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我们想要达到的结果和需要完成的事项。其次,我们需要搜集并分析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了解现状和问题的本质。然后,我们可以进行头脑风暴,提出各种可行的方案和解决思路。在确定最佳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评估每个方案的优劣势,考虑资源和时间的限制。最后,我们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每个步骤和责任人。只有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方案,我们才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取得良好的成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领导者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和组织能力。
政府采购方案篇一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在医疗补偿机制尚不完善的隋况下,为使医疗机构得以良性发展,医院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增强对医院整体资源的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财务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了医院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医疗服务成本,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一、影响医院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影响因素。
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既要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发挥社会效益,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要自筹资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来保证医院的扩大发展。影响这个管理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有:从医院管理当局可控的因素看,一个是投资风险,一个是投资的报酬,医院要尽量降低风险提高报酬,而报酬率和风险,又是由医院的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政策决定的。因此,这三个因素影响医院的价值。财务管理正是通过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来提高报酬率,降低风险,实现其目标。
二、财务管理的对象及内容。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三个方面:第一,投资是指以收回现金并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出的现金流出。如,购买设备,建造医疗用房,增加新的医疗项目等。第二,筹资决策,筹资是指筹集资金,例如,取得借款,向职工借款,赊购,融资租赁等都属于筹资。筹资决策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取得所需的资金,包括在什么时候,向谁,筹集多少。第三,利润分配的决策,利润的分配。指在赚得的利润中,有多少作为效益上资发放给职上或责任人,有多少留在医院作为再投资或积累,过高的分配政策会影响医院的再投资能力,过低的分配政策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近而会影响医院的盈利水平。
三、从医院日常的基本做起,严格控制。
1、从源头上控制医疗成本,强化成本核算。
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就是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引入企业财务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有效管理经验和方法,通过实施成本核算,对成本费用信息进行分析、管理和控制,达到降低医疗成本和医疗业务总费用的目的,从而降低医疗运行费用。为完善成本核算的内容,应将相关的费用、控制指标、服务效率指标纳入考核机制,各科室和部门对自己的费用支出管理和控制的效果会在成本核算的结果及考核上得到直接的反映,这样,各科室和部门对成本核算的费用支出项目内容及数量都会多方关注,主动采取措施控制费用、支出的发生,例如:对卫生材料耗用的管理要与医嘱、护理记录及旧清单相互核对,确保耗用量与实际工作量的相符,有效地减少了非工作因素的材料消耗,卫生材料作为医疗服务费用中最直接的组成部分,通过科室成本核算,科室管理的力度会大大加强,卫生材料的支出消耗率等指标得到有效的控制。水电汽的耗用量及房屋的占用费记入科室成本,将以往占有和消耗资源的无偿性转变为有偿性,可以促使使用科室精打细算、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极大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2、严把支出关,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
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为保证运行过程的规范,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到招标过程、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工程结算,都要有财务、审计和纪检部门的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对医院日常的设备器械及材料等方面的采购,要建立内部招标机制,首先根据科室提出的购置中请有相应的采购管理部门做出可行性论证、主管院长审核,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进入招标程序,整个招标过程由主管院长主持,采购部门组织,参加科室包括中请科室、维修部门以及财务、审计、纪检,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机制上防范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通过招标,可以大大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节约资金、减少支出,有利地促进医院的内部成本核算。
在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为医疗一线服务,通过对医院信息系统的逐步完善,实现全天候的费用结算,建立财务与出院结算之间的收账确认模式,确保全部资金的及时回笼、到位。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合理安排支出,改变传统财务事后反映、核算的被动状况,通过对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核算和分析,加强对消耗性支出的控制。要坚持“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核算和考核机制,有效地控制费用开支,消除虚增医疗费用的诱因,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提供良好的基础。通过对医院的经济状况和费用支出进行分析,动态掌握和控制医院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医院决策及管理的全过程,并为其提供可靠的数字和核算依据。努力降低消耗性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地将资金使用安排和落实在医疗事业发展性支出上。
【参考文献】。
[1]刘恩峰:谈高校财务管理的新思路[j]。德州师专学报,20xx(6)。
[2]白燕:高校财务管理模式初探[j]。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xx(5)。
[3]曹明国:浅析知识经济时代高校财务管理的创新[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4)。
政府采购方案篇二
一、成本核算不全面。
由于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的影响,许多医院的管理层缺乏成本核算意识,过多的注重业务收入,而对成本的控制心中无数;市场经济下,医院不但要融入一般市场活动中,还必须参与医疗服务这个特殊市场的竞争,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不仅应增收,还应厉行节约,通过成本预测、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成本管理,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竞争力。
二、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医院根据财政部、卫生部的要求,每年都要编制部门预算。但由于过去长期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的影响,普遍存在对预算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编制预算时,重点加强预算支出的编制,首先保证基本支出的需要,如人员费用、公用费用(水、电、暖、药品、材料等的费用),保证医院发展费用,如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员培训等。在确定支出时要细化到每个科室,细化到每个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提高全院职工对医院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算教育,更新预算管理观念,树立全员参与预算管理的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挖掘潜力,开源节流,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医院预算管理制度。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
一些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一是没有建立重大财务事项会商和审批制度,投资决策随意性大;二是医院的管理者必须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预测、决策、控制、中的作用,有效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财务人员运用财务控制、财务规划的职能,约束、调节和规范财务活动,使医院的财务制度坚决的执行。三是规章制度未落实,财经秩序较乱,有的医院经费管理漏洞较多,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责任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设备、药品、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往往是使用部门报备,在不和财务部门核对的情况下随意付款,容易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等,这些开支虽不是成本核算的直接耗费,但却是医院科室成本的间接核算内容。
四、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首先要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素质。为了确保医院更好的发展,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效能,必须持续提高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过硬的财会队伍。医院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管理观念滞后,创新意识不强;知识结构老化;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长期存在人少事多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医院的财务建设和发展,在业务上要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职称考试选拔合格的会计人才,建立一支专业扎实、精通业务、上进性强、责任心强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以适应医院财务管理需要。例如我所在医院高级职称人员偏少、中级职称没有岗位,导致财务人员没有学习动力。其次,医院要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使他们的知识不断得以更新,技能持续得到提高,进行会计讲座,还应创造条件,鼓励财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才能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供知识与技能保证,形成全员配合,共同在医院收入、支出的各项环节中提高医院财务管理。
五、强化医院财务监管。
