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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通用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7:45:27 页码:14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通用13篇)
2023-11-20 07:45:27    小编:ZTFB

阅读是提高语文素养的重要途径,它可以拓宽人们的视野与思维。在写总结时,我们要注重思维的逻辑性和连贯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我们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写总结有所帮助。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__。

邮编: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将有关技术内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义务至甲方自己公开或专利文件官方公开止。

三、乙方必须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甲方之间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时交给甲方。

四、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专利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技术是否充分公开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资料的技术内容、图纸等专利权和其它权利均属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消除。

六、数量、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专利件,合同总额元。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5995元,分2次支付,第一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5370元,第二次收到授权通知书时支付625元。

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2635元,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观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1335元以上费用是指专利减缓之后的费用,如果不能减缓费用另算。

以上所有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交国家的年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专利单价乘以实际个数计算。

七、甲方承诺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清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方式可任选以下一种: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账户;或甲方开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现金。

八、甲方承诺在其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以及由于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足额的有关费用而造成专利申请的各种权利的丧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加强沟通,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信息及免费培训等各种增值附加服务。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宗旨,及时沟通,做出补充或修正。

十二、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盖章,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二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_________________。

口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签约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1.订立专利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应当选择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且代理同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

2.合同应当明确申请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目前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和性质不同,申请的程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程度最高、但是申请审批最为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较为容易,但是权利内容则相对较少。所以委托人应当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申请成本进行选择。

3.专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历时也比较长。所以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专利代理人的代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因为授权范围越宽,则专利代理人可以处置的关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就越多,所以委托人在设定委托范围的时候应当谨慎。

4.关于技术保密条款的设定。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要了解技术才能写好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取得专利权之前,一旦专利代理人将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泄漏出去,将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在订立专利代理合同的时候要以技术秘密条款的方式或者另外订立技术秘密保护合同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三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共赢的原则,就成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成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统一品牌、定价的管理培训。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税务事宜及财务状况。

5、甲方负责发放所派驻到分公司技术及业务人员的薪金待遇。

6、甲方有义务派驻两名能够独立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性业务人员长期配合乙方工作。

7、甲方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业务所辖区域(________)成立第二家分公司。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成立设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分公司的具体事项。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乙方有义务每季度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有义务上报一份交甲方备案。

5、乙方属甲方下属品牌分公司,但乙方独立经营,财务独立核算,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6、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7、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9、乙方运营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限于在________地区(以________为分界线)。

10、乙方对甲方在皖北地区所承揽业务具有知情权及利润分配权。

三、分公司的投入。

1、甲方以自有品牌、专业设计人员及技术力量、设计成果、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作为投入。

2、乙方负责投入成立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

3、乙方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发放。

4、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派驻人员的住宿场所,伙食自理。

5、甲方派驻人员因乙方要求出差所产生的费用(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利润分配。

1、乙方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交由甲方完成,甲方技术设计成果、成本等所有费用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________%以内,其余________%作为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________%。

2、甲方在乙方分公司所辖区域内(________________)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________%。

3、由乙方分公司介绍甲方承揽(________________)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________%。

五、协议期限:长期。

六、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宜。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成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武汉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双方拟协作成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武汉分公司,甲方出资万,乙方出资万,用于该分公司的经营,合作的内容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内容,协作的市场范围为市场范围。该分公司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股份制,甲方占分公司的份额,乙方占分公司的份额,并按此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湖北省武汉市开设分公司。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在分公司成立后将出资打入分公司账号,并确保在合作期间出资用于分公司的经营。

3、指定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任免除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经营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为分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提供便利,提供并尽力维护业务渠道,促进分公司盈利。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于年月日前将出资打到甲方指定账号,在分公司设立后监督甲方将资金打到分公司账号用于分公司经营。

3、乙方有权了解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由乙方任命分公司的出纳一名、财务一名,上述岗位的任命和更换由乙方决定。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监督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第三条: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盈亏处理。

1、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如与总公司发生业务、资金往来,企业内部也应独立核算。

2、分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分公司承担。

3、每年的月分公司应核算上一年度经营状况,确定盈利和亏损情况。分公司上一年度有盈利的,扣除相应税费后,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甲乙双方也可协商一致不分配或少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继续经营。对于盈利和亏损状况、利润分配方案双方应形成书面文件确认。

4、虽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本协议约定的独立核算、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等相关条款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其他债务造成分公司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样,如因分公司的债务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也应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5、合同终止后,应注销分公司、清算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如有亏损,也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合同终止后如甲方决定不注销分公司,则应以甲乙双方决定终止本协议日期为准核算资产和债权债务,并予以分割。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约。

2、合同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发明人。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3.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4.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6.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元。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9.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0.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

帐号: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六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将有关技术内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义务至甲方自己公开或专利文件官方公开止。

三、乙方必须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甲方之间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时交给甲方。

四、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专利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技术是否充分公开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资料的技术内容、图纸等专利权和其它权利均属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消除。

六、数量、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专利件,合同总额元。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5995元,分2次支付,第一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5370元,第二次收到授权通知书时支付625元。

