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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 母亲户口转到我的名,申请书怎么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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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 母亲户口转到我的名,申请书怎么写(五篇)
2023-01-10 15:49:1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一

甲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户口挂靠的条件:

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3、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自 年 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1998)205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120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邮政编码:215002

办公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2023年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二

迁入户口介绍信(存根)

编号:

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员工 等人现住我辖区

—请见信给予办

理户口手续为盼。

附人员:

年 月 日

注:

1、理顺户口需持小

户口本、血型、16周岁以 上人员的一寸黑白大头照片2张。

2、毕业生落户需持

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身高。

2023年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三

接收函

经研究,我局同意办理毕业生接收你校x年专业毕业生 同学受聘到 工作的接收手续,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同学介绍到我局报到。

1、报到证抬头填"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栏填具体工作单位。

2、户口请迁至:

3、档案转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邮编:510075)

4、党组织关系:省内院校受函抬头为"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省外院校为"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凭开出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省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

6、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派遣生;属定向委培生;未获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者此毕业生接收函无效。

年 月 日

2023年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四

(一)_____________(姓名),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姓名),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__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希望我对农村户口分家协议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

2023年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申请书汇总五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精神,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积极创新人口服务管理,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良好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3.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强化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4.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对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规定、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拟落户地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落户。

6.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符合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拟落户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其他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私自收养、形成事实上的子女抚养关系,当事人可以在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抚养事实公证、并承诺承担抚养或监护责任后,再向拟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对被抚养人进行dna采样、排除被拐卖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当事人凭上述材料和抚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被抚养人户口登记,被抚养人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7.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8.农村地区因婚嫁或者长期外出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或者长期外出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对因婚嫁离开原籍时间较长、返回原籍路途较远,且在现居住地与配偶、子女等共同生活的,经现居住地公安机关与原籍地公安机关联系确认无户口、并获取其原始户籍信息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9.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10.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按照本实施意见第5条相关规定办理。

11.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户口人员。经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户籍地、居住地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其中,属于未成年人的,在县级以上公办儿童福利机构落户;属于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12.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实施意见精神上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14.认真核查办理。各地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梳理本地户口重点问题,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要严密户籍档案管理,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15.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实施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计划生育、大中专院校升学毕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6.积极宣传引导。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公民登记户口的权利和义务。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7.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省公安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全省各地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由省公安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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