随着医院经济的逐步市场化,网络信息化的加快,医院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也逐渐增大,如医院财务管理体制上有缺陷以及内控制度不完善,极可能造成会计舞弊、违纪违法的案件发生。医院后勤财务部门每年应对单位有偿服务经费收支管理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组织收费,收费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是按规定使用票据,组织专人对票据存根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合理摊销成本费用:各行业对外有偿服务,必须按照行业的有关规定摊销成本费用,不得扩大或缩小成本开支,更不得乱列成本。四是医院财务管理网络不断更新,网络技术给经费的使用、管理、分配带来了许多的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给医院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风险,计算机犯罪的隐秘性和危害性比手工操作更大。在医院财务管理网络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工作岗位设定每个操作人员的权限,要求每个财务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五是建立财会岗位轮转机制,加强会计业务质量管理,提高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防范和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确保医院财务的安全。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较其他单位,医院财务管理有自身明显的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以及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给医院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多新问题。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医院必须通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最低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收益,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及时调整、完善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建立财务管理机制,搞好有偿服务,提高为伤病员服务的水平,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医院管理者面前的新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晓宏。医院财务管理问题和对策探析。经济研究导刊,20xx。
[2]贾常荣。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重庆医学,20xx。
[3]王靖楠。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设想。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xx。
政府采购方案篇三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部署,落实南宁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助力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积极履行妇联组织工作职能,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激发巾帼创新创优活力,团结引领全市各行各业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打造具有首府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南宁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巾帼力量。
成立横县妇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蒙 娟 横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王凯旋 横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洪芳 横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韦月娟 横县妇联办公室主任。
陈 业 横县妇联妇女发展和权益股股长。
各乡(镇)妇联主席(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横县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县妇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事项,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县妇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推动各项社会治理工作的落实,并汇总上报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凯旋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妇联各部室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组成。
(一)参与推进治理体制现代化建设。
1.参与完善群团助推体制。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级妇联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婚调委、惜缘工作室的阵地作用,探索建立反家暴服务中心、平安家庭志愿者服务中心,将平安建设延伸到每个家庭,以平安家庭助力平安横县。强化责任担当,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面落实。
2.参与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为培育孵化社会组织提供初期孵化、政策咨询、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综合服务。
3.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增加社会工作服务购买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健全城乡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引导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不断加入到人民调解队伍,在家事纠纷预防和化解领域发挥积极作用。采取多途径培训、多手段评估等,对巾帼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进行培训和引导,不断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提高巾帼志愿者注册比例。加强志愿文化培育,促进社会认同,从而吸引更多的妇女和家庭成员弘扬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4.参与推进乡镇治理创新。加强婚调专家到基层婚调委、惜缘工作室“巡诊”值班服务,承担家事纠纷调解、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责。积极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融入到网格化管理中去,参与网格员队伍建设,提高网格员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参与推进工作布局现代化建设。
2.参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关注市域内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打击针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参与遏制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发生;配合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加强宣传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毒知识,引导妇女群众树立禁毒观念,筑牢拒绝毒品的防线,形成“不让毒品进我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建设,认真履行源头预防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联合有关部门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每季度按时上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计表,做到应评尽评。
4.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和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的作用,构筑起触觉灵敏、应对有力、服务到位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深入基层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宣传和教育,防范可能引发的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事件。
5.完善信访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和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的作用,构筑起触觉灵敏、应对有力、服务到位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畅通妇女儿童维权信访窗口和12338维权服务热线,为妇女群主解疑释惑。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抓好信访工作处理意见的督办落实,及时掌控和化解重点信访事项。
6.配合有关部门有效处置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舆情个案,各级妇联主动参与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舆情研判过程,表明态度和主张,主动跟进提供维权服务,澄清事实真相,有效平复热点舆情,防范妇女儿童权益领域舆情风险隐患。
7.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引导妇联干部和女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培训,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妇联干部和女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参与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
1.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到妇女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精神文明创建中、文化宣传中,健全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用好用活邓颖超纪念馆等红色文化资源,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参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拓展提升“五个礼让”品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参与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扩大最美家庭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及各有关单位做好培育选树工作,发动各优秀家庭对照标准进行创建参评。
3.参与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精神,参与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建设。
4.参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完善基层组织民主自治,指导开展妇女议事会试点示范建设,开展妇女说事、议事、民情恳谈等协商活动,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基层自治组织。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妇女群众法律素质。
横县妇联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阶段节点为:。
(一)基础工作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各乡(镇)妇联于12月30日前制定好本级工作方案,报县妇联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日-2022年5月30日)。逐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并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各乡(镇)妇联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南宁市、横县各级的验收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新思想的重大举措,必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对照横县妇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确定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按照横县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2022年6月以前,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各乡(镇)妇联根据《方案》中的任务分解细则要求,将本季度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文字(图片)材料报县妇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南宁市妇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妇联要把落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与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平安家庭创建、妇联组织建设、妇联党建、困难妇女群众关爱帮扶等工作结合起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在全县落地落细落实。
(三)勇于探索创新。以“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妇联所能”确定工作着力点,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实践中努力实现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树立以创新推动发展,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创新观念,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妇联工作才会有新的突破和发展,才能把妇联的工作触角渗透到市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获得广大妇女的认同和共鸣。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为贯彻落实《x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严格依法采购,严格按程序采购,严格监督管理,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完善采购监管长效机制。