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2635元,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观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1335元以上费用是指专利减缓之后的费用,如果不能减缓费用另算。

以上所有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交国家的年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专利单价乘以实际个数计算。

七、甲方承诺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清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方式可任选以下一种: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账户;或甲方开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现金。

八、甲方承诺在其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以及由于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足额的有关费用而造成专利申请的各种权利的丧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加强沟通,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信息及免费培训等各种增值附加服务。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宗旨,及时沟通,做出补充或修正。

十二、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盖章,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七

委托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欧洲、美国;。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1.4甲方指派(甲方工作人员,电话:,email:,通信地址: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通讯方式向甲方传送。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2.1.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2.2.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2.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3.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3.1.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3.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2.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2.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3.2.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3.2.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3.2.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3.2.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就工程施工有关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遵守。

一、在承接工程中,双方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荣誉与利益。

二、乙方全年收入伍佰万元内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壹拾伍万元,超出伍佰万元产值的部分按2%交纳。(管理费壹拾伍万元应六月份底交清,其他部分年底交清)

三、乙方工程款汇到甲方帐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税由乙方交纳),乙方提取工程款时要有正规票据报销。

四、乙方使用甲方资质承接的所有工程,施工前都要和甲方另签定单项施工责任状。

五、乙方使用甲方资质承接的所有工程,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发生。

六、乙方使用甲方资质承接的所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和国家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规定执行。如发生质量、安全、工期或文明施工等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同时公司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整改仍未达到公司或建设单位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项目承包人,并对本项目进行清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

八、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九、本合作协议自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本合作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九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月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共赢的原则,就成立安徽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统一品牌、定价的管理培训;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税务事宜及财务状况;

5.甲方负责发放所派驻到分公司技术及业务人员的薪金待遇;

6.甲方有义务派驻两名能够独立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性业务人员长期配合乙方工作;

7.甲方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业务所辖区域(淮河以北)成立第二家分公司。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乙方有义务每季度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有义务上报一份交甲方备案;

6.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7.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对甲方在皖北地区所承揽业务具有知情权及利润分配权。

2.乙方负责投入成立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

3.乙方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发放;

4.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派驻人员的住宿场所,伙食自理;

5.甲方派驻人员因乙方要求出差所产生的费用(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由乙方分公司介绍甲方承揽(皖南地区)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

1.长期。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十一

承租方: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新q)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__________车型:_26座(含司机)_车况:__________(经双方签定)二、租用期限:

租用一天,需延长租用期限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

包车用途:__出差__四、包车形式:

以天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并负责提供燃油。五、租金及结算方式:按天结算租金(1*1700元)。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租用期限30%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5、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及时通知并邮寄专利行政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并在甲方缴费后领取专利证书;。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件专利案件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2、需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书(委托书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专利申请事务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往来文件,代理方流程人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披露与进行的专利申请必要的技术资料,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提供收费的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或后续年费缴纳事宜,乙方提供次年的年费提醒服务,代理权限至该专利权终止;甲方自行办理授权事宜或缴纳年费的,视为终止委托,甲方自行监控后续年费,乙方不提供年费提醒服务;未获授权的专利案件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官方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代理费用为:申请代理费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元;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的申请文件(仅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总页数超过50页,则每超过一页的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另收代理费。

3、未确定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乙方的指定账户为:

户名: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九、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指示取消案件,甲方应支付全额代理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专利申请形成被视为撤回处置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因乙方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因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长期有效,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支付已经委托的专利案件的费用。

十三、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专利代理协议书篇十三

第二十三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五)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应提交该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

(六)首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经审核,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认为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专利代理机构辞退专利代理人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该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代理人解除聘用关系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收回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出具解聘证明,并在出具解聘证明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专利代理机构停业或者撤销的,应当在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同意之日起的10日内,收回其全部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当在颁发、变更或者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的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第二十九条未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专利代理人的名义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第三十条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十一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提交和公示,并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的公示。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上述提交和公示工作。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及自律规范对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专利代理机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合伙人或者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四)专利代理机构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五)设立办事机构的信息;。

(六)专利代理机构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宣告、诉讼、质押融资等业务信息;。

(九)其他应当予以报告的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自每年4月1日起公示;专利代理机构选择公示第七项至第九项信息的,同时予以公示。逾期提交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中不予公示的内容保密。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后予以更正。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代理机构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举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七条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

(一)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者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擅自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的;。

(四)擅自设立办事机构的;。

(六)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案件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委托的;。

(七)以自己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

(八)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专利代理机构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满1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第三十八条专利代理机构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满3年仍不符合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专利代理机构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第三十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信息公示情况和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当年的检查监督报告。

第四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代理机构数量,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抽查或者普查。

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代理机构20家以下的,进行普查;专利代理机构21家以上50家以下的,每年抽查不少于20家;专利代理机构51家以上的,每年抽查不少于30家。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进行实地检查。

第四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二)专利代理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四)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五)专利代理人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其执业活动是否符合执业规范。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检查监督时,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发现专利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时,应当将检查监督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检查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检查监督,接受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号发布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和2011年3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六十一号发布的《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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