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 法企共建方案(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9:00:08 页码:10
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 法企共建方案(六篇)
2023-01-10 09:00:0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一

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安慰,认为自己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如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今年从经济保卫处调到经侦局六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以前驾驶私人摩托车有急事时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5、自身存在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身为执法者在工作任务繁重或者复杂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焦躁、心烦意乱的情绪,这样会导致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随时随地的将“五条禁令”、“五不准”印在自己的心上,表现在行动上。明确自己的身份,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彻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每一个人。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2023年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xxx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xxxx市委、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委关于做好队伍教育整顿的相关部署,根据《全市法院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上级有关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总要求,突出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四项任务”,按照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敢于动真碰硬,善于创新举措,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通过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全力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警、政治统领。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教育整顿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领导班子带头谋划工作,带头履职尽责,带头开拓创新,加强对教育整顿的督导指导,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

(二)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突出“严”的主基调,集中力量狠抓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切实做到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强化日常管理的“净化”作用,全面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引导干,“警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强化刚性问责的“震慑”作用,坚持违纪必究、问责必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开展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做到有责必追、追责必严。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以民意为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工作思路,开门搞活动,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涉黑涉恶案件和群众信访案件,走访相关部门和管理服务对象,认真排查核实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向顽瘴痼疾开刀,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坚持实事求是、务实高效。要创新方式方法,把政治建警与业务强警结合起来,把清除害群之马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把整治顽瘴痼疾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惩治处理与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开展教育整顿与更好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坚持在破解难题上出实招、在改进纪律作风上见真章,防止“雨过地皮湿”“空转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一刀切”,切实提升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五)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采取一盘棋、一体化“条块结合”的组织方式,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坚决全力完成“规定动作”,奋力落实“自选动作”,倾力推出“创新动作”,注重统筹联动,把握关键重点,确保各项教育整顿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要不断创新思路办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提升,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

(六)坚持宽严相济、注重导向。贯彻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要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有效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将严管与厚爱有机结合,将正向激励与查纠整治并举,引导广大干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激发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握正确导向,让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一)总体目标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正确处理好教育整顿与法院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治不过硬、司法不廉洁、司法不公正、遇事不担当、作风不扎实和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使我院政治生态明显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能力素质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实现政治建警得到明显强化、害群之马得到坚决清除、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英模精神得到大力弘扬、执法司法质效得到有效提升的目标。

一一清除害群之马。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面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彻底清除害群之马,维护我院队伍肌体健康。

一一整治顽瘴痼疾。聚焦影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六大顽瘴痼疾”和其它突出问题。

一一弘扬英模精神。深入挖掘在司法办案、保护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干警,真正把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英模选树起来,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引领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全面展现法院干警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一一提升素质能力。强调学思践悟结合,深化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干警政治能力、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任务措施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打造法院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作首要任务,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第一主题,切实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强化政治素质教育和政治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铸魂提升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专题党课辅导常态化,实现我院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全面加强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开展专家学者授课、优秀庭审观摩、优秀文书评选等活动,强化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等培训模式,注重提高年轻法官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和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

2.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xxxx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和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若干措施,坚决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配齐配强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完善干部队伍专业化、法官遴选经常化、干部管理监督规范化的制度机制,积极探索符合改革精神、符合审判规律、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人员管理机制,激发队伍能力提升的内生动力。严把政治关口,把对党是否忠诚作为干部选任的第一标准,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将党支部建在庭上”,推进“党小组建在审判执行团队上”,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探索建立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大力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开展对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考评,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4.注重榜样示范,强化警示教育。大力培养选树各类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开展“学先进、勇担当、创一流”宣传教育活动、“讲述身边的法院人故事”活动、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等,大力弘扬法院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充分展现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风采。持续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通过编印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案例集中展播、参观廉政教育中心和政治生活馆、举办廉政文艺汇演、印制口袋书等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干警真正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认真开展“清风干警”选树工作,注重干警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清风起、气象新”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5.强化自查自纠,深入严查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肃清张民等人违法违纪问题流毒影响。坚持刀刃向内、深挖严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全面推进以案促改。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煤专项整治和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紧盯群众来信来电举报,集中开展发回、改判等重点案件评查,全面掌握干警违法违纪线索。对标对表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坚持全员参与、人人自查,逐人逐事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风险清单,逐个逐项销号管理,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向组织陈述问题,严格区分违法违纪问题与一般工作问题,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障有机统。紧盯关键少数,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检查,着力强化精准实测、靶向治疗、有效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建立完善法院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机制,联查联办、重点查办,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6.坚持开门纳谏,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主动征求x委、人大、政府、政协意见建议,认真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强做实“12368”热线,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多方收集对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法官“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线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研究制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创新司法服务方式,通过代表委员座谈、法律“六进”、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尊法学法用法宣传,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认真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加强“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7.严格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六大顽瘴痼疾”治理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细致剖析。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检视反思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压实责任、明确时限,逐项逐条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治建并举,针对“六大顽瘴痼疾”“七项专项整治”以及法院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弱项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教育整顿常态化机制和内部管理监督机制等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抓实施、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原则,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人管案管权管事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三个规定”执行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对“三个规定”执行过程中不记录不报告、违规过问案件、违规接触交往特定人员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切实解决影响案件审理、执行和法律监督的深层次问题。