室,由招标采购办分管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具体事宜。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专项行动内容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各项制度流程和办法。
1.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我院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拆分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牵头部门:财务科)。
2.严格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充分征求供应商、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确定采购商品和服务。(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3.严格专家论证。达到2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要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复核论证。专家组由院外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包含1名法律专家。根据专家复核论证意见,组织完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严禁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严禁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4.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要求。单次采购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xx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以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执行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规定执行。(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5.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公告。(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二)加强内控管理。
将政府采购管理作为我院内部控制管理重要内容,建立权责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招标文件制订人员与参加论证和评审人员相互分离;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牵头部门:财务科、招标采购办)。
(三)管理程序。
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强化医院内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及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牵头部门:院办公室)。
(四)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
推进精准信息化采购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管理流程,实现采购成本控制,完成采购流程全程监管,实现无纸化档案管理。(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信息工程部)。
(五)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
xxxx年xx月以前组织力量对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所有涉及采购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其中上级部门检查和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作为重点内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限期完成,要举一反三,防治屡查屡犯。(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六)监督检查。
加强纪检、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采购计划编制执行、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制定、是否设立排他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专家论证情况、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情况、采购活动组织情况、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是重点监管内容。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采购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检查。同时,配合省卫生健康委专项行动抽查督查,并对检查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限期完成,要举一反三,防治屡查屡犯。(牵头部门:纪检室、审计科)。
(七)总结并完善。
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亮点和经验。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强化依法采购,建章立制、强化内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构建持续完善采购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政府采购系统性风险问题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出现。(牵头部门:招标采购办)。
(八)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
有计划地组织我院领导班子和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观念。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牵头部门:院办公室、招标采购办)。
(九)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除按照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部门:纪检室)。
xxxx年——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善我院采购管理制。
度,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xxxx年——配合市卫健委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
xxxx年——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体系,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本人于xxxx年12月就任xxx院财务科长,在院党委、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较快地进入了角色。初到学院报到时,院领导就提出了要熟悉相关情况,从熟悉人、熟悉事、熟悉业务入手,尽快进入状态。我也是按照院领导的要求做的,从认识财务科及学院机关人员入手,由认识到熟悉再到了解,一步步地进入状态。同时认真学习学院相关文件,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
2、积极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由于学院与医院实行“院院合一”的管理模式,人员成份相对比较复杂,有仅当老师做教学的,有仅在医院工作做医疗的,有二者兼顾的。业务种类也较多较杂,与学校机关、校内各单位及校外业务部门均有业务往来。针对这种特点,我充分发挥机关的协调作用,利用自己在大学机关工作过,熟悉学校及校内相关单位机关人员的优势,积极协调了诸如学院本部、原南校区人员超劳补贴发放的审批,学院在南方医院相关经费的结算,国库支付资金的结转等,提高了单位资金的流通速度,保证了相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顺利完成相关帐务移交。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学院、医院“院院合一”的特点,本着给医院充分财经管理自主权的原则,决定在医院独立法人证尚未办理的情况下,相关帐务逐步移交。分别于xxxx年3月将医院帐务、xxxx年9月将原南校区综合食堂、南校区幼儿园帐务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移交医院财务科管理。为此,我与原帐务负责人充分沟通协调,并到经费管理使用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了移交帐务清楚,移交单位、接交单位和经费管理使用部门满意,保证了经费供应保障的顺畅。
4、调研兄弟医院财经管理经验。为了做好医院财经管理工作,我带领医院财务人员赴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方医院、江都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单位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了相关医院财务机构、人员设置,以及经费保障管理制度等内容,从中学到了不少有利于医院财经管理、经费保障的好经验。
5、完成医院xxxx年预算编制及经费保障工作。医院xxxx年情况比较特殊,住院部投入使用的时间几经调整,住院部科室展开方案也与原计划有较大变动,准确编制预算难度较大。我到医院报到时,医院预算初稿已编制,后随住院部投入使用时间以及展开科室的变化作了调整,住院部正式投入使用后,门诊量、住院病人与预期又有大出入。根据实际情况,财务科与医务科一起,反复沟通,重新测算医院收入,前后共作了7次调整,方形成医院xxxx年预算方案提交院党委审议。
由于医院前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是按照三甲医院的规模,住院部科室全面展开配备的,住院部投入使用后医院效益与预期相去甚远,在医院业务收入增幅不大的情况下,人员成本比例相对过高,医院经费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了把有限的经费管理好、使用好,我及时向院领导通报相关情况,相方设法做好资金调剂,在医院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人员生活待遇和医院正常运转经费需求。
6、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规范的财经管理制度是做好单位财经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兄弟医院调研的基础上,我牵头起草制订相关财经管理规章制度,目前已下发《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借款、经费报销暂行规定》,并已起草了《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工程、设备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为科学、规范财经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20xx年,是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后的第一个年度,也是医院发展投入的关键年,随着医院法人证的办理,传统疗法中心、体检中心的投入使用以及专科设备陆续到位,医疗业务收入将有大的增幅,医院迎来跨跃式发展年。财经工作将紧紧围绕医院党委工作意图展开,积极筹措资金,一保生活,二保运转,三保重点,做好医院财经管理、经费服务保障工作。
1、科学编制医院xxxx年决算和20xx年预算。科学编制xxxx年决算和20xx年预算,既是对xxxx年医院财经工作的总结,也是对20xx年医院财经工作的预期,只有做好这两项工作,才能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切实做好医院财经管理工作。20xx年预算编制,将在参考xxxx年经费收支情况,特别是住院部投入使用后业务收入的基础上,结合传统疗法中心、体检中心展开时间,充分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科学编制,做到保生活、保运转、保重点、保发展。
2、合理调剂资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20xx年是医院的发展年,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经费供需矛盾仍将比较突出。财务科将在保证人员基本生活、基本公用支出的前提下,合理调剂资金,保证医院重点发展资金需求,做好经费服务保障工作。
3、办理医院相关财务证照。医院法人证办理后,我们将抓紧办理开设医院银行基本帐户、银行贷款卡手续,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票据领购证》等财务相关证照,为医院经费完全独立运作打下基础。
4、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在前期起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完善修订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医院的财经管理程序、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科学、合理、规范。
