义务)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通知后,应当要求并监督销售者停止销售相关商品并及时停止其入场经营或者平台服务,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配合义务)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配合,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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