2.开展信访案件办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起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反映强烈的案件和信访人情况,明确诉求,查明原因,进行实质性化解,有效推进信访老户和重复访问题治理。对信访案件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开展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主动查找司法不公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收受贿赂等司法腐败问题,着重解决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裁判尺度不统一、裁判文书瑕疵等司法质效问题。对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信访积案,超审限、反复发回重审改判等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坚决予以查纠。对诉讼服务不到位、审执行为不规范、态度生硬、漠视群众权益等现象坚决予以整改。

4.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评查我院xxxx年至今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核查是否存在法定条件把握不严、法定程序履行不严、违法办理案件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纠。

5.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治区巡视、自治区党委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和x委巡察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台账,进行专项整改。

6.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违规超标的查封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失范行为。逐一排查、全面核查上级法院督办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巡视巡查督办以及执行申诉信访等重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完善执行款物管理台账,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7.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精神萎靡、状态不佳等司法作风问题。重点解决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两面派等问题。集中整治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对群众态度冷漠、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工作不负责任、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办私事、请销假制度不严格、会风会纪不严肃、业外活动不自律等问题,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干警精神面貌,以优化制度来保障队伍既12风清气正又充满活力。

我院教育整顿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先行先试,边学边查边整边改,时间上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相一致,同时做好工作衔接。总体上按照“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与上级法院同步开展,不分阶段,将任务措施、专项整治贯穿于教育整顿全过程。

(一)学习教育。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达到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的目的。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突出抓好理论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宗旨教育、法治教育、英模教育、业务教育,及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编印《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资料》,建立“每日一课”制度,利用“晨读一刻”等形式,引导干警带着问题学、对准目标学,学深学透,全力补齐思想短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二)查纠问题。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达到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目的。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七项专项整治”突出问题,逐一开展梳理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整改到位。建立线索台账清零制度,严格依法依纪办理,确保线索及时查核,案件及时办理。要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整改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责令重新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整13改不认真、不负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总结。突出整改提升、总结评估,达到整改到位、建章立制的目的。要在整改落实上更加注重务实管用有效,瞄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着力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体系。要及时全面总结教育整顿成果,召开总结大会,部署推进整改落实、长效常治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接受评估,全面客观评估教育整顿效果。教育整顿结束后,认真总结教育整顿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x委统一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由两级法院党组具体组织实施。我院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由一把手牵头负责,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院党组承担本院教育整顿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具体主抓责任,亲自抓、带头抓,以上率下,引领示范,确保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工作重点。教育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结合xx案、xxx案和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七项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把调查研究和检视问题结合起来,做到问题排查起底、整治整改深入彻底、制度建设一抓到底,找实找准问题清单、做实做细整改清单,盯紧盯牢落实清单,做到问题不找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取得净化政治生态、纯洁法院队伍的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我院要加强对各基层法庭和本院各部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工作推动,各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和具体措施,实行台账式跟踪、挂图式推进。我院班子成员要建立教育整顿工作联系点,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审判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监察,对教育整顿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教育整顿不推不动、阳奉阴违及效果不明显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法院官网、官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部署要求、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展示法院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要落实好“三同步”工作机制,防止形成负面炒作,为教育整顿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确保取得实效。要牢牢把握教育整顿方向重点,严格按照教育整顿的目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精准梳理问题,压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教育整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强化教育整顿“回头看”效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以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的满意度,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3年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三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山东律师事务所完成了6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郯城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

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

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1)预期损失,根据20x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

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2023年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________)第______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字(_______)第______号仲裁裁决书,于_____年_____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作出秀执字(______年)第_____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五

(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法院签订法企共建协议书简短六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

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因________一案,经____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定、调解、仲裁裁决)履行。

执行请求事项、执行标的: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1.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仲裁裁决书)书________份。

2.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