5、财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调整。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财会人员编制”规定,参考兄弟医院情况,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医院财务人员配置方案,适当引进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对现有财务人员定岗定位,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当家理财的职能。
总之,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本人能够胜任财务科长长岗位职责,新年度,将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做好医院财经工作,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及《辽宁省卫生健康领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全面加强医院政府采购管理,防范风险,提高医院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医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计划通过三年的时间,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是否按照牵制原则做到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
(三)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行为,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五)是否存在在政府采购中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
(六)是否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八)政府采够方式是否合法、采够程序是否规范、采够信息发布是否规范;
(九)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履约验收是否规范、采购资金支付是否规范。
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规范,标本兼治、纠改并举”的原则,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三年专项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业务流程再造,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及管理制度,制定监管措施等手段,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廉洁、高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x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启动之年。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整体谋划,以系统思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怎么推”,坚持从新起点、宽领域、多层次、高标准来谋篇布局。研究出台了《x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平安x建设发展规划纲要(x-x)》,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村(社区)落细落小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x项基本任务,逐项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形成创先争优的局面。
——惩防结合,以安全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治什么”,坚持一手抓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治安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补强。一是构筑总体安全防线。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运用,防微杜渐重大风险。二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重点推进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动态防控体系。深入推进警种融合和网格警务融合,落实综治责任单位挂点帮创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领域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织密防控网络。
政府采购方案篇四
根据《关于转发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的通知》精神(西财采[20xx]1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议,组织实施了自查、互评等工作。现将我室近期采购执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室各项采购预算(计划)共计12元,实际采购金额131320.11元,其中:20xx年实际采购金额1197473.55元、占91.19%,20xx年实际采购金额11572.56元、占8.81%。
(一)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办公室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党中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坚持原则,严肃对待,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自5月6日开展自查自纠以来,我室坚持原则,认真对待,不走过场,认真做好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自查自纠与反行贿防腐败联系起来。组织和督导职工对照中央、财政部及兵团、师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联系思想实际,检查并纠正职工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查找在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及法制观念、廉政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办公室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内部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等情况,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明确整改方向,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三个坚持,四个公开是做好统一采购工作,规范统一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统一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求必须落实统一采购预算资金;二是坚持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确定采购方式;三是坚持回避制度,与统一采购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格审查标准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
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统一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一)进一步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运用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纠正商业贿赂是交易“潜规则”、发展“润滑剂”等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根据不同的治理范围,区别情况进行深入地自查自纠。结合排查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自查材料;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三)继续完善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
在调研、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机构职责,避免“越位”和“缺位”;通过严格和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确保按照政策制度规定进行统一采购,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
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室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使统一采购当事各方认识普遍提高,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政府采购方案篇五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范围极其广泛,除费用性支出外,其余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我国近年不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能为反腐倡廉大局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一)落实不得力。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机构。还有的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自行提高采购标准,采购的商品都要高档配置,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二)制度不健全。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虽然国外已有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但要建立适应我国的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要不断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太多侧重于政府采购的实现,而监督制约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从而滋生一些腐败行为。并且从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工作基本上是由采购中心包办,使采购中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而容易引发一些腐败行为。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看起来有很多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但反而导致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监督,往往无法将监督落到实处。
(三)信息不够透明。制度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原则,是达到采购效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有效限制权力滥用的必要手段,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和部门政府采购中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比如,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招标,而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信息不在指定媒介,人为缩小受众媒介的范围;对有投标机会的信息故意加以限制,使供应商不能平等获取;对机密的竞争信息向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等。
(一)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关系的协调,如果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他们停留在“政府买什么、怎么买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消极态度,而是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他们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由单位部门自行采购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如果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
二是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
三是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通过以上三项制度,逐步形成有关各方内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其次,应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要不定期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主动介入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如对招投标进行监督等。再次,还要逐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快建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另外,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有序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可允许多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谁服务好,管理机关就多委托其业务。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政府采购方案篇六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出现了政府采购这一名词,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含义就是为了协调市场经济,由政府出面,利用竞标的形式来协调市场经济发展,这种政府采购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果不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那么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本文就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特定性。
政府采购主要是依靠公共部门为主体,政府采购的主要途径也是来自于国家财政运作的,主要针对的对象也基本上是一些企事业单位,所以政府采购的主要对象是具有相对特定性的。
(二)采购资金。
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纳税,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公共资金,主要是国家政府进行出资的,还有就是政府采购的资金在总资金的比重中是很大的。
(三)采购对象。
政府采购的对象很广泛,并且由于是政府出资进行采购,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规模一般很大,并且所采购的不光只有物品,还包括一些服务等。
(四)采购的性质。
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所隶属的性质是非商业性的,也就是说政府出资进行采购不是具有盈利性质的,而主要是为了平衡社会的发展,保障公共的利益,全面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是为了使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却存在着很多切合实际的问题,以下笔者进行分点论述:
(一)关于制度推行的问题。
对于政府采购的这项政策,虽然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是由于是比较新的政策,所以很多人不了解,更有很多人会将这项政策误解,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相关采购部门,政府一旦参与进来,也会给这样的部门带来一定的影响,还有就是一般企业的采购部门是具有个人利益的部门,政府一旦参与其中,一定会对这些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所以,基于这两点,政府采购工作也是很难进行的。
(二)关于政府采购规模的问题。
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比较新的政策,所以在一些大型的企业,例如会议、接待等都没有纳入这样的范畴,所以政府采购的规模也很小,还有就是关于资金的问题,由于资金链方面存在一些实施措施的不健全,也给政府采购留下了大量的隐患,不但不能够为社会的公共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就连基本的工作也很难顺利展开。
(三)关于项目申报上的不合理问题。
在目前企业的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上报项目的时候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如果要上报项目,首先应该按照所上报的类型进行简单的分类,但是企业将一些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的项目进行一次性的上报,还有一点就是在企业进行上报项目的时候,没有按照政府采购的根本宗旨,政府采购的根本宗旨是采购的过程主要就是通过招标来实现的,但是很多企业却在上报的时候进行品牌的指定,这种品牌的指定也就是确立了厂家的指定,对于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政府采购的根本宗旨。
政府采购主要就是让一些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但是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刚建立的政策,所以在一些相关的问题上不够健全,所以需要改进,以下就是具体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采购的制度推行。
基于这方面的问题,笔者建议国家成立相关的管理小组,并将其建立在各个地区,方便管理,这样推行方面一旦出现问题,那么在地区的管理小组就可以及时看到,并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解决,这些地区的管理者也可以起到协调的作用。
(二)稳步扩大采购范围。
在政府采购的工程中,其范围不是很大,要想将政府采购完全落实,一定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的政策,所以在具体的实施中,要从简单到复杂一步一步的进行,并建立一些试点,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再一点点地迈向一些大型的市场。
(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
国家要通过各个地区利用多种形式在对这项政策进行宣传,让企业认识到这项政策的好处,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让企业从根本上认识到这项政策的好处。
(四)加强监管。
在上报项目的时候,要求企业一定要严格执行招标的宗旨,要杜绝制定厂家的行为,在具体的采购过程中,要严抓在采购过程中谋利的行为,加强各个方面的管理。
由于我国企业采购中频繁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国家决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这项政策,但是政策是刚刚实施的,在一些具体的事宜上不够成熟,所以一定要针对出现的不同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措施,在实际应用中要加强管理,做到出现问题马上解决,久而久之,这项制度就会逐步完善,为公共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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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波,沈健.政府采购透明化进程仍会继续——“政府采购透明度议题”被搁置后的思考[j].中国政府采购,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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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孟春(1976-),汉族,男,河北唐山人,河北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政府采购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政府采购计划实行随时报送、随时备案,即采购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后,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研究建立特殊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的绿色快捷通道机制。
(二)优化进口产品核准程序。同一预算年度内同一进口产品已经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核准的,采购人再次采购无需再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直接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并附原核准意见。
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应统筹协调本部门进口产品采购相关工作,可结合部门需求特点试行年度进口产品清单管理,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和公示。在进口产品清单有效期内,采购人采购清单所列举的产品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直接向省财政厅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可参照省级的做法,试行进口产品清单管理。
(三)统一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财政厅将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政府采购管理实际,适时研究制定统一的省、地市和县(区)三级管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颁布实施。未经省财政厅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适当提高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采购限额标准全省统一为50万元,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未经省财政厅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采购限额标准。
适当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省统一为200万元。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性依法、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地不得自行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级执行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实验室设备、医疗设备等品目的采购起点标准由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四)探索实施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行采购试点。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精神,对纳入高水平建设大学范围的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科研仪器设备实行统一动态项目库管理,凡纳入项目库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动态项目库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建设,纳入项目库的科研仪器设备应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报省人民政府审定。省教育厅应制定相关具体实施程序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公开平台。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全面公开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强化落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等。采购人也应当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各地区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过程公开透明。
(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共享。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建立政府采购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及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建立与纪检、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用数据共享联动机制,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
(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建立统一、高效、透明、便捷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电商和其他市场供应主体积极参与。通过实行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协议定点采购等采购模式,多方式、多渠道的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高采购效率。省将在2015年内启动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系统上线试运行,各地区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
(八)积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精神,继续推进通用类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完善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体系,开展部门专用配置标准管理试点工作。健全批量集中采购执行管理制度,搭建履约评价管理电子平台,强化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批量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追责。积极推进批量区域联动采购,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先行参与。
(九)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计划编制、采购交易、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的闭环运行,实现所有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实现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化交易服务平台优势,建立电子招投标等交易系统,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整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推动实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工程评标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
(十)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要加强需求研究,统筹本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市场调查、专业论证(咨询)、征求意见和内部会商等程序,合法合规、完整、明确地确定采购需求,并根据项目特性依法、合理地选择采购方式。要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要采购。
(十一)强化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要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明确履约验收的内部责任分工,按照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约定,对采购的产品、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依法追究违约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十二)强化内控管理。采购人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采购文件准备和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责岗位的相互分离,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信息公开、合同履行等业务的管理和指导职责。
(十三)建立健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要研究确定创新产品和服务以及创新企业等各类扶持对象的认定标准,制定公布创新产品和服务清单和创新企业清单。省财政厅要积极研究规范采购需求标准、预算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措施,加大对清单中的创新产品、服务及创新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十四)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和引导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的预算份额预留、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相关配套保障措施;探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项目评审中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项目,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有关条款。在安排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预留规定比例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额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采购。对监狱企业可以承接的服装、家具、印刷等项目,可在采购文件编制中通过设置特定资格条件予以定向支持。
(十五)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采购代理机构要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规范代理行为,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科学设置部门岗位,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性、依法性和时效性的把关。鼓励采购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提高细分领域代理专业化水平,推动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影响、规范运作的采购代理机构。
(十六)推动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鼓励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在理论研究、业务规范、培训教育等方面服务及自律管理作用,推动代理行业的公约诚信建设,研究建立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
(十七)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依法采购意识、政策水平和操作执行能力。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扩大评审专家数量,健全评审专家的准入、抽取、评价和退出制度。
(十八)构筑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省财政厅要建立统一的考核检查标准化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各地级市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加大对不良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力度。
(十九)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制约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和联合惩戒,强化监督问责,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
政府采购方案篇八
申请人:
地址: 邮编:455000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委托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xx]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 )推荐中标结果不符合《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20xx 年 8 月 24 日参加了被申请人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项目编号为:安财招标采购[20xx]286 号总第 272 号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会。中标供应商是: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 责任公司,中标价是 28.3 元人民币。申请人认为该项目中标价 28.3 元低于 小型汽车号牌产品的成本, 违反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并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 申请人于 20xx 年 8 月 24 日依法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书面质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 20xx 年 8 月 30 日进行答复,申请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于 20xx 年 9 月 6 日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 20xx 年 10 月 18 日,被申请人作出了安财购[20xx]9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不清,特向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xx 年 12 月 20 日,安阳市财政局重新作出安财 购[20xx]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对此,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 定书违背事实且违反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令)第 54 条的规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成本是有事实依据的。
首先,谈判文件本身就足以证明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 牌的生产成本。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点投标产品要求中,明确提供了河南省警用机动车 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表 半成品价格表,其中小型汽车号牌的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这是不争事实。既然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那么,中标 价 28.3 元中,就没有包含任何法定的税费 任何法定的税费、利润、及工、料、费等各种费任何法定的税费用,是明显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的。因此第三人的中标价格28.3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2、 申请人认为中标价格 28.3 元,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的规定。
注: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完成前期准备、 项目实施、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各项费用,而第三人的中 标价格 28.3 元根本不可能包含上述任何一项费用,因此,是不符合谈判文件 第 9 页第 4 条的规定的,没有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30 条规 定的。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行虽然规定了“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河南省警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 这一规定同谈判文件第 9 , 页第 4 点投标报价的规定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断章取义,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行“所报价格”的前提是必须包含招标文件第 9 页第 4 点“投标报价” 这一规定所列明的`项目,即号牌生产至成品的全部费用。 低于机动车号牌产品的成本。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令)第五十四条第(四)款第 1 项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此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 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http:///jishenggongzuozongjie/ 计生工作总结 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 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性竞争行为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一种典型的恶意低价倾销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3 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申请人提出的这一投诉事项,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被申请人不仅没有正面回答中标价格28.3元是否低于机动车号牌产品的成本,而且有意回避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歪曲事实,认为申请人的投诉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不予认定,此种做法是明显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是有意偏袒第三人的违法行为。
4、 被申请人作出的前后二份决定书认定事实自相矛盾,第一份决定书认定申
请人第三人报价均低于成本价,而第二份决定书却又认定第三人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是对同一事实前后自相矛盾的认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安阳市财政局(安财购[20xxhttp:///niandugongzuojihua/ 年度工作计划 ]13 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果错误。因此,申请人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贵厅提出行政复议,请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公正审查,支持申请人的请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河南省财政厅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
二 0 xx年二月九日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方案篇九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了更好地宣传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甘财采[201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简称“活动”),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财政部“十二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甘肃省“十二五”财政改革发展目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想、遵循遵法、透明、高效、实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二)具体目标。借鉴先进县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经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执行规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到制度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便于操作,实现“以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按制度采购”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及基本任务。
(一)主要内容。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使各项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制度执行。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有法必依、有章必循;三是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围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研究,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府采购项目落到实处。
(二)基本任务。一是完善制度。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人员工作职责》、《***政府采购申报程序》、《***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推进三项检查。抓好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检查;抓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应采尽采”情况的检查。三是搞好一项活动。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机制,明确人员分工及活动计划。
(二)自查阶段(5月至6月底)。各单位对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比对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有关自查统计系列报表(见附表1),撰写自查报告。县政府采购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自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三)抽查阶段(8月至9月)。我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要突出对存在以下情况单位的检查:一是近年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数为零或非常小的;二是资金节约率明显偏低的;三是可能存在涉嫌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四是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未经监管部门审批的。
(四)重点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重点检查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三项检查内容和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开展情况;抽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情况等。做好活活动的组织验收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活动要求。
工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活动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共同营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
(四)靠实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边建设、边完善原则,切实形成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的制度体系。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
按照《河北省2009年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冀字〔2009〕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精细化、操作规范化、监督科学化,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内容、标准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办法规定不得公开以外的非涉密政府采购信息一律公开。重点公开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政策等规范性文件;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信息;
5.采购结果信息,包括预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
6.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7.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公开标准。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全面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必须全面反映信息内容,不得随意隐瞒、遗漏需要公开的事项。
2.及时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必须保证信息的实效性,能够及时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现实变动情况。对有发布时限要求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按时公开。
3.清晰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内容必须清楚、明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
4.准确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事项必须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诈欺或误导的内容。
5.一致性。在不同媒体上动态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三)公开形式。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2.媒体公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公共支出与采购(杂志)、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3.电话信函公开。通过接听电话、接收信函等形式处理政府采购举报事项。
三、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模,对更多采购项目信息实行动态公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在采购项目资金范围上,继续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各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在采购项目品种范围上,将促进科学发展、体现产业政策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在采购项目实施范围上,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有效协调机制,继续做好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深入推进尚未实施政府采购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断增加纳入协议供货管理的项目品种、品牌和型号。从源头上将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程序,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范围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制度,为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提供体制保证。要围绕落实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和信息动态公开有关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建设,从解决问题和深化改革两方面着手,增强政策、制度、规定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细化操作、强化监管,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档案和失信处罚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采购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县级“管采分离”工作,进一步理清采购管理与执行职能,完善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内部岗位职责分工相互交叉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岗位责任制,对违规操作行为实施问责。
(三)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采购环节的约束控制,落实公开透明的管理要求。要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采购行为,落实制度规定。按照“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时限”的要求,做好招标采购信息、更正信息、预中标(成交)信息、中标(成交)信息的发布工作,增强采购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扩大专家库库容,优化专家结构,完善评审专家全省共享机制。
坚持限时、随机抽取使用评审专家的规定,执行评审回避制度。加强专家培训考核,健全评审工作反馈,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要取消资格。
强化对采购文件制定、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项目验收等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约束控制。做好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硬化、细化资格认定条件。
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加大违规操作处罚力度。探索促进规范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机制。对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目录执行、采购信息公告、采购项目评审、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等环节的采购情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处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要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网上运行。省和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应用准备,逐步完成由传统采购模式向网上采购模式的转变;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采购管理与操作的电子化。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依法处理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各种行为。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违规操作、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而拒不公开或不按时限规定公开、公开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3号)精神,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领域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步伐,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能力显著提高。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市场主导、财政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的引导和监管工作。
(二)自愿选择、自主决策。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专业担保机构依据其内部评审制度和决策程序,自主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
(三)先予偿付、再行追偿。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三、业务品种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融资。
凡已签订安徽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
四、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
开展本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安徽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且已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合肥市级分行以上(含市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其他银行,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同意。
为保障工作质量,参照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五、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要求
1.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包括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建立满足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平等对待所有参与供应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并应优化融资流程,对供应商成功提交的贷款申请,从申请时点起,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要建立相应台账和报备制度,按季度将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期间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由双方自行商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有融资担保的项目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担保年担保费率最高不得超过1.5%。不得再另行收取相关管理咨询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期间对于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项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开展信用融资和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宣传平台。在现有条件下为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宣传场所,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提供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关信息,解答供应商相关咨询。
4.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单位必须根据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要求,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支付申请中填写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将采购资金支付到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基本流程
(一)信用融资基本流程。
2.资料审查。银行审查供应商的申请资料;
3.融资备案。银行和供应商共同向采购单位进行融资备案;
4.签订贷款协议。供应商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发放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
6.按期还款。供应商根据贷款协议按期偿还贷款。
(二)融资担保基本流程。
3.签订融资合同。供应商与银行签订相关融资合同;
4.签订担保合同。专业担保机构分别与供应商、银行签订相关合同;
6.按期还款。供应商根据融资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
8.依法追偿。专业担保机构代偿后依法向供应商追偿。
七、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将加强对各方当事人落实本方案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沟通协调后仍拒不接受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备案函的采购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支付采购资金;对不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理;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应当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给采购单位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和供应商发生纠纷的,按有关法律处理。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一
(2011年1月5日)。
采购人提供财政局《立项通知》及会签过的项目采购实施方案,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一、项目简介及要求。
项目介绍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人。
项目单位。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采购)。
四、组织形式。
一般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委托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财政投资(国债资金或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国家融资)或自筹资金。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设置。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分为×××包,分别是×××。
七、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八、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
(二)交货期:××。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并经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企业一般应在3家(含3家)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一般按项目预算总价的1%交纳,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管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完成后,在第一次支付采购资金时。采购单位负责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
一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项目情况,也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与性价比法),公开唱标报价。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先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考察组要提出充足理由,招标领导小组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县长审定。中标人确定后,由项目单位写出招标情况报告,经分管县长批准后,签订施工合同。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10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单位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第二家进行考察后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比照前款规定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中标、授予合同及付款方式。
开标结束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项目单位向政府上报招标结果。招标结果经政府领导审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由项目单位与采购组织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采购工作行事历。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月××日至××月××日在河南省及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决定在焦作日报、博爱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发布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领取标书时间:自领取标书之日起至领取标书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15日前。
(五)开标时间:采用公开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六)考察时间:开标后进行。由项目单位组织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
(七)签订供货合同时间: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八)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组长:×××(分管县长)。
副组长:×××(项目单位一把手)。
成员:×××(县监察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一把手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府采购方案篇十二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正确答案:a。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正确答案:b。
解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解析: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解析: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解析: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解析: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1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正确答案:a。
11.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2.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5.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经评标委员会决定可以变更评标标准。
正确答案:b。
解析: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2部分单选题。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d。
3.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下属情形应当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时间有:()。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调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的时间正确答案:d。
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关于保证金正确的规定有:()。
b、只有公开招标才能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正确答案:c。
8.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提出回避申请。
b、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c、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
d、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2%。
正确答案:b。
b、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c、7日,15日。
d、7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b。
1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发布于()。
a、国务院指定的媒体。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c、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14.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a、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另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正确答案:b。
第3部分多选题。
b、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正确答案:abcd。
正确答案:abcd。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正确答案:abcd。
6.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b、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d、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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